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安石的政治主张和施政纲领(二)
社会上对于王安石的一般看法,大多是把他当作一个从民间聚敛搜刮财富的官员,这就大错特错了。诚然,王安石的事业,大半是在理财。但是,他理财的目的,绝不只是增加国库每年的收入而已,实际上,还是想让国民摆脱贫困,增加他们的财富,再从他们的财富中索取赢利的那一部分,作为国家的财政经费。所以说,发展国民经济才是他的第一目的,改善国家财政只是他的第二目的。他所主张建立的各种法令,都是和这两个目的大有关系的。因此,我不用财政这个概念,而用民政和财政这个提法。
第一,设立制置三司条例司
这个制置三司条例司是王安石创立的管理国家财政的机关,负责制定户部、度支、盐铁三司条例,实际上是个领导变法的机构。他说:
“西周时期设置泉府之官,掌管货币流通和集市贸易,目的是限制财富的过度集中,调剂贫富差别,使天下的财富得到合理的分配。后世只有桑弘羊、刘晏的做法与这种做法大致相似。学者不能了解先王制定这些法令的用意,认为皇帝不应当与民争利,其实,如今想要理财,还是要采用泉府的办法。”
熙宁二年(公元1069年)二月,朝廷设立了制置三司条例司。宋神宗下诏说:
我认为,要想达到天下大治,一定先要使民众富裕起来,然后,天下大治的局面才能实现。如今,县一级的官员,连薪俸都不能保证,老百姓的财富也面临枯竭,所以,特意下诏给辅佐的臣子,在朝廷之内设置三司条例司,来革除现在的弊端。如果一个人所做之事是他从事的专业,那么,他就能认清这件事得与失的根源。我今天把权衡天下财富的重任,交给这个部门,他们熟悉、了解自己的工作,得到的办法一定是最好的,提出的建议一定是通达的,把财物聚积起来,追求国家的富足,只有这样做,我的百姓才能富裕起来。如果政策制定得很苛刻,下面的百姓受到剥削,上面的官吏怨声载道,这是我不希望看到的。所以命令三司,即户部、度支、盐铁三个部门的官员、诸路的监察干部和朝廷内外的官员,接受诏书两个月后,我要听你们如何整顿财政的汇报。
制置三司条例司成立后,宋神宗特命知枢密院事陈升之(宰相之一)和王安石共同领导这个部门,王安石当时任参知政事,即副宰相,由他主持这个部门的具体工作。当今世界上实行立宪的那些国家,往往以总理大臣兼财政大臣,就是因为财务是各种政务的根本,王安石深深地理解这一点。
王安石的志向,在于抑制大地主的兼并,帮助贫困的百姓,合理分配天下的财富,使老百姓富裕起来,从而达到天下大治。制置三司条例司的职责就在这里,而此后制定的各种法令,也没有不是根据这个基本点来施行的。据历史记载,王安石曾与司马光在朝廷上就如何理财的问题展开辩论,司马光说:“善于理财的人,不过是按着人头敛取民财。”王安石说:“事实上不是这样,善于理财的人,不增加赋税也能使国库充足。
”司马光说:“天下哪有这样的道理?天地所创造的财富,不在百姓手里,就在官府手里,你千方百计从百姓手里争夺财富,这种伤害比增加赋税还要严重呢。”他们二人争论不已。司马光的这些说法真的有道理吗?天地所创造的财富果然是永远不变的吗?如果人也可以按照一定的规律去创造财富的话,那么,天下的财富是不是可以增加呢?天下的财富一定有不在官府也不在民间的,它们被丢弃在地上。正是这样。如果它能使财富增加,那么,它既可以在民间,同时,也可以在官府。如今的欧美各国这样做了,他们就是很有成效的。王安石想要整顿、改善国家的财政,他以发展国民经济为入手的方法,这就是孔子曾经说过的,百姓富裕了,君主怎能不富裕呢。中国自古以来谈论理财的人,他们的见识没有能够达到这个高度的。
