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解放军向全国进军的任务、部署和方针根据战争形势的发展,中共中央和中央军委规定了1949年人民解放军的任务。
首先,要树立永远是战斗队的思想,解放全中国。
毛泽东指出:“人民解放军永远是一个战斗队。
就是在全国胜利以后,在国内没有消灭阶级和世界上存在着帝国主义制度的历史时期内,我们的军队还是一个战斗队。
对于这一点不能有任何的误解和动摇。”要求人民解放军在“平津、淮海、太原、大同诸役以后,几个大的野战军必须休整至少两个月,完成渡江南进的诸项准备工作。
然后,有步骤地稳健地向南方进军。”“一九四九年夏秋冬三季,我们应当争取占领湘、鄂、赣、苏、皖、浙、闽、陕、甘等省的大部,其中有些省则是全部。”其次,人民解放军在向全国进军过程中,要执行工作队的任务,建设新区。
毛泽东指出:人民解放军“不但是一个战斗队,而且主要地是一个工作队,”“随着战斗的逐步地减少,工作队的作用就增加了,”将“军队变为工作队,现在已经要求我们这样提出任务了。
如果现在我们还不提出此种任务,并下决心去做,我们就会犯极大的错误。”因此,军队干部应当全体学会接收城市和管理城市,必须学会在城市中向帝国主义、国民党、资产阶级作政治斗争、经济斗争和文化斗争,并向帝国主义者作外交斗争,善于领导工人和组织工会,善于动员和组织青年,善于团结和训练新区的干部,善于管理工业和商业,善于管理学校、报纸、通讯社和广播电台,善于处理外交事务。
善于处理各民主党派、人民团体的问题,善于调剂和乡村的关系,解决粮食、煤炭和其他必需品的问题,善于处理金融和财政问题。
总之,过去军队干部和战士们所不熟悉的一切城市问题,今后均应全部负担在自己身上。
对乡村工作,也得从新学习,因为南方乡村完全是新区,和北方老区的工作根本不同。
“我们必须把二百一十万野战军看成一个巨大的干部学校。”第三,进一步加强军队建设。
中共中央1月8日政治局会议的决议中指出:1949年必须使各野战军进一步地正规化,这主要地是加强炮兵和工兵,使用铁路、公路、和水路的近代运输工具,加强军队的组织性和纪律性,坚决克服现在还是相当严重地存在于军队中的某些无纪律的状态,并加强司令部的工作。
必须使人民解放军的后方勤务工作的组织性和效率在可能和必需的基础上加强起来,调整或建立军火工业和其他军需工业,确立军械制度,统一规定各种供给标准,统一分配卫生和通讯器材,作好运输和仓库的前后分工,确定后方勤务组织与系统,以便有效地支援人民解放军向南方各省的大进军。
必须使人民解放军的政治工作,在中央军委政治部的领导下,总结开展新式整军运动、建立和恢复党委制、革命军人委员会、连队党支部工作等方面的经验,并制订相应的条例或章程,成为一项制度,在全军普及。
1949年及1950年,应当争取组成一支能够使用的空军,及一支保卫沿海沿江的海军。
中共中央在赋予人民解放军1949年任务的同时,还指出了到南方作战的有利条件和不利条件。
有利条件是,国民党军队已经没有主力了,我们则有强大的军队;国民党的威信已经丧失,中国共产党则有极大威信;南方是曾经经过了1924年至1927年的革命和1927年以后数年的土地革命的区域;现在已经有了许多游击部队和游击队。
不利条件是,最广大区域在国民党统治之下,中国共产党在那里的组织还不强大,那里的群众还没有发动,军队的给养在一个时期内将遇到许多困难,大城市夺取容易,但掌握它较北方诸城要困难得多。
中共中央要求,必须将上述有利条件和不利条件向准备到南方去的全体干部和战士讲清楚,使他们有充分的精神准备,好好地利用有利条件去克服不利条件,争取全国的胜利。
