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感录四十八
社会上最迷信鬼神的人,尚且只能在赛会这一日抬一回神舆。不知那些学“声光化电”的“新进英贤”,能否驼着山野隐逸,海滨遗老,折衷一世?
鲁迅
中国人对于异族,历来只有两样称呼:一样是禽兽,一样是圣上。从没有称他朋友,说他也同我们一样的。
古书里的弱水,竟是骗了我们:闻所未闻的外国人到了;交手几回,渐知道“子曰诗云”似乎无用,于是乎要维新。
维新以后,中国富强了,用这学来的新,打出外来的新,关上大门,再来守旧。
可惜维新单是皮毛,关门也不过一梦。外国的新事理,却愈来愈多,愈优胜,“子曰诗云”也愈挤愈苦,愈看愈无用。于是从那两样旧称呼以外,别想了一样新号:“西哲”,或曰“西儒”。
他们的称号虽然新了,我们的意见却照旧。因为“西哲”的本领虽然要学,“子曰诗云”也更要昌明。换几句话,便是学了外国本领,保存中国旧习。本领要新,思想要旧。要新本领旧思想的新人物,驼了旧本领旧思想的旧人物,请他发挥多年经验的老本领。一言以蔽之:前几年谓之“中学为体,西学为用”,这几年谓之“因时制宜,折衷至当”。
其实世界上决没有这样如意的事。即使一头牛,连生命都牺牲了。尚且祀了孔便不能耕田,吃了肉便不能榨乳。何况一个人先须自己活着,又要驼了前辈先生活着;活着的时候,又须恭听前辈先生的折衷:早上打拱,晚上握手;上午“声光化电”,下午“子曰诗云”呢?
社会上最迷信鬼神的人,尚且只能在赛会这一日抬一回神舆。不知那些学“声光化电”的“新进英贤”,能否驼着山野隐逸,海滨遗老,折衷一世?
“西哲”易卜生盖以为不能,以为不可。所以借了Brand的嘴说:“Allornothing!”
跟着自己的兴趣走
依着“性之所近,力之所能”学下去,其未来对国家的贡献也许比现在盲目所选的或被动选择的学科会大得多,将来前途也是无可限量的。……
胡适
目前很多学生选择科系时,从师长的眼光看,都不免带有短见,倾向于功利主义方面。天才比较高的都跑到医工科去,而且只走入实用方面,而又不选择基本学科,譬如学医的,内科、外科、产科、妇科,有很多人选,而基本学科譬如生物化学、病理学,很少青年人去选读,这使我感到今日的青年不免短视,带着近视眼镜去看自己的前途与将来。我今天头一项要讲的,就是根据我们老一辈的对选科系的经验,贡献给各位。我讲一段故事。
记得四十八年前,我考取了官费出洋,我的哥哥特地从东三省赶到上海为我送行,临行时对我说,我们的家早已破坏中落了,你出国要学些有用之学,帮助复兴家业,重振门楣,他要我学开矿或造铁路,因为这是比较容易找到工作的,千万不要学些没用的文学、哲学之类没饭吃的东西。我说好的,船就要开了,那时我和一起去美国的留学生共有七十人,分别进入各大学。在船上我就想,开矿没兴趣,造铁路也不感兴趣,于是只好采取调和折衷的办法,要学有用之学,当时康奈尔大学有全美国最好的农学院,于是就决定进去学科学的农学,也许对国家社会有点贡献吧!那时进康大的原因有二:一是康大有当时最好的农学院,且不收学费,而每个月又可获得八十元的津贴;我刚才说过,我家破了产,母亲待养,那时我还没结婚,一切从命,所以可将部分的钱拿回养家。另一是我国有百分之八十的人是农民,将来学会了科学的农业,也许可以有益于国家。
入校后头一星期就突然接到农场实习部的信,叫我去报到。那时教授便问我:“你有什么农场经验?”我答:“没有。”“难道一点都没有吗?”“要有嘛,我的外公和外婆,都是道地的农夫。”教授说:“这与你不相干。”我又说:“就是因为没有,才要来学呀!”后来他又问:
“你洗过马没有?”我说:“没有。”我就告诉他中国人种田不是用马的。于是老师就先教我洗马,他洗一面,我洗另一面。他又问我会套车吗,我说也不会。于是他又教我套车,老师套一边,我套一边,套好跳上去。兜一圈子。接着就到农场做选种的实习工作,手起了泡,但仍继续的忍耐下去。农复会的沈宗瀚先生写一本《克难苦学记》,要我和他作一篇序,我也就替他做一篇很长的序。我们那时学农的人很多,但只有沈宗瀚先生赤过脚下过田,是唯一确实有农场经验的人。学了一年,成绩还不错,功课都在八十五分以上。第二年我就可以多选两个学分,于是我选种果学,即种苹果学。分上午讲课与下午实习。上课倒没有什么,还甚感兴趣;下午实验,走入实习室,桌上有各色各样的苹果三十个,颜色有红的、有黄的、有青的……形状有圆的、有长的、有椭圆的、有四方的……。要照着一本手册上的标准,去定每一苹果的学名,蒂有多长?花是什么颜色?肉是甜是酸?
