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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章 Part 1 致命邂逅 (1)

1

对于我和安和来说,所有一切的幸与不幸,都源于那个秋日的下午……

小女子名叫叶眉,正值青春年少,豆蔻年华,自小没了爹娘。

以为哪个说评书的来了吧,既如此,那你就当我是说评书的,且听我慢慢道来。最好沏上一壶茶,龙井也行,茉莉香片也行,因为我要说的故事说长有几车话,说短三言两语,不过既然是讲故事,有些细节还是不要漏掉的好,否则你听得没趣。

先从我的名字说起吧,叶眉——柳叶眉,杏仁眼,樱桃嘴,杨柳腰,也许父母给我取名时希望我日后长成这样的美女。不过很可惜,即使我如他们所愿也没什么意义了,因为我不到两岁的时候他们就双双离开了我。他们去了天国抑或下了地狱,总之他们两人之间至少有一人下了地狱,我这样认为。

他们对于我来说只是一些照片上的静态人物,或者是一些淡淡的不曾熟悉的笑容,除此我对他们没有任何感觉。如果有人对我唱世上只有妈妈好之类的,我是没什么感觉的。

我是叔叔抚养大的,我懂事后婶婶告诉我,说我母亲是被父亲灌毒药毒死的,父亲毒死母亲后也服毒自杀了。父亲之所以要毒死母亲,是因为母亲红杏出墙,要与父亲离婚,和她的情人结婚。而父亲太爱母亲,无法接受这个事实,所以他做出了那样的举动。这应该称得上是一桩情杀案,不过比不上电视剧里的离奇曲折,很平淡,也很——不值,毕竟是两条生命,人生苦短,应该好好珍惜才是。

从照片上来看,母亲是个非常漂亮的女人,细而修长的眉毛,大而明亮的眼睛,眉宇间风情万种,她那样的女人被父亲以外的男人追求是难免的,所以说红颜祸水一点也没错。如果母亲是个相貌平平的女人,也许不会发生那样的悲剧,当然,如果母亲相貌平平,父亲也许不会爱得那么深,不会爱得无法自拔。英雄气短,儿女情长,我可怜而糊涂的父亲,终因一个情字。其实照片上的父亲也不难看,高大魁梧,浓眉大眼,算得上是个英俊的男人,估计除了母亲之外一定还有别的女人爱过父亲,但父亲独爱母亲,这便是他们之间的悲剧吧。拿得起,放不下。我不知道母亲为何红杏出墙,也不知道她的情人比父亲好在哪里。

叔叔一家并不喜欢我,因为他们家经济状况不怎么样。叔叔和婶婶是老实巴交的工人,偏偏工厂效益都不好,因此日子过得紧巴巴的。我父母去世后,叔叔和婶婶想把我送给我外婆,外婆年迈体衰,而且住舅舅家,有心无力,舅舅、舅妈说了一千条一万条没法收养我的理由;叔叔和婶婶又想把我送给母亲的情人,毕竟这一切因他而起,但那个无情无义的男人拒绝了,他也说了一千条一万条不能收养我的理由,后来我觉得母亲为他付出的代价很不值。婶婶想把我送到孤儿院或者送人,但是叔叔拼命留住了我,叔叔还算是个有良心的人。但是叔叔的良心让婶婶很不痛快,总是骂我“扫帚星”,有时还骂我那地下死不瞑目的母亲“贱人”,她怨恨我的母亲给她原本并不宽裕的生活添加了一个累赘,而社会道德又让她不得不承担这个累赘。这是可以理解的,但是在我幼小的时候,我觉得她是天底下最最恶毒的女人,像童话故事里灰姑娘的继母。

我不知道我是怎么长大的,总之我长大了,而且长得眉眼精致,亭亭玉立,比他们的女儿漂亮一百倍一千倍甚至一万倍,当然,这是我的自我感觉,因为我无比讨厌他们的女儿。

他们的女儿,即我的堂妹,叶莺,比我小两岁,脸蛋圆圆的,笑的时候眼睛眯成一道弯弯的细细的缝,像月牙,倒是蛮好看的,不了解她品行的人都说她很可爱,像个洋娃娃,或者天真无邪的小公主,但是我知道她有着怎样恶毒的心肠。她是天底下最爱嚼舌头的长舌妇,整天唧唧喳喳地在她母亲面前夸大其词地搬弄我的不是,比如,我碰了她一下,她会说成我把她推倒在地;我向她借漫画书,她会说成我抢她的漫画书……诸如此类,不胜枚举。我觉得她应该叫叶麻雀,或者叶长舌,叶……反正什么可恶就叫什么好了。

