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如我们在本书前面的“引言”中指出,党员是否合格不是靠自己说出来的,不是一种简单的自我认定,而是要靠具体的行为表现来证明,也就是说,合格党员是“做“出来的。在改革开放和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新形势下,由于党员都在不同的工作岗位上,党员合格与否的标准不同于革命战争年代,必须正确认识和把握职业标准合格与党员标准合格的问题。在当前,党员是否合格的最现实表现就是能否在自己的工作岗位上为党和人民创造出一流的工作业绩。也就是说,做一名合格党员必须联系自我的岗位职责,在具体工作中充分发挥先锋模范作用,以过硬的实绩展现共产党人应有的形象。
这一章,我们就来谈谈共产党员如何在具体工作岗位上发挥先锋模范作用、彰显合格党员先进风采的问题。
一、正确把握职业标准和党员标准的关系
由于每个党员处在不同的工作岗位上,因此在衡量一个党员是否合格时,必须注意把握职业标准合格与党员标准合格的问题。从职业标准来看,你是一个合格的农民、一个合格的工人、一个合格的教师、一个合格的医生、一个合格的军人等,但从党员标准来看,你未必是一名合格的共产党员。因此,做一名合格党员,必须正确把握职业标准与党员标准的关系。这实际上就是党员如何对待自己的“双重身份”的问题。
所谓“双重身份”,是指共产党员一方面在党内是党的一个成员,同时在社会上又是社会的一员,是人民群众中的一分子,是社会主义劳动者中的普通一员。处理好这种“双重身份”、“双重标准”的关系,是做一名合格共产党员必须认真面对的一个重要问题。
关于“双重标准”,我们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来认识和把握:
第一,“党员标准”与“职业标准”并不矛盾,存在着许多的一致性。我国是社会主义国家,中国共产党是这个社会主义国家中的执政党,这就决定了广大党员无论行业、职业、工作岗位有多大的不同,但都是在自己的岗位上为国家做事,为人民群众提供这样或那样的服务。共产党员的思想觉悟,共产党员的具体表现,都不是空中楼阁,它必然通过党员本职工作中的实践,实实在在地体现出来。如果一个党员连职业标准都达不到,那就根本谈不上符合党员标准,更何谈做一名合格的共产党员?!2013年1月5日,习近平同志在新进中央委员会的委员、候补委员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研讨班上的讲话中指出,我们既要坚定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的信念,也要胸怀共产主义的崇高理想,矢志不移贯彻执行党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路线和基本纲领,做好当前每一项工作。革命理想高于天。没有远大理想,不是合格的共产党员;离开现实工作而空谈远大理想,也不是合格的共产党员。这也就是说,一名合格的党员,在工作上一定是干得不错,首先应该是合乎社会职业标准的。因此,从这个角度看,职业标准与党员标准并不矛盾,而是存在着很多的一致性。
第二,党员标准的内涵和要求应该高于职业标准。作为社会上的一个普通公民,符合或达到职业标准,能够按质、按量、按时地完成工作任务,就基本上可以算是一个好职工、好农民、好教师、好军人、好医生等。然而,共产党员仅仅满足于符合或达到职业标准,还很不够。这是因为,共产党员的理想、信念、宗旨是和本职工作紧紧联系在一起的。共产党员勤勤恳恳、兢兢业业地做好本职工作,在更高的层次上就意味着为共产主义的崇高理想而奋斗,为党和人民的事业而奋斗。所以,共产党员不仅要热爱自己从事的工作,精通自己承担的业务,而且要努力成为行家里手,成为周围群众的楷模,在具体工作岗位上起到模范带头作用。可以说,只有达到和超过职业标准的要求,才能谈“合格党员”的问题。
第三,合格党员必须同时符合职业标准和党员标准。职业标准是各行各业的人员在所从事的具体工作中必须遵守的行为准则和规范。对这些准则和规范,非党群众也必须遵守。而对共产党员来说,不仅有职业标准,还有党员标准。党员除了带头遵守职业标准以外,还必须认真履行党章规定的各项义务和权利。比如,坚决贯彻执行党的基本路线和各项方针、政策,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树立并增强政治意识和大局意识,在政治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认真执行党的决议,严守党的纪律;密切联系群众,积极向群众宣传党的主张,遇事同群众商量,虚心听取并及时向党组织反映群众的意见和要求,帮助群众提高觉悟,维护群众的正当权利和利益;在生产、工作、学习和社会生活中起先锋模范作用,带头维护社会秩序,发扬社会主义新风尚,倡导共产主义道德,等等。只有认真做到这些,业务上过硬,政治上过硬,才能真正成为一名合格的共产党员。
