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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章 青春是道明媚的忧伤(1)

伤痛,原是比幸福更固执的存在。

然而,若不是经历过那些绝望的时刻,幸福也就徒有其名。

岁月神偷

“在幻变的生命里,岁月,原是最大的小偷……”

这是电影《岁月神偷》结尾时,出现的字幕。

电影中进二的奶奶曾说,如若你肯放弃所有心爱的东西,把它全部扔进苦海,将苦海填满,就可以和你的亲人重逢。于是,进二得知哥哥生病后,便开始偷所有他爱的东西,一只夜光杯,一面英国国旗,一个孙悟空模型,等等。

终有一天,他来到海边,将自己拥有的冯宝宝图片,头上的金鱼缸,以及那些偷来的东西,一件件丢进海里。然而,苦海终究没有被填满,哥哥也没有回来。

进二偷了所有能为哥哥偷的东西,却唯独偷不走时间。

我们费尽心机挽留时间,但该走的终究是要走的,挽留不过是徒劳而已。最终,我们只得眼睁睁看着岁月带走我们的青春,带走我们的幸福,也带走我们身边的人。

时间都去哪儿了?

村上春树说:“我一直以为人是慢慢变老的,其实不是,人是一瞬间变老的。”

下楼时,邻家的小妹妹没有甜甜地叫你一声“姐姐”,而是叫了一声“阿姨”,瞬间你感觉自己老了;收拾屋子时,你再也不像以前那样扔旧东西,瞬间你感觉自己老了;下班后坐地铁回家时,看到穿校服的学生都在看偶像剧,而自己正在津津有味看一部家庭肥皂剧,瞬间你感觉自己老了。

这瞬间的感觉,让你茫然失措,却又不得不面对这个令人尴尬的现实。

五年之前,我和大学宿舍姐妹小楼,窝在一个被窝里看那部电影。看完之后,我们唯一的感觉是,饰演进一的李治廷和王力宏长得好像。那时,我们听流行歌曲,说话爱夹杂几个当下流行的网络时髦词,迷恋新鲜事物,偶尔逃课。

五年之后,闲来无事的周末,我又重温了这部电影。看完之后,我没有否认李治廷和王力宏的相像,但这已不是我所关注的重点。看到结尾出现的字幕,我没有落泪如雨,但心生生疼了。时间这妙手神偷的功力,令我猝不及防。

我们从来不知道过去的时间,打包寄存在了哪里。但我们固执地认为,它定然在故地留下了些许痕迹。因了这个念想,我决定回母校看看。幸然,母校与我工作的城市相隔并不远,两天的时间,足够打个来回。

在火车上,最能读懂人生百态。坐在我对面的中年妇女,骄傲地说着她那优秀的儿子,考上了北大;坐在我左边的女孩,打着情意缠绵的电话。她们是两种不同的人生状态,或许女孩瞧不上大妈永远围着孩子转的唠叨,大妈也看不中女孩那嗲声嗲气的矫情劲儿,但谁又能否认时间终会让她们达成和解?

教学楼前的那棵老树,又长出了新芽;图书馆前的那片园林,又开了新花;篮球架的少年,追着风奔跑。

青春很薄,风一吹,我们就走散。

所谓的永恒,只属于年少轻狂的岁月。

走出学校,因为时间还早,便走到大学时常常去的那家书店。书店里的格局没有太多的改变,以前我总爱游荡在情爱小说区域。这一次,我却径直走到心灵与知性区域。正当我浏览书目时,眼角余光忽然瞥到左侧那个人。我转过头时,她碰巧也正盯着我,我们在认出彼此那一刻,不禁感谢命运的安排。

大学时,我曾在校报编辑部实习过,她是编辑部主任。我们各自从书架上抽出一本书,走到空位上坐下来。

书店门侧的桃树,似比前些年更壮了些,满枝的桃花探到窗前。微风起时,花香混着书香,以及时光之香,丝丝缕缕弥散开来。

在编辑部实习时,因她整天以教导主任般的高姿态,数落我们没有编辑常识,我们从不叫她“陈老师”,而叫她“陈妈”。清风翻书,陈妈絮絮叨叨说起编辑部的事情。每年编辑部都会招一些实习生,新进来的人写新闻稿时,错别字一大堆,“的”与“地”不分,全篇不知所云,故弄玄虚,甚至连散文都算不上。

我听着这些话,扑哧一声笑了。从前我又何尝不是这样,当被批评写新闻稿要直言其事时,我总认为那样的文章没有美感;当被告诫下次不要出现错别字时,我却认为不拘小节才有大者风范。

