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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章 寻求出路

“在英国的时候就和这边几家医院联系过了,我有在英国工作的背景,又有英国的博士文凭,应该没问题!”子晴自信满满,“基本上是他们对我很满意,我在选择最适合我的医院。”

“那就祝你找份好工作。”我喝了口番茄牛尾浓汤,“住的地方安排好了吗?”

“我父母和哥哥移民去加拿大以后,还有套房子留在这边出租,就是雯姨隔壁那套,我准备就这两天,把它收回来!”子晴说,“现在最要紧的事,是替珊珊找一家可靠的托儿所,不能总让雯姨帮我照顾珊珊啊!”

“什么?我妈帮你照顾珊珊?”我又被吓了一跳。

子晴犹豫了一下,“绍宜,你可别怪我!我当初是瞒着家人生下珊珊的,我刚生下她时,手足无措,只能向雯姨求助!”

“你们一直背着我联系?”我惊异得差点跳起来。

“绍宜,别激动,是我让雯姨不要告诉你的!”子晴按住我的手,示意我冷静。

我吸了口气,慢慢平静下来,“想不到我妈还有当地下工作者的天分,保密工作做得这样好,简直守口如瓶!”

“你可别怪雯姨啊!”子晴急忙为我妈开脱。

“难怪我妈有事就给你打电话,你们俩倒是惺惺相惜啊,就把我当外人!”我酸酸地说。

“绍宜,你不会是吃醋了吧!”子晴了然后开始哈哈大笑。

“以后我有秘密也不告诉你们!”我故意负气地说,说完自己也觉得好笑,三十岁的人了,还这样孩子气。

“我妈妈说,每个女人长大了都会有自己的秘密,我长大了也会有我的秘密,可以不用告诉妈妈!”珊珊斯文地吃着蛋糕对我说。

我听了不禁看看子晴,“你怎么教女儿的啊?”

“我说的都是实话!”子晴说。

我大力摇头,“汪子晴,真有你的!”

“少拿腔作势!”子晴白了我一眼,“对于生孩子这个事情,你没发言权,所以我咨询雯姨,不咨询你,完全是对的。你凭什么不高兴?哪条法律规定妈妈和女儿的朋友就不能有秘密?何况,雯姨看着我长大的,和我自己妈妈一样!”

我完全被她说得哑口无言。

“你有什么打算?准备一辈子窝在家中,乞人同情?”子晴不客气地问我。

“我?”我想了想,“老实说,结婚这么多年,突然恢复一个人的生活,我有些不知所措。”

子晴笑嘻嘻同我说:“绍宜,不要悲观,你应该好好享受自由的生活,再战江湖,重新接受鲜花和仰慕。”

我苦笑,透出一丝不易察觉的落寞,“以前我渴望自由的时候,也不外是希望可以随心所欲地加班!可是现在,我连工作都没有了,自由要来又有何用呢?况且,你认为我还会再相信,有人会爱我,对我忠诚吗?”

“绍宜,不是每个男人都是温旭生。”

“可是,又能有多大的区别呢?”

“江绍宜,你少跟我说什么曾经沧海难为水!”子晴不屑地说,“现在,有的人结婚三四次,还在反复折腾,你才一次,就以为自己历经沧桑啦?还早得很!”

“我不跟你争。”

子晴仿佛什么都为我考虑好了,“先把你的外形好好打理一下,统共就这一具肉身,你也不爱惜。本来我比你大三个月,可是现在看起来你起码比我大三十岁!”

“你太夸张了吧,我看起来岂不比我妈年纪还大?”我气得直翻白眼。

“雯姨的状态当然比你好!”子晴继续毫不留情地挖苦我,“你现在这个身材,扔进游泳池都不会沉下去。”

我不吭声,暗自摸摸自己腰上凸出的游泳圈。

吃过饭,子晴带着珊珊,押着我直奔百货公司。

“绍宜,这支樱花色唇膏适合你!”子晴殷勤介绍。

“我已经过了擦粉红色的年龄!”我赶紧推开。

“江姨,肉色指甲油最大方!”珊珊的眼光很好。

“好,买下!”

“绍宜,你皮肤白,用浅玫瑰色胭脂最好看!”子晴拼命往我脸上抹试用品。

“我不是十八岁小公主!”我撇过脸,不予认同。

“不要永远只买米色的外套,这款水红色大衣很衬你的皮肤!”

