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陆注册
3225600000004

第4章 为什么不吃炝虾

沈小红对康远明的第一印象相当好。

康远明长得挺高的,面色不白,却也不黑。三十多岁的男人还一点不显肚子。上衣束在裤子里,看上去特别的利落与精干。重要的还有康远明身上穿的那件长袖衬衫。现在的年轻男人很少穿绸衣了。他们穿现代面料的衣服,有点闪光的,浆挺的,威风凛凛的。绸衣让人联想起农业社会的一些概念:好吃懒做,无所事事,是充满着浮夸风的。所以就像农业社会对于工业社会,就像葡萄对于红酒,绸衣是一种过去式,很多急急向前奔赶的人,不是认为它作秀,就是觉得它隔膜——但沈小红不这样认为。

在沈小红的眼里,康远明身上的那件绸衣恰恰说明了三个特征:现实的(对应于沈小红的蕾丝花边),体面的,另外,还略有些浪漫。

沈小红很满意。所以她看到康远明的第一眼,就微微地红了红脸。

在约会的过程中,这个红脸的动作一直继续着。换句话说,沈小红对康远明的满意也一直在继续着。

然后就是吃饭。

沈小红隐隐约约觉得,康远明请客吃饭的地方是事先考虑过的。第一,从直线距离来看,这家饭店离他们散步的地方,比海鲜馆、肯德基、麦当劳以及私营酒店都要远。第二,现在本地人去这种老饭店的已经不多了。大家都在猎奇。大家都希望看到越来越节省面料的裙子下摆。没有人要听那种老传说,什么鱼啊,蒙蒙雨啊。

但康远明却不是。

这让沈小红跟着他走进百年老店时,不由得又涨红了脸。

其实,沈小红是喜欢吃炝虾的。炝虾是一种生活里的奇迹。带着点残忍的。虽然说,沈小红在她那个小公司聚餐时,经常会对着一盆浑身透明、发红并且活蹦乱跳着的炝虾发出尖叫,但沈小红心里是喜欢炝虾的。她甚至喜欢看到那种残忍的场面。她没料到康远明不喜欢。康远明表示得很坚决。他说他要那种碧螺虾仁,手剥的。

康远明不吃炝虾。

沈小红第一次和康远明约会,就对这一点留下了较为深刻的印象。

米?园

关于米园的事情,康远明是从沈小红嘴里知道的。

先要讲讲沈小红的父亲。

其实不说不知道,一说出来,好多人可能都熟悉他。苏州曾经有过一个特别能吃的人,后来被人写进了书里,出了大名。写书的人还给他起了个名字,叫做“美食家”:一个十分好吃的人。

那可不是一般意义上的好吃。对于这个人来说,活着的意义很简单,一点也不抽象。既不是为了共产主义事业而奋斗,也不是为了发财致富,更不是为了活着而活着,而是一个字“吃”,吃就是提纲挈领,其他全是附着的皮毛;穿,那是为了防寒保暖,保证肠胃正常地蠕动,有利消化;住,那是为了遮风避雨,可千万不能感冒发烧,因为对于敏感的味蕾来说,那可是致命的损害。

至于女人,这个好吃的人只喜欢一种女人──

一个能把他的肠胃管理得服服帖帖的高级女厨。

对于吃,这个人有着各种各样的讲究,其中有一样就是早上吃面。人家吃面,简单关照声“硬面、烂面、宽汤、紧汤”也就算了,但这个人不是。这个人吃出了精。只要他一进朱鸿兴面店的大门,有个手里提块白毛巾的小跑堂就会迎上来。

“嘿,赶得真巧,又是头汤面!”小跑堂满脸堆笑地打着招呼,然后用手里的白毛巾利索地拍打两下椅背,高声喊道:

“来哉,清炒虾仁一碗,要宽汤、重青,重交要过桥,硬点!”

