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前的那些世纪难道都跟我们这个世纪一样吗?人们一直看到的难道就是我们今天这样的世界吗?在我们今天这个世界,我们所看到的一切关系都是不正常的:有德者无才,有才者无名,将爱好秩序和忠于暴君混为一谈,将笃爱自由和蔑视法律视做一事,良心投射在人们行为上的光终究暗淡,一切事情,无论是真伪还是荣辱,似乎都无所谓可与不可了。
我可以把造物主造人理解成是为了让人一直在我们今天的这种知识贫困之中挣扎吗?显然不能!因为上帝给欧洲社会安排的是一个平静和安定的未来。我不是很清楚上帝的意图所在,但是我不能因为自己无法深知就怀疑它,我宁肯怀疑自己的智慧也不愿意怀疑上帝的公正。
我所说的这场伟大的社会革命,世界上有一个国家似乎差不多接近了它的自然极限。在那里,这场革命是以一种简易的方式实现的。甚至可以说,这个国家都没有发生我们进行的民主革命,就收到了这场革命的成果。
17世纪初在美洲定居下来的那些移民,从其在欧洲旧社会所反对的原则中析出民主的原则,并且把它移植到了新大陆的海岸上。在那里,民主原则得到了自由的成长,并且在同民情的并肩前进中,和平地发展成为了法律。
我毫不怀疑,我们迟早会像美国人那样,达到身份的几乎完全平等。但是我却不能由此断言,有朝一日,我们也可以根据同样的社会情况,得到美国人所取得的政治结果。而且我也决不认为,美国人所发现的统治形式是民主可以提供的唯一形式。但是,既然产生法制和民情的原因在两国相同,那么,弄清这个原因在各个国家产生的后果,便是我们最关注之所在。
因此,我考察美国,并不只是单纯出于满足自己好奇心的目的,尽管有时候好奇心也很重要。我希望的是借由美国的经验,找到我们可以借鉴的地方。要是谁认为我是想写一篇颂词,那将是大错特错,只要读完这本书,任何人都会完全相信我绝没有那种想法。夸奖美国全部的统治形式,自然不是我的全部目的,在我看来,任何法制几乎都不可能体现绝对的善,我甚至从来没奢想过评论这场我认为不可抗拒的社会革命究竟对人类是有利还是有害。我始终认为这场革命是已经完成或即将完成的事实,并想要从众多经历了这场革命的国家中找出一个让这场革命发生得最为和平和完满的国家,从而辨别出革命自然应当产生的结果。假如有可能,再探讨能够让革命有益于人类的方法。我坚信,我在美国看到的已经超过了美国自身特有的。而我所探讨的,不仅仅是民主本身的形象,而且还有它的特性、意向、偏见和激情。我想弄清楚民主的究竟,以便至少让我们知道应当希望它如何和害怕它什么。
所以,在本卷的第一部分,我试图说明民主在美国最后给法制指明了什么方向,在政府的工作上又留下了什么烙印,还有一般对国家事务施加了什么压力。要知道,在美国,民主按照自己的意向发展,几乎不受限制地全凭本能来行动。我设法探讨了它所产生的坏处和好处分别是什么。我研究了为了引导民主,美国人都使用了什么预防措施或遗漏了什么措施。我还设法考察了民主可以统治社会的原因。
本卷第二部分,以描述美国的身份平等和民主政府对市民社会、思想、习惯和民情所形成的影响为目的。只是,我现在对实施这个计划已开始不太热心了。在我完成我给自己规定的任务以前,我的工作会变得毫无意义。因为在不久以后,另一位作者将会向读者描述美国人性格的主要特点,且他会给一幅严酷的画敷上一层薄薄的微妙纱幕,以我无法驾驭的动人笔触道出事实的真相[1]。
我不知道我是否已经将我在美国的见闻很好地传达了出来,但是有一点我可以保证:我是真心希望能够做到这一点,并且绝没有硬要用事实迁就观点,而是将事实作为观点的依据。
凡可以借助文字资料来立论的地方,我都一一核对了原文,参考了最具名气和权威的著作[2],材料来源在注释中都作出了说明,人人都可以核对。而且在涉及政治习惯、舆论以及民情考察方面的问题时,我也都向见闻广博的人请教过。假如事关紧要而又真相不明时,我更是汇总了几个人的证言之后才作结论,而不仅仅满足于一个人的证言。
对此,希望读者务必能够相信我的话。本来我可以经常引用那些知名的或至少够得上权威的人士的话来支持我的论点,但是我并没有这样做。一个外国人,在接待自己的主人的炉边,往往会听到一些重要的内情。而关于这些内情,可能主人都没有对他的亲朋好友透露过,为了某种原因而保持必要的沉默;但是他却不怕向外国人表白,因为外国人不久就会离开。每当听到这样的秘闻,我随即会记录下来,但我却永远不会把笔记本从卷柜里拿出来,我宁愿让自己的著作失去一些光彩,也不肯使自己的名字列入使好客的主人在客人回国后感到后悔和尴尬的旅游者的名单之中。
我知道,尽管我费尽了苦心,但是假如有人想要批判这本书,那仍然是件再容易不过的事儿。
我认为,仔细阅读过本书的读者,自然会发现全书有一个可以说把各个部分联系起来的中心思想。但是,我所需要讨论的对象之差异是很大的,所以想要用一个孤立的事实来反对我所引证的成组事实,或是用一个孤立的观点去反对我所采用的成组观点,那都是轻而易举的。因此,我希望读者能用指导我完成这本书的精神来阅读它,在通观全书后,再根据所得的总印象来评论,因为我本是根据大量的证据,而并非孤证来立论的。
不要忘记,作者都希望读者可以理解他不得不对自己的每一个观点作出理论上的总结的做法,尽管这些总结往往会大错特错并且失真。因为在行动上,虽然人们有时候需要偏离逻辑规律,但是在议论时却绝对不能这样。再者,人们要想在言语中前后不符,几乎和要想在行动上前后一致是一样困难的。
最后,我自行指出本书的一个主要缺点,这一特点可能也是许多读者认同的,即本书完全不是为了讨好某些人而写的。在写作本书时,我既没有想为任何政党服务,同样地,也没有想攻击它们。我并不想标新立异,只是想比那些政党看得更远一些——当那些政党还在为明天而忙碌时,我已然驰想于未来。
注释
[1]在本书的第一版发行期间,跟我一同前往美国旅行的古斯塔夫·德·博蒙先生正在写作一本题名为“玛丽或美国的蓄奴制”的小说,后来这部书出版了。博蒙先生的主要目的,是深入描述并使更多的人知道黑人在英裔美国人社会的处境。这本小说将会让人们对蓄奴制问题有一个真实而全新的认识,而这个问题正是已经建成的统一的共和国的生死攸关问题。我不确定我说的是否正确,但是我觉得博蒙先生的小说不仅会引起那些想从书中看到动人场面和感人情节的读者的强烈兴趣,更重要的是一定能首先从想要得到正确认识和深刻真理的读者中间获得更加巩固和持久的成功。
[2]承蒙有关方面惠赠立法还有行政方面的资料,我到现在仍然难忘对他们的好意表示感谢。在那些热情帮助我考察的美国官员中,首先应该提到的自然是爱德华·利文斯顿先生。当时他任美国国务卿,现在是美国驻巴黎特命全权大使。在我访问美国国会期间,利文斯顿先生向我惠赠了一些有关联邦政府的文件,其中的大部分至今我依然保存着。我在结识利文斯顿先生之前,便因读其书而尊敬他,对这次的知遇我深以为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