陈妈问起我的工作,我笑着告诉她,我在一家出版公司工作,正忙着告诉新入职的年轻人写稿子时不要有错别字,要分清“的”和“地”,要言之有物。

我以为陈妈听完我的话后会大声嘲笑我说,你也有这么一天,但她只是一脸平静地说:“你长大了,我老了。时间比钱还不经花。”

火车站人山人海。毕业时,我怀着满腔的愿望坐上火车,没有让任何人送我,也没有流一滴眼泪。此刻,我在陈妈的注视下,一步步走进候车厅,始终不敢回头。

回到北京后,我给小楼打了电话,告诉她我最近重温了《岁月神偷》,告诉她我回了一趟母校,还遇见了经常教训我们的陈妈。

电话那边传来很小的哭泣声。窗外下起了小雨。

走散之后,我们各自踏上了没有终点的路。我们都在长大,都渐渐学会如何承受生命之轻,如何背负生命之重。只是,身体的苍老,并不代表心灵的苍老。

岁月偷走了一切可以偷走的东西,但岁月还是给我留下了回忆,也留下了情。

永远在途中的明信片

秋刀鱼会过期,肉罐头会过期,就连保鲜纸都会过期。我讨厌过期的东西,所以我讨厌这个世界。

后来,我发现寄出的明信片,不管是永远在寄送的途中,还是最终抵达了收信人手中,它本身所携带的情意,经过千山万水、风的浸染以及时光的沉淀后,已在无垠的时空中,获得了永恒。

于是,在这个令人讨厌的世界里,我喜欢上了在陌生的远方,给恋人和朋友投递明信片。每一次,当我把它们投进邮箱,听它们在邮箱底部纷纷沉落,像是听到了岁月掀起尘埃时的回声。

每次离开熟悉的城市,去陌生的地方逃避时,我可以不知道朋友们的电话号码,但我一定有他们的地址。我去过彩云之南,我去过湛蓝的青海湖,我去过婉约水乡江南。我去过很多地方,在每一个地方都寄出很多明信片,但我从不曾走到他的心里。

我精心地挑选每一张明信片,在明信片的背面写下最符合彼时心境的言语,然后在明信片的右下角写下收件人的详细地址。只是,那张寄给他的明信片,我写得最用心,却从不写下地址。因而,他永远不会收到,而我则在把明信片投入邮箱的那一刻,已经表明了我始终爱他的心意。

我们之间看似隔着一张明信片的距离,其实隔着的是整颗心。

他虽紧紧牵着我的手,我却已在他心门之外。

恋人之间,比争吵更可怕的是沉默。渐渐的,耳机里的伤情音乐,成了彼此最忠诚的伴侣。

三月,北方的花正开得绚烂。而我决定离开熟悉的城市,去远方看一场花落。

到达鼓浪屿时,已是午后。阳光刚刚好的样子,微风摇晃着枝丫。白色的窗帘,轻轻地飘起来,窗外是望不到尽头的海。我打开屋内古老的收音机,里面传出林夕填词的歌曲:“被你一贯的赞许,却不配爱下去。”

我躺在床上,长时间地望着雕刻着淡雅花纹的天花板,心像是被剜去一半,空洞而荒凉,无论如何都填不满。

年轻时的爱情,往往刻骨铭心,却无法有任何结果。如若放肆去爱,去追求,难免落得遍体鳞伤的终局;如若小心翼翼维持一段安全的距离,则会错过绚丽的花火。即便如此,我们仍乐此不疲地涌进爱情的大门。只因心甘情愿,则虽苦犹乐。

我走出房间,漫步于婉曲而静谧的小径。碧青的石砖向前铺展,一幢幢藏着旧故事的浪漫建筑,仿佛是故纸堆中的陈旧年华,展开之时,便可让时间的河流突然回转。一扇扇雕窗,一座座花墙,一层层台阶,暂时让我忘却所有的记忆。

我在一家明信片小店停下来。店铺外的三角梅在清风中纷纷凋落,地上铺满鲜妍的花瓣。我掀帘而进,开始挑选明信片。

光阴的真谛是什么?是遗忘,还是记忆?