沈小红的父亲就是那个手提白毛巾的小跑堂。

因为吃面,小跑堂和那个能吃的人结下了渊源,就也跟着吃到了很多美食。后来那个好吃的人和一个水平相当于饭店一级厨师的漂亮女人结了婚,还进行了一次著名的请客。那次请客时,把清炒虾仁放在番茄里、三套鸭以及那个不放盐的汤,甚至“美女托菜盆,飘飘河上来”的妙笔,几乎都有着小跑堂的一些点子。

世界上的事情常常就是这样的:小精跟了大精,结果自己也成了精。

小跑堂自立门户,后来竟然还掌握了一门绝技:吃花。

康远明第一次听沈小红讲做花宴、吃花的事情时,也不大相信。康远明说,那是电影里的事,哪有真吃花的。沈小红就连忙说:真的,是真的,我也吃过的。康远明这才有点半信半疑。

沈小红讲,其实吃花这种事情,在苏州很早就有了,不过是种禁忌,一般人是不知道的。因为听说有些花吃了会乱春心。

讲到这儿,沈小红不由得又有点脸红。她说她父亲也是偶尔才知道的。有一次,他跟着那个特别能吃的人去石湖吃船菜,隔壁船上是个以前大户人家的姨太太。那姨太太已经很大年纪了,也喜欢吃船菜,她手里拿着螃蟹腿,嘴里咬着白鱼肉。后来就聊了起来。原来她也住在玄妙观后面的巷子里,“我经常看到你的!”她满是青筋的手跷成一朵兰花,对沈小红的父亲讲。

讲着讲着那姨太太就讲到了吃花的事。

沈小红说她只吃过两次花。一次是在她很小的时候,记不清了。另一次则印象很深。那是次很神秘的花宴。那几天她父亲高兴得眉毛直跳,说有个特别有钱的人请他去做花宴。沈小红就问:怎么有钱?小跑堂现在手里不提着白毛巾了,但讲话却还是那样利索:

“都想到要吃花了,还会没有钱!”

沈小红跟着去的是个园子。不大,但非常精致。这种园子沈小红平时倒也常见,不过都是凭票入场,要收钱的。但那天的园子不是这样。那天从小跑堂已经变成老跑堂的沈小红的父亲,腰弯得特别下、脸笑得特别开,差不多都笑成了一朵花。他在沈小红边上叽叽咕咕地说:

“看到了吧,看到了吧,这地方可是人家自己的!”

沈小红就帮着做下手。那是个夏末的雨后,顺着长了竹子和爬藤的围墙进来,又绕过曲折的长廊,两张圆桌就并排放在了荷塘旁边。刚开始吃的时候,并没有月亮,后来就慢慢起来了。很圆,还有些微红的云。沈小红记住了那些漂亮的菜名,什么鸽子茉莉、玫瑰花樱桃豆腐,什么香炸荷花、月季花烧大虾。那盆鸽子茉莉出锅时,沈小红还忍不住偷偷地尝了一小块。

沈小红记得父亲那本发黄油腻的小本子上是这样写的:

鸽子茉莉:茉莉花25朵,鲜嫩鸽脯肉250克,鸡蛋两个。另各种调料适量。茉莉花最后撒进锅里,炒匀,然后出锅入盘。

不过,后来沈小红倒是没有记住鸽子茉莉的具体烧法,她记住了些另外的东西。比如说:

这天晚上的客人确实都非常神秘。他们身上都有一种沈小红无法讲清楚的东西,确凿而有力量的。他们声音洪亮,表情开阔。让沈小红想起一些天上飞的大鸟。沈小红还注意到他们手上、脖子上的一些装饰品:银亮得像月色的铂金表链,非常非常粗几乎让人咋舌的黄金项圈。沈小红在恒孚银楼三楼的专卖区看到过它们,在沈小红的概念里面,一个男人如果戴上了这样的表链和项圈,无疑就是个小流氓。但那个吃花的晚上改变了这个观念。沈小红突然觉得,它们出现在那些男人身上,显得霸气,有权势,并且让人胆怯。他们和小巷子里穿背心、打赤膊、嘴角流口水打着呼噜的男人太不相同了。他们肯定不是小流氓。

那他们究竟是些什么样的人?

