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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064章 醉仙楼

夏秋之间,多蚊虫,平原地带的野草疯长,草棵子里不只有小虫,还有毒蛇盘踞。

几日之内,蛮族部落的士兵们先后有十几人被毒蛇咬伤,伤口流出黑血,紧接着一命呜呼。

将领们眉头紧锁,听说罪魁祸首是一条青绿色带着花纹的小蛇,体积太小而又灵活,每次犯案后逃之夭夭,士兵们想捕捉,却无可奈何。

军中大帐,袁焕之一身银色衣衫,背着手走了几个来回,把蛮族将领看得直迷糊。

在蛮族,汉子们敬佩武艺高强之人,称之为勇士。

阿苏是首领的千金,正经八本的公主,跟着袁焕之这样的小白脸,无名无分,因忙于战事,二人的亲事还未提上日程。

阿苏有妖冶的美,难得的是性子柔和,不同于本族女子的刁蛮任性,是很多勇士们理想对象。

袁焕之虽说身材高大,可他一直都以如沐春风的形象示人,看着像个文雅,肩不能挑,手不能提的书生。

勇士们内心里看不起袁焕之,为了野心而背叛大越,虽说对蛮族有帮助,但是这样的叛徒,无法得到他们的认同。

好歹也是大越曾经的将军,袁焕之那是从战场上真刀真枪的厮杀过的,那些四肢发达,头脑简单的蛮族傻大个儿,怎么会是他的对手。

几个照面,来挑衅的人就被打了个落花流水。

众人对袁焕之心服口服,真心地祝福他和阿苏公主,倒是没了从前的怨言。

和大越开战数次,己方一直没有吃大亏,将领们慢慢接受这个现实。

最新战场上出现变化,一向蔫头耷脑就和没吃饱饭的大越士兵,突然比打了鸡血还激动,作战勇猛,几次交锋,蛮族一点没占到便宜。

“袁小将军,你这么绕来绕去的,俺都蒙了,看着直迷糊。”

正好到了饭点上,将领们围在一起,用匕首切着烤全羊,边吃肉,边喝酒。

这是蛮族人的习惯,他们更偏好肉食,米饭面条那些,吃多少都填不饱肚子。

“蛇毒,蛇毒……”

袁焕之没有搭理说话的将领,自顾自地念叨,他眼里出现一抹神采,对了,那条剧毒的蛇,必须要找到!

蛮族由多个部落组成,其中个别部落擅长制毒。

当然,那些都是老祖宗留下的东西,这一辈的年轻人连一成都没学到。

听闻莫颜医术高明,不来点真格的,只能伤到对方皮毛。

蛮族派出那么多训练有素的高手,其中包括未归顺的万俟家暗卫,在大吴回程的路上,水路袭击,竟然都没弄死他们!

真他妈的命硬!袁焕之在心里气得骂娘,要是能把万俟玉翎和两个小崽子弄死,大越乱套了,他攻打不费吹灰之力。

蛮族以奇毒闻名,他私下打听到,已经没有存货了,包括寒毒,都让万俟玉翎找到解毒的法子。

“传令下去,让人放火,烧掉野草。”

为了节约时间,营帐周围的草没有铲除,袁焕之想通过烧这些草,逼出那条强悍的小花蛇。

只要能提取了蛇毒,下给万俟玉翎,大越无新皇,大吴两个皇子袁焕之不放在眼里,这天下,就是他的。

“袁郎。”

阿苏提着一个食盒站在大帐门口,她穿着蛮族特有的服饰,带着几只银镯子,比从前更显得俏丽。

袁焕之神情一软,柔和地接过食盒,“阿苏,你怎么来了,别被士兵们冲撞了。”

营地都是汉子,很少见女子。

蛮族的人身体强悍,房事上也强些,每晚到红帐排队,很多女子都是当初破城,在大越掳来的。

很多好人家的清白姑娘不堪受辱,羞愧地自尽而死,被人用草席子一卷,挖个坑埋在山野中。

周围的山坳,晚上都是白色的雾气,不知道游荡多少孤魂野鬼。

“你吃不惯肉食,所以我熬了点汤。”

阿苏陪着袁焕之来到他的专属营帐,用手摸着他的脸,有些不舍。

几天未见,他好像瘦了,应是忧心战事,彻夜未眠。

“有下人,你干嘛要自己做。”

袁焕之拉着阿苏的手,眸子中涌动得满是柔和之色,他看到上面的皮肉呈现出一块红,脸色一黑。

“不小心被烫了下,无碍的。”