“太鲜艳!”我拼命摆手。“绍宜,这款眼霜虽然贵,保你一周皱纹变淡。”

“江姨,这双靴子穿上好像公主啊!”

“绍宜,这丝巾颜色很亮,赶紧包起来!

我一样样买下,刷卡刷到手抽筋。

“小姐,你卡上已经没钱了!”收银台小姐笑嘻嘻望着我。

“啊?”我明明记得卡上有三十多万现金,“不会我买东西花光了吧?”

我低下头,好半天才反应过来。

“这条羊毛披肩,我不要了!”我拿回卡,悻悻地走开。

“怎么回事?”子晴跟过来。

我压低声音同子晴说:“我忘记了,我同温旭生离婚,房子归了我,所有的现金都被他提走。我此刻总共有两张卡,一张卡上有一万多块,已经被我刚才买东西刷光了。还有一张卡上好像也只有几万块,我还有剩下的二十年房屋贷款要还,我不敢再买东西了。”

“你太夸张了吧!离婚,你才分到一套贷款都没还清的房子?”子晴不可置信地惊叫。

我用力捂住她的嘴巴,“小声点儿!”

子晴挣开我的手,毫不留情地说:“小姐,你现在生存都成问题,居然还有闲情逸致在家失业扮怨妇?”

“我完全忘记了钱这回事!”我怯怯地回答,自己也觉得很郁闷。

“你还真不食人间烟火啊!”子晴狠狠剜了我一眼,“枉你平日精明能干,一副女强人的模样,关键时刻比谁都糊涂!”

我唯唯诺诺连连点头,不敢说话。

子晴气得一把抢过我手中的披肩价码牌,冲到收银台,掏出自己的信用卡,又转过身,恶狠狠地对我说:“这条披肩我送你!”

我低下头,拉住珊珊的小手,走到一边等她。

付完账,子晴便急急拖着我到一家咖啡店坐下。

“说,你和温旭生到底怎么回事?怎么你才分到一套破房子?”子晴愤愤不平,“你一个月薪水也有两三万呀。”

我低下头,不敢看子晴。有时候,突如其来的打击,会令人的思维变得呆滞。特别是当你处于巨大的变故中时。当时,我只顾紧紧抱住自己,死死捂住伤口,生怕一个深呼吸之后,伤口迸裂,血淋淋的心脏跳出来,自己便再也醒不过来了。

温旭生说:“一个女人有套房子,总是好的,留给你吧!你薪水高,付后二十年的贷款也应付有余。”

我茫然地点点头。

他又说:“车子我开走吧。你太爱走神,开车对你来说不安全!”

我还是茫然地点点头。

他还说:“房子大概值一百多万,所以我们买的股票和基金,还有四十万现金,我提走了,我还得买房重新成家!”

我还是点头。他说什么我都拼命点头。我什么都不需要,我只想快快结束这一切,让所有伤痛、背叛和屈辱都快点结束。

他问:“你还想要什么?”

我摇头,“我什么都不想要!”

是啊,我最想要的东西是爱,是忠诚,是信任,是执子之手,与子偕老。我想要的是两颗心紧紧相依,彼此温暖。我想要的,是一个忠诚的、始终爱护我的伴侣。温旭生夺走了我赖以生存的情感。他甚至颠覆了我三十年来的信仰。我想要的,他再也给不了!一切外在的、物质的东西,我都不在乎,那些冰凉的东西,拥有再多,也不能温暖我的心。

那个时候,关于财产分割的一切事宜,我都没有放在心上。我根本没意识到自己已经穷得只剩下二十年的房屋贷款。否则,我也不敢半年不工作,整天在家吃吃睡睡,浑浑噩噩混日子。

我简单地将分配财产的过程同子晴讲了一遍。子晴气得差点用手指戳穿我的脑袋,“结婚几年,你就换来一套二十年后才能属于你的房子。温旭生不愧学经济的,他带走所有的钱,你背起二十年的债!”

我平静地说:“没关系,钱财身外物,一切都可以再赚回来!”

“绍宜,你可真慷慨!自己辛辛苦苦工作,没夜没日地加班,赚的钱让老公卷走,去给别的女人花,你还真想得开啊!”子晴毫不留情地刺激我。

“你何苦这样说我?”我难过地低下头。

“我不说你,便没人敢说你了!你知道吗?这个世界上,最可靠的东西,莫过于自己荷包里的钱!”子晴恨铁不成钢地用力掐了我手臂一把。

痛得我眼泪都差点掉下来,“汪子晴,你一向为人最清高,现在怎么也变得这样世俗?”