沈小红又有点糊涂了。

再有就是些名称。沈小红记住了,这个“人家自己的园子”叫米园。至于那个“有钱得想到要吃花”的人,沈小红没怎么看清他的脸。月光并不明亮,而那个人又总是被很多人簇拥着。她倒是听清了大家对他的称呼,他们都管他叫:彪哥。

同类推荐
  • 鲁滨逊漂流记

    鲁滨逊漂流记

    英国作家丹尼尔·笛福59岁时发表的第一部小说,享有英国第一部现实主义长篇小说的美誉。该书首次出版于1719年4月25日,在当时社会赢得了广大的读者群,一年之内就再版三次。随后的几十年当中,它一版再版,成为继《圣经》之后出版的英语语言读物中阅读范围最广的图书之一,而且在西方文学史上没有任何一本著作像《鲁滨逊漂流记》一样产生数目如此巨大的译本和改写本。其文学影响及对人类社会的深远意义是许多其他著作所无可比拟的。这部作品通过作者丰富的想像力,鲜明·反映了18世纪英国社会的时代特征,真实地描写了离开社会28年之久的人所经历的逆境和绝望感,还有对信仰的体验和对生活无尽的挑战。
  • 致无尽关系

    致无尽关系

    这是一部散发着浓浓中国味道的小说。小说从过年临近,一家三口回老家过年写起,不避俗、不避土,贴近了纠缠如乱麻的世情、人情,在夫妻、父子、母女、兄弟、公媳、婆媳、妯娌、姑嫂、姑侄诸种关系中,家族内部的血缘关系所决定的人的真实情感、真实境遇由此得以凸显……
  • 疑云

    疑云

    工作是嘉兴市中级法院的一名法官。已发表小说100万余字,散见于《小说选刊》、《中篇小说选刊》、《中国作家》、《江南》、《山花》、《百花洲》等期刊。
  • 致命裁决

    致命裁决

    一位雄心勃勃的律师,一位意志坚定的母亲;一件疑是连环杀人的案子,一件是牵涉到儿子致命的审判;律师萨拉·纽比正全力以赴为当事人犯洗刷罪名时,却发现陷入另一件案子的儿子似乎也牵涉其中……
  • 那是一只什么鸟

    那是一只什么鸟

    温亚军,现为北京武警总部某文学杂志主编。著有长篇小说伪生活等六部,小说集硬雪、驮水的日子等七部。获第三届鲁迅文学奖,第十一届庄重文文学奖,《小说选刊》《中国作家》和《上海文学》等刊物奖,入选中国小说学会排行榜。中国作家协会会员。
热门推荐
  • 柔情王爷酷王妃:舟醉流云

    柔情王爷酷王妃:舟醉流云

    “乐流云,朕给你两条路,一、做朕的女人,让朕宠一辈子。二、现在就滚上床,服侍到朕满意为止,朕放你自由。”她冷笑,森寒的银蓝色军刀横在他脖颈上“聂雩霁,你做梦。”他温柔低笑“你没有第三个选择,一炷香时间,好好考虑。”“皇上,你错了,她还有第三个选择,跟本王走!”江山美人,孰轻孰重?弟兄红颜,作何取舍?前年穿越,演绎盛世华爱。
  • 无敌大小姐

    无敌大小姐

    当现代阴狠毒辣,手段极多的火家大小姐火无情,穿越到一个好色如命,花痴草包大小姐身上,会发生怎样的化学反应?火无情一醒过来就发现,自己竟然在众目睽睽之下上演脱衣秀。周围还有一群围观者。这一发现,让她极为不爽。刚刚穿好衣服,便看到一个声称是自家老头的老不死气势汹汹的跑来问罪。刚上来,就要打她。这还得了?她火无情从生自死,都是王者。敢动她的人,都在和阎王喝茶。于是,她一怒之下,打了老爹。众人皆道:火家小姐阴狠毒辣,竟然连老爹都不放在眼里。就这样,她的罪名又多了一条。蛇蝎美人。穿越后,火无情的麻烦不断。第一天,打了爹。第二天,毁了姐姐的容。第三天,骂了二娘。第四天,当众轻薄了天下第一公子。第五天,火家贴出招亲启事:但凡愿意娶火家大小姐者,皆可去火府报名。来者不限。不怕死,不想活的,欢迎前来。警示:但凡来此,生死皆与火家无关。若有残病者火家一律不负法律责任。本以为无人敢到,岂料是桃花朵朵。美男个个很妖娆一号美人:火无炎。火家大少爷。为人不清楚,手段不清楚。容貌不清楚。唯一清楚的是,他有钱。有多多的钱。火无情语录:钱是好东西。娶了。(此美男,由美瞳掩饰不了你眼神的空洞领养。)火老爷一气之下,昏了过去。家门不幸,家门不幸啊。二号美人:竹清月。江湖人称天上神仙,地上无月。大国师一枚。美得惊天动地。火无情语录:美人好,尤其是自带嫁妆又会预测未来的美人,娶了。(此美男,由东de琳琳领养)三号美人:轩辕子玉。当朝七皇子,游历四国。一张可爱无敌的脸。单纯至极。火无情语录:可爱的孩子好,可爱又乖巧的孩子更好。可爱乖巧又不用给钱的孩子,娶了。(此美男,由刘千绮领养)皇帝听闻,两眼一抹黑。他的儿啊。怎么就这么不争气呢。四号美人:天下第一美男。性格不详,籍贯不详。火无情语录:谜一样的美人,她喜欢。每天都有新鲜感。娶了。(此美男,由告别的爱情li领养。)五号美人:天下第一名伶。火无情语录:解风情的美男,如果没钱花把他卖了都不用调教。娶了。(此美男由伊眸领养。)六号美男:解忧楼楼主。相貌不详,身世不详。爱好杀人。火无情语录:凶恶的美人,她喜欢。娶了。(此美男由陈铭铭领养)七号美男:琴圣。貌如谪仙,琴音杀人。冷清眸子中,百转千回,说尽风流。(此美男由伊眸领养)夜杀:天下第一杀手。(此美男由静寂之夜领养)
  • 倾城对决:小相公PK大娘子