心的容量有限。或许,它是一边遗忘旧时光,一边填充新故事。

我想,这便是爱情为何有过期之故。

我在挑选明信片时,看到窗外不断有三角梅飘落下来。

花曾经开得那样热烈,仿佛不会凋谢似的。

誓言曾经说得那样真切,仿佛能兑现似的。

我选了六张明信片,四张寄给朋友,一张寄给他,剩余一张寄给自己。店铺中的人并不多,我找了能看到花瓣飘落的角落坐下来。

一如既往,除却那张寄给他的明信片,我在其余明信片上都写下详细的地址。贴上邮票之后,我正准备起身投往邮筒,旁边一个女孩很小心地提醒我,有一张明信片上没有写地址。

我一时不知如何应答,只得拿出那张明信片,思量着如何婉言拒绝这个女孩的好心。她见我久久不动笔,便对我说,她也是一个人来的,如果不介意,可不可以一起去海边走走。至于明信片,回来以后再投递也是一样的。

我把明信片稳妥地放在包里,便和她一起走出小店。

她看了看铺满小路的三角梅,携了我的手朝海边走去。

我想,她是想说,花谢的时候也不必悲伤,毕竟时机到时,便会迎来下一个花季。

夜晚的海边,是一座藏匿太多秘密的城堡。海水漫过沙滩又退回,像暧昧的恋人,忽远又忽近。我们脱掉鞋子,并排坐在沙滩上,将脚丫埋在细沙里。

她告诉我说,她也曾在明信片上写下字斟句酌的话语,却不写地址便投进邮箱。风带着远方的气息,润润地沁入我的心底。她接着说,在最后一次给他寄明信片时,她决定写下地址,因为她想要让他知道,她曾热烈地爱过,即便她已经决定把对他的爱,转移到自己身上。

一只白鹭在海面上低低飞过,海波听懂我的心声后,在礁石上撞出浪花。

很久之后,我们原路返回。

那家小店亮着一盏灯,我走进去在那张明信片上第一次写下已经熟记于心的地址。投进邮筒的那一刻,一朵三角梅飘进店内,落在我脚边。

时光无情,落花有意,这一次的凋零,是为了下一个花季。

光影疏离,我慢慢踱回住处。

明信片终会寄到该去的地方,我也终会抵达契合心意的地方。

小心轻放的梦想

对面楼里的灯陆续熄灭,墙壁上钟表的指针已然指向十一,我揉揉稍稍发酸的双眼,继续对着电脑屏幕加班。

风透过半开的窗吹进来,心底时不时会泛起些许波澜。

说好的梦想呢?

每当此时,我嘴角总会挤出一丝苦涩的笑,心里发出一声无奈的叹息。北岛曾说:“那时我们有梦,关于文学,关于爱情,关于穿越世界的旅行。如今我们深夜饮酒,杯子碰到一起,都是梦破碎的声音。”而我连梦碎的声音也未曾听到,它好似琥珀色的月光,我以为我始终紧紧抓着它,可张开手来看时,却发现手心空空荡荡,什么都没有留下。

上床睡觉时,已过凌晨两点。我习惯性地打开手机,看微信朋友圈。虽然知晓大家晒出的都是些无关痛痒的琐事,无非是今天在哪儿品尝了什么美食,去哪儿看了什么美景,或是特别的节日里收到什么礼物。大家像是约定好似的,绝口不提梦想。即便有人说上两三句与梦想沾边的话语,下边随声附和的也不过是些戏谑与调侃。

往昔,我们以梦为马,心有栖息之所。如今,梦想说出口,倒成了一件令人难堪的事情。

然而,那一晚我点开朋友圈后,不禁怔住。朋友圈中有一条关于梦想实现的状态下面,跟随着几乎我所有大学同学如潮般的感慨与祝福评论。大家像是回到了大学时代,群情激动。

“谢谢大家的支持,历经三年,我终于考上北大研究生。”

我转过头,看到对面楼里只剩下一盏昏黄的灯。夜色如墨,像是一种启示。没有起身去看星斗是否缀于苍穹,也不曾跑到院落里去看月亮是否在云中穿行,只觉得这个夜晚深处,隐藏着微弱的光。

我们总是忙忙碌碌,如若有人挡住我们的去路,唯有我们回答出去前方寻找什么,才可继续前行,想必多半人会被困在原地。

停下脚步,我们愁眉紧锁,竟不知终日奔忙是为了什么。

最终,在不知不觉中,我们轻易与心之希冀擦肩而过。

因而,在那个知晓李晨实现北大梦想的夜晚,我与所有大学同学一样,久久无法入眠。

屋内一片漆黑,唯有手机屏发出的亮光,给人一点安慰。

我点开对话框,对李晨说:“恭喜。”

