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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046章 施救

地宫里有流动的冷风,每隔一段路的石壁上,镶嵌着闪闪发亮的石头,勉强能照亮墙壁上的壁画和脚下的路。

壁画应该是部落首领暗地里找人修建而成,刻画了草原游牧民族平日生活琐事,与狼群生活在一处,彼此互不干扰,平静安逸。

草原上没有石屋,人们用厚厚的毛毡加油毡布做成屋子,冬日里,小娃们在一望无际的雪原上玩耍,几只小狼就在不远处看着,丝毫没有袭击人的动向。

“王爷,您看,石壁的最后,空了一个位置。”

莫颜走得缓慢,壁画的文字她看不懂,只能通过画像猜测。

部落的首领是个很有野心,试图开疆扩土,他用祖辈们积累的财富,购置大量的铁器和盔甲,还有无数战马。

“结果应该如万俟家收藏的典籍记载,部落出现反对的声音,产生冲突,而首领也是在冲突中身亡的。”

都是几百年以前的事,事实真相如何,无人知晓,一切都是靠推测。

狼王和母狼带着二人破门而入,继续向前,前方是一片开阔地,四周有四根高大的圆柱作为支撑,圆柱上是狼群狩猎的图腾,看起来很是霸气。

在圆柱的最前方,有一处高台,高台上修建一个小塔,而小塔之前,摆放一张金灿灿的龙椅。

“这张龙椅,和金銮殿上的一般无二。”

万俟玉翎上了高台,在龙椅四周转了一圈,仔细鉴定。

莫颜心惊胆战,这里是个未知地,虽然有狼王夫妻带路,但是曾经部落的秘地,难免会有什么机关,这一不小心,轻则受伤,重则丢命。

“看来,书写典籍之人,应该是部落里的知情人。”

部落以狼作为草原的图腾,因为狼的活力,坚韧,和凝聚力是人们的一种精神向往,可以塑造一个人乃至一个民族。

大殿的两侧,还有几道门,另有乾坤,万俟玉翎打开其中的一扇门,顿时传来一股浓郁的檀香味。

内室,是一个大祭坛,祭坛里满满都是香灰,莫颜用帕子捂嘴,防止呼吸不畅,仔细打量祭坛。

祭坛的上方的石壁上,是一副群狼对月呼啸图,而下方有一口石头棺材,上面的盖子是敞开的。

莫颜用脚试探一下,发现没有机关埋伏,这才轻身一纵,跃上石台。

在石棺中,躺着一个穿着兽皮的老者,可能是年代久远,兽皮已经变了颜色。

尸身保存完好,上面只有一层干巴巴的皮,依附在骨骼上,披头散发,老者神态安详,好像睡着了一般,他头上戴着一个金圈。

木乃伊!莫颜很激动,由于职业的关系,总是喜欢研究一些未解之谜,在前世,她为了看木乃伊的一个展览,飞机火车折腾了几千里,就是不明白,这些千年的木乃伊是怎么保存完好的。

很早的时候,古埃及人就有灵魂不死的观念,他们把人的死亡,看成是另一个世界生活的继续。

他们用盐水,香料,膏油,麻布等物,将尸体炮制成木乃伊,放置到密不透风的墓穴中,可以经久不坏。

莫颜职业病犯了,她有一种冲动,想拿起解剖刀,看看其肚腹中有没有内脏,没有现代的化学制剂,光靠香料等物炮制,勾起莫颜的好奇心。

“这应该是部落的首领,至少是曾经的首领之一。”

石棺上有文字,万俟玉翎只认得其中一部分,上面记录得有些凌乱,只说了这位首领曾经带领族人抵御外来部落骚扰,做出了很大贡献。

狼王夫妻在一旁静静地等待,二人参观看之后,它们带路,分别打开另外几扇门。

一屋子的兵器和铠甲,即便是过了百年,依然如新,莫颜捡起地上的一把锃亮的匕首,用自己的头发丝做了测试,她轻轻吹了一口气,刀刃立刻把头发截成两段。

另外的屋子,金银珠宝无数,这里,不单单是地宫那么简单,里面的宝藏,足以支撑部落开疆扩土,脱离草原。

对于钱财,万俟玉翎并不心动,他已经掌握万俟家祖先留下的宝藏,比这里只多不少,但是作为大越的战神,他知晓士兵们武器的重要性,想不到在草原的地下,竟然有这么多的装备,如果给己方的士兵配备,一定能威力大增。