    倾城对决:小相公PK大娘子

    穿越?变性?这是神马?想我一个堂堂二十一世纪公认的美女,竟会在飞机上就那样无缘无故------穿越了?神马皇帝?神马太子?肩负一国命运?要不要这么神话?要不要这么肥皂?十二岁,给个陪睡丫头?不要不要,我还没成年呢!十四岁,结婚?NO,NO,这太离谱了吧?十五岁,强制结婚,要有子嗣!古代人能不能不要这么早熟?总之,没到成年,我决不娶!
  • 陆小琬行商手札

    陆小琬行商手札

    新来的木匠?收了!新做好的杏脯?很好,打包卖掉!唔……至于向伟之么,看在他这么忠心的份上,就贱价收了吧!
  • 宁负天下不负卿

    宁负天下不负卿

    她,让皇帝倾心,让权倾朝野的王爷动情。她,却被二人无情推入权利纷争的漩涡,直至死亡的边缘。他说:“你跑到天涯海角,也一样要做朕的女人!”她,究竟是皇兄的宠妃,还是出塞的和亲公主?她,甘愿隐姓埋名只为做他府中一名不起眼的小妾,在他与别人的洞房花烛夜含笑远望遥不可及的鲜红喜字……他却说:“你只不过是本王的掌上玩物!食之无味,弃之可惜!”当事过境迁一切已成定局,长夜里又是谁的眼泪湿润了冰冷的长剑,谁说男儿有泪不轻弹?人生若只如初见,是否能不负前世那三千回眸,那一眼惊鸿又是否缘定三生……
  • 刁妻难驯:混世魔妃

    刁妻难驯:混世魔妃

    她是未来的神偷夜十三,吃人的从不嘴软,拿人的从不手软。她的青梅竹马洞房花烛,新娘不是她。携款私逃,她撞上有不良嗜好之称的某位爷。第一次见面,赏他一招鬼脚踢。第二次见面,再无施展暴力的机会,成了别人的内定王妃。人见人怕,鬼见鬼愁的小魔头,莫名其妙成为了某位爷的掌中宝。从此,宠妻无下限,她要偷,他送宝,她闯祸,他来挡。
  • 傻子王爷无情妃

    傻子王爷无情妃

    一只毒蝎子,彻底断送了她年轻的生命!别人只知道,那个软弱没主见的女人被迫嫁给一个痴傻呆闷的七皇子。殊不知,她早已不再是“她”!面对痴傻只会憨笑的美男,她气愤难填!你傻,本美女就医好你,谁知医好后,遭到嫌弃,却换来一纸休书,气愤之下,她恨不得与他同归于尽……
  • 嫡女棣王妃

