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陆注册
667000000019

第19章 教义的应用 (1)

我们首先必须从大体上承认前文所述的各项原则在细节讨论中的基础地位,其次再力图把它们应用于政府和道德这两个方面,使不同部门期望从中得益。这里在细节问题上所作的几点评议仅作为上述原则的示例,而非就细节问题本身进行结论的探寻。我在这里所提供的,与其说是若干应用,不如说是如何应用的标本。对于合成本文全部教义的两条格言而言,它们既有助于弄清格言的意义和界限,也能在人们遇到某些事情时却不知道应用哪一条时提供判断及平衡两者的帮助。

这两条格言分别是:其一,只要个人的行动不涉及他人的利害,个人就不必向社会负责及交代。如果他人为自身利益认为有必要涉及他人利害,便可对他进行忠告、劝说、指教甚至远而避之,而这正是社会对其行为表示不满或非难时所只能采取的正当步骤。其二,假如社会认为需要用某种惩罚保护社会自身,那么对于损害他人利益的行动,个人应当负责及交代,并且应接受社会或法律的惩罚。

首先必须指出的是,我们绝不可假设,单纯以对他人利益的伤害或可能伤害这一点就单独构成社会干涉的正当理由,因此无时无刻不能将这种干涉解释成正当行为。个人在各种事情中追求某一个合法目标时,不可避免且合法地造成他人的痛苦或损失,或劫去他人本有希望得到的好处。这种个人之间的利益冲突往往出现在坏的社会制度之下,只要该制度多存在一天,就会多过一天无法避免这种冲突的日子;但还有一些利益冲突则会在任何制度下都会出现。比如说,要是谁在某一人浮于事的职业上或在某一竞选中取得了成功,抑或在竞取某一共同要求的对象中超越他人而被选中,那么他就免不了要从他人的损失、徒然的努力和失望中获得利益。然而大家普遍承认,为了人类的普遍利益,还是要以这种结果去追求他们的目标而不加以阻止比较好。换言之,对于那些失望的竞争者,社会在法律或道德上并不承认他们享有免除这些痛苦的权利;社会也不觉得自己有予以干涉的使命,只有成功者使用了背信、欺诈和强力等非为普遍利益所容许的方法时才有例外。

再者,贸易是一种社会行动。任何人从事向公众出售货物的行业时,不论出售的是什么样的货物,他都相当于做了能影响他人利益和社会一般利益的事,因而在原则上,他的行为也进入了社会管辖的范围。正因为如此,曾经一度有人表示,政府有义务在所有被认为重要的事情上限定某种商品价格并按规定制定程序。然而经历了一段长期斗争之后,现在大家才认识到,要做到物美价廉,最有效的办法还是为生产者和销售者提供完全的自由,并仅仅通过购买者随意选购的同等自由来制约生产零售商。这就是所谓的自由贸易教义。这一教义和本文所主张的个人自由的原则都建立在各不相同但同等坚实的基础之上。对贸易和以贸易为目的生产的限制诚然都是拘束,而所有的拘束,则必是罪恶。

但是这种拘束只是专门针对应由社会予以拘束的部分行为产生的影响,如果说有误,只因为它们并没有真正产生有待它们产生的结果。既然个人自由的原则并没有涉及自由贸易的教义,因此这一原则也没有涉及有关该教义的大多数限制性的问题,如防止借用掺杂的办法进行欺诈,这一行为可以允许公众控制到什么程度;又如工厂中的卫生预防措施或危险作业工人的保护办法可以强使厂主实行到什么程度。如果说这类问题涉及自由问题,那也只能说,在其他条件相同的情况下,任凭人们按自己的想法去做总比按对他们加以控制略胜一筹。至于为了那些目的而要对人们加以控制,谁也不能否认这种行为在原则上的合法性。另外,也有一些干涉贸易的问题在本质上就属于自由问题,像上文所提到的梅恩省禁酒法,又比方禁止对中国输入鸦片、禁止出售毒药等,总之,但凡是以使人们不可能得到或很难得到某一货物为目标的干涉都属于这一类。这类干涉所值得反对的地方不在于其侵犯了生产者或销售者的自由,而在于其侵犯了购买者的自由。