“王爷……”

莫颜轻轻地叫了一声,她虽然爱财,却不喜欢占别人便宜,这里是草原部落的宝藏,本不该属于他们,她觉得自己是个外来者。

母狼上前两步,伸出一只爪子,握住莫颜的手,意思明显,这些东西对于它们并没有用处,用来作为救小狼的谢礼。

在行宫转了几个时辰,二人才在狼王夫妻的带领之下,回到众人安营扎寨之地。

墨香立即凑上来,小姐这么久不回来,她又开始胡思乱想,以前的观念不是说改就能改变的,总觉得狼阴险狡诈,恩将仇报。

“无事,狼王为了表示感谢,带我和王爷去狼群的驻扎地参观。”

地宫之事,二人已经商议好不和任何人透露,这宝藏仍旧属于草原,不过那批盔甲和装备,万俟玉翎打算征用,以备不时之需。

“那狼群的驻扎地是什么样的?”

这几天,墨香觉得自己在做梦,她竟然和狼群亲密接触,还给下一任狼王煮过粥,并且没成为盘中餐,这话说出去,也不会有人相信。

“能是什么样的?当然是几个土洞了。”

莫颜翻了一个白眼,她可没说谎,行宫也是一个巨大的土洞,不同的是,周围镶嵌了一块块的石板。

草原上每隔几天就会下雪,马匹受不得寒,蔫头耷脑,万俟玉翎见停留的时间够长了,指挥手下人向西边进发,离开草原直奔济州城。

众人离开的那天,场面异常宏大,狼王夫妻带着小狼送行,一直指引到一行人出了草原。

小狼舍不得莫颜,跳上了马车,硬是插在万俟玉翎和莫颜的中间,对着万俟玉翎呲牙,柔软的小爪子抱着莫颜的胳膊,眼神水润润的。

“小狼,如果我有机会,还会回草原上来,到时候你也应该长大了。”

莫颜从袖兜里找到一个香包,挂在小狼的脖颈上,又仔细检查它腹部的伤口,见好得差不多,这才安心。

有群狼在后面撵着,马匹受惊吓,卖力地奔跑,一直到跑出草原,莫颜从马车出探出头,看到身后有一排排的影子,狼王夫妻站在原地,默默地目送一行人。

这几日的经历,在众人的心上,打下了一个永远不可磨灭的烙印。将士们谁都没有提起,却在心底深深地震撼着。

离草原又走了一天,终于到达济州城。来报告的士兵说物资已经安全送到,莫颜放下心来,这次,又让袁焕之的计策成空。

草原上耽搁的时间有点久,已经到了农历十月下旬,济州城刚下过一场大雪,街道上来往的行人并不多,偶尔能看到几十人的商队,正在贩运皮毛。

天气冷,百姓们早已经在家猫冬,家家户户的烟囱上飘着烟,北地的百姓,家家有火炕,晚上睡在上面,用来抵御冬日的严寒。

在草原上吃了好一段时间的粥和干硬的饼子,将士们跑到小饭馆解馋,要了几样卤味,几盘小炒,喝着小酒,感觉自己又活过来了。

“墨香,给我倒一杯米酒。”

天实在太冷了,脚边就是炭盆,可莫颜的脚依然没有知觉。

烈酒的味道浓郁而刺鼻,莫颜不喜欢,米酒温和,将就下入口,也能暖暖胃。

北风呼啸,树木早已经没有树叶,变得光秃秃,偶尔被大风吹得树枝到处乱飞,窗户上的高丽纸,发出沙沙地响声。

墨香搓了搓手,也跟着喝了一杯,她第一次来这么冷的地方,恨不得长在火炉边。

门被推开,瞬间进来一股冷风,墨冰回身,快速关上门,大步走到火炉边上,“小姐,王爷到驿站有些公事处理,让您先休息。”