中共中央、中央军委还提出了人民解放军在向全国进军过程中必须采取的方针。
毛泽东在七届二中全会的报告中指出:今后解决100多万国民党军作战部队,不外天津、北平、绥远三种。
但“用战斗去解决敌人,例如解决天津的敌人那样,仍然是我们首先必须注意和必须准备的。
人民解放军的全体指挥员、战斗员,绝对不可以稍微松懈自己的战斗意志,任何松懈战斗意志的思想和轻敌的思想,都是错误的。”同时。
也应该注意和学习运用北平方式和绥远方式去解决敌人。
前者就是像对待北平傅作义部那样,迫使敌军用和平方法,迅速地彻底地按照人民解放军的制度改编为人民解放军。
后者就是像对待绥远的国民党军那样,有意地保存一部分国民党军队,让它原封不动,或者大体上不动,争取这部分军队在政治上站在我们方面,或者保持中立,以利我们集中力量首先解决国民党残余力量中的主要部分,在一个相当长的时间之后,再去按照人民解放军的制度将这部分军队改编为人民解放军。
同时,根据中国共产党的工作重心由乡村移到了城市,开始由城市领导乡村的时期的情况,要求人民解放军在向南方进军过程中,先占城市,后占乡村。
中央军委还规定了人民解放军向全国进军过程中的政策,4月25日,毛泽东、朱德发布了《中国人民解放军布告》,提出了约法八章:保护全体人民的生命财产;保护民族工商农牧业;没收官僚资本;保护一切公私学校、医院、文化教育机关、体育场所,和其他一切公益事业;除怙恶不悛的战争罪犯和罪大恶极的反革命分子外,凡属国民党各级政府的大小官员,凡不持枪抵抗、不阴谋破坏者,人民解放军和人民政府一律不加俘虏,不加逮捕,不加侮辱;为着确保城乡治安、安定社会秩序的目的,一切散兵游勇,均应向当地人民解放军或人民政府投诚报到;有准备、有步骤地废除农村中的封建的土地所有权制度;保护外国侨民生命财产的安全。
中共中央、中央军委制定了向全国进军的部署。
早在1948年12月中下旬,中央军委即开始酝酿研究这一问题。
1948年12月12日,毛泽东在给刘伯承、陈毅、邓小平、粟裕、谭震林的电报中提出:在淮海战役结束后,华东野战军和中原野战军休整2个月(分为四期,每半月为一期),并大致准备好渡江作战所需诸件(雨衣、货币、炮弹、治疗药品、汽船)及初步完成政治动员。
在江淮间现有诸敌未退至江南的条件下,两军协力以1个月至2个月时间举行江淮战役,歼灭江淮间诸敌,占领长江以北、淮河以南、平汉路以东、大海以西诸城镇,主要是安庆至南通一带诸城镇,控制长江北岸。
然后再以相当时间最后地完成渡江的诸项准备工作,大约在明年5月或6月举行渡江作战。
华东、中原野战军协力经营东南,包括皖南、苏南、浙江、福建两省,江西省一部,并夺取芜湖、杭州、镇江、苏州、南京、上海、福州诸城。
东北野战军在平津战役结束后,休整2个月,然后于5月沿平汉路南下,7月举行江汉战役,并完成渡江准备工作,8月渡江,第一步经营湖北南部、湖南全省及江西省一部,夺取武汉、岳阳、长沙、常德、宝庆、衡阳、郴州、九江、南昌、吉安、赣州;第二步夺取两广。
华北军区3个兵团在平津战役结束后,协力夺取太原,然后以第第3兵团夺取绥远、宁夏,与西北野战军会合;第1兵团则早日与西北野战军会合,先肃清兰州、潼关线上及其以南、以北之国民党军,夺取潼关、西安、天水、汉中诸城,然后入川。
毛泽东指出:上述计划是从军事上、政治上和经济上的许多考虑出发,采取稳扎稳打方针。
24日,毛泽东又将上述电文发给林彪、罗荣桓,并明确指出:淮海、平津战役结束后,全军休整2至3个月,然后以中原、华东野战军出江南,东北野战军出湘鄂赣,西北野战军和华北军区3个兵团出陕甘川。
