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小谨神思恍惚,街头的行人和来往的车辆在她眼里只是一些移动的斑点。
骑到一个拐弯处,一辆三菱越野车缓缓从右侧驶出,她竟视而不见。
司机连连按喇叭,许多人引颈观看,她也充耳不闻,懵懵懂懂地直冲过去,一直撞到三菱车的保险杠上,哗啦一声连人带车跌倒在地。
幸好三菱车刹车及时,否则她就撞飞了。
她狼狈不堪地从地上爬起。
司机冲她恶狠狠地吼:“你不要命了?!”
秦小谨扶着自行车,傻呆呆的,不知所措,脸上红一阵白一阵。身上并没受伤,但那只被领导欺侮过的胸部还在一阵阵的生疼。
司机的恶言恶语,还有周围那些看笑话的目光,愈发加重了她心中的屈辱感。
眼睛一辣,差点又要落下泪来。
她强忍住泪水,默默地走开,偏腿上车,两腿使劲,往家的方向疾驶而去。
此时此刻,秦小谨只想尽快躲开那些嘲笑的目光,那些涌动的人流,尽快回到自已家里,像一只受了惊吓的蜗牛要缩回壳里一样。
她希望康有志在家,她想扑在丈夫的怀里,痛快淋漓地大哭一场。这满怀的委屈,除了丈夫,她还能向谁痛诉呢?
然而,当她掏出钥匙开家门的时候,又不希望丈夫在家了。这种事,实在难以向丈夫开口。再说,他会相信自已的清白吗?他会不会听后暴跳如雷,去找姓黄的算账,闹得满城风雨,尽人皆知?
秦小谨心事重重地走进家门。站在客厅里,她朝书房里瞟了一眼。康有志正专心致志地玩电脑游戏,身子弯得像只大虾。喇叭里爆出激烈的枪炮声。虽然他只给了她一个背影,但这是丈夫的背影,还是令她满面羞愧。
望着那个冷漠的背沉吟片刻,秦小谨才忐忑不安地唤了一声:“有志……”
康有志头都不回,敷衍了一声:“嗯。”
基本上每个休息日,康有志都迷在电脑游戏上。电脑是她参加电脑操作比赛得的奖品,现在成了丈夫的游戏机。秦小谨并不反对他迷电脑游戏,至少,可以将他拴在家里,总比外出搓麻将赌博和出没于那些小姐如云的娱乐场所强。但现在,他这种对她不屑一顾的态度令她伤心,好像他未卜先知,晓得她已被人亵渎,才故意看都不看她一眼。
秦小谨不禁鼻子一酸,泪又下来了。她赶紧踅入卫生间,除去全身衣物,打开热水器,站到莲蓬头下,仰起脸,让那喷射而下的热水洗涤自已的泪水和汗水。
冲洗了一会,她总算平静一些了。
这时,她才怜悯地揉了揉那只被凌辱过的胸部。那种难言的隐疼,还不时地呈现。低头一瞧,胸部上被掐捏出的红印还未消失,而且,不可思议地显出一只巴掌的形状。
她抹了厚厚的沐浴液,一遍又一遍地搓洗。
但是,那巴掌状的红印,还有那隐痛,怎么也洗不去。
秦小谨想,若没有特殊的方法,它们可能永远也去不掉,因为那隐痛,那红印,不仅仅是生理上的,而且是心理上的。
日子不能这样过下去,委屈也不能这么憋下去,否则,她憋也会憋死!
她总得找个人,倾诉一番才行呵!
洗完澡,将身体和心情都收拾一番之后,秦小谨拨了叶秋荻的手机。
叶秋荻是个长得端庄、秀丽的女人,也是个活得清爽、精致的女人。
清汤挂面式的披肩长发,乌黑灵动的眼眸,轮廓清晰的面庞,再加上168厘米的高挑身材和《莲城早报》记者的身份,走到哪都引人注目,都有令不少女人羡慕的回头率。她对自已的衣着打扮非常讲究,她认为,这种讲究是与一个有敬业精神和独特的审美情趣的女记者是相适应的。她从来都使用那种不太昂贵,但又是知名品牌的化妆品,只是,在这个问题上,她从来是个喜新厌旧的人,凡市场上出现的新品牌,都会在极短的时间内抵达她的梳妆台,或者她那个别致的坤包。她常戏言,化妆品协会应当给她发一个拉动消费突出贡献奖。
秋冬季节,叶秋荻常常一袭黑色或红色的风衣,无比飘逸地走来走去,若有风掀起下摆,一双修长圆润的腿就暴露无遗,既使穿了厚实的袜子,也会有许多男士的眼球因受到曲线美的冲击而停止转动。
春夏来临,她则喜欢着浅色的、看上去非常素雅的套装,让人一看,就知是个干练的职业女性。不过外出采访,她倒常穿一套牛仔衣裙,衣襟自然是不扣的,两只衣角呢,随随便便往腰间一系,她自已觉不出什么,旁人看来,却是极有味道的。
在报社里,叶秋荻就是风度,就是时尚,就是美。在她的身后,相跟着一大群模仿者。现在的女人,女性意识都强,审美水平也大大提高,晓得最能愉人也可悦已的,是那种感觉得到、摸不着的叫作气质的东西。她们对此津津乐道,喋喋不休,可是只要一见到叶秋荻,就会哑口无言。因为,在叶秋荻叶记者面前,她们所有人的气质都相形见绌了。而此时的叶秋荻,是无视自已的气质的存在的,她亲热地随和地与她们打招呼,以一个平常女人的眼光,发现和赞美她们身上本无足挂齿的优点。
如此一来,叶秋荻的气质更丰富、更有人情味,也更慑人了,她们愈发不敢轻举妄动,她们的眼里,除了羡慕还是羡慕,除了嫉妒还是嫉妒。她们中的许多人,甚至不敢在自已的先生或者男朋友面前提起叶秋荻,就是偶有涉及,也是小心翼翼,王顾左右而言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