送物资的任务已经完成,还有必要去北地?莫颜是想见陈英一面,亲手把大哥准备的小匣子送到,但是北地太冷,她不想看到战争的血腥,有一种鸵鸟心态,希望赶紧回到西北,跟在爹娘身边。

“难怪都说北地苦寒,苦倒是没发现,寒却是真的。”

墨香哆嗦一下,外面滴水成冰,尤其是寒夜,温度低得吓人。

听说济州城父母官,在每年入冬之前,都要组织百姓们存好冬日的柴禾和口粮,尤其是周边的庄户人家,若是大雪封山,道路的积雪足以把人淹没,根本不能进城。

风小了一些,莫颜推开窗户,这间客栈,离驿站很近,总共只有二层。但是北地的房屋修造坚固,并且很高,站在二楼远眺,视野良好。

远处,是一片白茫茫的世界,根本分清楚远山还是人家,近处的百姓人家聚居地,人们忙着在房顶上扫雪,以防止夜里再下雪,压塌了屋顶。

小娃们不怕冷,穿着厚实的袄子,头上戴着皮帽子,裹得严严实实,三五成群,在小巷里堆雪人,发出一声声清脆的欢笑。

“还是京都好,至少能吃到点带绿叶的菜,北地只有萝卜白菜,在御史府都吃够了。”

墨香扁了扁嘴,自家老爷抠门,在吃食用度上一向抠省着,在吃了很长一段时间的萝卜白菜之后,大少爷莫轻风终于成功逆袭,买了百余只鸡,为了让这些鸡不再叫唤吵闹,御史府上顿顿鸡肉,吃得下人们都恨不得长一对鸡翅膀,飞到树上去。

“北地也有菜,有钱人家的大老爷们才吃的起。”

这个时代没有暖棚,但是人们也不傻,冬日在烧火的房屋里养花,娇气的花都能活,何况是一些普通的蔬菜,韭菜,蒜苗,菠菜等,用土种植,放在空房里养活。

但是一般人家的百姓,习惯了萝卜白菜的味道,一般都不那么折腾。

种菜也要调节温度,在北地,天气晴好的时候,百姓们舍不得烧火,尤其是城镇上的人们,买柴禾也是好大一笔支出。

主仆三人正在说着北地的风土人情,突然,楼下开始吵闹起来,传来阵阵哭声,隐约听见有人在喊,“救命啊,有郎中吗?重金求郎中救命啊!”

“怎么回事?”

莫颜向下看,一队几十人的马车停下,其中有几个人围着穿着绸缎棉袄,外面披着大氅的的中年男子。男子躺在地上,手脚不停地抽动,并且翻白眼,口吐白沫。

旁边围着的人只得按住身体,并且不停地摇动,“老爷,老爷,您怎么又犯病了!”

莫颜心中明了,下面的人犯了癫痫病,也就是俗称的羊角风。

癫痫的表现多种多样,她看得真切,男子是全面强直,阵挛性发作,这种情况很危险,病人很容易造成舌咬伤,尿失禁,并且容易造成窒息性伤害。

楼下几个人的急救方式完全错误,癫痫发病危险,这危险不仅仅是因为疾病本身,而更多的是因急救不得当而给病人身体上造成的痛苦。

下楼的时间已然来不及,莫颜站在窗边,这个高度没问题,她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纵身一跃,从袖兜中掏出柔软的帕子,包裹在一把细小的梳子上。

“让一让,让一让,郎中来了!”

莫颜让众人停止住动作,让中间的男子仰卧,把缠着帕子的小梳子,放在病人上下牙齿之间,防止咬舌。

其中一位家丁装扮的人,对突然出现的一个美貌少女并不信服,旁边的家丁指了指莫颜,瞪着眼睛,好半天才反应过来,磕巴道,“她……她……是从楼顶跳下来的。”

“啥意思?”

从楼顶跳下来,难道是有人想要跳楼自尽?家丁看了看莫颜,顿时傻眼。

一般家丁甚至是士兵们都不会轻功,这是一本高深的武功,并且有自己的传承,所以初次见到人从这么高的地方跳下来,也是吓了一跳。

莫颜没工夫废话,手脚麻利地解开男子胸前的扣子,并且把他的头偏向一侧,使口腔的分泌物自行流出,防止口水误入气道,引起吸入性肺炎。

“你们这样强行约束病人的身体,是不对的,容易造成骨损伤。”

不懂医学知识,越帮越忙,莫颜给众人做了示范,点压人中,合谷,足三里,涌泉等几大穴位。

“郎中,郎中来了!”