是软是硬?弄了两个小时。弄了半个小时一个都弄不了,满头大汗,真是冬天出大汗。抬头一看,呀!不对头,那些美国同学都做完跑光了,把苹果拿回去吃了。他们不需剖开,因为他们比较熟悉,查查册子后面的普通名词就可以定学名,在他们是很简单。我只弄了一半,一半又是错的。回去就自己问自己学这个有什么用?要是靠当时的活力与记性,用上一个晚上来强记,四百多个名字都可以记下来应付考试。但试想有什么用呢?那些苹果在我国烟台也没有,青岛也没有,安徽也没有……我认为科学的农学无用了,于是决定改行,那时正是民国元年,国内正在革命的时候,也许学别的东西更有好处。
那么,转系要以什么为标准呢?你自己的兴趣呢?还是看社会的需要?我年轻时候《留学日记》有一首诗,现在我也背不出来了。我选课用什么做标准?听哥哥的话?看国家的需要?还是凭自己?只有两个标准:一个是“我”;一个是“社会”,看看社会需要什么?国家需要什么?中国现代需要什么?但这个标准——社会上三百六十行,行行都需要,现在可以说三千六百行,从诺贝尔得奖人到修理马桶的,社会都需要,所以社会的标准并不重要。因此,在定主意的时候;便要依着自我的兴趣了——即性之所近,力之所能。我的兴趣在什么地方?与我性质相近的是什么?问我能做什么?对什么感兴趣?
我便照着这个标准转到文学院了。但又有一个困难,文科要缴费,而从康大中途退出,要赔出以前二年的学费,我也顾不得这些。经过四位朋友的帮忙,由八十元减到三十五元,终于达成愿望。在文学院以哲学为主,英国文学、经济、政治学之门为副。后又以哲学为主,经济理论、英国文学为副科。到哥伦比亚大学后,仍以哲学为主,以政治理论、英国文学为副。我现在六十八岁了,人家问我学什么?我自己也不知道学些什么?我对文学也感兴趣,白话文方面也曾经有过一点小贡献。在北大,我曾作过哲学系主任,外国文学系主任、国文学系主任,中国文学系也做过四年的系主任,在北大学院六个学系中,五系全做过主任。现在我自己也不知道学些什么,我刚才讲过现在的青年太倾向于现实了。不凭性之所近,力之所能去选课。譬如一位有作诗天才的人,不进中文系学做诗,而偏要去医学院学外科,那么文学院便失去了一个一流的诗人,而国内却添了一个三四流甚至五流的饭桶外科医生,这是国家的损失,也是你们自己的损失。
在一个头等第一流的大学,当初日本筹划帝大的时候,真的计划远大,规模宏伟,单就医学院就比当初日本总督府还要大。科学的书籍都是从第一号编起。基础良好,我们接收已有十余年了,总算没有辜负当初的计划。今日台大可说是台湾唯一最完善的大学,各位一不要有成见,带着近视眼镜来看自己的前途,看自己的将来,听说入学考试时有七十一个志愿可填,这样七十二变,变到最后不知变成了什么。当初所填的志愿,不要当做最后的决定,只当做暂时的方向。要在大学一、二年的时候,东摸摸西摸摸的瞎摸。不要有短见,十八九岁的青年仍没有能力决定自己的前途、职业。进大学后第一年到处去摸、去看,探险去,不知道的我偏要去学。如在中学时候的数学淡好,现在我偏要去学,中学时不感兴趣,也许是老师不好。现在去听听最好的教授的讲课,也许会提起你的兴趣。好的先生会指导你走上一个好的方向,第一、二年甚至于第三年还来得及,只要依着自己“性之所近,力之所能”的做去,这是清代大儒章学诚的话。