或可考虑以华北军区3个兵团都出陕甘川,抑或以2个兵团出陕甘川,以1个兵团随东北野战军第一步出湘鄂赣,第二步出两广。
淮海战役结束后,中央军委于1月12日致电粟裕、陈土榘和邓小平、张际春,指出:华野、中野休整时间现定2个半月,由1月15日起至3月31日止,“每半月为一期,共为五期。
望按此部署休整,并完成渡江作战诸项准备工作,待命出动。”1月31日,平津战役结束。
2月12日、15日,中央军委致电彭德怀、贺龙、习仲勋和杨得志、罗瑞卿、杨成武、李井泉:华北军区3个兵团应争取于3月中旬解决太原、大同问题,然后休整1个月至1个半月,再以3个兵团或2个兵团向西安出动,会同西北野战军彻底解决胡宗南、马步芳、马鸿逵集团。
3月17日,中央军委又发出指示,华东、中原野战军决于4月10日在湖口、芜湖、南京、镇江、上海之线及其以南地区发起渡江战役;东北野战军“所负攻击武汉及湘鄂赣三省国民党军之任务业已确定”,该野战军先头2个军应于2月25日以前出发,主力应于4月1日以前完成出发准备,4月1日至15日的半个月内,全军出发完毕,争取于5月31日全军到达南阳、信阳、固始之线及其以南地区,完成兵力展开。
5月23日,依据渡江战役的发展情况,中央军委确定了向全国进军的具体部署:第一野战军(原西北野战军)向西北进军,负责歼灭马步芳、马鸿逵等及胡宗南集团一部,解放并经营陕西、甘肃、宁夏、青海、新疆,争取在年底前占领兰州、宁夏、青海,年底或明年初准备分兵两路,一路由彭德怀率领位于西北,并于明春开始经营新疆,一路由贺龙率领入川,以便与二野协作解决贵州、四川、西康三省;第二野战军(原中原野战军)主力集结于皖南、赣东、浙西地区,待帝国主义武装干涉的可能性减少后,向西南进军,歼灭由秦岭退入四川的胡宗南集团主力及西南地方军阀部队,解放并经营四川、贵州、西康3省(后又加上云南共4省),争取在年底或年底前占领贵阳、重庆及长江上游一带;第三野战军(原华东野战军)向福建、浙江进军,负责经营山东、江苏、安徽、浙江、福建诸省,并且准备解放台湾;第四野战军(原东北野战军)向中南进军,歼灭白崇禧集团和余汉谋集团,解放并经营河南、湖北、湖南、江西、广东、广西等省,争取11月或12月底前占领两广。
4月25日,中央军委决定:第第19兵团(原华北军区第第2兵团)改隶第一野战军建制,参加解放大西北的作战。
为了预防帝国主义可能的武装干涉,中央军委于5月28日发出指示:近日各帝国主义国家有联合干涉革命的某些象征,因此,“我们应当预筹对策,以期有备无患”。
“对策的主要方面是,我各路野战军按照预定计划前进,歼灭国民党残余力量,使各国帝国主义在中国大陆上完全丧失他们的走狗。
第二方面是,力求经济上的自足自给,准备着海上被封锁时,我们仍然有办法。
在这方面,团结民族资产阶级及知识分子,站在我们方面极为重要。
第三方面是,在华北、华东部署充分兵力,以防美国海军协同国民党海陆军向我后方的袭击和扰乱。”为此,除以第二野战军位浙赣路沿线休整,准备协同第三野战军对付可能对宁、沪进犯的帝国主义武装;以第20兵团(原华北军区第3兵团)及第四野战军炮兵主力,在秦皇岛、塘沽布防,第19兵团在会合第18兵团和第一野战军主力歼灭胡宗南、马步芳集团在陕甘边境的主力后,留在宝鸡、凤翔地区待机,准备增援华北;第三野战军以1个军附必要数量的炮兵开青岛附近,待命夺取青岛,尔后任青岛守卫,并应加强吴淞、江阴地区的炮台设施;第四野战军以1个军位于河南,平时担任剿匪,有事增援华北。
在部署向全国进军过程中,毛泽东还对处理香港、澳门和台湾、西藏问题作了通盘考虑。
