之所以点中那间叫乌托帮的酒吧,最主要的还是因为那间酒吧在这一条满满的酒吧之间,无论是门口的装修还是灯光的设置,都是最简单的一种,而正是这种简单,让它在这旁边那种繁华闪烁的酒吧里显得更别具一格。
别忘了,季歌一向都是喜欢最简单的事物。
柒月笑了笑,然后和季歌一起进了那间叫乌托帮的酒吧!
酒吧里,灯光昏暗,强劲的金属音乐让灵魂都变得澎湃,人影闪动,酒杯的碰撞,啤酒泛起类似于堕落的的气泡,舞池中忘我的摇摆,身体的磨擦,溢出激情的火花。
“没看出来这里面这么大。”季歌扯高了嗓子在柒月的耳边说道,外面看起来这么不起眼的一间酒吧,里面的装修设置却是如此的豪华,完全给人耳目一新的感觉。
“我听得到,你不用叫这么大声。”柒月捂了捂耳朵,对季歌露出了几分无奈的表情,虽然这里面的音乐这么大声,但是季歌的声音比这音乐更让她震撼了几分,夸张的季歌。
“那我温柔一点。”听到柒月的话,季歌笑笑的放低了声贝。
“呃?什么?”柒月疑惑问了一句,季歌突然变小的声音竟然让她听不到他说了什么。
看到柒月疑惑的表情,季歌笑而不语。
不知道从哪里又掏出了他最爱的铅笔,然后找了个座位坐下,柒月眉头轻皱,但还是走跟上了前去,坐到了季歌的旁边。
“为什么总喜欢叼着铅笔?”
柒月看着季歌的那个样子,好像从第一次在学校里见到季歌开始,那支铅笔就没有离开过他,没事就喜欢把铅笔放在嘴巴里玩,真不知道季歌怎么会有这样的习惯?
然而季歌的这个习惯,总是会让她情不自禁的想起过去,自己喜欢叼烟的样子,嘴角边上,总是会邪气的挂上一只烟,即使不抽,也会那样习惯的叼着。
只是从知道那个男人的事情后,她就再也没有碰过烟了,所以看到季歌这样叼着铅笔,她也会有一种莫名的感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