    嫡女棣王妃

    “姨娘,夫人似乎断气了~”“哼!这么一碗药都下去了,难道她还能活着不成?”“那这······”一个年纪稍长的人朝着这位称作姨娘的人示意了一下自己手中的婴儿,似乎有些犹豫,“这好歹是个男孩,现在夫人已经死了,如果姨娘把他占为己有,然后得了这府中的中馈······”“嬷嬷?!”女子也不等她的话说完,就打断了她,“你记住了,我恨死了这个女人,她的儿子,只能随着她去,我就是以后自己生不出儿子,抱养别人的,也不会要她的。把他给我扔马桶里面溺了,对外就说一出生就死了!”猩红的嘴唇,吐出来的话却是格外的渗人。嬷嬷还想说什么,动了动嘴,却是一句话也没有说,转身朝着后面放着马桶的地方走去。却是没有发现旁边地上一个穿着有些破旧的衣服的小女孩此刻正瞪大了眼睛看着她们两。这是什么情况?自己不是被炸死了吗?怎么会······于此同时,脑中不断有记忆闪现出来,她们是自己的母亲和刚出生的弟弟啊?!不行,先救人。转头看见旁边谁绣花留下的针线跟剪刀,想到自己前世的身手,拿起一根绣花针就朝着那个嬷嬷飞了过去,却在半路上掉落下来,暗骂一声,这人是什么破身体。却引得那两个人听见动静看了过来。女人阴狠的盯着她,“你居然没有死?”微微眯起眼睛,自己的前身也是被她们弄死的了,看样子她们谁也不会放过,抓起旁边的剪刀就冲了过去。随着几声惨叫声,从此以后,府中府外都传遍了她的“美名”——凤家大小姐心肠歹毒,刺伤了府中无数的人,宛如一个疯子。
  • 继女生存法则

    继女生存法则

    她的生母,被父亲赶出家门。她的弟弟,被人视为野种。她是这个家里最尴尬的存在。顶着嫡女的身份,却过着连庶女都不如的日子。这趟穿越,她好像抽到了一支烂签。且看穿越风起云涌的日子。
  • 月倾天下

    月倾天下

    她天赋异禀,是百年难得一见的天纵奇才,过目不忘,一岁能走,三岁能诗,五岁能琴,未满十岁,已开始修习天文地理,兵法修略……十岁前,她的才华用来娱乐双亲,出奇不意的计谋只为捉弄心爱的轩辕哥哥。十岁后,风云骤变,化名逐月,用她的天赋纵横天下,翻手为云,覆手为雨,创立誓死效忠于她的‘王国’,机关算尽只为将对手斩尽杀绝。醉心江湖行:皇甫羽,无痕山庄庄主,智盖天下,一袭白衣,神秘莫测,慵散无拘,淡漠如风,忽男忽女,亦正亦邪,一柄逐月剑,倾尽天下,江湖称‘一剑了无痕’,杀人不留痕,身边有日月星辰四大护法。梅花树下,一壶清酒,醉眼迷离,纵天长啸:“对酒当歌,戏看天下风云。”一笑间,尽显绝代风华,谁解其心为何而醉!剑出非我心:冷逍,魏武王之义子,身任九营军大都尉,与逐月公子齐名,江湖称‘追风逐月,武功高深莫测,冷酷刚毅,面冷心硬,绝情无心,梅花树下刹那的心动,便永刻心中,即使心爱之人是名‘男子’,是他结拜兄‘弟’,也将深情暗许,从此,倾尽一腔柔情只对伊人,却难逃宿命的安排,一剑抵住对方的咽喉,痛而低吼:“羽儿,为何我们是敌人?”只记得两相随:沐轩,温文儒雅的读书人,俊逸不凡,武功平平,一身文采惊天下,不爱千金爱婢女,不爱名利爱佳人,府中再见,他没有认出她,却为轮椅上如死水般沉静的她深深地震动了心,从此柔情相待,相依相伴,誓将呵护一生,即使佳人柔情不再,也将一生追随,然面对执剑傲然站立于天地间的她,依然忍不住落下男儿泪,悲而低鸣:”小羽,为何忘了昔日的诺言?”江山,爱情,孰轻孰重;一颗心,两段情,如何决择?********************************************************【精彩片断】“羽儿,只要你肯弃暗投明,我可以不计较你所做的一切。”他执着追风剑抵住她胸膛,绝望而痛苦道,握剑的手忍不住颤抖起来。“何谓明,何谓暗?终究,你信的还是他。”她展颜一笑,凄然而绝美,带着深深的绝望与不甘。那一刻,他的剑刺穿了她的胸膛,鲜血染红了整个天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