二、立足本职创造一流业绩是对合格党员的现实要求
一个党员是否合格,既有政治思想方面的要求,也有具体行为上的表现。从某种意义上讲,行为上的表现更有实际意义,因为党员的行为体现着其综合素质,反映着其实践能力和水平。而党员行为最重要的表现平台和体现方式就是自我的本职工作。因此,做一名合格的共产党员,必须树立主人翁意识,勤奋工作,以自己创造性的劳动,多创佳绩,圆满完成本行业、本部门、本单位各项目标任务,用爱岗敬业、争创一流的自觉实践来证明自己是一名合格的共产党员。因此,从这个角度讲,立足本职工作创造一流业绩,是对合格共产党员的现实要求。
首先,合格党员要在本职工作岗位上真正树立主人翁意识,切实热爱本职工作。主人翁意识,即当家作主的意识。这种主人翁意识的内涵主要有五个方面:一是参与意识,要积极参与本单位、本部门的各项活动;二是竞争意识,要敢于竞争、善于竞争,积极为本单位与其他单位为达到利益“双赢”、“多赢”目标而努力工作;三是创新意识,不断扬弃自我,努力拓展新领域的思维活动;四是效益意识,就是追求单位利益最大化,实现以最小的投入取得最大回报的思维方式;五是奉献意识,就是把自己的身心交付给党和人民的事业、交付给自己所在单位的高尚情操。树立主人翁意识,就要充分认识到自己是国家和社会的主人,就要发自内心地热爱自己的本职工作。热爱本职工作,其实质是在实际工作中充分调动和发挥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尽己所能,真正为所从事的事业的发展多做贡献、多尽义务。当然,也要赢得个人应有的权益,真正体现主人翁的地位。为此,要强化职业道德修养,培养正确的劳动态度和敬业精神,增强事业心和责任感,以主人翁态度热爱本职工作,树立崇高的职业理想,干一行、爱一行、专一行,对本职工作精益求精,自觉养成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良好职业道德,自觉维护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好局面,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和夺取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新胜利尽到自己应尽的责任。
其次,合格党员要认真学习文化科技知识,不断增强自身素质能力,不断提高工作效率。每个党员目前从事的各项具体工作,最根本的任务就是为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构建和谐社会和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作贡献。工作中当然会面临许多新问题、新情况、新矛盾,没有深厚的文化知识、管理知识、现代科技知识等,即使有再好的愿望,也只能是事倍功半。因此,在任何时候都必须不断地更新知识,不断提升自己的工作技能和实践本领,善于在工作中开拓创新,提出新的思路和见解,这样才能把良好的愿望与实际工作效果结合起来,实现动机与效果的统一。本领不会凭空产生,而是来源于实践,来自于不懈学习、长期锻炼。当今时代是知识经济的时代,也是一个终身学习的时代,我们不懂得、不熟悉、不精通的东西很多,即便是过去懂得和熟悉的知识也有一个不断充实和更新的问题。为此,每一个共产党员都要自觉学习,善于学习,终身学习,做到有志、有识、有为,熟练掌握专业知识、专业技能,成为本单位、本行业、本岗位的业务能手,树立个人愿望与贡献事业有机结合的远大理想,矢志不渝地追求所奋斗的目标。中共十八大提出建设学习型、服务型、创新型的马克思主义执政党,这必然要求每个共产党员都要成为终身学习的模范,要认真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学习政治、经济、社会、文化、科技、法律、历史等方面的知识,学习做好本职工作所需要的各种知识和技能,全面提高自身素质。要在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中胜任本职工作,立足本职,埋头苦干,奋发进取,在平凡的岗位上干出不平凡的事业,做出不平凡的贡献。只有这样,才能真正做一名合格的共产党员。