“世俗?你知道犹太人的《圣经》里怎么说吗?‘钱不是罪恶,钱是神对人的祝福。’‘《圣经》发射光明,金钱散发温暖。’‘身体依心而生存,心则依靠钱包而生存。’明白了吗?觉得钱狷俗的人,才真的狷俗!”子晴狠狠地说。

我忍不住笑起来,“对于犹太人来说,金钱就是唯一的阳光,它照到哪里,哪里就亮!”

“有什么错?我在英国几年,不知吃过多少没有钱的苦头。你现在还不知道钱的重要性,等你知道了,已经晚了!”子晴愤怒地说,“你若还不去找份工作,就等着银行把房子收了,睡大街上去吧!”

我点点头,“这确实是迫在眉睫的事情!”

“知道就好,别赖在家中装死了!”

“汪子晴,你不要说话那么难听,好歹在珊珊面前给我留点面子!”

“面子?面子值多少钱?不知多少像你这样心高气傲的女人,被面子两个字害死!”子晴依旧不依不饶地说,“换了我是你,撕破脸,也要让温旭生把钱都留给我!”

“当时,我只觉得心都快碎了,哪里来得及同他计较那么多。只希望他早点消失,好让我自己一个人独自疗伤。”我抱住手臂,那种剜心之痛,仿佛又回到我的体内。

“江绍宜,我从来没想到你会如此文艺腔,别在我面前说什么爱情。”子晴用力挥着她的手,“一对男女再来电,停电的时候也不可能点亮灯泡!明白吗?爱情最虚无不可靠,但凡化学试管里找不到的东西,我们都不可以盲目相信!”

我点点头称是,心里却泛起无尽的苦涩,“是,爱情最虚无缥缈,不值得信任!”

“可是……”子晴忽然低下头,无限凄楚地说,“我们却无限向往,哪怕它千疮百孔,爬满虱子。”

“不,我不会再向往了!”我咬咬牙,发誓一般地说,“从今天开始,我要成为绝缘体,再不与任何异性通电!”

“绍宜,你刚离婚,不会明白的!”子晴说,“在爱情面前,我们总是好了伤疤忘了痛的!”

子晴握住我的手,我们都不再说话。

晚上,子晴带着珊珊,同我一起回我父母家吃饭。

看到我穿戴整齐,出现在家门口,我妈眼圈都红了。

我心中更加觉得愧疚,因为自己的婚姻没有处理好,连累了老人受罪。

看着老妈新添的白发,我真正痛恨自己的任性。

吃饭的时候,妈妈不断给我夹菜,“半年没好好吃过饭,人都瘦得不成样子了!”

我差点被饭噎到——

“雯姨,绍宜明明是已经胖得不成样子了!”子晴哈哈大笑。

“胖?她那是浮肿!”我妈恨不能把所有菜扒到我碗里。

我哭笑不得,可怜天下父母心啊!

“你还是夹菜给珊珊吧!”连我爸都看不下去了,“绍宜再吃下去,明年可以参加相扑大赛了!”

我赶紧点头,“是是是,珊珊最乖,你还是奖励她多吃点吧!”

珊珊皱起眉头看着我们,又不敢出声反抗,只得无奈地把我妈妈夹到她碗里的一大堆菜,硬塞进嘴里。

看到她的怪异表情,我们所有人都笑了。

有多久,家里没有听到过笑声了?

自从我离婚以来,爸妈便成日被愁云惨雾围绕,爸爸更是小心翼翼,连话都不敢同我说。

我妈私下告诉我,爸爸整夜整夜躺在床上叹气,一向挺拔的背,也佝偻了。

我一个人的婚姻失败,竟然连累了全家!

