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代时的士兵,不用选择也是非常精干的,这是什么原因呢?因为兵是从农民中选拔出来的,军队的数量是固定的,但士兵却是不固定的。国家有了危难,就要求一家出一名正式的士兵,这样也就罢了。所以,老人都可以得到很好的照顾,病人也能放心地休息,在官府服役的那些老百姓,都是健壮的小伙子,没有战事的时候,他们照样在田里劳动,在山里打猎,不曾征用老弱的百姓;军队行动,运送粮草,也不曾养过无用的士卒。如果这些人手脚轻快,动作敏捷,艰难险阻都不在话下,手持武器一点都不费力,他们的聪明就能使得他们按照旗鼓的节奏进攻,他们的强锐就能使他们敢于赴死而不贪生,一支有千乘战车的军队,每名士兵都可以独自为战。所以,那时的战争总是杀人很少就取得了胜利,费用不多但兵卒的作战能力却很强。到了后世,兵和民有了区别,当了兵就不能再当老百姓,于是军队中开始有了老弱的士兵。
一个人,既然已经被招募为士兵,他的妻子和房屋,也就托管于军营之中,他的姓名也就登记在官府的户籍之中,既不能再去经商,也不能再去务农,只能靠官府养活,直到衰老也不能回去了,他的这条道只能一直走下去,所以,这些无用的士兵,虽然待遇越来越差,但总能养老送终。凡是一个人的生命,从二十岁以上一直到衰老,大约都在四十年,年轻气盛、勇武有力,敢于上战场和敌人拼杀,也就二十余年。如今要养老送终,那么,一个士兵大约将有二十年没有事做而只能让官府养活。照此推论,如果养兵十万,就有五万人可以除去;如果屯兵十年,就有五年是没有效益的费用。
如今天下招募的士兵非常多,当年陕西之战,把官府名册上的平民都征了兵,再加上明道(公元1032—1033年)、宝元(公元1038—1040年)年间,国内发生了旱灾、蝗灾,还有最近几年,青州、齐州的饥荒,以及河朔地区的水灾,百姓急于当兵的人一天比一天多起来了,按照登记的户口来看,近世以来,官府募兵之多,没有超过今天的。然而都是老弱和没有经过训练的人,打起仗来,不能当古代的一半,而衣食的费用,却超过古代上百倍。这种情况长久得不到改变,是特别不应该的。凡是百姓中当了兵的,这些人中很少有良善之人。当他们年轻力壮的时候,往往是赌钱喝酒,不能安心在家里过日子,有时也能拼他的生命。等到他青春已逝,英雄气短的时候,大概也会感到后悔的,但已经追悔莫及了。
我认为,一个人到了五十岁以上,如果他希望回家去做老百姓,应该听其自便;从今往后,百姓中愿意当兵的,只收三十岁以下的,限制当兵的时间为十年,超过十年的,就请他转业或复员。如果百姓三十岁开始当兵,十年之后复员,他的精神力气仍然可以养活自己,并安排一生的规划。如果他在应募当天就知道当兵的日子不会超过十年的话,为这十年考虑,他大约不会因为从簿籍中除去他的名字而抱怨。以无用之兵一辈子白吃白喝的费用,招募新兵,响应的人一定很多。这样一来,县里的官吏不领导老弱之兵,老百姓中不能胜任作战的人,也不至于无辜地丧失生命。他们都知道自己不超过十年就能复员成为平民百姓,就会爱惜自己的身体,对可能违犯法律的事非常慎重,不至于和游手好闲、刁滑强横的人呼为同类,自暴自弃成为凶恶之人。如今天下的祸患,在于老百姓不了解当兵是怎么回事。所以,当兵的常常表现得骄横凶悍,老百姓都怕他们。但是,盗贼来了他们不能防御,外族侵犯他们也无力抗击。如今能让老百姓替换着当兵,当兵的也能复员成为老百姓,天下人对当兵的有了更多的了解,盗贼和外族对他们也就能有所畏惧了。