王安石是这样想的,国民经济为什么越来越衰弱不振呢?因为国民不能充分发挥各自的能力从事生产。国民为什么不能充分地发挥各自的能力从事生产呢?则是由于豪强巨富的兼并造成的。一国之中总是豪强巨富少而贫民多,而豪强巨富又喜欢靡费奢侈,并不把他们的财富作为扩大再生产的资本,那些贫苦的人点点滴滴的生活资金又在日复一日的生活中耗尽了。一个国家的资本如此匮乏,百姓的生活没有办法再凑合下去了,于是,殚精竭虑想要找到解决的办法,而最好的办法就是解决兼并的问题。谁能解决兼并的问题呢?只有国家才有这个力量。王安石想把财政大权全部集中到国家手里,然后由国家调剂分配,拿多余的弥补不足的或亏损的,让全国的老百姓都能享有一定的财富,并且有能力、有条件从事生产。他在一首诗里写道:“三代子百姓,公私无异财。人主擅操柄,如天持斗魁。赋予皆自我,兼并乃奸回。奸回法有诛,势亦无自来。
”他的青苗法、均输法、市易法等法令,都是根据这个基本点制定的。这样一种思想,最近这数十年来在欧美是非常盛行的,名叫社会主义,这种学说以国家为大地主,为大资本家,为大企业家,而人民不能有私有财产,就像王安石所说的,赋予皆自我,兼并乃奸回,也就是说,国家的财政收支都由君主掌握,兼并被认为是奸邪的行为。他们那里的许多学者,往往梦想实现这个社会,把它当作通向世界大同的必经之路,而有见识的人又认为这是一件很大的事,可能需要经过几代人的努力,才能实现。以欧美这样的条件,现在仍未能走到这一步,王安石就想在数百年前的中国实现这个理想,哪有这种好事呢?虽说他在开始没有他们那么宏大,他的条目没有他们那么复杂细致,他的程度也没有他们那么极端,然而这种做法最终仍不能完全适应于王安石所生活的时代和国家,是可以断言的。王安石的问题就在于这一点。但他的学识精彩卓越,他的规模宏大深远,他的心地仁爱宽厚,这些真的是千古一人啊,司马光怎么可以理解他呢?
社会主义难以实行的原因不止一条,而为国家掌握理财机关的这个人,是最难选择的。他手里的权力越多,弊病危害的产生也就越容易,这一条是显而易见的。而且,他们那里所倡导的社会主义,盛行于立宪政体确立之后,就更加难以实行,何况是在专制的时代呢?本来是想抑制兼并,万一在实行中一时不慎,国家反而成了兼并的领头人,那么百姓到哪里去投诉呢?还有那些监守自盗的官员借此自肥,就更别说了。所以,王安石的这个政策,在财政上收到的效果虽说很丰厚,但在国民经济上收到的效果还是很有限的,这一点也应该看到。
宋朝财政的破败,到了宋仁宗的晚年已经很严重了,这一点前面已经谈到。宋神宗继位之后,首先让翰林学士司马光等人设置官署审阅研究裁减国家开支的制度,把庆历二年(公元1042年)的数字作为基数,和今天开支费用中不同的地方对比,进行分析,并向他汇报。过了几天,司马光对神宗说,国家开支不足,就在于花费太奢侈了,赏赐不加以节制,宗室又非常多,官职的设置则过分庞杂,缺少必要的限制,军队也不精悍,这种情况必须由皇上与两府大臣和三司官吏深思,找到挽救这种破败现象的办法,经过岁月的打磨,也许会有成效,不是我一朝一夕就能够裁减的。
等到建立了制置三司条例司,查阅三司,即户部、度支、盐铁的财务账簿,商量了很久,才决定废弃哪些开支是合适的,凡是一年的政府开支和郊祀的费用,都编写出预算,这样一来,节省的经费达到了十分之四。财政的破败既然已经这个样子,如果不谈怎么创造更多的财富,只从节约费用入手,能够使国家安宁吗?司马光并非不了解这一点,却仍然说一些不着边际的话,说什么慢慢来,不能裁减得太快,就是想把难题推给皇上,不负责任怎么能到这种程度呢?而且,司马光所说做不到的,为什么王安石马上裁减十分之四,也没见他们有什么举动啊?而沿用了数十年的费用,每年的政府开支,一下子裁减十分之四,这真是天下最难的工作了。但制置三司条例司刚刚建立,就取得这么大的成就,可见领导这个部门的人,做事是多么忠诚勤勉,才识是多么聪明机敏,魄力是多么坚毅伟大。和那个不负责任的司马光为什么正好相反呢?而后世那些谈论王安石的人,对于这样伟大的业绩,都采取沉默、忽略的态度,故意不说,真不知是何居心!
