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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4章 世界不缺聪明人 (2)

局长严肃地纠正我说:“不要谢我,不是我个人决定的,要谢就谢司法局党组,这些事都是党组决定的,不是我一个人说了算。”

我说:“是的是的,但首先还得谢谢局长,没有局长,就没有我的今天。”

局长这才露出得意的笑容道:“冰冰这样说,可是犯了严重的错误哦。”

我也笑,如果我不这样说,才是犯严重的错误呢。

领导越是表示谦和的时候,你越要客气,适当地表达你对他的感恩戴德,如果你不懂得客气,他就会对你毫不客气。

我每天早上醒来的时间,越来越早。一睁开眼,梳洗完毕便急急地往办公室跑。看到李立在,心情会变得无比快乐。

有时候,林打电话来,我应付几句,便推说“有事要做,不能聊了”。林渐渐感觉到了我的变化,问我:“你怎么了?是不是有什么事情?”我说:“没有,只是单位的事多,我感觉忙不过来。”“那你要多休息。我以后再去看你也早些走,让你早点睡。”

从那以后,林晚上再来找我的话,十点左右就与我告别。看着他离去的身影,我不是没有愧疚感。只是,我贪恋被李立紧抱的感觉,他身材宽大,怀抱有力。与他相比,林就像一颗青涩的果子,淡然无味。

我知道这样的想法是可耻的,但我无能为力。我无数次地回想起被李立紧抱的感觉,可是自电脑室的拥抱之后,我们再没有任何亲密之举。

最多,也就是他每天悄悄地过来,把早餐放在我的桌子底下。然后,趁没人的时候,偷偷地摸摸我的手。就是这样,我已经很开心。

这算是什么?我不知道,我也爱林,他每晚都来看我,两人在一起时我们依然有说不完的话,然后在十点左右他依依不舍地与我挥手告别。十点之后的时间,我静静地躺在床上,开始想的,却是李立。

李立没有约过我,也没有在下班后找过我一次,但是我却在深夜想他。

这是年轻女孩子最容易犯的错误,也唯有年轻,才犯得起这样的错误。一旦过了二十八岁,女人还犯这样的低级错误,便不值得同情了。

日子一天天地过去,转眼间,我在司法局工作满一年了。

娜早就调到妇联工作了,穿着裁剪合体的职业套装,看上去苗条而端庄。漂亮的女人,穿什么都好看。

她告诉我,她在妇联的权益部,每天都有数不清的妇女来上访,哭诉她们的丈夫包二奶,或者在家里被丈夫打。

我笑道:“那你岂不很烦?”“何止烦?有时候真想打她们一顿,丈夫打你,你不会拿菜刀对付他吗?还跑到外面哭哭啼啼,丢脸。”

我回她:“如果女人都像你这么强悍,妇联可以撤了,男人天天跑去信访局,哭诉着要求成立男联。”

奇怪的是,市长何故会安排她进妇联这样烦人的单位?“两个原因。”她总结道,“第一,妇联都是女人,这样我就不可能与别的男人眉来眼去。”有道理,我拍掌笑,请她继续。

“第二,妇联是清水衙门,安排我进这样婆婆妈妈的单位,无人注意,也不会影响他的发展。”果然是高招。我点头。

进了妇联,娜的身份变成公务员了,她的档案中显示,她以前是民办教师,在教育部门近来的一次调整中民转公,现在是借调到妇联使用,所有待遇与妇联工作人员看齐。

娜很快就适应了新工作,对付那些天天上访的怨妇很有一套,每当她们哭哭啼啼的时候,她时而拍桌子表达愤怒,时而洒热泪表示同情,甚至有时候,她还会从钱包里掏出几十元,让她们回家时顺便买点糖果哄哄孩子。

总之,娜的工作方法很有一套,深得上访人员的赞许。据说还有位经常遭受丈夫殴打的农村妇女,受她的鼓励后回家上山种果养猪,竟然成为当地小有名气的种养大户。

你看,连上访妇女都可以培养成为种养大户,还有什么事情是娜搞不定的?

我也向娜诉说心中的苦恼,比如林的痴情,李立的若即若离。

每每说起李立,娜便气不打一处来,“一个男人,不送礼物,不表忠心,你要来干什么?”

我说:“我喜欢他。”

她恨铁不成钢,“你简直是丢我的脸,出去不要与人说认识我。”

我苦笑。这个男人对我并没有十分的热心,我岂会不知?每天简单的几个眼神交流,趁四下无人时悄悄握握你的手,每天下班后匆匆往家赶。这样的男人,今天看来顶多也是占便宜的心态,但我当时竟然视如珍宝。

娜劝诫我,“你与我不一样,你有本事,林对你也真心真意,如果你与林结婚,林将会是你坚强的后盾。”

我底气不足地申辩说:“我将来会与林结婚的。”

她摇头,“不一定,你的心已经不在他那里了。”

我流泪。我也不知道自己心在谁身上,我只知道,与林在一起,我会没心没肺地笑,但深夜躺在床上,我却是想着李立流泪。

幼稚的女人,往往迷恋令自己伤心落泪的男人,所以,她们注定了要受伤,这怪不得别人。

我的生日,是农历七月。

林问我:“你想要什么礼物?”买花?只是一时好看,浪费钱;买蛋糕?两个人根本吃不完。我说:“买书给我看吧。”于是,我生日的前一天,林陪我到书店买了两本书,花了数十元。

