百灵唯一觉得自己不是完全废柴妖怪的地方,就是她是除了大祭司和妖王之外,唯一一个可以用眼睛看得到灵力的妖。
这是玉哥哥和那条臭屁至极的小白蛇都无法做到的。
是天生的。
世间万物,皆因灵力而生。
仙界如此,妖界如此,尘世也是如此。
有道行的妖或是凡人,都可以感觉的到灵气。可用眼睛真真实实的看到,这样的人和妖可都是千年才会有一个的。
这是大祭司的原话,百灵觉得,大祭司和妖王之所以对她这么好,也许就是因为她的这个天赋。
但凡灵气旺盛之地,必有妖怪或神仙。当然,一般这样的地方都是极其偏远或者难达到达的地方。可眼前,是一座繁华的城池,是这个时间段帝王的都城。
百灵稍稍用了脑子,便知道,这里不会是一个修炼道行的好地方,可这里灵气如此旺盛,只能有一个可能。那就是,灵珠便藏在这个城池之中。
“竟然如此简单,完全是得来全不费工夫嘛!玉哥哥,看来咱们很快就会见面了。你的愿望也很快就会实现了。”
百灵站在城门外,笑的直抖着肩膀。
可是当她顺利进了城之后,才发现,从外面她可以看出这里的灵力漫天,进了城,她却犹如无头苍蝇一般。她本以为,只要进城就会看到哪里的红光最盛,也就是灵珠的藏身之所,这样她就可以轻而易举的拿了灵珠回她的岐山继续逍遥自在。
可是,情况并不是这样。
一进城,她不但看不见灵气,更感觉不到哪里藏着灵珠。
“怪了,错了吗?”她转悠了半天之后,也不知道自己身在哪儿,就随处找了一个台阶坐着,拖着下巴皱着一张脸。
“喂!知道这是哪吗?谁准你坐在这儿的?滚滚滚。”一个尖嘴猴腮般的男人,狠狠的推了一把百灵,她一个踉跄的朝前扑了过去,在地上打了个滚。
“喂,谁准你推我的?找死是吧?”百灵一股怒气烧的头发都快着了,动作麻利的从地上爬起来,指着那人就骂道。
那人看清了百灵的样子,刚才凶神恶煞的瞪着眼,突然就变成了眯眯眼,摸着下巴说:“哟,小姑娘长的不错。不如陪大爷我乐呵乐呵,我赏你碗饭吃好不好?”
“我不要吃饭,我要吃肉。”百灵反正也听不懂他前面说的什么意思,就自动的忽略了,只关心吃的了。也不知道是不是大祭司故意整她来着,她发现自己每用一次障眼法,身上的衣服就会破掉一块儿,刚开始她还没在意,可用的多的,她才发现自己现在的样子很狼狈,也不敢再随便的骗吃骗喝了,她已经一天都没敢放任自己迟钝饱的了。
那叫银子的玩意儿,真是个害人不浅的坏东,西。
“好,好,你想吃多少肉都可以。不过。。。”那人一听这丫头这么好打发,胆子也大了起来,伸手就在她的脸上摸了一把。“滑溜溜的,不错,不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