一个高大的男子像拎小鸡一样拎来一个干瘦的小老头,小老头不停地挣扎叫骂,“人又死不了,你们急什么,快放老朽下来!”

等到了近前,地上的男子已经悠悠转醒,约莫有快四十的样子,长得白胖白胖的,慈眉善目,此刻他脑子还有些混沌,不明白发生了什么。

“老爷,就是这位女郎中救了您!”

家丁赶忙上前,对莫颜很是尊敬,并且把过程说了一遍。

“救命恩人啊,无以为报,无以为报啊!”

郎中被请过来之后,听说病人没受任何损伤,刚才还挣扎的他,厚着脸皮留下来,他可不承认是想偷师。

关于癫痫,在这个时代并没有有效的治疗方案,开颅手术风险太高,只有祝神医能做。药材等不容易寻找,现代化用低频磁刺激等,在古代并无设备。

众人就近寻找一间茶楼说话男子做了介绍,他叫程万里,是西北明州城人士,家里做皮货生意,这次来北地济州城走货,想要赶在年节前赚一笔。

程万里的癫痫,是遗传性,他平时偶尔会吃一些药丸,这病并不常发作,但是每次出来走货,都会口吐白沫,今儿是最严重的一次,若不是遇见莫颜,很可能就交代了。

明州城正是爹爹莫中臣被发配劳动改造的地方,既然救了程万里,莫颜也没有矫情地让人家不要报恩,坦言自己未来会到明州城住上一段日子。

“恩人能来,老程一定好好款待!”

程万里送了莫颜一块珍贵的雪貂皮,另外送了几百两银子作为谢礼。

莫颜不缺钱,银子没有要,若是谈钱,这恩情就一笔勾销了,但是雪貂皮她很喜欢,想着给娘亲做一件披风。

郎中在旁边见迟迟说不到正题,咳嗽了两声,“这位小姐,您可有什么法子来治疗羊角风?”

“法子倒是没有,不过可以减少发病几率。”

癫痫是二十一世纪常见的病症,不用大惊小怪,莫颜的同学中有人患病,她的同学们在开始的惊慌失措后,慢慢掌握方法,几乎人人都懂得急救的措施。

“总结几点,作息规律,睡眠充足,避免疲劳。”

莫颜抿了一口茶水,继续道,“其余就是饮食要清淡,多吃蔬果,不能疲累,要戒酒。”

“对了,我说怎么每次走货都犯病,肯定是酒闹的!”

西北也寒冷,但是程老爷在府上不出门,几乎不喝酒,他不放心货品,亲自跟着走货,舟车劳顿,夜晚失眠,因为冷,不得不给自己灌烈酒。

“这位小姐,真知灼见!”

郎中老头琢磨一下,起身离开,刚才救人的过程,他要写到医书中去,留给自己的后代作为家中绝学。

简简单单,救了一个人,程老爷千恩万谢,莫颜却不在意,她表示等到了明州,得空会上门拜访。

“小姐,您现在就是女神医!”

墨香眼神亮晶晶的,跟在后面拍马屁,尤其是刚才小姐从二楼跃下,长发飞舞,有着翩然的美感。

“距离神医,还远着。”

莫颜摸摸下巴,过了一条街道,回到客栈,客栈的伙计见到她,眼神更加恭敬。

华灯初上,济州城又飘起了小雪花。客栈门前红色的灯笼,映照着白雪,把这个夜色衬托得更加静谧。

楼下偶尔有行人匆匆路过,在雪地里留下一串串脚印。很快,一个穿着骑装的女子策马而来。

陈英和伙计打听之后,敲响了莫颜的房门。

“英姐姐!”