当然,有时候我的确对她很不友好,推,抢,骂,甚至打,这些动作我都对她做过,不过这些动作都是她逼我做的,她骂我,我不能任由她骂吧,她打我,我四肢健全为何不还手,她在我面前炫耀婶婶给她买的好吃的零食,我干吗不抢,我才不去考虑是否寄人篱下,若考虑我早就饿死了。我天生就有股一不怕苦二不怕死的勇气,所以我和叶莺战火不断,但我俩势均力敌,如果婶婶不帮她,我们之间从来没有分出过胜负,不是她的脸被我抓了几道印,就是我的头发被她扯掉了几把,长大后我居然没有成为癞子,真是奇迹。当然叶莺也没变成大花脸,小孩子的力气还是有限。

婶婶对我的表现非常不满意,说我是白眼狼。其实她看我时眼白明显比我看她时的眼白多得多,她才像个白眼狼。当然这些话我没有说出口,只能埋在心底,否则她会对我更凶。

叔叔除了在收养我和我的教育问题上勇敢了两把外,平时都非常窝囊,窝囊得像被婶婶捏来捏去的面团。叔叔所有口袋里的钱加起来从来不会超过一百块,家里的财政大权被婶婶夺去了。控制了经济大权就意味着控制了一切,所以这个家发号施令的人当然是婶婶了。

如果说婶婶是那个专横霸道的武则天,叔叔就是那个昏庸无能的李治,叶莺便是那个骄横跋扈的太平公主,而我,则是那个可怜兮兮的上官婉儿,甚至还比不上上官婉儿,至少武则天还比较欣赏上官婉儿的才华,可婶婶不管我有没有才华都不正眼瞧我一眼,她恨不得我上完九年义务教育就去广东那些服装厂钉扣子。可我偏偏上完九年义务教育后又上了高中,还上了大学。我知道我的出路在哪里,所以我比叶莺学习刻苦一百倍,每次考试都顺利过关,婶婶几次三番要我辍学,叔叔都拼死拼活地保我,他认为我父母的遗传基因优于他和婶婶的,我会比叶莺有出息。因此我没有辍学,在这点上我很感激叔叔,尽管平日里我对他也不是很喜欢,被老婆捏来捏去的男人实在无法让人喜欢。

父母除了给我留下一场爱情悲剧和一段让我寄人篱下的生活外,还给我留下了两箱书和一架钢琴,书是父亲的,钢琴是母亲的。有时我想如果他们的婚姻没有出现意外,我可能会在一种很好的环境下成长,也许会成为一位知书达理的淑女,应该比现在的样子要好吧。

在成长的过程中我看完了父亲的书,也学会了弹钢琴。钢琴是母亲的一个大学同学免费教的我,她是个性情温和的女人,我经常把她想象成我的母亲,可惜她有自己的孩子,她对我的爱毕竟有限。

高中毕业后我顺利考上了一所音乐学院,从此离开了我不喜欢的叔叔家。

大学生活很自在,也很愉快,除非考虑到生活费和学费。

我大三那年,笨头笨脑的叶莺不幸从高考的独木桥上摔下来了,其实这早就在我的意料之中,谁都知道笨鸟先飞,既然天生愚笨,就应该多下工夫,可叶莺不懂这些道理,一打开书本就和庄生一起梦鸳鸯蝴蝶了,小小年纪和N个男生牵过手,这样子怎能考上大学?可是婶婶不服气,既然让寄养的孩子上大学了,自己亲生的无论如何也要上大学,于是让叶莺读了个自费的。可是叶莺哪里知道她母亲的一片苦心,在大学里依旧不用心学习,而且玩得更厉害,钱也花得流水似的,隔三差五地以各种名目向家里要钱,婶婶怕宝贝女儿受委屈,勒紧裤带省吃俭用给叶莺寄钱,因此叔叔家的日子越来越不好过,我的经济情况也越来越紧张,我只好更加努力地打工挣钱,挣学费,挣生活费。

不过打工并非易事,很难找到合适的工作,现在就业环境本来就糟糕,何况我这种在校学生。即使找到了,也不一定能做多长时间,不是我不坚持,而是人家炒我鱿鱼。做家教,没有一个超过半年的,现在的小孩子娇气得要命,根本不把你当老师,更谈不上尊敬,你说他几句,他朝你脸上吐口水,而且使唤你像使唤他们家的用人;去餐馆洗碗端盘子,餐馆里挤满了从农村来的小姑娘,冲你横眉冷眼的,恨不得一口吃掉你;去酒吧或夜总会弹钢琴,总有一些苍蝇蚊子在耳边嗡嗡叫;最郁闷的是有年暑假我应聘去家服装店当导购,扯着嗓门叫了半天“跳楼价”,结果当晚清理衣服居然有十件对不上,我非但没从老板那里领到钱还赔了钱,气得我想跳楼……种种艰辛,真是一言难尽。

不过无论多么艰辛,多么不易,我始终一边上学一边断断续续地打着工,没让自己闲下来,也没因婶婶不给我寄生活费而饿肚子,不过也只是没饿肚子而已。

大四那年一个秋天的下午我刚结束了一个家教,教了两个月,老板娘炒了我。原因是她发现她胖得像猪一样的老公对我殷勤得有些过,责怪我勾引她老公。真是冤枉得很,那样的男人给我提鞋,我还嫌他弄脏了我的鞋子,虽然我的鞋子也不是什么名牌。而且说实在的,如果他真对我有非分之想,我还怕。想我如花似玉,青春妙龄,若被那样一猪头糟蹋岂不是太不值了?

