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锁效应”敲响心中警钟——群众利益常在心
2008年4月28日4时15分,由北京开往青岛的下行T195次旅客列车,运行至山东省境内胶济铁路周村站至王村站间,发生列车脱轨事故,机车后第9~17节车厢脱轨,其中尾部车厢侵入上行线,被上行线由烟台开往徐州的5034次旅客列车碰撞,造成5034次列车机车及机车后第1~5节车厢脱轨,造成70多各乘客遇难。
2008年6月13日,山西省孝义市安信煤业公司主井底发生炸药爆炸事故。爆炸事故造成27人遇难,7人被困。
2008年7月5日,山西大同煤矿爆炸,21人遇难;9月8日,山西襄汾发生尾矿库溃坝事件,276人死亡;同月20日,广东深圳某舞厅发生火灾,导致44人死亡……
一连串重大的生产安全事故如连锁反应般接连发生,让人措手不及。这些因为生产和管理上的疏忽,造成了多少家破人亡的惨剧,令人痛心。如果说这些事故牵连的对象还不够广、规模还不够大的话,那么由三鹿奶粉事件引发的整个乳制品行业的危机就让举国上下为之震惊了。
2008年9月,甘肃等地报告多例婴幼儿泌尿系统结石病例,调查发现患儿多有食用三鹿婴幼儿配方奶粉的历史。由此,中国乳制品行业大规模的三聚氰胺污染事件在媒体的调查下被曝光。以三鹿奶粉为代表的一大批乳业品牌,包括伊利、蒙牛等产品相继被发现加入了过多的三聚氰胺。三聚氰胺会导致人体泌尿系统产生结石,却可以使奶粉中的蛋白质含量达标,于是添加三聚氰胺成了行业潜规则,大批的企业采用这一手段蒙骗过关。此举的严重后果是,自2008年9月后,相继发现有上千名宝宝因问题奶粉患上结石。很多儿童不到8个月,就患上了双肾多发性结石和输尿管结石。中国食品安全问题引起国内外舆论轩然大波。
从近年来不断发生的安全事故中,我们可以看出,对群众利益漠视的现象在全国范围内相当严重,已经到了不重视不行的地步了,关注群众的利益势在必行。正如一位人大代表说过的:“面对广大人民群众的健康权、生命权,比起一个生产该产品的企业的经济利益权,谁轻谁重呢?”
这就要求我们党,我们国家和政府时刻把群众的利益放在心上,做到爱民之心常有,为民之举常在,利民之事常做,只有这样,才能够得到广大人民群众的拥护和爱戴。特别是在一些责任重大的工作岗位,落实好、维护好、发展好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任重而道远。无论是各级政府、行政机关,还是企事业单位,都应当把群众的利益放在心上,对群众的事负责到底,为实现全社会的稳定和发展而积极努力。
“脸难看,事难办”——硬件设施有限,服务升级无限
在实际工作中,一些人的脑中并没有“群众利益无小事”的观念,对群众利益的漠视,使得一些人在工作中表现出了“脸难看,事难办”的消极态度,给群众的生产生活带来不便。同时,种种不顾及群众感受的冰冷服务也使得群众感受不到尊重和爱护,特别在一些国有事业单位中,“脸难看,事难办”似乎已经成为工作中的一种通病。
一个多星期前,小姚经营的小店来了两位物价检查员,看了店里的标签后,撕走一张,并开了一张通知单,说小姚的店违反了价格法的相关规定,要她第二天到物价部门接受处理。
小姚当时就急了,她焦急地询问两位物价检查员问题出在哪里、要怎么处罚,但是两位检查人员竟然理都不理,还威胁说别啰唆,问多了没有好处!因为没有得到明确的答复,两位价格检查员走后,赶来凑热闹的人们你一言我一语地猜测开了。有的说是执法人员调查好了的,看到她家小店生意好,特意来找碴儿,恐怕要罚好几千;有的说标签不符合规定,罚多罚少就难说了,得快点打点关系,等等。
小姚被这些人的说法弄得六神无主,提心吊胆地过了一天。第二天,她急匆匆地赶到所属物价部门,被告知是用的标签不对,罚款200元。小姚缴了罚款后,便询问到哪里才能买到合格的标签,工作人员回答说,就在他们单位买,但负责这项工作的人员不在,叫小姚改天再去。
小姚平时忙着看店,没办法,就托姐姐帮她买。过了两天,小姚的姐姐抽空去了一趟,结果被告知工作人员下班了,而这时才上午11点不到。就这样,时间一天天过去,到了第二周快结束的时候,小姚终于买到了标签。
诸如此类的情况在我们的日常生活中并不少见。往往一件简单的小事也要耗上很长时间,这都是因为一些人在工作中,工作作风懒散,服务意识淡薄,办事效率低下,使群众利益得不到实现的具体表现。
