除了立法权力之外,主权者就再没有任何别的力量,所以他们只能依靠法律而行动;而法律又只不过是公意的正式表述,所以唯有当人民聚集起来时,主权者才得以行动。也许有人会说:把人民都聚集在一起,这该是怎样的妄想!我们承认,在今天,这是一种妄想,但是,在两千年以前却绝对不是。那么,难道是人性改变了?
人类的思想并不像我们想象中的那么狭隘。正是我们的弱点、罪过和偏见,将它们束缚住了。卑鄙的灵魂是一定不会信任伟大的人物的,卑贱的奴隶们则会带着讥讽的神情嘲笑着“自由”这个名词。
让我们根据已经做过的事情来考察一下可能做到的事情吧。我不谈古希腊的共和国,但是在我的眼里,罗马城是一个伟大的城市,罗马共和国是一个伟大的国家。最后一次的人口统计表明,罗马的武装公民只有四十万,而整个帝国的武装公民则超过四百万,还不算属民、外邦人、妇女、儿童和奴隶。
不难想象,这个首都及其周围如此众多的人民要时常集会,该有多么困难!然而罗马人民几乎没有一连几个星期不集会的,甚至有时还要集会许多次。罗马人民不仅行使着主权,而且还行使部分政府的权力。他们处理某些事务,审理某些案件,全体罗马人民在公共会场上几乎同时既是行政官又是公民。
追溯各民族早期的历史我们就会发现,大多数古代政府,包括像马其顿人和法兰克人那样的君主制政府,也都曾有过相似的会议。不管怎样,这一无可辩驳的事实本身就解决了一切难题。根据现有的推论可能发生的,我认为这是个好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