第三,合格党员要勇于解放思想、更新观念,善于创造性地开展工作。工作没有创造性,往往容易脱离群众、脱离实际;往往习惯于做表面文章,搞形式主义;往往爱说空话套话假话,不干实事。创造性地开展工作,就要善于开展调查研究,并在此基础上用发展着的马克思主义指导新的实践;要善于把调查研究成果转化为新的工作思路,把他人的成功经验转化为自己的工作方法。首先要不断总结自身的工作经验,改进不足,发扬优点,将过去的成果转化为新的工作思路。同时也要吸取别人的经验,取他人之长,补自己之短。牛顿曾说过,自己之所以能够取得成功,是因为站在巨人的肩膀上。的确,每个人、每个集体的成功都免不了要吸取他人的经验和教训。虽然各人的工作情况不尽相同,但可以求同寻异,相互对照,吸取成功经验,形成自己的工作方法和思路,尽可能少走弯路。创造性地开展工作,还要善于在深知上情、熟知下情、把握实情的结合点上做工作。创新是挑战性的工作,是在新的观念支配下,运用新的方法,开启新的途径,实现新的目标的思维活动和实践活动。没有事先对实际情况的深入调查,没有对具体问题的细心探讨,创新就如同无源之水、无本之木,没有生存的“环境”。因此,在工作中要实现创新的目的,须善于在“上情”、“下情”、“实情”三者的结合点上下功夫。上级的指示精神是我们工作创新的依据,而各人的具体情况是创造性地落实上级指示精神的依托。执行上级指示关键是要与各人的实际情况相结合,否则不可能有创新。同时,创新还要善于掌握主动权,要有自己的思路和特色。只有勇于解放思想、更新观念,善于创造性地开展工作的党员,才能成为一名合格的共产党员。
第四,合格党员要始终坚持勤奋工作,不断创造佳绩。党员行为表现到底如何,是不是达到了一名合格党员的要求,关键是看工作本身及其具体成效。业绩绝不是凭空捏造,空穴来风,而是来源于扎实勤奋的工作。勤奋工作是共产党人的本色。共产党员不仅在政治、思想、品德、作风等方面应该成为先进分子,而且在工作中要忠于职守,尽职尽责,勤奋工作,成为业务尖子,成为岗位标兵。正如列宁指出的,共产党员应该是愿意“肩负为共产主义忘我工作的重担的人”。当前,有少数党员、甚至党员领导干部在干事过程中,只注重抓那些易出成果的“显绩”,不愿啃“硬骨头”;只喜欢做“保险”的事,不愿或不敢承担风险,不善于闯新路子;只图轻松自在,不想去艰苦地方锻炼,这都是不愿勤奋工作的表现。这样的党员思想上不愿吃苦、工作上不能出色,怎么能算是一名“合格的”党员呢?!
三、要联系各自岗位职责切实发挥先锋模范作用
广大共产党员都是分布在不同的行业、不同的地域和不同的岗位上,就是分布在相同的行业、相同的地域、相同的岗位上,具体的职责和每个人的实际情况也不完全一样。因此,做一名合格共产党员必须联系自我的岗位职责,结合自我的实际情况切实发挥先锋模范作用,以一流业绩展现共产党人特有的先进性和纯洁性。简单地说,就是要立足自我岗位多做贡献。
为便于广大党员同志知晓自己的努力方向和学习借鉴别人的做法,这里,大体上按照几种不同的职业和岗位职责,分别谈谈党员应该如何在具体工作岗位上发挥先锋模范作用。
(一)国有企业党员应该怎样发挥先锋模范作用
在当前深化改革、促进发展的关键时期,国有企业中的每一名共产党员都要以高度的使命感和责任感严格要求自己,联系自己在企业中的岗位职责,找准途径和方法,充分发挥骨干带头作用,真正展现出共产党人的先进本色。从整体上来讲,国有企业党员要在以下几个方面切实发挥先锋模范作用:
第一,要在深化国有企业改革发展中发挥先锋模范作用。国有企业是我国国民经济的支柱。随着现代企业制度的不断完善,产业结构和企业组织结构的调整,企业内部劳动、工资、社会保险制度等各项改革的普遍深入,涉及人们思想观念和利益关系的调整,在广大干部、职工的思想、心理上不可避免地会引发这样或那样的一些问题。这就要求国有企业中的广大党员要站在改革的第一线,关心、理解、支持改革,为改善管理、发展生产、搞好经营献计献策。同时,要积极引导、启发和调动广大职工参与改革,做好宣传解释工作,帮助职工群众提高认识,统一思想。在企业改革、发展的关键时刻,党员要切实发挥“带头”和“示范”作用,对于企业的重大改革措施,党员要先知道,先讨论,先行动。
第二,要在实现国有企业扭亏增盈中发挥先锋模范作用。随着我国国有企业改革的纵深推进,当前也遇到了一些暂时的困难和问题,部分企业面临兼并或转产的考验,还有一些企业处于停产、半停产状态。在企业脱胎换骨的过程中,在企业艰难跋涉的困境中,共产党员要带头振奋精神,克服困难,向职工讲清道理,既看到“山重水复”,又坚信“柳暗花明”,齐心协力,共同拼搏,努力使企业走出低谷,实现扭亏增盈。要有吃苦在前、享受在后的奉献精神,把方便让给职工群众,把困难留给自己;在物质利益面前,要有不怕吃亏的精神;在关键时刻,要维护党和国家大局,及时化解和消除影响稳定的因素。特别要做好企业中的老干部、老工人、女职工和生活困难职工的工作。老工人、老干部在企业中干了几十年,经验丰富,对企业做出过很大贡献,要重视发挥他们在企业改革、发展中的作用。同时,也要关心职工的困难,帮助他们解决实际问题。在困难企业中工作的共产党员,更要弘扬艰苦创业精神,同职工群众同甘共苦,凡是要求职工做到的,党员必须首先带头做到。对暂时不能正常支付职工工资的困难企业,党员领导干部一律不准用公款购买高档小汽车,不准购买或装修豪华办公室,更不准搞高档消费、公款吃喝娱乐。只要国有企业中的共产党员、党的干部与职工群众同欢乐、共忧苦,一切问题和矛盾都会慢慢地解决。一些企业实行的党员干部“联系贫困职工”的制度和开展向困难职工送温暖的活动,取得了很好的效果,就是一个证明。
