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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4章 关于读书明理 (1)

写这样一个大题目,连我自己都吓了一跳。不得不说说来由,而说就不免话长。是几个月以前,看到,更多听到,讲《易经》的书多种多样,大走其运,印数多,销得快。相形之下,我的拙作是既印数不多,又销得不快。我惭愧,没有安分守己的修养,又没有沉默的习惯,于是写了一篇不信占卜预言、不信神秘主义的文章,题目是《何须蜀道问君平》,刊于《读书》1991年3月号。问世之后,推想会引来讥笑,是你浅陋,不理解视听所及的背后所谓底蕴的奥秘,所以才信口雌黄。很意外,讥笑还没来,却接到不相识的一位女士的电话,除了表示同意我的意见之外,还谈到同是读书而所见不同等等问题。为时间所限,我只说,这个问题很复杂,待有机会详谈云云,结束。

其后想了想,说很复杂,大概还是低估了,因为书,四部九流,花样太多,而读的人,天之生材不齐,又人心之不同,各如其面,此外还要加上公的时风和私的利害,于是同一事物,彼亦一是非,此亦一是非,就不足为奇了。彼此是非不同,是庄子的看法。还有常人的行事,是各是其所是,各非其所非。有没有客观的是非?是非有知识论的和道德学的两种意义:曹雪芹死于壬午除夕还是癸未除夕,是知识论性质的是非问题;王国维应否自沉于昆明湖,是道德学性质的是非问题。知识论的比较简易,因为,至少是理论上,弄得水落石出是可能的。道德学的应否就不然,因为定应否,要有个比“事实”远为玄奥的标准,而这样的标准,经常是彼亦一是非,此亦一是非。这就又回到上面提到的问题,究竟有没有是非?我不得不承认有,因为不承认,这篇文章就不必写了。可是承认,尤其道德学方面的,想说清楚就真是一言难尽。不得已,只好避难就易,或说取巧,有言在先:一、以假定大多数人会默认为依据,多说是非而少说标准;二、读书与明理的关系,表现在人和事上千头万绪,这里只谈一点点,来于偶然想到,自认为还值得注意的。

以下入本题。不幸一开头就遇见缠夹二先生,是:读书可以明理,不读书可以明理,怎么说都不对,或不全对。说对不对之前,先要谈谈理是怎么回事。宋儒说万物只是个理,用现代化的帽子扣是唯心论;但理的范围却未必能够因此缩小。爱因斯坦说,上帝不会(可能义)掷骰子,是人事外的世界有理可循。人事之内,大到国与国间,小到马路上的人与人间,大家都承认,要讲理。这里只得损之又损,单说人的思和行,所谓合理,一方面,是能够与事实印证;另一方面,是不违背立己立人、达己达人之德。用反面的小事来说明:晨起鹊噪,以为必有客人来,而终日门庭寂然,可见这所信并不合理;看别人的钱包眼红,窃为己有,损人肥了己,就是窃者自己,除非以梁山泊的替天行道为理(仍不能离开理)由,清夜自思,也当觉得于理有亏吧?就凭这个存于人心的恍兮惚兮的有道理、不讲理等等之“理”,以下谈读书与明理的关系种种。

循某下世名人喜做翻案文章之例,由反面下笔,是读书也可以不明理。这还有等级之差,或性质之别,想由显而隐说三类。

第一类,明眼人听了会失笑的。为了形象化,举真人真事为例。又为了“不薄今人爱古人”,古今各举一位。古是唐朝房琯,开天著名人物,传说达摩面壁九年,他住山还多了一点。书当然读了不少,可是食古不化,安史之乱,他自告奋勇戡乱,用古车战法,在陈陶斜大败,连累诗圣杜甫也降了职。读者诸公会觉得逝者如斯,不足为训吗?不久之前有人告诉我,海湾战争的武器花样,竟有人说是早已见于《封神演义》,因而仍是“月是故乡明”云云,可见“如斯”并没有完全成为“逝者”。今是我的一位乡先辈,中小官僚,姑隐其名,因为我认识他的儿子,半个世纪以前,有一次在天津他家里见到他。