在上面的几个例子中,限制出售毒药一事又引出了一个新的问题,那就是所谓的警察职能的恰当限度的问题,即为防止犯罪或事故发生可以侵犯自由到什么程度而又不失为合法。正好比侦查和惩罚犯罪于既成之后,采取步骤以防犯罪于未发之前无疑是政府的不容争辩的职能之一。但是,这种预防性职能往往比惩罚性职能更容易被滥用,以至于伤及自由,因为人们行动的合法自由几乎没有任何一处不允许被公平地表述为增加了某种过失的便利条件。但是,如果一个公共权威甚至某一个人看到有人准备进行一项犯罪,那么他们不应该坐视罪行的得逞,而是应该对其进行干涉和防止。假设购买或使用毒药除了犯谋杀罪行之外别无其他目的,那么禁止制造和销售就是合法的。然而,需要毒药的人不仅可能是为了无辜的目的,同时也可能是为了有用的目的,而限制购买和使用毒药则不可能只施加于某一方面的事情却没有妨碍另一方面的事情。再者,防止事故发生也是公共权威所应有的职责。

无论是一位公务人员,还是其他任何一个人,倘若看到有人要走上一座已确知不安全的桥梁,而这个危险又来不及警告他,他们可以将他抓回,这不算是真正侵犯了这个人的自由。因为自由在于一个人做他想做的事,而他并不希望自己掉到河里。可是,有时候祸患还没有得到证实而只存在危险时,除本人外便没有人能够判断自己的动机是否足以促使自己冒险一试。我想,在这种事情中,人们对他(除非他是一个小孩,或是一时神经错乱,或是正处于不适合充分使用思考官能的精神兴奋或心有专注的状态之中)应当只发出危险警告,而不应该以强力阻止他去涉险。如果将与此相类似的考虑应用于类似出售毒药的那种问题中,我们就能以一些可能的规限方式判定哪种方式违反了自由原则。拿药品为例来说,如通过贴签上的字句标明药品危险的性质,这类预防方法就可以实行而又不违犯自由,因为购买者绝对不会不愿意知道他所保有的东西具有任何毒质。但如果不分情况,一律要求出示开业医师的证件,那就会使需要利用此种药品进行合法操作的人费尽周折,有时甚至还不可能得到这种药品。

依我所见,如果想既在使用毒药进行犯罪的途径上布下层层困难,又不侵犯甚至还能照顾到需要正当使用毒药的人的自由,唯一的方法是创备如边沁(Bentham)所说的“预设的证据”。 订立契约中的所有人都熟知这种办法。当双方建立契约关系时,法律通常有一个合法正当的要求作为这一行为生效的条件,双方必须遵行某些形式化的手续,比如当事人的签名盖章,见证人的证实以及其他诸如此类的事情。倘若事后发生争执,双方便有证据证明这一契约关系确已成立,没人能使它在法律上归于无效。手续的作用成立于订立假契约的事情遭到巨大的障碍,或者假如契约被人知道则其有效性质会被破坏的情况。预防这种性质的步骤,也可以在出售适用为犯罪工具的问题上实行。比如说,可以要求卖主进行售货登记,注明买卖的准确时间,买主的姓名、住址,售出货物的准确质量和数量,还要求他可以问明买主的使用目的,并把所有的答复都记录下来。在没有医师处方时,还可以要求第三者通过证实这项买卖确实属于某人所为,以备事后再遇到怀疑该物品系犯罪工具的时候提供反驳的指证。这类规限办法一般不会对物品的购得构成实质的障碍,但对逃避侦查而做不正当行为的使用者则会构成很大的实质性障碍。