莫颜揉揉眼睛,惊呼一声。

有一段日子不见,陈英比在京都更多了几分英气,很可能是经过战场上的磨砺,气质越发成熟。

与此同时,陈英也在打量莫颜。

莫颜一身粉红色样式简单的绣花袄裙,脸上褪去了青涩,如开放的琼花,白里透红。柳叶眉下,一双流盼生光的眸子,黑白分明,眼底荡漾着惊喜之色。

“收到王爷的信,我就来看你了。”

陈英接到万俟玉翎的书信很惊讶,而后才明白其中的深意,他不想让莫颜去北地,见识那么沉重的战争。

毕竟离济州城不远,骑马只要几个时辰,陈英得到消息之后,快马加鞭,终于赶在济州城门关闭之前进城。

“英姐姐,哦,将来要叫大嫂了。”

莫颜打趣一句,从内室抱出来一个小匣子,“这是我大哥委托我亲手交给你的。”

陈英到底是未嫁的闺女,红了脸,想到二人不打不相识,那个伪装成书呆子的色胚,还有在书房中看到的男女交叠的春宫图,她就羞得想找个地缝钻进去。

莫轻风曾经在上次的信中提起春宫图,告知陈英,只有下作的人看春宫才会浮想联翩,他是抱着艺术的眼光去看待,并且从画工上做了评论。

春宫图是画作中最难的,因为要从动作,男女身上的细节,表情来表现出当时是否愉悦,至少也要让看春宫的人感同身受。

陈英看不懂骈文,长篇大论看着头疼,但是上面提到春宫,她就勉为其难偷看了几天,琢磨很久才领悟其中的真谛。

莫颜没看到大哥莫轻风的信,不然一定佩服得五体投地,能把好色当成一门艺术来讨论了,除去自家大哥,也没谁了。

陈英抱着匣子,并没有当着莫颜的面打开,谁知道那个呆子在里面放了什么,虽然二人已经定亲,但是若放春宫图什么的,让别人怎么看她!

“英姐姐,你怎么来了?”

莫颜还不知道情况,正在纠结在北地要停留多久。

“王爷派人送信,我才知道你们到了。”

运送物资的人提前一周就到了北地,其中没有万俟玉翎和莫颜,陈英跟着捏了一把汗,现在得知二人安全,也就放了心。

关于京都的形势,陈英知情,这个时候远离是非之地,是在是天大的运气,西北虽然稍微贫瘠一些,也没什么不好。

莫颜心中温暖,万俟玉翎总是一副淡漠,对任何事情都漠不关心的模样,眼中常年带着寒冰,可他竟然能看穿她的想法。

二人闲聊几句,陈英一路骑马,用了好几个时辰,还没有用膳。

天冷,莫颜让后厨做了一碗热乎乎的汤面,里面加了大块的红烧肉,白菜,野山菌,上面撒着一层红艳艳的辣椒碎末,让人看着胃口大动。

陈英几乎是风卷残云,很短的时间,吃得只剩下一个空碗,汤都喝得一干二净。

“嘿嘿,我吃得太快了,在战场上,跟着士兵们一起,可没有那么多讲究。”

陈英从一个大家闺秀,正式蜕变为一名士兵,跟着陈老国公身边上阵杀敌。

皇上派陈老国公作为督军,是可以不上战场的,可是看到北地蛮族杀我大越将士,老国公红了眼睛,热血沸腾,并在战场上找到当年的感觉。

“对了,颜颜,夏若雪不是和袁焕之定亲,还没成亲呢?”

传来的消息,都是朝中事,没一点八卦。陈英拉着莫颜的手,二人闲话,墨香跟在一旁,端茶倒水地伺候。

客栈的偏厅,铺着厚厚的毛毯,在桌子下面有一个放置炭盆的架子,用来暖脚,还有一个可以烧水的小火炉。

天冷,倒的茶水,一会儿就凉了,只能不停地烧水沏茶。

“我带了几个红薯,北地出产,红心的,比京都的甜,正好放在火炉中烤着吃。”

陈英找出一个布袋,把红薯拿给墨香,又指着桌子上面零零散散的布袋,“这些都是北地的特色,有熏鱼,木耳,菌菇,还有一些零碎。”

