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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章 雁归和柳大伟

郎骑竹马来,绕床弄青梅,雁归与大伟两小无猜的感情纯净得像一汪清水。

江南的青草黄了又绿了,里仁巷屋檐下燕子巢里的燕子家族也不知换了几轮,眨下眼的功夫便是八年,雁归长高了12厘米。

除了个子长高,这八年里还发生了几件足以记入雁归史册的事情。

本来日子一直过得很平静,可是到初三那年,雁归的奶奶去世了。

病重最后几天里,奶奶不愿意呆在医院里,她在难得清醒的时间里不停说:我要回家,死也要死在自己家里。

大家只好把她抬了回去。

回到家里她果然好了很多,大家都以为她能像其他很多次那样熬过来。可终于还是到了最后一个夜晚,老太太弥留之际时,身边并无其他人,只有雁归守在她身边。她生病这几年神志没怎么清醒过,最后几天却异乎寻常地偶有清明。她甚至能清楚地指挥雁归把角落里最底层的抽屉打开,取出包了好几层的布包,雁归打开来,露出里面的足金戒指。

“这个……给雁莱娶媳妇用……”她断断续续地告诉雁归。

雁归点点头,小心地把戒指收好。

“记得,一定要给雁莱啊,你别自个藏起来……”老太太眼睛浑浊,死死盯住雁归,带着一点古怪的精明:“我们家只有这么个男孩,你千万不要忘记了。”

她的不信任让雁归觉得难堪而伤心:“那我去找雁莱回来,您亲自给他好了。”

“不要……”奶奶喘息着:“他要上学啊,别耽误他。”

雁归一阵沉默,她为了守护老人已经几天没有去过学校,可是她几乎已经完全遗忘她,而弟弟雁莱明明知道老太太病重,还是照常吃了饭就跑得没影子,这算什么呢?老小老小,并不是所有的老人都像小孩一样可爱,有一种人老了会变成妖精,伤害身边人。

过一会老太太沉沉昏睡过去,雁归想要走开去倒杯水,她又突然醒过来,一把拉着雁归的手:“雁莱,雁莱,我的好孩子,你一定要争气……我只有你这么个孙儿。”

她蜡黄的手像枯树枝一样牢牢擒着雁归的手腕,浑浊的眼睛直愣愣地瞪着她。雁归一动不动地坐在一旁,不挣脱,也不愿意再抚慰,她只是麻木地坐在一旁,感觉到那手掌慢慢变冷最后终于无力地垂落下去,生命已经从彻底老人身上流逝,她冷着脸轻轻把那还没有凉透的手放进被子里,慢慢地泪水一滴滴流下来。

她真傻,世界上不会有比她更傻的人,这么多年,从懂事开始她就尽心尽力侍奉她,从没想过要图什么,只是觉得这是她的责任,她却在临终时分连她的人都认错!她只记得那个样貌普通、很少出现在面前的孙儿,她就这么伤害她。她知道她是会死的,人都有这么一天,这么活着,或许还不如死了好,可是她不是伤心这个,她为自己伤心,为自己不甘心,她又不是块木头,她的心也是肉长的,她也是个有感情的人,可为什么至亲的人就这么糟蹋她背叛她?雁归再也忍不住,流着泪走出家门。

大伟路过雁归家门口,看到有个单薄的身影蹲在墙边上,缩成小小一团,在黑夜里几乎让人以为是只可怜的、被抛弃的小动物。他迟疑一下,走过去,雁归听到声音抬起头,露出一张泪流满面的脸。大伟不知道该说什么,在她旁边蹲下,细声安慰。

“她走了。”

大伟默然了一下,老太太神志不清地拖了雁家这么多年,走了也不是什么坏事,可是雁归……,他只能说:“你别太伤心,每个人都有这么一天的。”

“我不是伤心这个。”

大伟很讶异:“那你伤心什么?”

“你不会懂。”

大伟想,当一个女人说你不会懂的时候,那男人就一定真的不会懂,所以他很聪明地选择了闭嘴。

雁归不肯再说话,只是安静地啜泣着,过了良久忽然问:“大伟大伟,我什么都可以为你做,我会对你很好很好,但是会不会有一天你也叫错我的名字,把我当作另外一个人?”

大伟对这个奇怪的问题有些不知所措,不过女孩本就奇怪,何况她在伤心之下问些奇怪的问题也是能够让人理解的,于是他理所当然地回答:“当然不会,我永远都认得你,你是独一无二的雁归。”

雁归认真地看着他,费尽全身细胞及精力来聆听他所说的每一个字,她说:“大伟,日后你一定要记得你说过的话!我不要再让我爱的人背叛我!我受不了这个!”