也许是因为他感到知音难遇吧,就同我谈起他的政局预见来,主旨是还有个他执政的时期,就在不远的将来。看我表示惊讶,他由桌上拿起一本书给我看。书名是《中国预言七种》,只记得其中有《推背图》。他翻到一页,指点其上的一句隐语,大概是刘伯温说的,说那句话里藏着他的名字,就暗示某某下台之后,应该由他接任。我其时虽然无知,还不至无知到这种程度,于是出于世故或不屑争论,点点头应付过去。其后若干年还听到他的消息,不是《推背图》之类保证他执了政,而是如何终于野葬了。这古今两位都读了不少书,而竟至这样荒唐,可见读书未必就能明理。我还想加说一句会逆有些人耳的话,今日根据《易经》以推求想知而难知的种种,走的路与我的这位乡先辈又有什么分别呢?

第二类,不像第一类那样好说,因为:一、那是多数人会承认的荒唐,这是千百年来几乎所有的人(甚至可以包括现在)承认的正大;二、由行方面说,荒唐的是可以不,正大的就不然,是舍此就无路可走。这是指长时期书中反复宣扬的一些(或很多)信条,因为反复说,假话就成为真的,不合理的就成为天经地义。天经地义,反映到心理上是无条件的好,也就应该无条件地接受,更进一步,也就永远想不到其中还有问题,可以问问“为什么”。自然,人力是有限的,有些问题,比如活着为什么比死好,我们就无力解答,幸而我们很少想到,也就可以当做没有这样的问题。有些信条不是这样,比如有关权利、义务的种种,一贯认为无所逃于天地之间的,就未必经得住问。可悲的是想不到问。——总这样说泛泛的不好,要转为务实,举例。当然最好是大个的,那就说纲常,昔人心目中最重的。例要少而能够说明问题,只说三纲的第一纲,君为臣纲。

这四个字意义不显豁,需要正义,是,君王明圣,臣罪当诛;还要发微,是,登上统治宝座就可以为所欲为,被统治者只能服从、歌颂,直到赐死还要谢恩。这种情况自然是千百年来久矣夫,上限,文献(包括传说)足征的,也许要远到盘古氏吧?下限呢,不好说,可以概括言之,凡是可以为所欲为的都得算。情况是“事实”如此。还有“应否”如此的问题。《论语》有“天下有道,则礼乐征伐自天子出”的话,可见至晚由春秋起,已经视统治者说了算为当然了。其后,出于史官之手的各史的本纪,出于各种官之手的足以汗牛的奏疏,以至野史笔记,都在唱同一个“君王明圣”的调调。你觉得肉麻吗?而是反复说就有了大力。于是而有无数的人被这样的“明圣”杀了,还要口无怨言;有不少的人为这样的“明圣”死了,带着“光荣”走向地下;至于数量更大的小民,在水火中哼平平仄仄平,也要“圣代即今多雨露”。最值得痛心的是,被杀而死,为君而死,书面上,口头上,甚至心地中,都认为理所当然。

我呢,生也晚,受了洋鬼子一些影响,多闻阙疑,一直不相信有所谓明圣,因而对于这第一纲的许多表现,总是觉得,轻则可怜,重则可悲。何以这样说?以明朝为例,开国之君朱元璋,夺位之君朱棣,都是杀人不眨眼的刽子手,其后如正德皇帝,到处抢民女,是天大的坏蛋,天启皇帝,信任魏忠贤,开东厂,任意杀人,是天大的糊涂蛋,最后崇祯皇帝,愚而好自用,比如有名的学者郑鄤,因为被诬为不孝就凌迟处死于西市,总之,就是这样一群,在第一纲的庇护之下,有不少知名之士,还是甘心为他们死了。死者,早的如方孝孺,晚的如陈子龙,青史留名,什么名?不过是忠君而已。有谁曾问,忠于一个(如方孝孺,新君仍姓朱),或扩大为忠于一姓(如陈子龙),究竟有什么意义?有人会说,那是几百年前的事,评人论事要历史主义。那就说说近的。近来断续看了有关王国维之死的一些文章,关于死因,说法多种,只说陈寅恪先生,我想是意在表扬死者之德,兼宣扬自己之道,说是殉于纲纪,所以应视为文化史上的大节。这里不想说事实是否如此,只说纲纪之应否视为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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