阿苏眼神闪躲地抽回手,却被袁焕之紧紧地握在手中不放。

他拉着阿苏来到内室,翻找出一个小盒子,从里面舀出点淡绿色的膏体,小心翼翼地涂抹在伤处,指肚旋转按摩,直到吸收。

“记得不要碰水。”

袁焕之习惯虚情假意,说甜蜜的情话,这些不在话下,可面对阿苏,他很少甜言蜜语。

在阿苏面前,他只是袁焕之,不是大越的袁小将军,也不是通敌叛国罪大恶极之人。

“一会儿汤就凉了。”

阿苏红着脸,小声地催促着,她羞涩的模样,让袁焕之眼神暗下来,欲火上涌。

从食盒中拿出两个小碗,袁焕之先盛一碗汤,摆在阿苏面前。

最近忙于战事,他有段时间没有和阿苏谈心了。

“阿苏,于菲儿你知道吧,真没看出来,她也是个有手腕的女子。”

袁焕之眯了眯眼,还真差点被于菲儿骗了,当年他还当她是个草包,就和莫颜一样。

好不容易劝说万俟御风举办龙舟赛,最后以悲剧告终,被淹死的几位大人做了倒霉鬼。

当然,事情离不开幕后的策划,他惊讶的是,于菲儿竟然和洛峰扯上关系。

“哦?袁郎,不是说她中的毒药无解吗?”

对于中毒这么久还没死,阿苏很惊讶,蛮族的毒药霸道,她亲眼所见。

不过,己方不能轻敌,大越方总是在不经意时,用奇招致胜,那个祝神医,能把人脑袋开了,人还活着,这点,无人能及。

“是无药可解,却不是不能制衡。”

袁焕之对于这个理论,相当钦佩,不是谁都能想到以毒攻毒的法子。

最有趣的是,于菲儿和大吴二皇子洛峰有一腿,这让他异常欣喜。

本想挑拨二皇子洛峰和三皇子洛祁的关系,让二人厮杀,最后渔翁得利。

原本,事情出奇的顺利,如他所想,大吴出兵,攻打大越,南平王万俟玉翎亲征,为北地解决不小的压力。

谁知峰回路转,两国握手言和,好的差点同穿一条裤子。

这对袁焕之来说,是一个糟糕透顶的消息。

不过塞翁失马,焉知非福,洛峰愿意用自己的身体试毒,不就是怕自己的女人被弟弟占有。

这下好,两个中毒的皇子。

“哈哈,真是天助我也!”

袁焕之难得爽朗地大笑几声,他注视着阿苏,深情款款。

对他来说,阿苏是不同的。

“阿苏,这下咱们一网打尽,派人联系冯相,后续计划要加紧。”

冯相早年投靠洛峰,为袁焕之一手策划,想必洛峰想不到吧,身边最得用的人,并非自己人。

大吴,马上就要在他的掌控下,只手遮天。

“袁郎,冯牡丹留着,会不会坏事?”

这女人没脑子,空有嫉妒心和虚荣心,斗不过莫颜,唯一的好处是,被虐了千百遍仍旧不死心。

“留着她也好,咱们的人跟在她身边,出不了大错。”

虽如是说,袁焕之的眼中带着一抹嫌恶,他低下头,沉默地喝汤,若有所思,似乎不想再提这个话题。

当年冯相投靠袁焕之,有自己的考量,袁焕之给出的条件无论是金钱还是权利,都是大吴开不出的。

冯牡丹一直到十六岁未嫁,也是冯相怕袁焕之反悔,想要把女儿塞过来。

“传闻大吴二皇子不近女色,看来传言不可信。”

阿苏叹息一声,她倒是挺同情于菲儿,洛峰愿意帮助于菲儿阴阳调和,以毒攻毒,未必会成功。

两个人,苦命鸳鸯,好不容易认清内心,却晚了。

袁焕之咽下口中的汤,面色阴沉,他不喜欢在阿苏口中听到关于任何男子的事,他的占有欲极强。

刚想说话,门外士兵来报,那条剧毒的小蛇已经被抓到,为了抓这条蛇,再次搭进去几人的性命。

人死了就死了,重要的是那条蛇,只要提取蛇毒,这次,就不信南平王那么好命,还能逃脱!

袁焕之心里盘算着计策,若是不能在一行人返程期间下手,就留到八月十五。

中秋团圆?还是和万俟家的先祖到地下去团圆吧!

以后,大越的皇上,必然是他袁焕之。

想到此,袁焕之坐不住了,他打算找谋士商量对策,下一次,务必要不惜一切代价的成功。

大越和蛮族并非日日开战,无论是粮草军需还是后勤上都无法支撑。

大越这边,已经捉襟见肘,离秋收还有一段时间,士兵们苦熬着。

于家愁云惨淡,于菲儿逃跑只留下一封信,让两位将军非常忧心。

这丫头,胆子真是太大了!