大伟看雁归哭得几乎要背过气去,一张小小的脸上几乎白得透明,那种娇弱几近妖异,又有一种阴郁,与平日里的文静贤淑大为不同,心中不由得一动,伸手揽住她瘦小的肩,让她把头靠过来。

那个夜凉如水的晚上里仁巷很多居民过来雁家帮忙料理老太太的后事,他们看到两个孩子悲凄地依偎在一起的幕情景,心里不由得暗暗叹息。人说久病床前无孝子,15岁的雁归悉心服侍老年痴呆的老太太这么久,遭了多少罪啊,临到人去了,换做别人松一口气还来不及呢,只有她伤心得跟什么似的,这么长情这么纯良的孩子现在哪里还有哟。

老太太的丧事办得很热闹,里仁巷的人们或许没钱也没什么素质,但却有热心和力气,大家说:“老太太过了七十才去的,也算是白喜事了。”于是雁家请了个班子来吹拉弹唱,又请辛苦了的街坊们来吃饭,弄到后来就真跟是个喜事似的。只有雁归依旧郁郁寡欢,整夜整夜跪在灵前为老太太烧纸,她的心在矛盾地挣扎着,她重重地伤了她的心,可是现在人既然都已经去了,又不希望她路上走得太寒碜。

丧事过后几天,雁归和姐姐雁茴搬进老太太那间简陋的小房间,他们原来三姐弟挤一间房,老太太的过世倒是让随着姊妹们年岁大了而越发显得尴尬的住房松弛了些。

入夜,雁归和雁茴一起躺在床上,过了一会,雁茴轻轻叫:“雁归雁归。”

雁归没有回答。

雁茴又轻轻推她一下,还是没有反应。

雁茴蹑手蹑脚爬下床,钻到隔壁母亲的房间里,抱住妈妈睡下。

“妈,那间房阴森森的,我睡不习惯。”

“胡说,现在谁还信这个,雁归不睡得挺好?”

“雁归不怕让雁归去住好了,我要和你一起睡。”

母亲轻笑一声,在她身上拍一下:“你都18了,怎么胆子还没有妹妹大?”

雁茴顿了一顿:“奶奶是不是有一枚戒指留给你?让我看看嘛。”

“你又在打什么歪主意呢?那是老太太指名留给雁莱娶媳妇用的。”

“得了吧,雁莱才多点大,娶媳妇还早呢,以后我挣钱了还他一个就是了。我都成年了,单位上的女同事哪个没有一两件首饰,你也得让我充充门面啊。”

母亲犹豫一下:“不行,老太太临终前交给雁归让她给雁莱,雁莱年纪小倒没什么,回头给雁归看了不太好……”

雁茴一骨碌爬起来,熟门熟路地拉开床头抽屉,一伸手就把那个戒指拿出来戴进手指里:“看到就看到,有什么大不了的,您作主她能说什么?”她把手伸出来往昏暗灯光下比一比:“妈,你看看,多好看。”

母亲也坐起来,把她的手拿着端详一会:“嗯,真是好看。”

雁茴得意地一笑,把脸往母亲脸上蹭一蹭:“我像妈妈,哪里会不好看。”

母亲也笑起来,捏捏她的脸颊:“你们三个就你最像我,性子也像。这么着吧,你既然喜欢就先拿去戴着,我那里倒是还有个戒指,是你爸爸给我的,只是成色没这个好,以后留给雁莱娶媳妇好了,反正也是给外姓人。至于雁归……等过几年,环境好点再给她置办吧。”

雁茴高兴得很,一迭声说谢谢妈妈谢谢妈妈,想了想又说:“妈妈到时可别偏心,雁归有什么我可不能比她少。”

母亲皱一皱眉头:“你说什么胡话呢?我心里最偏袒谁,你难道会不知道?”

