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根本不会弹,在未来的那个时代里,我学过吉他。我将琴抱在怀中,摆出谈吉他的姿势,很快有人在一起交头接耳,很显然他们从未见过我这样的弹唱方式。
我先用右手在琴弦上划过。只是这一个动作,就惹来许多人的掌声,和叫好声。我开始一边弹奏,一边唱着:来来…我是一个菠菜…菜菜菜菜菜……菜菜菜菜……来来,我是一个草莓,莓莓莓莓…..莓莓莓莓莓莓……
这首歌是我在河东狮吼里面学来的,真是不唱则以,一唱惊人,周围的人气纷纷往我的罗里面扔铜钱。我明白了一个道理,这里的人他们一定都很渴望欢乐。他们要求我继续演下去,我正好借此机会挣些钱,养活自己。
天黑以后,我嗓子都快沙哑,我不知道我挣了多少钱,我不懂那满满的一罗罐铜钱加起来是多少。我从罗罐中抓起一把,放到怀中的口袋,那老汉痴痴的望着我,我知道他没有想过那些钱里面会有他的一份。我拿起一个铜币问他:“这一个铜币,能买几个馒头?”
老汉说:“东边那家,馒头小,一文钱十个,西边那家馒头大,一文钱七个。”
我又掏出怀中的铜钱数了数,大概有一百多个,这下够我生活一段时间了。“谢谢你了老伯。”说完我转身便准备要走。
老伯突然叫住我:“壮士,你的钱还未拿走。”
我摇了摇头:“那些是给你的租金,是我给小妹妹的琴,和你的罗的租金。”我远远离去,还能头听到老伯嘴里说了几个字‘好人啊’。这种感觉真舒服,这也算得上是我第一次被人夸成是好人,我欧洋,如今也成了好人了。
等我再一次在那条街上闲逛时,那爷孙俩再也没有出现过,可能乃些钱够他买上一亩之地,他带着孙女回家耕田播种去了。这里的人像是都已经认识了我,走到哪都会有人跟我招呼,比起以前,我的回头率可是大大的提高。
我偶尔无事也会经常唱一些流行歌曲,那些人虽然听不太懂,但他们都很愿意听我上,很喜欢听我唱,可能是因为歌曲的风格会让他们感到愉悦。原以为穿越以后一个人生活会很艰难,看来我的生活却还算滋润。只是心中有一事放不下,那就是柳思慕。
我被一家酒楼老板请到酒楼唱歌,想必从古至今,我是第一个卖唱的男人,一开始,我是有些瞧不起那些歌女,以为她们从不为亡国而嗟叹。可当我自己成了歌男以后,我才明白,这实际上是一种最好的养活自己的方法,只有活着,才有未来。
第一次在酒楼唱歌,就引来众多的客人,老板,小二忙的不亦乐乎,在这个时代,有钱赚比什么都重要。我抢了那些歌女的生意,我让老板留下她们,至少她们还能够混口饭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