他们已经老了,不复当年,战场上总有些力不从心,一切都靠莫轻雨指挥。

不愧是南平王妃的二哥,有勇有谋,可堪大用。

南平王从大吴归来后,阜阳储存的粮草正在运往北地的途中,有足够的粮草和药材,会为北地减轻不少压力。

行在路上的日子,每天都是同样的过程,白日赶路,夜晚露宿。

莫颜忙着配置解药,拉着祝神医研究偏方,一晃就到了农历八月初。

在大越的地界上相对平顺,众人行程快,于八月初到达泸州城。

这日,泸州城下了下雨,马蹄子踩在青石板路上,发出嗒嗒的声响,所到之处,溅起了片片水花。

对于泸州,莫颜不陌生,她前前后后,在这里曾停留过多次,泸州城有她重要的闺蜜之一,卫子纤。

卫子纤嫁人后,还是如从前一般,粗枝大叶,大大咧咧,两个人虽然许久未见,经常通信,感情未变。

掐指算算,从颍川爆发鼠疫之前开始,她已经很久没收到卫子纤的来信了。

一别经年,再次相见,彼此都有了孩儿,莫颜低头浅笑,期待重逢的时刻。

众人比预想的提前几天,她和万俟玉翎商议,想要在泸州休息两天。

到了农历八月,夜晚就有些寒凉了。

前几天夜里露宿荒野,叶相没盖被子,感染上风寒,整个人混混沌沌,每天喝着苦药汤。

对于这位自称大越中流砥柱的官员,莫颜还是很好心配置了汤药,她加了超量的黄连。

停留在泸州,还有一个原因,她要视察醉仙楼的产业。

慕白所言,醉仙楼已经作为报答送给莫颜,她现在缺银子,自然要好好的查探。

人都不是自己的,说来也挺不放心。

慕白一再打包票,从掌柜到账房都是厚道人,而且泸州的醉仙楼早前就是为了打探洛荷消息而开,基本上算个暗桩地点。

这份产业,是慕白自己创建,和慕家无关。

也因此,莫颜收下很痛快,作为给自家宝宝的补偿。

这小娃,只晚出生片刻,就失去了继承皇位的资格。

所以,她和万俟玉翎从小培养哥俩感情,怕以后出现隐患。

泸州是大越各大城池中较为富饶的一个,莫颜收下醉仙楼后,顺便接手慕白在泸州的宅邸。

居所不大,三进的小院,在闹市中,竟然有难得的清幽。

庭院中假山流水,花草繁茂,慕白花重金请了大吴的工匠,房舍在建造上极其用心。

这套小院子作为临时居所,唯一给莫颜惊喜的是,在最后一进院子,有一个富丽堂皇的厅堂。

厅堂占地面积极大,无论是墙壁还是地面,砌着光洁可见的大理石地面。

内侧有一个水池,约莫有十几米长。

得知一行人停留住宿,房间早已被收拾妥当。

莫颜长时间坐马车,腰酸腿疼,若是能在池中游水,真是太美妙了!她迫不及待,让墨冰在门外看守,忙不迭地脱下外衫,跳进池水中。

在池内游了几圈,莫颜的头钻出水面,她为难地看着自己身上的里衣。

白色的衣衫在清澈的池水中悠悠荡荡,慢慢地沉下去。

带着这身碍事的衣物,无法来去自如,莫颜随手把里衣扔在池壁边。

吱呀一声,门被打开的声音。

万俟玉翎眯了眯眼,适应了下昏暗的光线,紧接着,视线固定在那个愉快玩水的身影上。

莫颜的头发湿漉漉的,清透的池水遮掩不住她凹凸有致的身材,生产过后,她的小腹没有一丝赘肉。

随着水花四起,她灵活的身姿在池内穿梭,万俟玉翎眸子越发地暗沉,内室的空气,悄然升温。

这里不失为一个好去处,想到之前的甜头,万俟玉翎生生地忍耐下去。

也不知是谁,刚才在马车上一直喊着饿,他这才放下手边所有事,陪着她一起用膳。

结果,喊饿的人正在水中玩得不亦乐乎,一个时辰,雨没有停,天色更暗了。

万俟玉翎站了半晌,发觉自己被无视,只好一个纵身,越到水池的上方。

随后,一道巨大的水花溅起,莫颜被万俟玉翎打横抱出水面。

运动过后,莫颜的面颊酡红,呼吸间还带着未完全平复的喘息,万俟玉翎见状,脱下身上的纯白外袍,包裹住她的身体。

“外面还在下雨,也不怕染上风寒。”