早在1946年12月9日,毛泽东在回答西方记者关于中共对香港问题态度的提问时就指出:“我们现在不提出立即归还的要求”,“将来可按协商办法解决。”1949年2月1日至3日,毛泽东在同前苏联共产党和国家领导人斯大林派来中国的代表米高扬会谈中指出:中国还有一半的领土尚未解放。
大陆上事情比较好办,把军队开去就行了,海岛上的事情就比较复杂,需要采取另一种较灵活的方式去解决,或者采用和平过渡的方式,这就要花较多的时间了。
在这种情况下,急于解决香港、澳门问题也就没有多大意义了。
相反,恐怕利用这两地的原来地位,特别是香港,对我们发展海外关系、进出口贸易更为有利。
总之,要看形势的发展再作最后决定。
比较麻烦的有两处:台湾和西藏。
其实,西藏问题也并不难解决,只是不能过于鲁莽。
台湾是中国的领土,这是无可争辩的。
现在估计国民党的残余力量大概全要撤到那里去,以后同我们隔海相望,不相往来。
那里还有一个美国问题,台湾实际上就在美帝国主义的保护下。
台湾问题比西藏问题更复杂,解放它更需要时间。
依据中共中央、中央军委制定的方针和部署,在国共和谈破裂后,人民解放军以排山倒海之势,扫荡残敌,开始了中国历史上前所未有的大进军。
进军号角根据中共中央、中央军委的部署和指示,人民解放军各部队在淮海、平津战役结束后,即开始进行向全国进军的全面准备。
全军整编为了适应战争形势的需要,中央军委于1948年11月1日发出《关于统一全军组织及部队番号的规定》。
规定指出,根据中共中央政治局九月会议关于战略任务,更进一步地由游击战争过渡到正规战争的要求,中共中央及中央军委关于全军组织和部队番号,特作下列各项的统一规定:(1)中国人民解放军分为野战部队、地方部队和游击部队三类。
野战部队实行正规编制,统一称号,纵队改称为军,师和旅统一称师,不再称旅;地方部队以警备旅、独立旅为最高单位,不再称师;游击部队仍保留纵队、支队等名称。
野战部队自军、师、团直到营、连、排、班,地方部队自旅以下各级一般按三三制编组,特殊情况亦可按军辖两师,师(旅)辖两团,团分为大团、小团的临时编制;游击部队的编制则视情况自定。
不论野战部队、地方部队、还是游击部队,团和军分区以上各部队的正式名称,均冠以“中国人民解放军”字样。
(2)野战部队军以上设野战军和兵团两级。
依情况需要,军及独立师,或分隶于兵团,或直属于野战军。
兵团一般分隶于野战军,但亦得受军委指挥。
在必要时,兵团、军或独立师,亦得划归军区指挥。
野战军和兵团所辖军、师数目,视需要和可能定之。
野战军分为4个,以地区区分,即中国人民解放军西北野战军,中原野战军,华东野战军,东北野战军。
兵团以现有的8个增至20个,即西北野战军为第1至第2兵团;中原野战军为第3至第6兵团;华东野战军为第7至第11兵团;东北野战军为第12至第17兵团;华北军区野战部队为第18至第20兵团。
各兵团的正式名称,定为中国人民解放军某某兵团。
军由现有的55个(纵队)168个师(旅),增加至70个军210个师的番号。
按各野战军现有的纵队、师(旅)的数目,西北野战军整编为第1至第7军,师的番号为第1至第21师;中原野战军整编为第10至第17军,师的番号为第28师至第51师;华东野战军整编为第20至第35军,师的番号为第58师至第105师;东北野战军整编为第38军至第56军,师的番号为第112师至第168师;华北军区野战部队整编为第60军至第70军,师的番号为第178师至第210师。
剩余的军、师番号,留待以后新建部队使用。
特种兵中的骑兵部队,除直属于步兵师、步兵团的部队外,凡属战略骑兵,一律改称为骑兵师、骑兵团。
骑兵师或骑兵团,按需要隶属于军、兵团或野战军,必要时亦可隶属于军区。
