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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7章 以爱之名,止爱之殇(4)

“娘娘,小巧没有偷拿东西。”小巧含糊不清的说道,单依缘点头,“别说了。”

王座上,皇甫少恒从她一进来时,就几乎看痴迷了进去,粉衣裹着玲珑身段,墨发细缠锁骨,如蝶恋花般,缠缠绵绵,牵魂蚀骨,有多久没见到她了,一个月吗,是好几个月了,每次走到华清宫外都没有勇气进去,只能等到殿内红烛全灭了,他才肯离开。

今天本是小事,翠妃是燕国公主,也是第一位怀孕的妃子,其实他是开心的,毕竟他即将拥有子嗣,就赏赐了一对白玉镯子,不想刚才灯会时,那丫头不小心冲撞了翠妃,还将一对镯子碰碎了。

因为是她宫里的,他也不想追究本想在赏一对做罢,可是想想他那么久没有见到她了,就坏心眼的用这招逼她出来见他。

“单妃姐姐可真难请,一定要三催四请才肯出华清宫。”翠妃不疼不痒的说着,以往她们都是忌惮她的,毕竟单依缘在这深宫中是个忌讳,万岁从不在其他人面前提起她,别人也都说以往恒王还是王爷是如何宠爱王妃的,可是当太医症出她无法生育,又被扁为妃后,她们想也不过如此嘛。

“可别这么叫,什么姐姐啊,要论起年龄来,还说不准谁是谁的姐姐,谁是谁的姑姑婶婶呢。”单依缘不是不会刻薄,只是一直不想跟她们见识。

“你……你……”翠妃气得咬紧嘴唇,“本公主今年不过27。”

“哦,27啊,那依缘要叫公主殿下一声姐姐了,下月依缘不过25而已。”她有力回击,翠妃差点晕厥过去,只能拉着皇甫少恒的袖口发泄委屈,他举杯的手顿在半空,“今天这事……”

“万岁。”单依缘叫停他的话,“依缘没有什么在赔给翠妃娘娘的,不过今日之事,是依缘的婢女有错在先。”说完,将袖中一方锦帕拿了出来,摊开,等帕中之物呈现在众人眼前时,几乎晃了所有人的眼,是什么,人群开始议论纷纷。

“楼兰夜明珠!”

人群惊叹,他们都知道,楼兰乃古国,早千年前就灭亡了,可有一颗传世明珠遗落民间,没想到在这个女人手中。

皇甫少恒捏紧杯的手用力,杯子他手中破碎,走下殿,拉上她的手,“你便这么想把我与你的一切丢得干干净净?”这颗夜明珠是他用了三年时间找回来,在她22岁生辰时送给她的,她怎么可以这么随随便便送给其他人。

“是依缘不会管教奴才,这颗夜明珠权当依缘送给翠妃娘娘压惊的,是捣碎了冲水喝还是其他用途,随娘娘喜欢。”她将珠子放进他手中,随即扶着小巧走出了御花园。

翠妃上前,看着那颗跟牛眼一般大小的珠子,纵使她是一国公主也未见过如此珍宝,手不自觉的伸了过去,却被皇甫少恒喝住,“你也配!”

夜,难眠。

她也知道,今夜是无法入睡的,屏风内的人正大口大口的灌着烈酒,经过刚才的事,她也不乏了,索性坐起来看着他想要干什么,没想到他只是喝酒,夜明珠摆在桌上,散发出耀眼的光芒。

“嘭!”一声,是碎裂的声音,他将酒瓶狠狠的摔了出去,碎片划破了她白嫩的皮肤,酒溅进了她的眼中,闭上眼睛片刻然后睁开看着他,他也狠狠的看着自己,两人都没有说话,很久后,皇甫少恒像疯了一样扑了过去,将她按下,开始撕扯她的衣服,吻也狠狠的落在了她身体的每一处,带着撕咬,带着泄愤般的狠劲。

“划清界限是吧,不让我碰你是吧!”好,他就偏不划清,偏要碰!

这夜,两人死死的纠缠在一起,抵死交缠,单依缘在不是那个单纯,天上人间的娴静闺秀,她也是一个满腹怨恨的女人,而他也不在是那个风度翩翩,待她如珍宝的男人了,撕开假面具后,剩下的惟有痛心。

单依缘,清风明月孕育出的女子,她的一切都很简单,太复杂的一切会让她承受不了,什么借口于她都是苍白得可笑,就像她永远接受不了他杀死自己的儿子,却毫无悔意一样。

“单依缘,我要你从今天开始搬到明仁宫中去,你休想离开我半步!”他下床,从地上拾起衣物穿上,指着她,“从今天起,我皇甫少恒发誓会让你知道忤逆我会有什么后果。”

“我答应你,可是我有一个要求。”

“什么要求,说!”

“我要善机死。”

“现在不行。”

千刀万剐,焚尸扬灰,单依缘对善机只想到这八个字,“娘娘,好久不见。”

单依缘回身,果然是他。

“大师好久不见。”袖中的手已经捏成拳,手心渗出冷汗,“别来无恙吧。”

“多谢娘娘惦念,贫僧一切安好。”善机说,现在贵为西凉国师,连行头都便得奢华了起来,单依缘越发觉得刺眼,迟早扒了你那身皮。

“娘娘,贫僧想奉劝您两句,切勿怙恩恃宠,贫僧现在虽是一国国师,但也想越矩劝娘娘一句,不可造次。”

呵,真是不一样了,现在反到成妖僧训斥她来了,反天了!

“谢谢国师教诲,依缘定当谨记。”

“我今天见到善机了。”

“……”

“他奉劝我不要怙恩恃宠。”单依缘好笑,说:“我有吗?有怙恩恃宠吗?你说。”

“……”

“我觉得自己没有,要是有的话,你也不会这么对我。”她看着覆在自己身上,又要强行要自己的男人,“每次都这样强要,就是恃宠?”她更觉好笑,嘲讽的笑刺痛他的眼,他不想这样的,真的不想,他知道与她是回不到从前了,她现在就像个刺猬,他一靠近就刺伤她,可是活色生香的人就在自己身边,又舍不得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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