读了他们的这些论述,我们看到,当时养兵的积弊,就是有一万个理由,也不能不进行改革了。范镇、欧阳修和苏轼诸位先生的这些建议,正是后来王安石所实行的。为什么要等王安石来做这件事呢?因为这件事说说容易,做起来就难了,天下大业,终非坐而论道者能够完成的。宋仁宗固然是个优柔寡断的君主,不可以和他谈论改革的大计。而宋神宗却是个英明的君主,完全可以辅佐他实践自己的主张。然而,一旦皇帝决定要进行改革,实行新法,诸位大臣就一个接着一个变了脸色,没有谁敢负这个责任了。其中第一个阻挠新法的人就是司马光。他说:
如果兵卒淘汰得过多,就会造成人心惶惶,很多人都愁容满面,怨声载道的,然而,国家太平,法律一向都能得到伸张,此事虽说也会引起一些骚乱,但估计不会有太大作为。不过,诏书一下,万一有些流言蜚语乘机传播,把老百姓惊动了,朝廷就是想要省事,收回成命,也很难了。而且,朝廷的威信也将立刻丧失,以后再向他们发号施令就困难了。如果坚持推行新法,又会惹得众人怨气十足,就像后梁要分魏博的兵,结果导致了张彦之乱,这事是可以当作借鉴的。
司马光的这种论调,大概可以作为当时反对派的代表言论。他的理由,不过是顾虑到骄横的士卒不容易制约,一实行省兵,即裁军,就会刺激他们,演变为暴乱。这种观点不过是在姑息他们,培养毒疮而已。假如没有王安石,那么,这个举措很可能就会因为缺少主见而泡汤了。有一天,皇帝与王安石议论裁军的事,皇帝说:“司马光认为一定会发生唐朝建中之变那样的乱子。”王安石回答:“皇上鞠躬尽瘁,勤勤恳恳地治理国家,上下之间互相信任,没有发生这种事的道理。建中年间发生的动乱,是因为唐德宗任用卢杞这样的人而疏远陆贽这样的人,他没有亡国已是他的幸运。如今需要皇上当机立断,不再犹豫,详细地制定条例,以逐步地推行。”神宗终于下定决心。
于是,熙宁元年(公元1068年),诏令诸路监司,即中央政府派出的监察人员,核实各州的兵卒,不符合新法的,按照规定办理,不能胜任禁军的,降为厢军,不能胜任厢军的,就免除为老百姓。不久,又下诏要求挑选诸路中的一半,即四十五岁以下能够穿起盔甲的人,作为最高限额,五十岁以上愿意回家做老百姓的,尊重他们的意愿。按照旧制,兵卒到了六十一岁的时候,才能免去军职,即使这样,仍然不能马上批准。实行新法之后,免除军职做了老百姓的人越来越多,冗兵由此被大量减裁。熙宁二年(公元1069年),神宗又下诏废除合并各个军营,陕西马步军营三百二十七个,合并为二百七十个。马军的标准为三百人,步军四百五十人。其后陆续都进行了合并,马步军营五百四十五座,合并为三百五十五座,而驻守京城的军队,以及各州府、诸路和厢军,都要汇总各营兵卒的数额,按照标准补足余额。自从熙宁至元丰年间(公元1068—1085年),每年都对军队大量裁减,并且增加了武卫军,对他们进行严格的训练,不过数年都练成了精兵。
冗兵应当裁减,当时人人都懂得这个道理,然而,不敢做的人,借口害怕激起兵变。但是,王安石毅然决然地要做这件事,而且制度严明,并不惊扰百姓,他们所担心的兵变在哪里呢?不过是诸位有身份的人,害怕做事,不肯负责任,不能任劳任怨,宁肯坐视国家的凋敝,也不肯用自己的名誉地位赌一把,在成败未知的情况下做一点尝试。他们自以为得计,但不知国家要这样的大臣究竟有什么用处。治平年间(公元1064—1067年)的兵卒,总共有一百一十六万两千,到了熙宁年间(公元1068—1077年),裁减为五十六万八千六百八十八人。元丰年间(公元1078—1085年)稍有增加,也只有六十一万二千二百四十三人,大概是从前的一半。
从王安石最初执政以来,能够裁减宫廷费用和其他冗费十分之四,执政十年,能够陆续裁减多余的兵卒达到二分之一,由此看来,他的魄力真是雄奇伟大,果敢坚毅,我们是很难超越的;他工作起来任劳任怨,艰苦卓绝,却是可以想见的。这两项工作,都是当时的批评家们每天摇唇鼓舌谈论的东西,说说可以,却不能实行,王安石实行了,又处处诋毁他,这些人可以说是没人心的人。后代研究这段历史的人,对于这种丰功伟绩,竟熟视无睹,他们也可以说是有眼无珠的人。王安石裁减的兵卒,《宋史·兵志》有详细的记载,如果有学者想将建隆(宋太祖年号,公元960—963年)以来的制度和熙宁(宋神宗年号,公元1068—1077年)以来的制度作一番比较,了解更详细的情况,可以再去翻阅,这里就不再叙述了。