炮兵部队,属于军以下管辖的部队不另编番号,野战军、兵团或军区直属部队,改称为炮兵师、炮兵团,并按军委规定的序号统一排列。
为利于炮兵部队休整时的集中训练,野战军或军区应设立炮兵司令部;野战军在条件具备时,应组织特种兵纵队,统率直属的炮兵部队、战车部队及工兵部队。
(3)地方部队的建制属于军区系统。
军区分为4级,与中央局同级并受其领导者为一级军区,共有5个,即西北军区、中原军区、华东军区、东北军区、华北军区;与中央分局同级并受其领导的为二级军区;与区(省)党委同级并受其领导者为三级军区;与地委同级并受其领导者为军分区。
二级、三级军区和军分区均以所辖地区命名,如“豫皖苏军区”,“鲁南军区”,“三边军分区”等。
地方部队的编制,由各一级军区自行规定,呈报军委批准施行;各警备旅、独立旅和独立团,全军不统一番号,由各一级军区自行排列。
(4)游击部队,不论在新区、在老区的边沿区,各当地军事指挥机关均应依情况需要和可能自行组织,然后向上级报告。
上述《规定》下发后,由于各野战军和各大军区部队正在与国民党军进行紧张的战略决战,没有时间进行整编,仅东北野战军于辽沈战役结束后在11月12日下达了整编命令,颁布各纵队、师的新番号,但由于紧接着进行平津战役,因此,实际上延至战役结束后才正式启用新番号。
1949年1月15日,中央军委又发出《关于各野战军番号改按序数排列的决定》,指出:根据战争的发展,去年11月1日关于各野战军冠以军区地名已不合适,决定改为按序数排列,西北野战军改称第一野战军,中原野战军改称第二野战军,华东野战军改称第三野战军,东北野战军改称第四野战军。
遵照中央军委1948年11月1日和1949年1月15日的指示,各野战军、各大军区于1949年2月开始相继进行整编。
整编的具体情况是:西北野战军改称第一野战军,司令员兼政治委员彭德怀,副司令员张宗逊、赵寿山,参谋长阎揆要,政治部主任甘泗淇,副参谋长王政柱、李夫克,政治部副主任张德生。
下辖:骑兵第第2师;第1军(由第1纵队改称),军长贺炳炎,政治委员廖汉生,辖第第第3师;第2军(由第2纵队改称),军长兼政治委员王震,辖第第第6师;第3军(由第3纵队改称),军长许光达,辖第第第9师;第4军(由第4纵队改称),军长王世泰,政治委员张仲良,辖第第第12师;第6军(由第6纵队改称),军长罗元发,政治委员徐立清,辖第第17师;第7军(由第7纵队改称),军长彭绍辉,代政治委员孙志远,辖第第20师;第8军(由第8纵队改称),军长姚蝗,辖第第23师,不久,该军拨归华北军区建制。
5月,由晋绥军区部队和华北军区独立第5旅分别组成第第21师,分别拨归第第7军建制。
6月,组建第第2兵团,第1兵团司令员兼政治委员王震,政治部主任孙志远,下辖第第第7军;第2兵团司令员许光达,政治委员王世泰,副政治委员兼政治部主任徐立清,参谋长张文舟,下辖第第第6军。
兵团组成后,军的领导人相应作了部分调整。
郭鹏任第2军军长,王恩茂任政治委员;黄新廷任第3军军长,朱明任政治委员;张达志任第4军军长;罗贵波任第7军政治委员。
全野战军共15.5万人。
中原野战军改称第二野战军,司令员刘伯承,政治委员邓小平,副政治委员兼政治部主任张际春,参谋长李达。
下辖:军政大学,校长兼政治委员刘伯承;特种兵纵队,司令员兼政治委员李达,副司令员孔从周;第3兵团,司令员陈锡联,政治委员谢富治,副司令员王近山、杜义德,政治部主任阎红彦,后勤部部长刘清,辖第10军(由第2纵队改称),军长杜义德(兼),政治委员王维纲,辖第第29师;第11军(由第3纵队改称),军长曾绍山,政治委员鲍先志,辖第第第33师;第12军(由第6纵队改称),军长兼政治委员王近山(兼),辖第第第36师。