社会既有其固有的通过借事预防的办法排除犯罪行为的权利,这对我的第一条格言划出了明显的界限,即对于纯粹关乎个人错误的行为也有通过防止或惩罚加以正当干涉的途径。比如喝醉酒这件事,通常不能成为法律干涉的恰当问题;但如果有人曾在酒力影响下对他人横加强暴以致定下罪名,这时法律便要对他加以特殊的限制,使他知道倘若以后再被发现喝醉则将无法免除处罚,而且倘若他再因喝醉而犯罪,则要接受更重的处罚。我认为这种做法是完全合法的。一个喝醉就要伤人的人让自己喝醉,相当于对他人犯下了罪行。同样地,再说到懒惰,就算将有公众津贴的人及因懒惰而构成背毁契约的事排除在外,那么作为法律惩罚的问题,懒惰也不失于暴虐。但如果有人因懒惰或其他可以避免的缘故不履行其对他人的法律义务,比如抚养子女的义务,那就可以强迫他人履行该义务,在没有其他办法可用的时候,甚至也可用强制劳动的办法要求其履行义务,这当然并不算是暴虐。

再者,还有很多行动的直接损害只涉及本人自身,因此不应当遭到法律的禁止,但如果该行为公开做出就会破坏良好的社会风气,就可以将此行为划入犯及他人利害的范畴,并予以禁止,这并不失为正当。所有所谓有伤体统的行动都属于这一类型。没有必要对这一点加以深究,也不能说并非直接与我们的题目相联系,因为有许多本身丝毫不值得谴责也无人以为可谴责的行动同样也是与公开性强烈相违的。

而另一个问题就必须求得与已定原则相一致的解答。有些私人行为并非没有可加责难的地方,但因直接得出的恶果只会落到本人身上,为尊重自由,社会就不应该予以防止或惩罚。在这种事情中,本人可以自由去做自己想做的事,那么他人是否也同样可以自由地劝促或教唆呢?这个问题回答起来不免有些困难。一个人敦促另一个人做出某一行为,严格来说这不能算是只关注自身的行为。对他人提出劝告或予以诱导,是一种社会行动,因此正如一般人认为的应该把影响他人的行为归于社会控制一样。但是稍加深思就又需要纠正前一想法,因为严格来说,这个事情固然不在个人自由范围之内,可是个人自由的原则所根据的种种理由却仍然可以适用于它。假如说,必须允许人们在只关注他们自己应做的事情上,在他们自己承担风险的条件下,采取他们自己所认为的最佳行动,那么,就必须允许他们有相互商量应该做的事,彼此交换意见,互相提出和接受彼此提议的自由。凡是允许做的事,也必须允许去做。

同类推荐
  • 八项规定改变中国

    八项规定改变中国

    以八项规定为切入口,对八项规定出台的背景,八项规定给党风政风社会风气带来的变化、八项规定昭示的执政党的执政理念治国方略以及中国梦蓝图进行了梳理和论述。既是一本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生动教材,也是一本在党的建设方面起教育、普及作用的通俗理论读物。
  • 做合格的共产党员:谈谈共产党员标准

    做合格的共产党员:谈谈共产党员标准

    党员标准就是党章对党员提出的条件和要求,它由入党资格、对党员的基本要求以及党员的权利和义务三部分组成。坚持党员标准,保持党员队伍的纯洁性与先进性,是党始终走在时代前列的重要条件,也是中国共产党有别于其他政党的一个重要标志。从不同角度对党员标准问题进行了深入浅出的解读。本书有助于广大党员认真对照党章的要求,看看自己在哪些地方符合党员标准,哪些地方还存在差距,从而在工作、学习和生活中不断改进,完善自己。
  • 人大常用语汇释义