晚饭后,子晴带着珊珊与老同学聚会。

我则独自回家。

本来一整天情绪都还不错,可是此刻,走进房间,孤独感突然袭来。黑暗中,似乎还残留着温旭生的气息。

这熟悉而令人心酸的味道太容易勾起人的回忆,那些过往似一场缠绵的感冒,一直淋漓不尽,反反复复折磨人的身与心。

我站在客厅中间,环顾四周。

房间已经被打扫干净,所有的物品家具都像新的一样。

可是此刻,它们却散发出陈腐衰败的气息,似一件件古旧的死物。

往事一幕一幕,无处遁形,附体在这些物件上,重获新生。

那张桌子,是我同他买的第一件家具。

为了买它,我们逛遍了所有的家具店,我们曾经无数次想象过,儿女成群,围坐桌前的热闹场景。

彼时,我绝对想象不到,有一天,会只剩下我一个人,孤零零抚摸过冰冷的桌面。

这张床,是他买给我的圣诞节礼物,他说要同我一辈子同床共枕,相拥而眠。

可是,现在每夜只有我躺在上面辗转难眠。

这浅蓝色的窗帘,是他同我一起亲手挂上去的,那桌上的水晶花瓶,是我们自外贸店小心翼翼捧回来的。

这里的一切,大到一组沙发,小到一根筷子,都是倾注了我的青春和感情。

我曾经为了这个家,付出自己的一切。

像所有夫妻一样,我们一起熬过拮据的青春期,然后不断奋斗,拥有了第一辆车、第一套房,就在我们计划要第一个孩子的时候,我们的爱情却夭折了。

组建一个家庭,从恋爱到结婚,我们花了整整十年的时间。

可是,拆散它,从温旭生移情别恋,到办理离婚手续,才不过年余。

我曾经以为会天长地久的爱情,就这样仓促地结束了。

我所付出的一切,像误入沙漠的涓流,被无情地耗尽,只留下这堆死物,无声无息。

这房间原本记录了我们之间太多太多的经历,这些经历都是最私密的回忆,与灵魂和情感无法分割。

然情已死,心已变,如今它只是一间堆满爱情遗骸的坟墓。

我忽然想放声痛哭!

刹那间,仿佛有一头叫做寂寞的怪兽,在我身后张开血盆大口,向我直扑过来。

我跌跌撞撞奔出房间,跑到大街上,双腿一软,失控地蹲在地上。

如果可以,我希望永远不要站起来。

可是,大街上人来人往,不知多少人被感情狠狠咬过,他们都没有倒下,都依旧迈着匆匆的步伐,奔赴下一个未知的节点。

我茫然地环顾四周——

我的家已经没有了,再也不会有一盏灯,在我疲倦的时候为我点亮。

此刻,风很大,推着人踉跄前行。

潜意识里,我向着灯光明亮、温暖的地方走去。

再一次,我推开了“浮生”的大门。

我步履虚浮地走到角落里,要了一整瓶Cointreau,将自己的身体重重扔进沙发里。

小马将酒送过来,细心地替我加上冰块,倒了一大杯。

我几乎是抢过酒杯,一口饮尽,当酒精融进我的血液,我才觉得深入骨髓的寒气,慢慢被逼出体内。

我又活过来了。

餐厅里细碎的音乐声正在轻轻摇曳——

I can’t help myself,I’ve got to see you again…

Late in the night when I’m all alone,and I look at the clock,and I know you are not home…

Norah·Jones浅唱低吟,梦游一般的声音,吐出一句句寂寞的歌词,每一个旋律都仿佛唱着我的心声。

我低着头,捧着酒杯,沦陷在宏大的孤单中。

夜越来越深,“浮生”的客人都已散尽,只剩下老板仍旧安静地坐在对面的角落里翻一本书。

明明早上,还信誓旦旦,重新振作起来。

可是晚上,整个人的情绪又降到谷底,差点歇斯底里地号啕大哭。

我只能安慰自己,情绪朝夕骤变,也是离婚后遗症的一种。

正想好好收拾自己的情绪,小马走了过来,满脸的歉意,“江小姐,不好意思,我们快打烊了……”

我愣了一下,思绪停滞一般地说:“要打烊了吗?可我酒还没喝完!”

没等小马开口,一个温和的声音就传了过来,“小马,如果江小姐愿意,可以再多坐一会儿,我书没看完,还不急着走!我来关店就好了!”老板走了过来,手上还捏着那本他看了一整晚的书。

我舒了一口气,身体又松懈了下来。

这寂寞的长夜,似乎没有尽头,能够在温暖的小店里多赖一会儿是一会儿。

小马笑嘻嘻的,眼睛在老板和我的脸上转了一圈,若有所思地说:“寂寞的人都不想回家!”然后哼着歌自顾自下楼。

同是天下寂寞人?我忍不住抬起头看向老板,没想到他的目光也正停留在我的脸上。

我的心莫名其妙慌乱起来,赶紧抓起桌上的酒杯,猛喝了一口。

老板仿佛看出了我的窘迫,走到他的专属角落里坐下,继续埋首书中。

我莫名地松了口气。

偌大的“浮生”,只剩下我同老板两个人各自占据二楼一角。

细碎的音乐,已经融入空气。

我感激老板没有无情地将我赶出去,让我们两个寂寞的人可以在这个寒冷的夜晚相互陪伴。

一瞬间,我竟然对他产生了一种同是天涯沦落人的相惜之情。之后就忍不住举起酒杯,打破沉默,“老板,要不要一起喝杯酒?”