第4兵团,司令员兼政治委员陈赓,副司令员郭天民,副政治委员兼政治部主任刘志坚,后勤部部长赵炳润,后勤部政治委员杨世荣,辖第13军(由第4纵队第第13旅及豫西军区部队组成),军长周希汉,政治委员刘有光,辖第第第39师;第14军(由第4纵队第第22旅及淮海战役起义之廖运周师组成),军长李成芳,政治委员雷荣天,辖第第第42师;第15军(由第9纵队改称),军长秦基伟,政治委员谷景生,辖第第第45师。
第5兵团,司令员杨勇,政治委员苏振华,副政治委员张霖芝,政治部主任甘渭汉,后勤部部长吴机章,辖第16军(由第1纵队第第2旅及豫皖苏军区部队一部组成),军长尹先炳,政治委员王辉球,辖第第第48师;第17军(由第11纵队及冀鲁豫军区独立第第3旅等部组成),军长王秉璋,政治委员赵健民,辖第第第51师;第18军(由第1纵队第20旅及豫皖苏军区部队组成),军长张国华,政治委员谭冠三,辖第第第54师。
全野战军共28万余人。
6月,将皖北军区独立师改称第30师,拨归第10军建制。
华东野战军改称第三野战军,司令员兼政冶委员陈毅,副司令员兼第二副政治委员粟裕,第一副政治委员谭震林,参谋长张震,政治部主任唐亮,政治部副主任钟期光。
下辖:教导师;军政干部学校,副政治委员张崇文;特种兵纵队,司令员陈锐霆,政治委员张凯,副政治委员刘述周,参谋长叶超,政治部主任喻新华。
第7兵团,司令员王建安,政治委员谭启龙,副政治委员兼政治部主任姬鹏飞,参谋长李希迎,辖第21军(由第2纵队改称),军长滕海清,政治委员康志强,辖第6l、第第63师;第22军(由第3纵队改称),军长孙继先,政治委员丁秋生,辖第第第66师;第23军(由第4纵队改称),军长陶勇,政治委员卢胜,辖第第第69师;第35军(由济南战役起义的吴化文部和鲁中南纵队合编组成),军长吴化文,政治委员何克希,辖第第第105师。
第8兵团,司令员陈士榘,政治委员袁仲贤,副政治委员兼政治部主任江渭清,参谋长何以祥,辖第24军(由第6纵队改称),军长王必成,政治委员廖海光,辖第第第72师;第25军(由第7纵队改称),军长成钧,政治委员黄火星,辖第第第75师;第26军(由第8纵队改称),军长张仁初,政治委员王一平,辖第第第78师;第34军(由淮海战役起义的何基沣部和江淮军区第34旅、独立旅合编组成),军长何基沣,政治委员赵启民,辖第第第102师。
第9兵团,司令员宋时轮,政治委员郭化若,参谋长覃健,政治部主任谢有法,辖第20军(由第1纵队改称),军长刘飞,政治委员陈时夫,辖第第第60师;第27军(由第9纵队改称),军长聂凤智,政治委员刘浩天,辖第第第81师;第30军(由第12纵队改称),军长谢振华,政治委员李干辉,辖第第第90师;第33军(由淮海战役起义的张克侠部和渤海纵队合编组成),军长张克侠,政治委员韩念龙,辖第第第99师。
第10兵团,司令员叶飞,政治委员韦国清,参谋长陈庆先,政治部主任刘培善,辖第28军(由第10纵队改称),军长朱绍清,政治委员陈美藻,辖第第第84师;第29军(由第11纵队改称),军长胡炳云,政治委员张藩,辖第第第87师;第31军(由第13纵队改称),军长周志坚,政治委员陈华堂,辖第第第93师。
两广纵队番号不变,司令员曾生,政治委员雷经天。
全野战军共58.1万人。
东北野战军改称第四野战军,司令员林彪,政治委员罗荣桓,参谋长刘亚楼,政治部主任谭政,副参谋长曹祥仁,政治部副主任陶铸。
下辖:特种兵司令部(由炮兵司令部改编),司令员萧华,政治委员钟赤兵,副司令员苏进、贾陶、匡裕民,副政治委员邱创成,参谋长苏进(兼),政治部主任唐凯,辖炮兵第第2师,战车师,高射炮指挥所,工兵指挥所。