    人大常用语汇释义

    全书精选与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人大议事履职和常委会机关日常管理密切相关的百余个常用词条,内容涵盖人大理论研究和实际工作的各个领域。本书按其内在逻辑关系分为政治学与法学基础理论、人大制度与人大建设知识、人大机关工作与人大业务知识三大部分,各个部分词条的选择注重包容性、相关性,尽量涵盖较多的知识点和信息量,便于读者系统学习和掌握相关概念与知识。词条的解释立足人大依法履职实践,结合相关理论研究成果,着重阐明其基本含义、核心内容和相关知识,同时回答人大工作中的疑惑,语言通俗易懂,内容具体实在。
  • 国家软实力

    国家软实力

    软实力在国家发展和竞争中,起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国家软实力论》界定了硬实力、软实力、巧实力的概念、内涵,分析了三者的相互关系;归纳总结了国家软实力建设的国际经验,分析了美国、俄罗斯等国家软实力建设的经验;论述了我国软实力建设的做法、问题,提升我国软实力的思路;提出了提升国家软实力要坚持的四大原则:国家利益战略、国家营销、国际责任、国民智商。
  • 国家行动

    国家行动

    百万三峡移民工程足以称得上是中国现代化历史进程中的一个大事件,被称为世界级难题。本书以此为背景,通过历史人物的梦想与抉择、移民家庭的悲欢离合、移民干部的呕心沥血、各级社会矛盾的冲突碰撞等一个个真情故事,塑造了一大批动人的形象……
热门推荐
  • 嗜血女王,佣兵大小姐

    嗜血女王,佣兵大小姐

    一朝穿越成为凤家废物大小姐——凤雪舞。废物?笑话,当她华丽归来时,佣兵之王——魅影修罗。爱人背叛致死。冷漠无情,震惊整个幻月大陆。她就是全能女王。她的规则:辱我,千百倍还之。狠辣果断。逆我者烛影风残,顺我者百寿年安,她,仇我者情断义绝,恩我者三辈鼎盛。汝不容吾,吾便力斩之!倘若苍天不容我,杀人如麻,我便力斩苍天!谁与之并肩傲视苍穹,携手度三生!(本书首发于创世中文网,更新不稳定。)
  • 掌掴至尊神

    掌掴至尊神

    浩大世界,三千六界,群英荟萃。人族羸弱,为百族之末,当自强不息,少年强则人族强,人族强则百姓兴。人族一心,上诛仙,下除魔,平灭神,血战六界。战歌吹响,人雄辈出!少年出北麓,闯天人,入圣地,平乱世,荡六界,掌掴天下,谁与争雄?当为至尊神
  • 战争论

    战争论

    马基雅维利是西方思想史上遭受非难最多的伟大思想家,他的思想对政治生活中的道德基础产生了重大威胁。
  • 谁偷走了我的健康:全方位忠告你生活中的健康危害

    谁偷走了我的健康:全方位忠告你生活中的健康危害

    本书对保健问题进行介绍,全面阐述了不良习惯对健康的危害,饮食误区对健康的危害,运动不当对健康的危害,以及环境污染、心理疾病对健康的危害。
  • 植物为什么能杀死蚊子?

    植物为什么能杀死蚊子?

    植物真的能杀死蚊子吗?是的,有些植物确实能杀死蚊子。你可别以为这是玩笑。这可是千真万确的哦!你肯定会问,是哪种植物这么神奇呢?告诉你吧,就是一种叫“除虫菊”的植物。孩子们,你们想知道更多的植物奥秘吗?翻开这本书吧,我将带你们去畅游植物王国,探索植物的奥秘。
  • 觉悟

    觉悟

    这是一部足以改写你生命的书。偶尔,我们会问自己:“我”是谁?“我”从哪里来?命运是怎么回事?生命的意义在哪里?如何避免爱情或婚姻带来的种种烦恼?这些问题的背后,隐藏着巨大的人生秘密,关乎日常生活的快乐,关乎人生的幸福与成功。当你放弃对这些问题的探索,就是选择了任由烦恼、痛苦缠扰,愿意被那些亲自设置的命运陷阱愚弄,愿意随波逐流地度过一生,甚至无休止地在漩涡中轮回,烦恼不断,痛苦不断。改变你的心,让心觉悟,就是最有效的改变命运的方法,本书将传授给你消除一切烦恼、痛苦的佛法智慧:安然地接受生命中发生的一切,同时放下那些不需要的东西,获得你所需要的东西。
  • 腐烂国度之活下去

