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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章 锦绣如血(2)

王茜华又轻车熟路地打开了其中一间,里面却爆发出一阵尖叫。李蕊芳一看,原来熊大黎正赤身站在那里,只穿了一条平角内裤,显然是在换衣服。

她和王茜华连忙赔着不是:“不好意思,我们在找宠物狗,以为这间房也没人,就闯进来了。”

“有没有搞错,也不先敲门。看够没有,看够了就快走,这里没有什么阿猫阿狗的。”熊大黎拿被单遮着身体,十分滑稽。

李蕊芳忍不住笑,与脸红到脖子根的王茜华一起退了回来。

为了找流浪狗,王茜华整出了大动静,旅馆里的所有人都惊动了。但把深山客栈翻了个底朝天,连罗宾的一泡尿都没见到。

“会不会是跑上天狗山了。”李大叔推断道。

王茜华两眼发晕,天狗山不是有天狗吗,要是咬坏了那个小祖宗,她可受不了。

“瞧你害怕的那个德性,我还以为山上真的有天狗了,待会我们去山上找一找,肯定能把小狗找回来。” 熊大黎却轻描淡写地笑道,似乎想报刚刚“被看”的一箭之仇。

你一句我一句,王茜华瞬间没了主意。这时门口却响起气若游丝的狗吠声。王茜华喜出望外跑出去,发现罗宾正乖乖地趴在门口,但身上却伤痕累累、血肉模糊。

“你看看,这都是狗的牙痕和爪痕,我就说吧,山上真的有天狗。”李大叔指点着罗宾身上的伤说道。

可怜的罗宾用了人用的创伤药和绷带后,性命没大碍了,但蔫了吧唧的趴在王茜华的膝盖上。

“奇了怪了。” 熊大黎大声喊道:“这畜生还真的要翻了天不成,李顺我们走,上山会会这家伙。”说着,拖着李顺的手要出门。

李大叔一把拦住两人:“你疯了,看到小狗这个样子还要上山。”

“就是这样才更要上山。” 熊大黎说道:“这畜生会咬小狗,以前还咬死过人,不管怎么说,对我们都是个威胁,不如先下手为强。”

李顺突然想到了什么:“李叔,你在山上住肯定有猎枪吧,要不借我们来防身。”李大叔不得已,拿出了一支锯短过枪管的土制猎枪,当地人称这位鸟铳。

熊大黎又转过头问王茜华:“你要不要跟我们一起去,为你的爱狗报仇。”

兴许是太喜欢罗宾了,王茜华点点头,居然同意了。李蕊芳也只得跟着。

山上树木茂密,山间还飘着朦胧的雾气,能见度很低。为不至于走散,领头的李大叔拎着枪提醒道:“大家保持步调,走得快的等走得慢的,不要掉队了。”

尽管如此,但李蕊芳仍觉得走得很快,好像是有人特意要带乱队伍的节奏。她渐渐落到了队伍的末尾,又绊到一根树枝,摔了一跤,爬起来以后,李蕊芳发现自己掉队了。

她叫了一声,却无人呼应,心也猛地一紧。雾气模糊中,她突然听到一阵窸窣的脚步,好像有什么东西从身边经过。突然间,有个声音厉声叫响,好像是王茜华。她连忙循声跑去,但好像一直在原地转悠。鬼打墙?她骤然想到电视里的情节,不禁滴下冷汗。

王茜华的声音越来越凄厉,李蕊芳却只能原地打转帮不上忙。恐惧与自责仿佛附在骨头上的虫子,撕咬着她的皮肉。

“怎么了?”李蕊芳睁开眼,看见李顺在唤她,身边还跟着李大叔与熊大黎:“你怎么走丢了都不做声,害我们找了老半天。”

李蕊芳怔怔地点头,又觉得奇怪了,上山不才一会儿嘛,怎么又过了老半天。难道人在恐惧中,对时间的感觉也会出错。

她蓦然察觉到,王茜华并不在队伍里,连忙问她哪儿去了。

熊大黎没好气地摇头:“女人就是麻烦,你不见之后,为了找你,把她也给弄丢了。”

李蕊芳赶紧讲了刚才的事,众人面面相觑,不知道她说的是真实,还是做梦。

“还等什么,人命关天,快找啊。”李大叔催促道。为避免意外,这次几个人凑得很紧,走得很慢。没几步就走到了林中的小溪边。溪水清澈,李蕊芳望着流水,突然发现水中泛着血红的颜色,她朝上游望去,不远处正躺着一个人,王茜华!