第三,要在加强国有企业科学管理和提高经济效益方面发挥先锋模范作用。加强科学管理是企业固本治标的大计。一些企业实行党员责任区、党员目标管理,收到很好的成效,很值得坚持和推广。首先要做到党员身边无事故、无次品,并通过党员带动周围职工群众做好各项工作,使企业的产品质量、工作质量、服务质量得到切实保证。一些企业的党组织,围绕生产技术的难点和重点,组织党员在技术进步、降低成本等工作中大显身手,造就了一大批党员技术标兵、攻关能手、理财行家,在关键岗位上充分发挥了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这些都是成功的经验,值得学习和推广。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促进企业科学管理和提高企业经济效益,是发挥共产党员先锋模范作用的主战场。做好这项工作,职工群众满意,党员队伍本身也会有一个根本的提高。
第四,要在加强企业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和企业文化建设中发挥先锋模范作用。共产党员是工人阶级、中国人民和中华民族的先进分子,在精神文明建设中理应有更高的要求。国有企业中的共产党员要树立共产主义的远大理想,带头坚定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的信念;要牢记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带头践行社会主义荣辱观;要发扬无私奉献精神,带头反对拜金主义、享乐主义和个人主义;要发扬中国工人阶级的主人翁精神,带头爱厂敬业,树立良好的职业道德;要坚持艰苦奋斗,励精图治,带头弘扬健康向上的企业文化,带头反对损害群众利益的行业不正之风,带头反对假冒伪劣、坑蒙拐骗的欺诈行为。总之,要为开创企业改革和发展的新局面,为国有资产保值增值做出自己应有的贡献。
(二)农村党员应该怎样发挥先锋模范作用
按照党章规定的党员标准,结合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实践,当前广大农村党员应该遵循以下几项基本要求来发挥先锋模范作用。
第一,做“致富奔小康”的带头人。党中央已经确立了在新的实践中分三步走的战略目标。现在,已经实现了第一步战略目标和第二步战略目标,正处在构建和谐社会、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新阶段。无论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还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难点和重点都在农村。农村社会不和谐,农村建不成小康社会,就没有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和全面小康社会。而要完成这个目标就必须充分发挥广大农村共产党员在建设新农村中的带头、带动作用。邓小平同志反复强调的一个很重要问题,就是要从中国的实际出发,首先解决农业、农村和农民问题。中国是个农业大国,有百分之八十的人口在农村,中国社会是不是安定,中国经济能不能发展,首先看农村能不能发展,农民生活是不是好起来。因此,成为农村“致富奔小康”的带头人,是农村共产党员做“合格”党员的必然内涵和现实要求。农村共产党员在“致富奔小康”中发挥先锋模范作用,必须对农村小康建设的目标有全面准确的理解。富裕、和谐、文明的新农村是农村经济、政治、文化和社会全面发展的综合反映,其内容不仅包括农民物质生活要有明显的改善,还包括农村社会保障体系要进一步完善;不仅经济总量要达到一定的规模,而且要有效地控制人口的增长,提升人口的素质。因此,农村党员在“致富奔小康”中发挥先锋模范作用,不单要体现在促进农村的经济和农民群众物质生活的改善上,而且要体现在推动农村的精神文明建设、民主法治建设、计划生育等各个方面。
第二,做促进建设新农村的带头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是中国共产党在解决“三农”问题上作出的重大战略布署。农村党员做促进建设新农村的带头人,必须坚持和发扬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求真务实、开拓进取的精神。解放思想,实事求是,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的精髓,是把党的事业和各项工作不断推向前进的法宝,是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农村率先改革并实现巨大发展的根本动因。只有坚持和发扬这种精神,才能冲破落后的传统观念和主观偏见的束缚,大胆干、大胆闯,走出一条前人没有走过的路,才能克服因循守旧、小富即安、小成即满等保守、狭隘意识的羁绊,闯大市场、创大效益、办大事业,永不满足,不断有新的作为和进步,不断取得新的成绩。农村党员做促进建设新农村的带头人,必须坚持和发扬不怕困难、艰苦奋斗的精神。