陈英也不想让莫颜去边境,两国开战,军情紧张,又不能上战场,去了平白沾染血腥气。

边境有的东西,济州城也有卖,这些是陈英早就准备好的,闲暇时走遍了老字号,本来准备托人送到京都,谁想发生了变故。

客气的话,莫颜没有多说,而是记在心里。她也有一个包裹,单独送给陈英,有防水保暖的皮靴,毛袜子,还有几样补血补气的药粉和药丸。

其中一些药粉是祝神医帮忙配置,墨香上次手破开一个小口子,药粉一洒,很快止血,第二日结痂,都是珍贵的药材,药效强大。

很快,灶膛里传来红薯的香气,在边境,吃不饱饭的穷苦人家,才会顿顿吃红薯,吃的多了,嘴里总有一股酸味。

莫颜很少有吃红薯的机会,剥开烤焦的外皮,里面是冒着热气的红瓤,又香又甜,连带着墨冰和墨香眼馋得很,把陈英带来的红薯全部烤熟,主仆三人吃了个过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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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是因为看了很多的穿越小说,也很想穿越。谁想我想想就能穿越,穿越就穿越吧,居然穿成怀孕九月的待产产妇,开玩笑嘛!人家在二十一世纪还是黄花一枚呢。这也可以接受,可是明明是丞相之女,堂堂四皇子的正牌王妃怎么会居住在这么一个几十平米得破落小院子里,她怎么混的,亏她还一身绝世武功,再是医毒双绝。哎。没关系,既然让我继承了这么多优越条件,一个王爷算得了什么?生下一对龙凤胎,居然都是穿过来的,神啊,你对我太好了吧?且看我们母子三人在古代风生水起笑料百出的古代生活吧。片段一在我走出大门时,突然转身对着轩辕心安说道:“王爷,若是哪天不幸你爱上了我,我定会让你生不如死的。”然后魅惑地一笑,潇洒地走了出去。片段二当我对着铜镜里的美人自恋地哼出不着调地歌时。“别哼了,难听死了。”一个清脆的声音响起。~~~接着一声尖叫紧跟着另一声尖叫。我用上轻功躲进了被子里.~~~"我和你一样是二十一世纪来的。”“你好,娘亲,哥哥,以后要多多指教。”来自两个婴儿的嘴里,我摸摸额头,没高烧啊。片段三“小鱼儿,我可是你孩子的爹,况且我没有写休书,你还是我的王妃。我会对你好的。”安王爷霸道地说道。“你们认识他吗?他说是你们的爹?”我问着脚边的两个孩子。“不认识,”女孩说道。“我们的爹不是埋在土里了吗?怎么他一点也不脏?”男孩问道。那个男人满头黑线。“对不起,我们不认识你。”说完拉着孩子转身就走。片段四“爹爹,这是我娘,你看漂亮吧?”南宫心乐拉着一个白衣帅哥进来问道。我无语中。“爹爹,你看我娘亲厉害吧?“南宫心馨拉着另外一个妖精似地男人走了进来。我想晕。“这才是我们的爹。”“才不是呢,这个才是”两人开始吵起来了。“我才是你们的爹。”安王爷气急地吼道。“滚一边去。”两个小孩同时说道。屋里顿时混乱之中。转头,回屋睡觉去了。推荐完结文《别哭黛玉》完结文《穿越之无泪潇湘》新文,《极品花痴》
  • 苏东坡旷达人生(传世名家经典文丛)

    苏东坡旷达人生(传世名家经典文丛)

    人生是一门博大精深的学问,有着太多太多的智慧等待着我们去汲取、领悟;思想是一片宽广无垠的大海,有着太浓太浓的魅力吸引我们去畅游其中。名家的人生,闪烁智慧的光芒,为我们折射出人生的光彩,波荡出生活的弦音;名家的人生,尽显思想的魅力,引领我们享受心灵的美丽旅途,体味生命的丰富元素。驰骋于睿智的思想海洋,让我们的精神变得充盈,心灵变得纯净而通透。
  • 孩子一定要去的50个地方(中国篇)

    孩子一定要去的50个地方(中国篇)

    本书为中国篇,编者在中国精心遴选了50个地方,既有祖国的名山大川,也有祖国的人文奇景。在这里,我们把它们串联了起来,组成了一幅完美的旅行大画卷。本书是父母朋友与孩子外出必备的旅游指南书,也适合孩子单独阅读,以增长他的人文知识,丰富他的人生阅历。
  • 嫡女棣王妃