说完,我便后悔了,只怕这高傲内向的老板,会对我说:“抱歉,我不负责陪客人喝酒!”

果然,他抬起头诧异地看着我,眼睛里流转着莫名的情绪。

一阵静默之后,他说:“江小姐,喝太多酒很伤身体的,特别是在这么冷的夜晚,酒里还加这么多冰块!”

我窘极了,他用更委婉的方式拒绝了我,真是让人难堪啊。

我略为难堪地低下头,想着还是尽快回家去吧。

谁知,他却突然站起来,走到我对面,异常诚恳地说:“我请你喝一杯,如何?”

我毫不掩饰自己的吃惊,喃喃地重复了一句,“你请我?”

他微微一笑,点点头,“等我一下!”

他将手中的书放在沙发上,然后快步走下楼。他走到吧台处,然后打开柜子,似乎在找什么东西。

我好奇地拿起沙发上那本书——《高尔夫球场疑云》。

我拥有全套阿加莎·克里斯蒂的书,对她笔下的每个人物都熟悉得如同老友。

相同的阅读兴趣让我对老板又增加了几分好感。

这个沉默内敛的男人,喜欢读侦探小说,也许没有看起来那样沉闷乏味。

“酒来了!”老板坐下来,将一整套东西放在桌上。

我好奇地盯着他,看他将用来煮茶的玻璃壶,放在点燃的烛火架上,然后向玻璃壶中倒上清水,又将一只小小的青花瓷瓶放在水中。

“天寒地冻的时候,喝一壶温热的米酒,最暖身子!”他略为得意地说,“整个冬天,我都等客人走了,喝上两杯!”

我点点头,一阵感慨,“有时候,不喝点酒,真不知道长夜漫漫,如何熬过去!”

他微微颔首表示同意,“江小姐,我——”

“我叫江绍宜!”我伸出手,勾出一抹微笑,“大家都叫我绍宜!”

老板见状也笑着伸出手,模仿我的语气说道:“我叫孙晋州,大家都叫我晋州。”

“我光顾‘浮生’四年有余,今日终于得知老板大名,实在是很难得!”我不禁一阵感慨,开了句玩笑。

“你光顾‘浮生’四年有余,今日我终于得知小姐芳名,也实在不易啊!”他居然毫不示弱,看来并不像平日里那样的寡言。

我们相视而笑,气氛就这样变得愈加轻松起来。

我忽然就感觉很高兴,在这个寂寞的夜里,有人能够和我轻松地说几句话,实在是很难得了。

“你在看《高尔夫球场疑云》?”我故意没话找话,希望可以找个共同话题。

“我是阿加莎的忠实读者!”孙晋州毫不掩饰对于这位女作者的热爱,“我收集了她全套的作品。”

“我也是!”我立即展开话题,侃侃而谈,“夜深人静,无心睡眠时,看侦探小说最易打发时间!”

“这种小说吊人胃口,一拿起来就放不下。我每次非要与作者比智商高低,看自己能不能在谜底揭开前,找出元凶,洞察一切。”孙晋州笑着又替我斟了一杯散着热气的米酒。

我端起来,酒杯微烫,那热度自掌心传递到心里,果然比握住一杯凉沁沁Cointreau舒适许多。

我浅浅地呷了一小口,温热的、带着淡淡清香的米酒,顺着喉头温柔地滑下,满口清甜,又略微有一点回酸,实在是不错的滋味。

看着老板热切的脸庞,我接着说:“不过,阿加莎的小说,还是略微显得琐碎,有时候结构没有那样紧密,有好几本,甚至有点拖沓,不够刺激。”

“柯南道尔在这方面要强一些!”孙晋州也认同地点点头,“但可惜,每一本情节都烂熟于心。侦探小说最忌讳知道结果,再看就觉得索然无味了。”

“你可以尝试看日本侦探小说,我个人觉得还不错!”我积极建议。

“江户川乱步、横沟正史、东野圭吾……我都看过不少。”孙晋州颇为自豪地说,“我是地道的侦探小说迷!”