从那户人家出来后,我十分郁闷,没急着坐车回校,在马路上溜达,算是散心吧,另外虽被解雇,但口袋里揣着工资,看商店橱窗里那些东西时到底底气足一些。尽管我不会买任何东西,除了书,当然我指的是打折的书,而且是那种折扣很低的。

晃晃悠悠,晃晃悠悠,经过一家家具店时不禁被橱窗里的一个书柜吸引了。书柜虽看起来款式简单,但它有一种古朴典雅的韵味,深深吸引了我。

书柜镶着玻璃门,这样就不会有灰尘落在书上,多好啊,门环好像是铜的,看起来很古朴,书柜的格局设计得也很不错,可以摆放各种式样不同的书。恍惚之中我似乎看到它正摆在我的房间里,我那些一直躺在床底下的书都摆在书柜里了,它们如同住在低矮的小破房里的穷人住进了高档公寓,欣喜至极,冲着我笑。

家具店上下两层,装修得古色古香,气派恢弘,摆在这里的书柜非普通家居市场出售的书柜能比。当然我心里清楚,我是绝对买不起这个书柜的,但是这不能影响我对它的欣赏和向往,天知道我多么渴望有一个书柜。

我喜欢看书,父亲给我留下了两箱书,我自己又买了不少,因此我有四箱书了,放在我和叶莺共用的房间的床底下,而叔叔家住一层,地上容易潮,书也容易坏,我很担心,但我无能为力,所以我一直梦想以后有自己的屋子,哪怕是租的,一定要先买个好书柜,让那些书有个好归宿。

“嘿,你在看什么呢?”不知何时,一个沉稳的男中音在我身后响起,打断了我的幻想。

我惊了一下,回过头来,看到一张男人的脸。他的五官棱角分明,像经过了刀斧的雕琢,给人一种刚毅与严厉的感觉。他的额头很宽,眉毛浓黑,眼睛明亮清澈,嘴角微微上翘,头发很干净。他的身材挺拔,稍显清瘦,但不失阳刚之气,合体的深蓝色的西装里面是一件白色的衬衫,看起来很整洁。秋日的阳光温暖地洒在他身上,他的身体里散发出一种成熟稳重的气息,我似乎被这种气息罩住了,一时间我有些恍惚,喘不过气来,真是一个好有男人味的男人!

“你在看什么呢?”他又问道,他的眼睛里有一丝淡淡的笑容,很好看。

我回过神来,结结巴巴地说道:“哦,我,我在看书柜。”不知为何,我有点紧张,是因为什么呢,是因为眼前的这个男人吗?不知道,如果是,我为什么要因为他而紧张?如果不是,那我又因为什么而紧张呢?我也说不清,总之我有点紧张。要知道,我可是天不怕地不怕的,没想到居然在他面前有些紧张了。

他看了眼橱窗,嘴角浮起一丝淡淡的笑,说道:“那个书柜很不错吧?”

“嗯。”我点了点头。

“是不是很喜欢?”

“嗯。”

“你好像在这里站了有一会儿了,为什么不进去看呢?”

“哦,我,我只是随便看看,我不买。”我有些慌乱,我哪敢进这种家具店,顶多只是像现在这样,站在橱窗外隔着玻璃欣赏。

“有谁说不买就不能进去看了吗?”

“没有,是,是我不想进去。”

“为什么呢?”

“我买不起。”

他嘴角又笑了下,正要说什么,这时他的手机响了,他看了我一眼,转过身接电话,然后走了,钻进了停在家具店前的一辆黑色的车子里,车漆似镜,他是另一个阶层的人。

就在他发动车子准备离去时,一片金黄的树叶从树上飘落下来,落在他的车顶,平静安详,给人一种凝重的美。死时美如秋叶,我想应该就是这样的吧。

黑色的车子载着那片金黄的落叶消失在我的视线里,我离开了家具店。

此后我不时回想起那个书柜,回味起那个男人身上散发出来的气息,我体会到了什么叫做可望而不可即,那辆黑色的车子让我非常清楚,我是够不到他的,他是开在彼岸的花,那条河我无法逾越。我心里涌起一阵难以言喻的感觉,同时我又惆怅,我想我不会再遇到他了,我连他的名字都不知道。人海中,两个人的相遇与相离,竟可以如此匆忙,但是匆忙之中,我偏偏记住了他,偏偏生出了些许惆怅。

后来我才明白,我记住他是有缘由的,那些惆怅,也是有缘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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