其实我还想说,我想要玫瑰,想要蛋糕,还想要漂亮的衣服,但我觉得提这样的要求不好,衣服比书要贵得多。

贫穷的男人是很可悲的,尽管他真的很有诚意买礼物讨女人欢心,但因为穷,女人往往不敢说出心里话,所以她说出来的,往往并不是她最想要的。

因此,你若没足够的钱,就根本没有必要问女人喜欢什么,因为她不会说真话。当然,如果你足够细心,也一定会知道她最想要什么。只是这个世界上,细心的男人实在不多。

到了生日那天,早上一上班,便有人送一大束玫瑰到办公室。我心中正艳羡不已,那送花的却道:“哪位叫厉冰冰?”我心中狂跳,故作镇定地拿过笔,签收,接过花束。

花束没有具名,以为是林,致电他,说:“谢谢你。”“谢我什么?”林莫名其妙。原来花不是他送的,我连忙掩饰,“昨天你买书送给我嘛,所以要谢。”

说了拜拜,放下电话,回头看,李立正含笑看我。显然是他。

我承认自己是一个俗气的女人,虚荣心强。我喜欢男人用鲜花、用糖果、用一切看上去浪漫甜蜜的东西讨我欢心,如果折合成人民币,那也许只是一个很小的数目。令我动心的,当然不是那个数目,而是那种被人宠爱的感觉。

是不是每个女人都像我这样,需要这种宠爱的感觉?我不知道,我只知道自己很需要,如果你宠爱我,我愿意为你做一切事,甚至为你不吃饭。

中午临下班,等人都走了,李立跑过来对我说:“今晚有空没有?”

我说:“什么时候?”他说:“晚饭后,我可以出来两三个小时。”“为什么仅有两三个小时?”“她饭后回娘家,我正好出来找你。”

我突然觉得他很悲哀,堂堂一个男人,趁老婆回娘家约会其他女人,还要给自己限定时间。更可悲的是,我竟然还点头默许,又嘱咐他到时呼我BB机。

当天晚饭后,与林正在电大的校园散步,BB机响了,是办公室的号码。知道是李立呼我,便推说有点不舒服,早点回去。

回到司法局,在大门口匆匆与门卫打声招呼,便冲上办公室,李立果然在。一看到我,他就冲过来,紧紧地拥抱,舌吻,好像饥饿了一千年的狼,贪婪地吞噬我脸上的每一寸肌肤。

我非常艰难地推开他,示意他跟我来。当他走进我狭窄的宿舍后,四下打量了一番,随后轻轻地关上门,继续他此前未竟的事业。

他把我压倒在小床上,用手扯我的衣服,拉我的裙子。我隐隐感觉不妙,正欲推开他,他却不由分说地抱着我,用舌头蛮横地分开我的嘴唇,我再也无力反抗,随他为所欲为。感觉没有想象中的好,但看得出,他很尽兴,很满足。

事毕,他紧紧地抱着我,说:“我天天在想着你,只是我不敢,怕伤害你。”

我毫不客气地回道:“那你现在又敢?”他尴尬地笑,把脸伏在我的头发上,我看不到他的脸。

我暗暗地叹气。这算什么?我喜欢这个人吗?若喜欢,为什么我会感觉如此尴尬?若是不喜欢,为什么我会容许发生这样的事?难道仅是因为一束林不曾送过我的玫瑰花?

良久,他说:“冰冰,你真是一个好女孩,品性善良,又聪明,不值得为我付出。”我想起以往那些想他的晚上,轻轻地说:“我喜欢你。”

这是我第一次对他说喜欢。他欣喜地抱紧我,企图再来一次,这次,我很坚决地表示了拒绝。

他安慰我,“以后,我会寻机会来见你,只要她不在家,我便可以出来找你。”我想起以往那么多默默思念的日日夜夜,万千的柔情突然化为怨气,我说:“为什么你要等人家不在家才好安排时间给我?”

他急急地解释,“我心里天天想你,但我没理由天天跑来见你。你又不是小孩子,你应该懂的。”

我说:“我不懂,如果懂,我就不让你来了。”我突然想起林,林的全部都是我的,我为什么要吃别人的残羹剩饭?我不可自抑地哭起来。

他想抱我,我挣扎,终于,他失去了耐性,看看BB机上的时间,冷冷地说:“你这样下去,我会害怕的。”打开门,走了。

我扑倒在床上,大哭。明知在对方眼中,自己只是一棵葱,但还是忍不住想他。想起他平时嘘寒问暖的情景,觉得他很好,可是想起他绝情离去的样子,又觉得应该与他决裂。于是一整夜,我在不断地树立信心又不断地推倒信心中,迎来了上班的时间。

经过一夜的休整,李立神采奕奕,眼带笑意,趁人不在时,悄悄对我说:“不管你今后还理不理我,我永远当你是最亲爱的人。”

我狠狠地回他说:“我不是你招之即来、来之能战的合作伙伴。”他尴尬一笑,我伏在桌子上,不看他。

整整一天,林没有找我,我也没有想过他,因为我沉浸在自己的痛苦中不可自拔。我竟然没有感觉到有什么不妥,平时,林根本不可能一整天不找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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