王茜华被发现时,已经断气了,喉咙被开了个大口子,留下了类似野兽牙印的痕迹。脸上也多出了四道血痕,像是野兽爪子留下的。

“完了,惹怒了天狗,我们都会死的。”李大叔又惊又惧。

一直很大胆的熊大黎也不免胆寒起来:“真,真有天狗呀!”

只有李顺还相对冷静:“别说那么多了,我们先退回房里去,不然还会有危险。”

尽管李蕊芳坚持要把王茜华的尸体带回去,但没有人敢碰可怕的尸体,她一个人也抬不动,只好把闺蜜一个人留在了山上。

“赶快收拾东西回家。”一进旅馆,熊大黎就紧张地反锁起大门,呼叫道。“是啊,赶快报警。”李顺也附和道。

不过,李大叔在尝试拨电话后,也摇起了头:“线路出了故障,打不通。”而在山里,大家的手机都是没有信号的。

“要下山的话,每天上午有一趟小巴。现在快入夜了,要走的话会很危险,掉到山谷里的话,不用天狗,自己就没命了。”李大叔继续说着,大家的心也冷到了极点。

没办法,看来只能熬过今夜,明朝赶早离开了。休息前,几个人还认真检查了门窗,确定关紧了才敢放心。

李蕊芳避在房间里,心乱如麻,只好又打开了日记本,似乎只有记日记能让自己平静些。她看着笔记,突然觉得纸上的纹路开始晃荡起来,居然浮现出一块显示屏样的东西来。

那是一幅昏暗的画面,李大叔正跌坐在地上瑟瑟发抖,一个黑影一个箭步扑上去,拉出一道长长的血幕。李大叔叫都叫不出,就闷声摔在了地上。那黑影似乎感觉有旁观,扭过头来,视线刚好对着李蕊芳的眼睛。那是一对泛着幽光的狗眼,嘴角还滴着淋漓的鲜血。李蕊芳吓得大叫,连忙关上日记本。但当她在打开时,哪里还有“显示屏”的踪迹。是幻,还是梦?

不管怎样,她的感觉很不好,于是叫开了熊大黎与李顺的房门,让他们一起去找李大叔。

熊大黎一万个不愿意:“有没有搞错,门窗都关紧了,是天狗也进不来吧。”

李顺却表示赞同:“我们去看看吧,李蕊芳的直觉很准,你忘了,我们就是在她的坚持下才找到王茜华的。”

熊大黎的两眼突然发直,马上同意了。几个人来到主人房门前,敲了敲门,但无人应门。

“该不会真出事了吧。”李顺与熊大黎一合计,撞开了房门。担心的一幕果然发生了,李大叔倒在了血泊里,旁边有梅花般的野兽血脚印。

主人房的封闭性很好,但上方的窗户由于年久失修,窗棂有点歪了,露出一大截空间,足够一只狗进出。李顺看着窗棂,骂了声“妈的。”

但熊大黎却像只刺猬一样,梦地竖起倒刺,操起了房里的鸟铳,对准了李蕊芳。

“你这是干什么?”李顺惊叫着问道。

“真有天狗吗?还是人作祟。” 熊大黎一字一顿说道:“这个女的,每次都神经病一样找到了尸体,是她真得有超能力,还是她原本就是凶手。”

李顺愣住,不知如何是好,但还是护在了李蕊芳身前:“即使你怀疑她,也别动枪呀。”

“你让开,不然的话,我连你一起打。” 熊大黎威胁道。

李顺身体有些发软,但还是深吸一口气,一动不动。

“哄”地一声,熊大黎一枪轰在了李顺的墙边,溅起一点碎石,划破了李顺的脸。眼见着对方来真的,李顺连忙趁他填子弹时,拉住李蕊芳跑了出去。两人刚跑上二楼,楼梯就炸开了木屑,差一点两人就要中枪了。

两人慌忙中跑进一间房,李蕊芳觉得很眼熟,赫然正是之前误闯过的熊大黎的客房。李顺慌忙寻找御敌之物,一不小心打翻了熊大黎的行李箱。行李箱中掉出来一些东西,两人看着,更惊愕了。