    腐烂国度之活下去

    末世来袭,在腥尸烂肉的废城内,在没有法律道德体系的约束下,你将如何抉择?生或是死,你做好准备了吗……且看普通人的末世求生之路(这是一本注重谋略,心理,以及人性的末世求生书籍,无后宫,无异能,纯写实)。过年前,一日2更,中午12一更,晚上9点一更。年后,每日3更,时间待定!喜欢本书,记得点“加入书架”,还有“投推荐票”
  • 嫡女棣王妃

    嫡女棣王妃

    “姨娘,夫人似乎断气了~”“哼!这么一碗药都下去了,难道她还能活着不成?”“那这······”一个年纪稍长的人朝着这位称作姨娘的人示意了一下自己手中的婴儿,似乎有些犹豫,“这好歹是个男孩,现在夫人已经死了,如果姨娘把他占为己有,然后得了这府中的中馈······”“嬷嬷?!”女子也不等她的话说完,就打断了她,“你记住了,我恨死了这个女人,她的儿子,只能随着她去,我就是以后自己生不出儿子,抱养别人的,也不会要她的。把他给我扔马桶里面溺了,对外就说一出生就死了!”猩红的嘴唇,吐出来的话却是格外的渗人。嬷嬷还想说什么,动了动嘴,却是一句话也没有说,转身朝着后面放着马桶的地方走去。却是没有发现旁边地上一个穿着有些破旧的衣服的小女孩此刻正瞪大了眼睛看着她们两。这是什么情况?自己不是被炸死了吗?怎么会······于此同时,脑中不断有记忆闪现出来,她们是自己的母亲和刚出生的弟弟啊?!不行,先救人。转头看见旁边谁绣花留下的针线跟剪刀,想到自己前世的身手,拿起一根绣花针就朝着那个嬷嬷飞了过去,却在半路上掉落下来,暗骂一声,这人是什么破身体。却引得那两个人听见动静看了过来。女人阴狠的盯着她,“你居然没有死?”微微眯起眼睛,自己的前身也是被她们弄死的了,看样子她们谁也不会放过,抓起旁边的剪刀就冲了过去。随着几声惨叫声,从此以后,府中府外都传遍了她的“美名”——凤家大小姐心肠歹毒,刺伤了府中无数的人,宛如一个疯子。
  • 不打不骂穷养男孩

    不打不骂穷养男孩

    “穷养”的男孩,从小就能养成吃苦耐劳的作风,从容面对各种困境。“穷养”的男孩,不会轻易被生活中的挫折打倒,始终斗志昂扬。“穷养”的男孩,懂得自我约束,不易被外界的诱惑所引诱。“穷养”的男孩,更懂得责任的内涵,敢于担当。本书的最大特色,就是针对穷养男孩问题,提出了更具实用性、科学性的教育方法,如个性、能力、习惯等多方面。
  • 剩女无敌之田园喜事

    剩女无敌之田园喜事

    她万万没想到,身为当代超级剩女的自己,穿越回了古代,依然是剩女一枚。而且这次似乎更加凄惨,失去了堂皇的产科硕士研究生身份,寄人篱下、衣食无着。好不容易攀上一户“豪门”,成婚当日却被山大王生生地掳了去,而且过了一夜即被送回,成了众人眼中名节不保的不祥之女…上有刻薄婶娘,下有年幼弟弟,接着又跟“前夫”生了一个不被承认的拖油瓶,凭借双手打出一片天地,将弟弟培养成威远大将军之后,却又碍于“巫医”、“下堂妇”的身份,担心影响弟弟的前途,毅然抱着孩子跳了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