说这话时,她的声音微微放小了点,有点欲盖弥彰的感觉,或许她自己都对这种偏爱有些无能为力吧。虽说手心手背都是肉,可不知为什么就是有厚薄,自己的三个孩子里,数老大最没心没肺,可长得最像自己,又是和丈夫感情恩爱时的结晶,最疼爱也是理所当然。至于老三,没生出这男孩之前,老太太也不知给她吃了多少排头,刻薄话从早听到晚,有了老三后她说话声音都能大些了,所以老三也是宝;只有雁归,那个孩子不是不好,可能就是太好了,什么话都听大人的,里里外外都是她,性子又有些沉静阴郁,沉默得不像这个年龄的小朋友,也不知道是缺心眼呢还是真聪明,倒是不讨人喜欢了。

那边娘俩说着体己话,也没留心隔壁屋里雁归悄悄睁开了眼睛,她怔怔望着天花板,角落里有个地方因为漏水形成了一块水渍,有些像一只小狐狸又像一张侧着的人脸在流眼泪。房间里透风,一阵风过来电线便不住晃动,灯泡摇来晃去,看着时间一长让她慢慢觉得头晕起来。

雁归从这天后对自家完全心灰意懒,她还是如平日里一样打点家中家务,只是寒了心。从此便加倍把心思放到大伟身上去,她是个死心眼的人,认准了一个人心里眼里便只得那一个。大伟到底是个男孩,年纪又不大,未免混沌一些,其实他能模模糊糊感觉到雁归的情意,因此隐约有一种被倚赖的虚荣感,却终是不太开窍,不过雁归细心体贴脾气又好,粘他粘得很紧,大伟觉得没什么好抱怨的,久而久之也就由着她去了。

这时他们已经是十五六岁的少年,巷子里的人们看着他们长大,觉得真是郎才女貌的一对,便拿他们打趣,故意问:“大伟,你的小女朋友呢?”

刚开始这么问的时候大伟总是会愣一下,显得有些茫然,后来日子久了慢慢的也习惯了,再有人这么说起他便不好意思地笑一笑:“你说雁归啊?她在家里写功课呢。”

大伟或许还不能完全搞清情况,柳妈妈却是个最敏感不过的女人,十几年寡居的妇人眼睛像淬了毒的刀子,她几乎在雁归儿时就感到了这个小女孩对自己儿子的爱慕之心,对此她只是忧心而并不感到欣喜。儿子是故去丈夫所留给她唯一的财富,已经是她生命里最后的火花,甚至比她的生命更加重要,她最大的梦想就是儿子的出人头地,有朝一日风风光光地踏出里仁巷。不可否认,雁归是个好女孩,但太早谈及感情,似乎并不利于儿子以后的发展,所以她对雁归几乎是献媚的表现一直是淡淡的。

雁归很惆怅苦恼,她不止对大伟,对柳妈妈也是投了一百二十分的心血,可是柳妈妈似乎始终不待见她。平日里但凡雁归爸爸从海外寄来什么希罕东西,家里按常分成几份,她从没给自己留过,全是毫无保留的送去柳家。那时候的外国货很希罕,几乎是有市无价,尤其在里仁巷这种地方真能让人把眼睛都羡慕红了,柳妈妈却一次也不肯接受。

有一次大伟生日,她送了他一副爸爸从荷兰带回来的世界地图,上面每个国家都是用各国标志来代表,比如荷兰就是一个风车的图象,中国是长城,埃及是金字塔等等,非常精致可爱,大伟爱不释手,直恨不得晚上都抱着那副地图睡觉。

谁知到了第二天,还是乖乖地送还给了雁归:“妈妈说太贵重了。”

雁归见不得心爱人那沮丧的样子,想了想,从大伟身上拔下一个扣子:“那就不算送的,这个扣子你也当生日礼物送我好了,我们是交换的。”

大伟当然知道这建议行不通,可实在舍不得那份生日礼物,还是硬着头皮把这个答案带回去了。

大伟回了家,吞吞吐吐把雁归的话学妈妈听,柳妈妈心里不由得想:“雁归这孩子也真是对大伟用了心了。”

她看到儿子眼中热切的渴望,也不忍心再勉强他,便让他留下了那副地图。可是真到了两个月后雁归生日那天,柳妈妈咬咬牙,把工资拿出了一半给雁归买了外套亲自送过去,雁归捧着那外套,心里像明镜似的清楚,这是柳妈妈不愿意儿子受她的人情呢。

可是柳妈妈归柳妈妈,她自个儿归自个,柳妈妈的态度雁归就当看不见,哪怕大伟不在也照常时不时地往柳家跑,顺便帮身体不好的柳妈妈做做家务,她觉得为大伟做任何事都是快乐的。说实在的,柳妈妈并不讨厌雁归,也感动于雁归对儿子的情谊,虽然为着儿子的将来着想不愿意他早恋,可也真抹不下面子把事情讲破或者喝斥她,于是事情就这么僵持了下去。