乌黑湿透的长发,水珠于发间滴落,如雨滴,沾染上万俟玉翎的衣衫。

“我,忘了。”

莫颜小声地解释,这才想起来,到了晚膳的时辰,刚才她看到这么大水池,过于兴奋了。

万俟玉翎无奈地摇头,自家娘子遇事冷静沉着,很容易让人忘记,其实她也才十几岁而已。

夫妻俩重新洗漱过,又换了一套衣衫,二人同打一把油纸伞,在泸州城的雨中漫步。

不用带两个包子,莫颜相当自在,她指着前面的主街,“玉翎,不如我们去醉仙楼如何?”

当年喝多了酒,到客栈迷糊的走错房,偷看皇叔大人沐浴,幸好李德不在,不然那人习惯哪壶不开提哪壶。

提起醉仙楼,万俟玉翎似乎想到了什么,他眸中清冷淡漠化成一抹浅笑,在莫颜耳畔小声道,“颜颜,当年你……”

“当年都是醉仙楼的伙计害的!”

莫颜马上条件反射,那是她的污点,她真不是有意要偷看皇叔大人沐浴。

而且当时的场景,墙壁上都是冰花,莫颜想起诡异的寒毒,身子不由抖了抖。

都怪醉仙楼的伙计太能忽悠,莫颜赶忙推卸责任,完全忘记是自己贪杯惹的祸。

华灯初上,正是酒楼最红火的时刻。

泸州城来往的客商不少,有那好酒的,专门从远道而来,就为品尝醉仙楼的醉酒。

无论是一楼大厅,还是二楼雅间,早已经客满。

在一楼原来的茶水室,单独开辟出等位的小间,伙计端上茶水点心瓜子,态度热情。

酒楼的菜品价位高,酒价堪比黄金,来此地的都不差银子。

醉酒酿制需要的时间久,所以每日限量供应。

醉仙楼虽然给莫颜接手,但是酿酒秘方属于慕家,这边醉仙楼醉酒靠慕家提供。

幸好慕白没有自毁招牌,酒水的品质一直是顶尖的。

作为醉仙楼的东家,莫颜有一块玉牌,拿着玉牌可以到楼上预留的雅间用膳。

“玉翎,我倒是想让于谦和到醉仙楼做个账房。”

莫颜给于谦和的闺女治好兔唇,又救了他媳妇的命,对于谦和有救命之恩。

接触的机会不多,但是这人老实可靠,若是给她做手下,莫颜还是比较放心的。

出嫁前作为官家小姐养在深闺,莫颜的遗憾就是没能培养自己的人手,手下借用的都是万俟玉翎的人。

醉仙楼现在归属于她,莫颜有权利安插自己人,毕竟慕白不管理,不晓得掌柜账房们会不会有二心。

醉仙楼的生意红火,说是日进斗金不为过,她不会放弃这么大的肥肉。

“恩,也好。”

万俟玉翎对钱财方面并不重视,他通过藏宝图找到万俟家祖先留下的一笔巨大财富,还有和莫颜发现的地宫中,也有一个金库。

万俟家就算有金山银山,都是老祖宗留下的财富,而莫颜要靠自己努力,为儿子们赚钱。

“什么?醉酒没有了?搞什么鬼!”

砰砰……

茶盏落地,碎瓷片溅落得到处都是。

莫颜正要上楼,她顿住脚步,酒楼难免有醉鬼找茬,现在醉仙楼是她的产业,她倒是想看看哪个不开眼的闹事。

“这位爷,您就不要为难小的了。”

伙计麻利地收拾地上的瓷片,对着大厅内用膳的客人道歉,“对不住了各位,打扰各位用膳,我们掌柜吩咐后厨给每桌赠送一个菜,稍后就到。”

伙计安抚好客人,这才换了面色,“醉仙楼有规矩,醉酒是咱们的招牌,每日供应就那么多。”

“您说要十斤,对不住,咱们这没有那么多的存货。”

伙计耐心地解释。

“什么意思,怕爷爷我没银子?”

窗户边,一个獐头鼠目地男子站起身,扯着公鸭嗓,吼道,“叫你们掌柜出来,知道爷爷是谁不?”

他这么高的身份,不给雅间就够憋屈了,现在要喝醉酒,对方说没存货。

一个小商人,反了天去了!

今儿这醉酒,若是没有,就在其他客人那拼凑,数量不够,他明日就带人砸了醉仙楼的招牌!

他奶奶的,他堂堂泸州守备儿子小妾的亲弟弟,那是什么关系,还怕这一个小小的醉仙楼不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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