亲自动手
刘晓莹译
下班后的乔治警官,站在他邻居的院门前,看着那高低不平、蒲公英丛生的草坪,布满条纹的落地窗,废纸散落一地的走廊,心中不由得难过起来。他从未想到,悲伤能使一个人改变这么多。
过去麦尔斯修剪草坪的细心程度,其他任何一个街坊邻居都无法与之相比。一般说来,大家都是在周末或假日的时候才整理一下草坪,避免它们生长得太难看,可麦尔斯每天早上都蹲在自己的草坪上,拿着铲子和小剪刀,除杂草、剪草和剪枝。每年开春,他都会把房子重新油漆。本来已经干净明亮的车,他也照样要冲洗一遍。邻居的女主人们都把麦尔斯当成好丈夫的典范,嗔怪自家的男人不卖力气干活。
可如今情况改变了,乔治心想。
三个月前麦尔斯的太太死于一场车祸,肇事者逃之夭夭。从那之后,乔治就再也没看到过麦尔斯在草坪上工作的身影。乔治和邻居们都劝麦尔斯节哀,他表现得很坚强,说,虽然他很悲伤很难过,但他一定会挺过去的,让大家不要为他担心。
周围的人都很佩服他。
麦尔斯和他太太结婚二十几年,无儿无女,他们以一种特殊的方式相爱着。
乔治犹豫了一下,他知道自己即将要做的事不太符合规定,但从道义上讲,他还是应该这么做。他深吸了一口气,笃定地走到麦尔斯的门前,按响了门铃。
里面无人应声。乔治这次长按了一下,然后门缓缓地开了。乔治看着眼前这个站在阴暗过道里的男人,半天才定下神来,他真的不敢相信,这人就是麦尔斯,他十三年的隔墙邻居。
“嗨,乔治,”那人面露倦容地寒暄道,“你好吗?”草坪变了,更想不到的是人也变了。从前那位衣着整洁的麦尔斯现在居然穿着污渍斑斑、邋里邋遢的肥裤子,身上还有一件脏兮兮的T恤衫。一头蓬乱、打结的灰白头发遮住了前额,密密匝匝的胡茬使他的脸看上去更黑了。
“我很好,麦尔斯,”乔治说,“你好吗?我们最近很长时间都没看到你了。”
“我想时间能冲淡一切。你是不是有什么事?”
“我想和你聊聊天,我能进去说吗?”乔治说。
“当然可以。”麦尔斯耸了耸肩。
当乔治进到屋里,尽管他脸上没有表现出什么,但屋内的一切已经足够让他目瞪口呆。麦尔斯太太生前总是把家里收拾得一尘不染,以前每次串门,家具都闪闪发亮,各种小摆设都各就各位、井然有序。可如今的屋里,活像野人住的一样,空啤酒罐、报纸、脏衣服随处可见,地毯灰突突、油腻腻的,上面沾满了纸屑、面包屑,蜘蛛网从天花板上垂下来,屋角的电视机正在播放一场足球赛,声音大得刺耳。
麦尔斯调低了电视音量,说道:“请坐。”然后把一堆报纸从沙发推到地板上,“要罐啤酒吗?”
“不了,谢谢。”乔治的印象里,从未见过这位邻居喝带酒精的饮料。
麦尔斯在长沙发上斜躺下来,一只脚跷到了旁边的小凳子上。
“谈点儿什么?”他问。
“今天上午,我们逮到了你太太案件的肇事司机。”乔治脱口而出。
麦尔斯的双眉微微上扬,露出惊讶之色。“你们逮到了他?”他轻声轻语地说。
乔治点点头,“他还没招供,不过他是肇事人的事确认无疑。一个二十三岁的小喽啰,总是到处惹是生非。他的汽车和目击证人所描述的一模一样,包括车型、颜色、车牌全都符合,而且前面的保险杠确实有些弯曲。那天晚上,那家伙没有不在现场的证明。他离过婚,现在单身,我们也是接到他邻居的举报才抓到他的,因为过去三个月里他一直把车停在车库里,没开出来。”
“那他现在在哪儿?”
“我本不打算告诉你这个,不过,麦尔斯,他目前保释在外,这对你也许有点儿不公平,因为他找了一个很厉害的律师。不用担心——他无法逃脱,我们证据确凿。” 乔治愤愤地说。
“他叫什么名字?”
“噢!麦尔斯,原则上我是不应该告诉你案件的进展的,但是我知道,自从你太太出了车祸,你就一直很颓废。我想,你如果知道我们已经抓住了肇事者,你也许会好过一些。不过其余的事情交给法律去处理吧!就算你知道他的名字又有什么意义呢?”