殊不知,真诚优质的服务,会赢得群众的理解和信任,有利于工作的展开和社会的和谐稳定。现代社会是一个服务型的社会,政府组织在向服务性职能转变,增强服务意识,端正服务态度是每一个岗位必须履行的职责。加强服务的能力,更多地照顾群众的感受,更加注意服务的细节,才能真正履行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才能真正让群众在我们的工作中得到实在的方便和好处。
硬件设施是有限的,但服务升级却是无限的。服务背后的温情,才真正能够缓解群众生产生活中的困难和矛盾,使社会更趋和谐稳定。
“多做多错、少做少错、不做不错”——行政不作为主要是道德不作
《北京青年报》曾报道了一则消息:乘客因检举逃票者被打,售票员却打开车门放跑了打人者。乘客一纸诉状递交到法院,状告公交公司。法院以公交公司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为由,判决公交公司赔偿乘客医疗费、残疾赔偿金、精神损害抚慰金等共计10万余元。
法律上讲,不作为是指行为人负有实施某种行为的特定法律义务,能够履行而不履行的危害行为。不作为违反的是刑法的命令性规范,即当为而不为。比如,负有扶养义务的行为人对不具有独立生活能力的人拒绝扶养,而情节恶劣的,就是一种典型的不作为。在法律面前,公交公司为自己的不作为付出了不菲的代价。
中国人讲究“明哲保身”,俗话说“枪打出头鸟”,人们习惯了沉默,习惯按照事不关己,高高挂起的信条来办事,不知不觉中,不作为成了社会的通病。这种平庸不是客观原因造成的,而是人们脑中陈旧迂腐的思想造成的,这种现状在行政机关中可以说比较普遍。因此,有人提出,行政不作为主要是道德不作为,因为很多行政上的不作为恰恰正是由于道德觉悟的落后、服务意识的缺失而造成的。震惊国内的山西省黑砖窑事件就是一个令人痛心疾首的典型不作为案例。
2007年的山西黑砖窑事件无疑是当年度的轰动性新闻, 21世纪“包身工”现象令人触目惊心。
在山西洪洞县等地,众多的黑心砖窑主,雇用帮凶打手,从郑州、山西芮城、西安等火车站拐骗大批民工及未成年人,其中包括一些智障人员,用暴力强迫他们到砖窑当苦工。这些民工及童工每天工作时间长达14小时到16小时,不给工资报酬,晚上被锁进大工棚,上厕所时有专人跟随,回到大棚继续锁上门。如发现民工中有人干活不卖力或企图逃跑,则用暴力殴打。
黑砖窑惨象曝光之后,激起人们极大愤怒,民众纷纷严厉谴责黑心窑主,强烈要求严厉打击犯罪分子,追究当地官员和司法机关的责任。媒体更是义愤填膺,口诛笔伐。
党中央、国务院对这一恶性案件十分重视,高层领导先后作出重要批示,派出工作组到山西展开调查。在党中央、国务院强力督促下,2007年6月17日,山西展开了“打击非法用工,解救被拐民工”的专项行动,解救被拐骗农民工374人。2007年6月19日,最高人民检察院派人到山西调查黑砖窑背后的渎职犯罪。2007年6月20日,国务院召开常务会议,听取黑砖窑事件处理的专项汇报,要求在全国展开用工调查。2007年7月31日,临汾市和运城市5家法院对18 案31名被告进行宣判……
为什么会出现黑砖窑现象?法制周报认为执法部门只收罚款,这是黑砖窑事件背后的行政推手。作为当地的砖厂,包括国土资源部门、地质矿产部门、水利局、镇政府、工商、税务等等都直接和砖厂打交道。要求停工、约见,效果都不明显,黑砖厂的监管部门“不约而同”地想到另一招儿——罚款。实际上,罚款对于这些黑窑主来说根本不能起到威慑作用。各监管部门存在不同程度的不作为行为。
山西黑心砖窑主这种灭绝人性的行为,存在如此之久,当地政府从上到下,一直悄然无声。这是典型的不作为现象,由此引发的严重后果让民众胆战心惊。不作为就是没有为人民服务,就是失职,就要严惩。
而不作为的根本原因,就是思想深处对群众利益的冷漠。随着社会的进步,政府职能的转变,这种现象要从根本上扭转过来。
要从根本上转变不作为的工作态度和作风,就必须先从思想上转变。我们要改变不负责任、不求进取、不干事情的“三不”倾向,以一颗对群众的热心负起工作的责任来。
因此,在工作中,我们要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对群众要有爱心,对社会要有诚信。要弘扬正气,时刻把群众的安危冷暖放在心上,时刻对自己进行道德问责,把自己的道德修养直接转化到工作中的“作为”中去,踏踏实实地为群众造福。
“不用重典,保不住青山绿水”——顾及百姓的长远利益
2008年9月,《北京青年报》披露了一则这样的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