历史上所说的编著定式,也就是今天各立宪国家所谓的预算案。史书还说,三司提交的新增官吏俸禄的数字,京师一年增加四十一万三千四百余缗,京师以外,监司和各个州县增加六十八万九千余缗。裁减了过分庞杂的费用来增加官吏的俸禄,这是改善行政的根本出路。当时建立制置三司条例司所做的善政,也许更多,但史书上已经无法考证了,就是这些东鳞西爪的事情,也不是世俗之人能够做得到的。
《文献通考》卷二十四引元祐年(公元1086年)苏辙的上奏说:熙宁初年(公元1068年)在三司看到各地报上来的财务账簿,其中有报上之后二三十年没有开封的,实际上,各地州郡报上财务账簿的时候,随着这些账簿一起来的还有贿赂,都有一个常数,达到这个数额的,就不开封查验了,如果达不到这个数额,就百般刁难,直到把钱要足为止。由于这个原因,还在衙署中安排了接待、侍奉的吏员,专门在暗中与这些送交公文案卷的人纠缠。以前这种财政机关的腐败,由此可见一斑。
第二,青苗法
青苗法颇有些类似于官办的劝业银行,这是王安石的惠民政策。《宋史·食货志》上第四节记载了它的缘起:
熙宁二年(公元1069年),制置三司条例司发布消息称,各路常平、广惠仓中储存的钱谷,粗略计算已经达到一千五百万贯石以上,不过,它的收藏和发放都违背了初衷,没能收到应有的效果。如今准备采取新的办法,根据当时的谷价,遇到市场上谷价贵的时候,州县政府要适当降低谷价,卖给困难的农民;遇到市场上谷价贱的时候,州县政府要适当提高谷价,收购农民手里的粮食。还可以采取将青苗纳入税收的办法,春天将钱粮贷给困难的农户,以青苗作为抵押,秋天将贷款收回,收取利息二分。也可以用现钱进行兑换。这是参照了陕西转运使李参在陕西实施青苗法的经验,愿意预支借贷的人,就发放贷款给他,到秋收的时候,按照税收的标准缴纳粮食。借贷每年分两次进行,一次在正月,一次在五月,还贷时有人愿意缴纳粮食,也有人因为市场上粮食价高,愿意还钱的,都从其便。如果遇到灾年荒年,允许下一次贷款到期时再缴纳。
不仅能够帮助百姓度过灾年荒年,而且,百姓从官府得到贷款,那些兼并的富豪之家,就不能再利用青黄不接的时候向农户发放高利贷了。再者说,常平广惠仓里贮存的谷物,积压在粮仓里,一定要等歉收之年谷物涨价时卖出去,能够买得起的不过是城市里那些游手好闲的人。如今,利用一路的资源,市场谷价贵时,借贷谷物给农户,市场谷物便宜时,从市场上收购谷物,以增加官府的积蓄,平抑物价,也使得农户有了资本,可以不误农时,不荒废土地,那些想要乘机兼并的豪富之家,不能利用农户的暂时困难。所有这些做法都是为了百姓,政府不从这里牟取利益,这也正是先王让利于民以发展生产的重要措施。先要统计诸路钱谷究竟有多少,分别派遣各地官员去提取,每个州郡选任通判、幕职官各一员,主管转运和出纳,仍然先从河北、京东、淮南三路开始施行,等到有了一些头绪,再向其他路推广。其中广惠仓除了留下一部分钱粮用于救济老弱贫病穷困的人外,其余的都用于青苗法。皇上已经允许,制置三司条例司又制定了具体实施办法,先从河北、京东、淮南三路做起来,访问民间的农户,多数都愿意支取贷款,希望其他各路转运司都能尽快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