“我只是好奇,乔治。”麦尔斯有些焦急。
“放心吧,很快报纸上就会登出他的名字的。那个愚蠢的家伙,我们区抓他时,他还和他的一群狐朋狗友在那小木屋里赌博呢。”
“他被保释在外?”麦尔斯若有所思地停顿了一会儿才问。
“只是保释到开庭,我可以向你保证他肯定会坐牢。”
麦尔斯从沙发的扶手上抓起一罐啤酒,仰头一饮而尽,然后用手抹了抹嘴巴。“谢谢你,乔治,谢谢你对我说这些,单是知道那该死的家伙被抓,我就感觉好多了。”
“我也是觉得你会好过点儿,”乔治说,“所以我才过来告诉你。像这种不幸的事确实很折磨人。”麦尔斯凝视着手中的空啤酒罐,点了点头。
“麦尔斯,我们知道这件事情对你打击很大,我们不能说你什么,可是未来的日子还很长,无论如何,你都应重新振作起来,你可以考虑回到工作岗位上或者外出散散心也成。不要忘了,我就住在隔壁,有什么需要帮忙的尽管说。”
“我明白,谢谢你,乔治。”
乔治刚离开,麦尔斯就关上电视,脑袋里那股熟悉的悸动,像两根金属杆子钻进了肉里。过去的几个月里,他几乎已经忘记了那种感觉,但现在那种悸动的压迫感又回来了,而且似乎更为强烈,他猛地栽进沙发里,闭紧双眼。
然而他刚进入自己习惯的黑暗里,那个熟悉的身影就立刻出现在了他的脑海。他看见自己的太太正手抱一个购物袋,从超级市场里走出来。她一向是个谨慎小心的女人。她在路边停住脚步,环顾一下左右的车辆,然后才穿越马路。突然,一阵马达的轰鸣声响起,她惊恐地看着右方,然后恐惧地僵住,一部茶色汽车向她飞奔而去,把她抛向几尺高的空中,然后疾驰而去,撇下她血流如注、血肉模糊地躺在马路中央。空气清新剂、杀虫剂、家具擦亮剂散落一地。
麦尔斯躺在那儿,心跳加速,豆大的汗珠从额头上冒出来。他知道自己必须采取行动,否则他永远无法再生活下去。这想法使他疲乏,使他几乎病倒,但是他无法回避。这问题太迫切了,在法庭作出正确的判决之前,他必须有所行动,否则一切都来不及了。
他猛地从沙发上站起来,尽力平复了一下自己的情绪,迈步走过通道进入卧室。他拉开五斗柜最下面的抽屉,在一大堆乱七八糟的杂物中搜索,翻出一把藏在那里的左轮手枪。他小心地检查着,确定上了子弹。那把枪没有登记过,也从未发射过。他又重新回想了一下乔治的话,小木屋,小木屋,想起来了,那家伙曾经得意洋洋地炫耀说有这样一个小木屋,是在安东尼奥街一百九十三号,没想到那家伙竟躲到了那儿去,害自己找得好辛苦。麦尔斯低头看了看手表,六点三十八分,离天黑还早,擦枪的时间和计划的时间还很充裕。
十一点刚过,麦尔斯就悄悄溜进汽车的驾驶座,开始了他的行动。忽然,三个月前的那种压迫感又来了,他感到万分紧张又难受。他一向是个优柔寡断的人,但是一种新出现的带有目的性的情感引导着他在行动。
找到那个家伙的住址并不难,他的房子在那儿太过显眼,一缕昏黄的灯光从屋子里透出来。麦尔斯把车停在街头,戴好手套,向那幢房子移动。口袋里的枪此时显得格外沉重,他知道自己在冒险,但他别无选择。
麦尔斯来到屋檐下,轻轻地掰动门柄,门没上锁。他觉得有些意外,不过这边是一个很静的住宅区,住在这儿的人心理上防范意识没那么强,或者那家伙太粗心忘记了锁门也说不定。
他走进房子,掏出左轮手枪,先静静地站了一会儿。当确信屋里没有狗后,他慢慢地进入厨房,里面没有什么异样的地方。
穿过厨房进入走道后,他看见后面房间透出一缕灯光。他蹑手蹑脚地朝灯光走去,然后听见有人在打鼾。
这是一间书房,一个高高瘦瘦的男人正坐在一把椅子上,仰着头、张着嘴,睡得很死。这人身前的桌子上,有一瓶酒和一只装有半杯酒的酒杯。
麦尔斯暗自庆幸。他进入房间,向那家伙走去,他小心地把左轮手枪放到那家伙无力的手中,把那人的指尖压在枪的扳机上。那可怜的家伙在睡梦中还低喃着,两腿扭动了一下。麦尔斯则抬起手,把枪顶到了那家伙的太阳穴上,突然,那家伙睁开了眼。两人的目光瞬间交汇,在那短短的几秒中,那家伙的脸上有了理解的神情。
就在这时枪响了。
当枪声还在屋里回荡的时候,麦尔斯扔下枪,仓皇地逃离了屋子,还没忘记关上门。他迅速地回到自己的车里,关上车门,他就扯掉手套扔在了副驾驶的座位上,然后用颤抖的手发动汽车,一溜烟跑了。
他告诉自己,一切顺利,现在自己安全了。对一位身犯重罪,又将出庭受审的人,没人有会怀疑他杀。即便怀疑,也绝不会有人把自己和那家伙的死联系到一起,因为自己不知道罪犯的名字也不知道住址,这点乔治可以证明。并且枪也没有登记,幸运之神又一次降临到了自己头上。
但这些想法并没有减轻他紧张的情绪。
直到自己的家门口,看见眼前滋生蔓长的草坪时,麦尔斯才略感轻松一些。他想,如果自己的太太还活着,草坪必须被修剪得很整齐,可是那种日子已经一去不复返了。
他把车停进车库,然后将手套塞进夹克的口袋,开门进了屋。他鼻孔吸进的是灰尘的怪味儿,再也不是柠檬的香味儿了,他看着零乱的屋子,心想再也听不到太太的指手画脚了:鞋子应该放到这里,椅子应该这样摆。
麦尔斯越想心里越舒畅,他大步走进卧室,换上舒适的衣服,然后把脱下来的衣服撇到床脚的一堆杂物里,转身钻进厨房,从冰箱里取出一罐啤酒,扯开拉环,猛喝了一大口。太太绝不允许家里有含酒精的饮料存在。麦尔斯会心地笑了,脑袋也清醒了许多。
唯独有一眼痛苦的源泉,稍稍削弱了他的满足感。当他携带啤酒走进卧室时,心中还在想,我早就该亲手杀了她,免得花钱请了那么个窝囊家伙,到头来还是得麻烦自己亲自动手。
< 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