第12兵团,司令员兼政治委员萧劲光,副司令员陈伯钧,副政治委员兼政治部主任唐天际,参谋长解方。
第13兵团,司令员程子华,政治委员黄克诚,副司令员彭明治,参谋长黄志勇,政治部主任刘道生。
第38军(由第1纵队改称),军长李天佑,政治委员梁必业,辖第第第第151师;第39军(由第2纵队改称),军长刘震,政治委员吴法宪,辖第第第第152师;第40军(由第3纵队改称),军长韩先楚,政治委罗舜初,辖第第第第153师;第41军(由第4纵队改称),军长吴克华,政治委员莫文骅,辖第第第第154师;第42军(由第5纵队改称),军长万毅,政治委员刘兴元,辖第第第第155师;第43军(由第6纵队改称),军长洪学智,政治委员赖传珠,辖第第第第156师;第44军(由第7纵队改称),军长邓华,政治委员吴富善,辖第第第第157师;第45军(由第8纵队改称),军长黄永胜,政治委员邱会作,辖第第第第158师;第46军(由第9纵队改称),军长詹才芳,政治委员李中权,辖第第第第159师;第47军(由第10纵队改称),军长梁兴初,政治委员周赤萍,辖第第第第160师;第48军(由第11纵队改称),军长贺晋年,政治委员陈仁麒,辖第第第第161师;第49军(由第12纵队改称),军长钟伟,政治委员袁升平,辖第第第第162师。
野战军另辖骑兵第5师、第165师、整训第5师。
全野战军共90万余人。
4月28日,中央军委命令,萧克任第四野战军参谋长,聂鹤亭任副参谋长,同时成立了第第14兵团部。
并对第第13兵团及各军的领导人作了适当调整。
其序列是:第12兵团,司令员兼政治委员萧劲光,第一副司令员陈伯钧、第二副司令员韩先楚,副政治委员兼政治部主任唐天际,参谋长解方,辖第40军,军长罗舜初,政治委员卓雄;第45军,军长陈伯钧(兼),政治委员邱会作;第46军,领导人不变。
第13兵团,司令员程子华,政治委员萧华,第一副司令员李天佑,第二副司令员兼参谋长彭明治,政治部主任刘道生,辖第38军,军长梁兴初,政治委员梁必业;第47军,军长曹里怀,政治委员周赤萍;第49军,军长钟伟,政治委员徐斌洲。
第14兵团,司令员刘亚楼,政治委员莫文骅,第一副司令员黄永胜,第二副司令员刘震,副政治委员兼政治部主任吴法宪,辖第39军,军长刘震(兼),政治委员吴信泉;第41军,军长吴克华,政治委员欧阳文;第42军,军长吴瑞林,政治委员刘兴元。
第15兵团,司令员邓华,政治委员赖传珠,第一副司令员兼参谋长洪学智,第二副司令员贺晋年,政治部主任萧向荣,辖第43军,军长李作鹏,政治委员张池明;第44军,军长方强,政治委员吴富善;第48军,领导人不变;两广纵队(由第三野战军拨归),司令员曾生,政治委员雷经天,辖第第2师。
特种兵司令部由万毅任司令员,其余领导人不变。
华北军区第第第3兵团分别改称第第第20兵团。
第18兵团司令员兼政治委员徐向前,副司令员兼副政治委员周士第,参谋长陈漫远,政治部主任胡耀邦,辖俘训第第2旅;第60军(由第1兵团第8纵队改称),军长兼政治委员王新亭,辖第第第180师;第61军(由第13纵队改称),军长韦杰,政治委员徐子荣,辖第第第183师;第62军(由第15纵队改称),军长刘忠,政治委员袁子钦,辖第第第186师。
第19兵团,司令员杨得志,政治委员罗瑞卿,副司令员葛晏春,参谋长耿飚,政治部主任潘自力,辖俘训第第2旅;第63军(由第3纵队改称),军长郑维山,政治委员王宗槐,辖第第第189师;第64军(由第4纵队改称),军长曾思玉,政治委员王昭,辖第第第192师;第65军(由第2兵团第8纵队改称),军长邱尉,政治委员王道邦,辖第第第195师。