第二,置将法
王安石裁减军队的做法,不是一种退缩的政策,而是一种进取的政策。大宋的军队数量虽然很大,但却不能用于作战,其中有很多原因,而最重要的原因,是将领与士兵互相不了解,不熟悉。宋太祖吸取了晚唐、五代时的教训,担心将领把军队当作自己的私家军队,于是开创了更戍法。所谓更戍法,又称出戍法。北宋初年,根据宰相赵普的建议,以禁军分驻京师与外郡,内外轮换,定期回驻京师,所以称为更戍法。更戍军冠以驻泊、屯驻、就粮等名目。通常出戍京东、京西、河北、河东、陕西、江南、淮南、两浙、荆湖、川峡、广东等地,以三年为期进行轮换。
出戍条件恶劣的边远地区的军兵,以半年为期轮换。这种办法的弊端,不仅是代人服役的人掺杂在其中,浪费了国家的钱财,也伤害了老百姓,而且,朝廷临时任命出戍军的统兵将官,造成兵不知将,将不识兵的局面,这样一来,有兵也就等于没有兵,虽然有利于防止将领专权,却削弱了军队的战斗力。王安石执政以后,开始在全国各地分置将领,训练士卒,总的隶属于禁军,目的是让士兵了解他的将领,将领也要训练自己的士兵,平时严格训练,没有了轮流出戍的辛劳,有了战事则派遣他们出征。这的确是北宋兵制的一大改革。考察当时军队的数量和配置的情况,列表如下:
天下总共设置了九十二将,还有马军十三指挥,忠果十指挥,土军两指挥,共有二十五指挥,与将并行。这是王安石所制定的关于常备军的编制。其中一将一指挥手下有多少兵?历史没有明确记载,如今已经很难考察。但知道忠果十指挥的名额是各五百人,而东南路诸将所管辖的士兵有三千人以下的。大约各自按照驻屯地区的情况有多有少,名额并不一样。
这里所说的将,并非将帅的称呼,而是一个团体的名称。大概类似于今日新军编制的所谓镇,或类似于日本军队编制的所谓师团。它以第一将、第二将作为这些军队的编号,也与今天的制度契合,但它能选择全国险要的地区,分派军队驻防,使他们都能满意,这又是今天治理军队的人不能望其项背的。其中第一项的三十七将,是用来守卫京城,防止契丹入侵的。韩琦曾经请求撤去这些军队,以此来消除契丹的疑虑。其中第二项的四十二将,是要图谋西夏。王安石对于这两个外族政权,一直处心积虑地要征服他们,所以,他在这两个地区集中了特别雄厚的兵力。
其中第三项的十三将,则以守护境内地方上的治安为主,所以安排也很靠后,他的兵力也只有全国的五分之一而已。这种新的军队编制办法,与晚唐、五代的制度不一样的地方,主要在于这些军队都是禁军,皇帝自任大元帅来统帅他们,将官都由中央派遣,不能把军队视为私有,所以,不会有军权旁落的祸患。它与宋太祖以来的制度的区别则在于,将官与士兵相互熟悉,又能进行切实的训练,而没有了更戍的烦恼。和当今之世的各国制度相比较,只有德国、日本的陆军编制法与他的办法最接近,而中国现今的制度,仍然要向王安石学习,还未能达到他的境界呢。荆公远远地超越了他的时代啊。
自从元祐(宋哲宗年号,元年为公元1086年)以来,王安石的新政被推翻了,新的将兵之制虽然没有被完全废除,但是,却给予州县官员统辖军队的权力,与军队将领分权,使得军令不能由一个地方发出,士兵的懒惰也就日甚一日。逐渐地女真人长驱直入,没有人可以防御,而宋朝也就从此南渡了,多么可悲啊!
第三,保甲法
裁军,重新编制军队,都是王安石一时的权宜之计,聊救时弊罢了。如果说到他的根本政策,还不在这里。王安石大概是一个主张全民皆兵的人,要想达到这个目的,必须废除募兵制,改为征兵制,于是,保甲法应时而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