现在我再说一个故事,不是我自己的,而是近代科学的开山大师——伽利略(Galileo),他是意大利人,父亲是一个有名的数学家,他的父亲叫他不要学他这一行,学这一行是没饭吃的,要他学医。他奉命而去。当时意大利正是文艺复兴的时候,他到大学以后曾被教授和同学捧誉为“天才的画家”,他也很得意,父亲要他学医,他却发现了美术的天才。他读书的佛劳伦斯地方是一工业区,当地的工业界首领希望在这大学多造就些科学的人才,鼓励学生研究几何,于是在这大学里特为官儿们开设了几何学一科,聘请一位叫Ricci氏当教授。
有一天,他打从那个地方过,偶然的定脚在听讲,有的官儿们在打瞌睡,而这位年轻的伽利略却非常感兴趣,于是不断地一直继续下去,趣味横生,便改学数学,由于浓厚的兴趣与天才,就决心去东摸摸西摸摸,摸出一条兴趣之路,创造了新的天文学、新的物理学,终于成为一位近代科学的开山大脚。
大学生选择学科就是选择职业。我现在六十八岁了,我也不知道所学的是什么?希望各位不要学我这样老不成器的人。勿以七十二志愿中所填的一愿就定了终身,还没有的,就是大学二、三年也还没定。各位在此完备的大学里,目前更有这么多好的教授人才来指导,趁此机会加以利用。社会上需要什么,不要管它,家里的爸爸、妈妈、哥哥、朋友等,要你做律师、做医生,你也不要管他们,不要听他们的话,只要跟着自己的兴趣走。想起当初我哥哥要我学开矿、造铁路,我也没听他的话,自己变来变去变成一个老不成器的人。后来我哥哥也没说什么,只管我自己,别人不要管他。依着“性之所近,力之所能”学下去,其未来对国家的贡献也许比现在盲目所选的或被动选择的学科会大得多,将来前途也是无可限量的。
……握手“不要为了应酬每一个新交而磨粗了你的手掌。”我们是要爱惜我们的手掌。
梁实秋
握手之事,古已有之,《后汉书》“马援与公孙述少同里闾相善,以为既至常握手,如平生欢。”但是现下通行的握手,井非古礼,既无明文规定,亦无此种习俗。大概还是艹雉了小辫以后的事,我们不能说马援和公孙述握过手便认为是过去有此礼节的明证。
西装革履我们都可以忍受,简便易行而且惠而不费的握手我们当然无须反对。不过有几种人,若和他握手,会感觉痛苦。
第一是做大官或自以为做大官者,那只手不好握。他常常挺着胸膛,伸出一只巨灵之掌,两眼望青天,等你趁上去握的时候,他的手仍是直僵的伸着,他并不握,他等着你来握。你事前不知道他是如此爱惜气力,所以不免要热心的迎上去握,结果是孤掌难鸣,冷涔涔的讨一场没趣。而且你还要及早罢手,赶快撒手,因为这时候他的身体已转向另一个人去,他预备把那巨灵之掌给另一个人去握——不是握,是摸。对付这样的人只有一个办法,便是,你也伸出一只巨灵之掌,你也别握,和他作“打花巴掌”状,看谁先握谁!