第20兵团,司令员杨成武,政治委员李井泉,副司令员兼参谋长唐延杰,副政治委员李天焕,政治部主任李志民,辖俘训旅;第66军(由第l纵队改称),军长萧新槐,政治委员王紫峰,辖第第198师;第67军(由第2纵队改称),军长韩伟,政治委员旷伏兆,辖第第200师;第68军(由第6纵队改称),军长文年生,政治委员向仲华,辖第第第204师。
3个兵团共23.8万余人。
5月3日中央军委决定周士第接替徐向前任第18兵团司令员兼政治委员,王新亭任副司令员兼副政治委员,张祖谅任第60军军长。
6月初,李志民接替罗瑞卿任第19兵团政治委员。
此外,中央军委将第四野战军铁道纵队拨归军委直辖,并改称铁道兵团,司令员滕代远,副司令员吕正操,副政委兼政治部主任何伟,参谋长李寿轩,下辖第第第第4支队。
1949年2月,陕甘宁晋绥联防军区改称西北军区,司令员贺龙,政治委员习仲勋,副司令员王维舟,参谋长张经武,政治部主任李卓然,后勤部部长陈希云,后勤部政治委员刘海滨。
下辖:陇东、黄龙、西府、绥德、关中、三边、延属、榆林等军分区;晋绥军区,司令员贺龙(兼),政治委员李井泉(兼),辖五寨、离石、雁北、雁南等军分区。
中原军区,司令员刘伯承,政治委员邓小平,第一副司令员陈毅,第二副司令员李先念,第一副政治委员邓子恢,第二副政治委员兼政治部主任张际春,参谋长李达。
下辖:第58军(由桐柏军区部队编成)军长孔庆德,政治委员方正平,辖第第第174师;鄂豫军区,司令员王树声,辖独立师(由独立第第3旅合编组成),第l、第第第第5军分区;桐柏军区,司令员王宏坤,辖第第第第4军分区;江汉军区,司令员张才千,政治委员刘建勋,辖独立第第2旅,第第第第4军分区;陕南军区,司令员刘金轩,政治委员汪锋,辖第12旅、第17师,第第4军分区(5月,陕南军区划归西北军区建制,第12旅、第17师组成第19军,改称第第57师,归第一野战军指挥);河南军区(3月由豫西军区及豫皖苏军区一部合并组成),司令员陈再道,政治委员李雪峰,辖南阳、确山、许昌、潢川、淮阳、陈留、商丘、郑州、洛阳、陕州等军分区。
华东军区,司令员陈毅,政治委员饶漱石,副司令员张云逸,政治部主任舒同,副参谋长周骏鸣,政治部副主任唐亮。
下辖:华东军政大学,校长张云逸(兼),副校长余立金、刘清明;警备旅;后备兵团,司令员林维先,副司令员戴心宽、王彬,副政治委员龙潜,参谋长李学勤,政治部主任汪少川,辖第第第第4师。
山东军区,司令员张云逸(兼),政治委员康生,第一副司令员许世友、第二副司令员兼参谋长袁也烈,第一副政治委员傅秋涛,第二副政治委员向明,政治部主任王集成,辖第32军(由胶东军区部队组成),军长谭希林,政治委员彭林,辖第第95师;昌潍特区,司令员刘德胜,政治委员王众音;济南警备区,司令员廖谷标,政治委员刘顺元;徐州警备区,司令员张光中,政治委员张北华;胶东军区,司令员贾若瑜,政治委员赖可可,辖警备第第5旅,东海、西海、北海、南海、滨北等军分区;渤海军区,司令员覃士冕,政治委员张晔,辖沧南、泺北、清河、垦利等军分区;鲁中南军区,司令员钱钧,政治委员高克亭,辖泰山、沂蒙、沂山、尼山、台枣、滨海、泰西等军分区。
苏北军区,司令员张震东,政治委员肖望东,辖警备第9旅,泰州、扬州、南通、盐城、淮阴等军分区。
苏南军区,司令员管文蔚,政治委员陈丕显,辖警备第第第8旅。
皖北军区,司令员兼政治委员曾希圣,辖警备第第2旅,滁县、宿县、巢湖、安庆、六安、阜阳等军分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