又是木屑四溅,熊大黎已轰破了门锁,趾高气昂地闯了进来。这时,躲在角落的李顺突然冒出,用一根狼牙棒状的东西敲向了熊大黎,熊大黎头一歪被打翻在地,手里的枪也飞到了脚下。

“这是什么?”李顺厉声喝问,从他包袱里抖落出一块狗牙齿的标本和一只狗爪子的标本,上面还残留着血迹。

熊大黎冷笑了一声:“好不容易和你们玩得这么开心,你居然剧透了我的秘密”,毫无悔改之心。

熊大黎一五一十地说出了自己的故事。其实他来这里做实验只是一个幌子,真正的目的是盗猎,帮助李大叔把盗猎的珍稀动物转手。所以他起初并不想带同学李顺来。所谓天狗的传说,是他们两人编出来,阻挠人们上山,从而方便盗猎的瞎话。本来一切按计划进行,但那天王茜华为找狗撞进房间让他吓了一跳。因为当时在房间的左侧就摆着一堆盗猎来的珍稀鸟类。王茜华当然由于视角的关系没看见,但熊大黎不敢掉以轻心,所以极力鼓吹王茜华上山,趁机杀掉了她灭口,还用之前猎到的野狗牙齿和爪子的标本故布疑阵,装成是天狗做的。同伙李大叔看穿了他的诡计,骂他不该杀人,他索性也杀人灭口,依葫芦画瓢也干掉了李大叔。

“那最早的罗宾,也是你用标本弄得吗?” 李顺责问道。

“那可不是我干的。” 熊大黎摇头:“谁知道呢?说不定真的有只凶猛的野狗。”

李顺还准备问,但熊大黎脸上的神情又变了,更得意起来。趁着问话的当儿,他的脚已偷偷够到了枪托。他脚掌一挑,鸟铳飞起,又到了他手上。

李蕊芳离门较近,赶紧跑了出去。身后响起一阵巨响,她忍不住流出眼泪,她明白又有一个人死了。

李蕊芳慌不择路,不知怎么的,跑进了一间杂物室,一头撞进了堆在墙角的破烂上。破烂堆里掉下一个来一个笔记本,笔记本中夹着的一张照片,也掉了出来。李蕊芳一瞥,心突然猛跳起来,照片上的小女孩约莫十一二岁,不正是小时候的自己?

这时,沉重的脚步声又响起来。熊大黎得意地走进来,揶揄道:“你是真的来过这儿?这么偏僻的杂物间都被你找到了,只可惜逃不出我的手掌心。”

他也瞥到了地上的照片:“这个真是你?算了,已经不重要了。”

乌黑的枪管直直对准了李蕊芳。

“我不懂,既然这个熊大黎是凶手,那么他为什么最后会死在这里。”新警察B看着躺在地上、血肉模糊的熊大黎说。

“我来告诉你吧。”老警察A不紧不慢地翻看着一本崭新一本灰扑扑的两册笔记本,说道:“那张照片其实正是李蕊芳,李大叔最早讲的故事里其实小女孩不叫‘蕾’,而叫做‘蕊’。她也的确受到了野狗的攻击,但并没有死,更没有被撕碎,那只是大家以讹传讹演绎的恐怖故事。”

警察B点点头:“假设李大叔故事里的小女孩就是李蕊芳,她也的确在七八年前来过,受到过野狗的攻击,那与今天的事又有什么关系呢?”

“我再讲个故事吧。有个小女孩,小时候被野狗咬了个半死,长大后却选择性忘记了这段记忆。但副作用是,她潜意识里得了恐狗症,这种恐惧影响越来越大,甚至让她有时候会幻想自己就是一条狗。就像人格分裂一样,只不过她分裂的并不是人格,而是狗格。FBI的资料里,也记载过类似的案例。”

警察B恍然大悟:“这就是她日记里几次提到的,自己只觉得过了几分钟,但人家都说过了半小时。因为那段时间她是没有知觉的,占据身体的,是那只‘狗’。”

“对。她因为潜在的害怕,咬伤了罗宾。又因为在枪口下被恐吓,逼出了心里的恶犬,咬死了熊大黎。”

警察A接着说道:“更可怕的是,这只‘人形犬’现在恐怕并不知道自己是什么,周围的人也不知道。她也许就潜伏在我们身边,不知道什么时候,他突然又变成狗,扑过来咬断你的脖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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