或许是上天看到雁归的执着,竟然真给了她一个绝好的机会。

高三那年功课紧,大伟开始寄宿,而雁归因为要照顾家里,所以还是走读。高考前十天雁归开始留在家里备考,这天晚上复习完了她又去柳家串门,看见柳妈妈正痛苦地蹲在地上呻吟,脸白得跟张纸似的,一脑门的汗,雁归吓了一跳,手忙脚乱地把她扶到床上,一问才知道是胆结石犯了。那时候药店早关了门,雁归二话不说跑回家里把自行车推出来,连背带扛地把柳妈妈扶上后座,死命蹬着车去了医院。

急诊下来的结果很严重,要住院,不然就有生命危险,雁归马上说打电话去大伟的学校把他叫回来,但是柳妈妈拼死拒绝。

她说:“我就是疼死了也不能影响大伟的高考!”

雁归见她态度这么坚决,无奈之下只能应允,她说:“那好,大伟不在我来照顾您。”

说完这话她就回了家,柳妈妈头先还当她说客气话,没想到过不了多会她就把换洗衣物都清了过来。柳妈妈见她来回奔波得汗都粘到身上,不由得大吃一惊:“雁归你这傻丫头,你也得考试啊,还不给我回去。”

雁归理也不理,只当没听见,径自到床边检查了下柳妈妈的输液瓶就开始叫:“护士小姐,49号床病人的点滴快打完咯。”

以后的一个星期里,柳妈妈先是劝阻,劝阻不了就给她脸色看,最后甚至开始骂起来,雁归都当作是耳边风,日夜陪伴在医院里,等柳妈妈睡着了才把书拿出来看看。她照顾过老太太有护理经验,性子又细心温存,经常会认真询问医护人员什么能吃什么要戒口,问了还仔细拿本子记下来,不知情的人都直夸柳妈妈生了个好女儿。

柳妈妈看着雁归忙进忙出,急得不知如何是好:“雁归啊,你这么对我,我要夭寿的哦。”

雁归说:“您别急,这都是我心甘情愿的,等您好了我就走。如果到时您还是不想我跟大伟走太近,我决不耽误他。”

柳妈妈泪水在眼眶里打转转,终于叹了口气。

高考结束后,柳大伟高分进入毗邻B市最好的大学,雁归却只考入了本市一个中等师范学校。

雁归家里对此并不失望,姐姐雁茴考了个中专,分配了个营业员的工作,弟弟雁莱成绩也是差强人意,雁归以后再怎么不济也是个小学老师,已经算是家里最好的了。雁归本人也不很失望,高考虽然输了,没能跟大伟一个学校念书,但是她彻底赢得了柳妈妈的心。

以前柳妈妈虽然不至于千方百计阻挠她来自己家,但是一直待她客气得不得了,总让人感觉怪怪的,就像是任何一个慈悲好客的主人对客人那样。但是现在她没那么礼貌了,有时候会吩咐她:“雁归,待会陪我去菜市场买菜,篮子怪重的,提不动呢。”

又会把她找来,给她量尺寸:“天气冷了,我得跟你和大伟一人织件毛衣才行。”几乎像她自己妈妈一样,那种把她看作自家人的感觉让雁归心里几乎要乐开花来。

无限失望的只有大伟,他万分愧疚地说:“雁归,要不是因为我,你可以念更好的学校。”

雁归轻快地笑笑:“有什么关系,分那么清楚干吗?”

雁归现在可以名正言顺的在大伟家里登堂入室了。她经常待在柳家,柳妈妈身体不好,她就把粗活重活全包揽下来,周末和柳妈妈一起等大伟回来,听他讲学校里的新奇事。

里仁巷里的居民们都把她看作是大伟的准媳妇,还有多事的人问柳妈妈几时能吃到他们的喜糖,柳妈妈一反以前讳莫如深的态度,思考一会后笑呵呵回答:“可能还得过几年,总得毕业了工作稳定下来吧,到时有喜事少不了还要麻烦街坊邻居啊。”

邻里们热情地回应着柳妈妈,都羡慕柳家预定了个这么出色的媳妇,雁归得到长辈鼓励,大伟对她女朋友的身份似乎也从不反驳,于是她开始想象着自己穿喜服的模样,有时候对着镜子也会笑出来,成为大伟的新娘,已经成为一道最甜美的诱饵,时刻蛊惑着她的心。

想一想,她从来都不是个太有野心的女孩,没想过要太多的钱太好的房子,最好20岁就能嫁给大伟,生个孩子,白天上班,晚上回来照顾一家大小已经是她最美丽的梦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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