    嫡女棣王妃

    “姨娘,夫人似乎断气了~”“哼!这么一碗药都下去了,难道她还能活着不成?”“那这······”一个年纪稍长的人朝着这位称作姨娘的人示意了一下自己手中的婴儿,似乎有些犹豫,“这好歹是个男孩,现在夫人已经死了,如果姨娘把他占为己有,然后得了这府中的中馈······”“嬷嬷?!”女子也不等她的话说完,就打断了她,“你记住了,我恨死了这个女人,她的儿子,只能随着她去,我就是以后自己生不出儿子,抱养别人的,也不会要她的。把他给我扔马桶里面溺了,对外就说一出生就死了!”猩红的嘴唇,吐出来的话却是格外的渗人。嬷嬷还想说什么,动了动嘴,却是一句话也没有说,转身朝着后面放着马桶的地方走去。却是没有发现旁边地上一个穿着有些破旧的衣服的小女孩此刻正瞪大了眼睛看着她们两。这是什么情况?自己不是被炸死了吗?怎么会······于此同时,脑中不断有记忆闪现出来,她们是自己的母亲和刚出生的弟弟啊?!不行,先救人。转头看见旁边谁绣花留下的针线跟剪刀,想到自己前世的身手,拿起一根绣花针就朝着那个嬷嬷飞了过去,却在半路上掉落下来,暗骂一声,这人是什么破身体。却引得那两个人听见动静看了过来。女人阴狠的盯着她,“你居然没有死?”微微眯起眼睛,自己的前身也是被她们弄死的了,看样子她们谁也不会放过,抓起旁边的剪刀就冲了过去。随着几声惨叫声,从此以后,府中府外都传遍了她的“美名”——凤家大小姐心肠歹毒,刺伤了府中无数的人,宛如一个疯子。
  • 中国历史名人之五

    中国历史名人之五

    隋朝大官僚李渊父子,乘农民起义之机起兵,于公元618年建立唐朝。他们消灭了各地割据势力,夺取了隋末农民起义的胜利果实,重新统一中国。唐太宗李世民即位以后,唐朝在经济上逐步得到了恢复,军事上也逐步强大起来。唐朝和亚洲各国之间的经济文化交往,出现了前所未有的盛况。唐朝后期,土地兼并剧烈,赋税征收繁苛,迫使广大农民失去土地,纷纷破产。874年王仙芝在河南发动起义,同年七月黄巢在山东起义响应。黄巢的农民起义军,在公元880年底打进长安,建立大齐农民政权。农民军在唐军与沙陀军队的联合进攻之下,退出长安。黄巢战败自杀,而唐朝的统治也因之而瓦解。
  • 求仙则仙

    求仙则仙

    穿越到小说中,成为主角身边的女人……之一。唐承念坚持要打破这循环,但当剧情改变后,越来越多的陌生人物逐一登场。本以为她这半辈子,要辛苦艰难地与自己已知的命运作斗争。谁知天上掉下个大外挂:随身游戏系统。渣男渣女,且放一旁,唐承念悟了:原来,这是一篇升级文!(已完结四部作品,坑品很有保证!日更四千字ing)(喜欢的读者请记得收藏一下~)
  • 神女惊情史

    神女惊情史

    风蕖是女娲一族留下的唯一骨血。世人都以为风蕖已随父母归天,其实风蕖被神农氏所救,昏迷十几万年,醒来后忘记了一些往事,一直隐居在药乡。她离家出走后,在凡间爱上一男子许言,却因他人阻隔最后险些丧命,后被神农氏救回。两万年后,再次出门,在天后百花宴上遇到两万多年前认的叔叔——疏凌,并得知疏凌就是天君的弟弟。从此两人展开情感纠葛,她无法忘记许言,却发现怀着疏凌的孩子。后又受魔族女子陷害,风蕖恢复多年前的记忆,疏凌被罚至凡间。并得知许言就是鹿台山山主单昕,当年凡间险些丧命也是因单昕策划。风蕖至此明白疏凌心意,并愿意等他从凡间受罚归来。--情节虚构,请勿模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