另一种人过犹不及。他握着你的四根手指,恶狠狠的一挤,使你痛彻肺腑,如果没有寒暄笑语皆以俱来,你会误以为他是要和你角力。此种人通常有耐久力,你入了他的掌握,休想逃脱出来。如果你和他很有情,久别重逢,情不自禁,你的关节虽然痛些,我相信你会原谅他的。
不过通常握手用力最大者,往往交情最浅。他是要在向你使压力的时候使你发生一种错觉,以为此人遇我特善。其实他是握了谁的手都是一样卖力的。如果此人曾在某机关做过干事之类,必能一面握手,一面在你的肩头重重的拍一下子,“哈喽,哈喽,怎样好?”
单就握手时的触觉而论,大概愉快时也就不多。春笋般的纤纤玉指,世上本来少有,更难得一握,我们常握的倒是些冬笋或笋干之类,虽然上面更常有蔻丹的点缀,干倒还不如熊掌,迭更斯的《大卫高拍菲尔》里的乌利亚,他的手也是令人不能忘的,永远是湿津津的冷冰冰的,握上去像是五条鳝鱼。手脏一点无妨,因为握前无暇检验,惟独带液体的手不好握,因为事后不便即揩,事前更不便先给他揩。
“有一桩事,男人站着做,女人坐着做,狗跷起一条腿儿做。”这桩事是——是握手。和狗行握手礼,我尚无经验,不知狗爪是肥是瘦,亦不知狗爪是松是紧,姑置不论。男女握手之法不同。女人握手无须起身,亦无须脱手套,殊失平等之旨,尚未闻妇女运动者倡议纠正。在外国,女人伸出手来,男人照例只握手尖,约一英寸至二英寸,稍握即罢,这一点在我们中国好像禁忌少些,时间空间的限制都不甚严。
朋友相见,握手言欢,本是很自然的事,有甚于握手者,亦未尝不可,只要双方同意,与人无涉。惟独大庭广众之下,宾客环坐,握手势必普遍举行,面目可憎者,语言无味者,想饱以老拳尚不足以泄忿者,都要一一亲炙,皮肉相接,在这种情形之下握手,我觉得是一种刑罚。
《哈姆雷特》中波娄尼阿斯诫其子曰:“不要为了应酬每一个新交而磨粗了你的手掌。”我们是要爱惜我们的手掌。
脸与法治
中国人的脸,不但可以洗,可以刮,并且可以丢,可以赏,可以争,可以留,有时好像争脸是人生的第一要义,甚至倾家荡产而为之,也不为过。
林语堂
中国人的脸,不但可以洗,可以刮,并且可以丢,可以赏,可以争,可以留,有时好像争脸是人生的第一要义,甚至倾家荡产而为之,也不为过。在好的方面讲,这就是中国人之平等主义,无论何人总须替对方留一点脸面,莫为已甚。这虽然有几分知道天道还好,带点聪明的用意,到底是一种和平忠厚的精神。在不好的方面,就是脸太不平等,或有或无,有脸者固然快乐荣耀,可以超脱法律,特蒙优待。而无脸者则未免要处处感觉政府之威信与法律之尊严。所以据我们观察,中国若要真正平等法治,不如大家丢脸。脸一丢,法治自会实现,中国自会富强。譬如坐汽车,按照市章,常人只许开到三十五哩速度,部长贵人便须开到五十六十哩,才算有脸。万一轧死人,巡警走上来,贵人腰包掏出一张名片,优游而去,这时的脸便更涨大。倘若巡警不识好歹,硬不放走,贵人开口一骂,“不识你的老子”,喝叫车夫开行,于是脸更涨大。若有真傻的巡警,动手把车夫扣留,贵人愤愤回去,电话一打给警察局长,半小时内车夫即刻放回,巡警即刻免职,局长亲来诣府道歉,这时贵人的脸,真大的不可形容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