“我也是!”找到同好,我的话匣子也打开了,“前几年,我甚至热衷于看《名侦探柯南》。”

“《少年金田一事件簿》我也没放过。”孙晋州也明显激动了,脸上泛着一样的神采,这还是我这么久都没见过的呢。

“除了小说,看推理电影和电视剧也是很过瘾的事情。”我说。

“特别是,关了灯,一个人,看到汗毛竖起来!”孙晋州一副陶醉不已的神情,似乎还在回味当中。

我简直是遇到了知音,忙抢过话说:“所有烦恼全在九霄云外,整个人沉浸于剧情,不能自拔。”

“有时候,天怎么亮起来的都不知道。”他果然是同道中人,各种感受都和我如出一辙。

“不过,一些欧美的推理小说也不错,比如《希腊棺材之谜!》”我又尝试着推荐了一下。

“《三口棺材》也不错!”他也不肯落后,最后还加了一句,“是最好看的密室杀人案!”

我们俩都有些激动,几乎把看过的所有推理小说的作者和作品,都拿出来讨论了一番。

然后孙晋州进入了另一个话题,“你喜欢倪匡吗?”

“当然!但是只喜欢卫斯理系列!”我说,“其他的作品我都不太感兴趣。”

“我也是!”

“你最喜欢哪一个故事?”我问。

“《老猫》《大厦》《极刑》……”孙晋州说了一串我喜欢的短篇小说。

“我最爱读他小说的开头,充满悬念,很吸引人。”我差点口沫四溅,忽然间所有的不愉快都变得轻薄起来。

“他想象力非常人所能及,他甚至能想出,万里长城,是外星人为宇宙飞船修的引航标!”孙晋州一边替我斟酒一边说。

“我大学时候最喜欢看卫斯理,吃饭、走路、上课、睡觉都在看。半夜里总觉得有股寒气自背心升起。”我想起大学那段疯狂沉迷倪匡的日子。

“我也是,为此,好几门功课都差点挂掉!”孙晋州几乎没跳起来,“来来来,喝一杯,为我们惊人相似的经历!”

我们举杯相碰,有那么一瞬间,我突然觉得世态安康,一切都那么平静祥和。

“大学时光,令人留恋!”孙晋州颇为感慨地说,“彼时还不知道人间疾苦,更不知道寂寞为何物,成天埋首书中,要么与同伴嬉闹,连睡觉都七八个人挤在一间屋里。不知多热闹!”

“是啊,渐渐长大,到了三十,总觉得有一头叫做时间的怪兽在身后追着你,你不拼命往前跑,它便会一口吞没你,让你瞬间成为白发老妪!于是,努力工作似乎成为生活中唯一的目标,有时候连自己的兴趣爱好都得牺牲。”我忍不住欷歔。

“对,三十岁以后,总觉得时间不多,尝试让生命变得更有宽度。但是我们往往认为在工作上做出成绩,获得认同感,就能实现人生的价值,却反而错过了许多人生真正有意义的东西。”

我忍不住连连点头,心有戚戚焉,“有时候,工作会令你迷失自己,让你不知道什么才是生活中最重要的。”

孙晋州说:“所以现在,我停下工作,尝试体会生活中更多微妙的感受。”

我苦笑,估计笑得比哭还难看,“我就没这个福气,我明天便得找工作,否则连生存都有问题。”

“那你就学会享受工作!”他颇为真挚地说。

“也只得如此!”我摊开手,“人类的一切情感问题,在生存危机面前,都显得微不足道。”

“来,再喝一杯,这种酒很清淡,就算多贪几杯,都没关系!”说着他又替我将酒添满。

我们一边喝酒,一边天南海北地聊天。

没想到,我同孙晋州这样投契,那样多相同爱好,单挑其中一样嗜好,便可聊足一整晚。

我从未想到,自己居然可以这么多话!

我更没想到,这沉默寡言的孙晋州,居然如此妙语连珠,见识深广,爱好庞杂。

我们都有种相见恨晚的感觉,仿佛有一肚子话,放了几十年,就等着今日说给对方听。

结果,我们一共喝了五壶米酒,直到天际发白,才各自摇摇晃晃,醉意朦胧地回家。

打开房门,点亮灯,再看见这些静默的家具,之前那种窒息的孤独感也浅淡了许多。

看到松软的大床,我就猛扑上去,根本不及多想,便睡死过去了。

有时候,人胡思乱想、伤春悲秋、自怜自哀,完全是因为太闲,没有其他事情可做。

这年头,除了总统,谁还能比广告人更忙?