他的回复亦是简单至极,只说出“谢谢”二字。因为,梦想无所缀饰。

大三那年,所有同学贪玩的心性都有所收敛。多半人开始做简历,找工作,另一部分人则买了大量参考书,准备考研。

李晨扬言要用三年时间考上北大,如若三年之后依旧落榜,才心甘情愿去工作。于是,一间安静的自习室,一桌有关备考的参考书,一颗恒定的心,他开始了漫漫征程。

有人问他,为什么那么坚定地考北大,如若是暂时不愿工作,报考其他学校也是一样的。他从书堆里抬起头,只是很简单地说,要进北大中文系的创意写作专业。

我也参加了考研,只是我对于考研的目的并不明确。当招聘机构来学校时,我也会像其他同学一样拿着一张薄薄的简历,涌进人潮中。不愿看书时,就会窝在宿舍里看韩剧。心血来潮时,也可能会通宵背英语高频词汇。无数个阴晴不同的日子,被我过得好似同一天。或许,从那时起,梦想便已无处可栖。

第一年成绩出来时,我与李晨一同落榜。不同的是,他不曾说什么,只是再次默默搬着厚厚的参考书,再次走进了安静的自习室。而我,煞有介事地哭过之后,就走入各家公司进行面试。

“一片树林里分出两条路,而我选择了人迹更少的一条,从此决定了我一生的道路。”罗伯特曾如是说。我想这句话用在李晨身上再合适不过。

第二年,李晨依旧没有上榜。

我在一家公司里,游荡着,迷了路。

我们都以为他会放弃考研,毕竟不是每个人都承受得起那如此沉重的后果。而他毅然在北大附近租了一间小屋,再一次踏上梦想之途。

大家微信的个性签名换了又换,但他始终只用伍尔夫的一句话为座右铭:“人不应该是插在花瓶里供人欣赏的静物,而是蔓延在草原上随风起舞的旋律。”

毕业之后,几乎所有的人都过着与梦想无关的日子,得到了从未曾追寻的东西。唯有他,看似一无所有,却一直握着梦想号码牌,追寻那还未曾得到的东西。

第三年,他以第一名的成绩,被北大中文系创意写作专业录取。

三年的光阴,他终于摘到了挂于树梢的那枚熟透的梦想。

我看到有人对他说,终于不再那么辛苦。但我知道,染着梦想色泽的日与夜,是最瑰丽的,纵然累,却从不曾觉得空虚。

东方渐渐发白,一些光束穿透厚厚的云,照射到阳台上。

一夜没睡,却无比清醒。

洗漱之后,简单吃过早餐,便动身去上班。阳光在脸上绽放,风吹进心海。

梦想都只是种子,唯有经过深深埋葬,才有生机。上班不只为生计,若添了梦想的佐料,将工作与兴趣结合,瘦骨嶙峋的生活自会渐渐饱满丰饶起来。

做彼此的摆渡人

拥有一份自己想要的爱情,绵长的岁月总会让我们付出代价。

但历经万苦千辛之后,那份完美得谁也夺不走的爱情,那个爱你如生命的伴侣,便是岁月返还给你的利息。

七月的尾巴,天气燥热无比,树梢上的蝉鸣,密集地传来,响彻着整个夏天。屋内即便开着空调,也是闷得厉害,我躺在床上,翻来覆去睡不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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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姨娘,夫人似乎断气了~”“哼!这么一碗药都下去了,难道她还能活着不成?”“那这······”一个年纪稍长的人朝着这位称作姨娘的人示意了一下自己手中的婴儿,似乎有些犹豫,“这好歹是个男孩,现在夫人已经死了,如果姨娘把他占为己有,然后得了这府中的中馈······”“嬷嬷?!”女子也不等她的话说完,就打断了她,“你记住了,我恨死了这个女人,她的儿子,只能随着她去,我就是以后自己生不出儿子,抱养别人的,也不会要她的。把他给我扔马桶里面溺了,对外就说一出生就死了!”猩红的嘴唇,吐出来的话却是格外的渗人。嬷嬷还想说什么,动了动嘴,却是一句话也没有说,转身朝着后面放着马桶的地方走去。却是没有发现旁边地上一个穿着有些破旧的衣服的小女孩此刻正瞪大了眼睛看着她们两。这是什么情况?自己不是被炸死了吗?怎么会······于此同时,脑中不断有记忆闪现出来,她们是自己的母亲和刚出生的弟弟啊?!不行,先救人。转头看见旁边谁绣花留下的针线跟剪刀,想到自己前世的身手,拿起一根绣花针就朝着那个嬷嬷飞了过去,却在半路上掉落下来,暗骂一声,这人是什么破身体。却引得那两个人听见动静看了过来。女人阴狠的盯着她,“你居然没有死?”微微眯起眼睛,自己的前身也是被她们弄死的了,看样子她们谁也不会放过,抓起旁边的剪刀就冲了过去。随着几声惨叫声,从此以后,府中府外都传遍了她的“美名”——凤家大小姐心肠歹毒,刺伤了府中无数的人,宛如一个疯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