况且我比谁都需要一份工作来维持生计。

可是年末,是最难找工作的时候。

要找一份薪水和职务都好的工作,大概要等到明年了。

不久之后,珊珊考到理想的托儿所,子晴也到本市一家甲级医院,担任皮肤科主任。

我投出了几份简历,却始终音讯全无。

我明白以我的资历,迟早找到工作。可是现在时机不对,需耐心等待。

晚上,我心浮气躁,又摸到“浮生”去找孙晋州聊天。

这几天,我同他,已经涉猎了十几个话题。他完全是个聊天的好对手,你说什么他都知道。

其实,单看看他搜集的那些博杂的书,就已经很骇人了。

不过,好在为了做一名出色的广告人,我也曾猛扎书海,很多领域,都有所涉猎。

所以,我们聊起来,正好棋逢对手。每次道别,都觉得意犹未尽。

忽然之间,我成为了“浮生”的首席贵宾。

这不,我大摇大摆走进“浮生”,直接坐到孙晋州的专属位置上。

招呼我的人,已经由以前的小马变成了老板。

“吃什么?”此时的老板完全变身伙计,脸上也不复昔日的疏远神情。

“吃你推荐的!”我完全信任他对食物的品位。

“一份蜜汁烧鹅饭,外加一碟鲜芦笋,再来一碗青红萝卜莲藕花胶汤。”孙晋州流利地替我点了餐。

不知为何,走进“浮生”,我整个人就会放松许多。

吃过饭,孙晋州照例过来同我聊天。

他拿了几本东野圭吾最新出版的推理小说给我,“借给你晚上失眠时候看!”

“每晚来同你聊聊。”我笑,“比吃安眠药还管用。”

“那我要收治疗费!”他开玩笑,嘴角缀着一丝笑意,“按小时计费。”

我们开着玩笑,把话题扯开。

之后的时间里,我们惊奇地发现,彼此都是标准的爵士乐迷,把过往的爵士名伶又一一细数了一遍。

说到朱莉·伦敦的时候,孙晋州忽然站了起来,“放张专辑给你听,我才发现的一个纽约的乐队IVY,里面的主唱是个法国女孩,名叫Durand,声音简直棒极了,和朱莉·伦敦有异曲同工之妙。”

说完,他便到楼下去换音乐。

Bye bye baby,don’t be long!

I’ll worry about you while you’are gone…

一个又甜腻又伤感的声音,迅速填满整个空间。

我惊异极了,居然有人拥有如此矛盾的嗓音,仿佛甜糯的蜜糖融进了冰凉的苦艾酒里。

整个晚上,我同孙晋州将这张专辑,反反复复听了无数遍。

开头是他请我喝米酒,后来他的米酒被我们喝光了,我又把我存在这里的Cointreau拿出来喝。

临走时,我只觉得迷迷糊糊,整个人轻得几乎可以飞起来。

出门时,我握住孙晋州的手,吐字不清地说:“人生得一知己足矣!”

他谨慎地将手自我掌中抽出,“我如今算是有了生平第一位红颜知己啊!”

“红颜?”我低头打量一下自己日渐粗壮的身形,胡乱比画了一下,自嘲说,“你别错把黄颜当红颜了!”

他笑着猛摇头。

我冲他用力挥手,大步流星向家走去。

借着酒精的助力,很快便入梦。

梦中,我四处面试,都遭受无情的拒绝。

所有人都冷笑看着我:江绍宜,你也有今天!

我躲进一条幽深的巷子里,内心无比凄惶。

只想找到最亲近最亲密的人,赖在他肩头痛哭一场。

我掏出手机,拼命拨着号码。

终于,旭生的声音传过来,这一刻,周围一切都忽然淡出,全世界只剩下他的声音。

旭生说:“我在陪妻子逛街!”

妻子?

我不是他的妻子吗?

即便在梦中,我也忽然明白,不,我已经不是温旭生的妻子了。

我沉默了,如被人当胸猛插一刀。

我想说话,想求他不要离开我。

可是,电话忽然碎了,紧接着,我整个人开始龟裂成碎片。

我突然从床上坐起来,一背的冷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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