农村发展中,会遇到各种各样的困难,包括农村改革中的困惑、疑惑、矛盾;农村经济发展中致富门路的开拓;农业新技术的推广;农村贫困户的帮带;计划生育观念的影响、干扰等等,面对各种各样的困难,农村党员绝不能垂头丧气、畏难发愁、止步不前,必须迎难而上、想方设法解决问题,这将直接决定着农村党员是否能够带领群众在农村深化改革、经济发展和社会全面进步中做出实绩。农村党员做促进建设新农村的带头人,还必须努力学习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知识、学习文化科技知识。学习这些知识,是农村党员做出实绩的坚定基础。没有或缺乏这些知识,农村党员就会在促进农村改革、发展和进步中心有余而力不足,就难以起到应有的带头人作用,就难以成为新时代要求的合格“新农民”,也就谈不上做一名合格的农村共产党员。
第三,做发扬社会主义新风尚和遵纪守法的带头人。坚持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做提倡共产主义道德、发扬社会主义新风尚的带头人,是中国共产党对党员的一贯要求。在社会生活中,时时事事处处都有道德风气问题,尤其表现在对人处事、社会公德、家庭美德以及维护社会生活秩序和文明科学健康的生活方式等方面。农村党员在这些方面,都应起带头作用,做群众的表率。比如,党的现行政策允许和鼓励一部分人通过诚实劳动和合法经营先富起来,这“一部分人”当然也包括党员。但一个党员如果只做到了带头致富,还不能算是发扬了共产主义道德,只有在带头致富的同时,引领或帮助周围群众共同致富,才符合共产主义道德的要求。另一方面,农村党员还应该用遵纪守法的模范行为来防止和抵制农村改革发展中的消极东西,来保证和促进新农村建设的顺利进行。
(三)学校、科研等事业单位党员应该怎样发挥先锋模范作用
学校、科研等事业单位尤其是高等院校,是培养人才的地方,关系到国家和民族的未来,因此,必须特别重视加强党的领导,充分发挥这些单位中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就拿学校来说,实践证明,学校党组织的战斗力如何,学校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发挥得怎样,直接关系到党的教育工作的一系列方针、政策的贯彻执行,关系到社会主义的办学理念,关系到学校教学、科研和管理等各项工作的发展,关系到广大教职员工和青年学生的政治思想觉悟和精神面貌。因此,充分发挥学校、科研机构党组织坚强的政治核心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对办好社会主义教育和科研事业有着决定性的意义。
第一,要坚持用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尤其是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武装头脑,时刻保持政治上的清醒和坚定。一个政党要站在时代前列,推动历史进步,不能没有科学理论的指导;一个学校、一个科研单位的共产党员要在复杂的斗争中保持政治上的清醒和坚定,发挥自己应有的作用,不能没有科学理论的武装。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是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最新成果,是对毛泽东思想的进一步丰富和发展,是新世纪新阶段全党全国人民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和实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新目标的根本指针,为认识世界和改造世界提供了新的强大思想理论武器,面对新的形势和任务,学校、科研等事业单位的共产党员必须把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的学习提高到新水平,并用以指导自己的行动。
第二,要在推进实施科教兴国战略和实现民族伟大复兴中发挥先锋模范作用,始终争做业务上的中坚和骨干。学校、科研等事业单位是知识分子比较集中的地方,是我国实施科教兴国战略的一支重要力量,在实施科教兴国战略中起着举足轻重的重要作用。因此,学校、科研等事业单位中的党员要积极投入到加快实施科教兴国重大战略的各项政策措施的贯彻执行上来,充分发挥自身的优势和积极性、创造性,真正成为先进思想的传播者、科学技术的开拓者、“四有”公民的培育者和优秀精神产品的生产者,为落实科教兴国战略、建设创新型国家、实现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建功立业。
第三,要在教书育人、爱岗敬业等方面发挥先锋模范作用,努力成为尊师重教、为人师表的楷模。高校教师中的共产党员作为人类灵魂的工程师,要努力提高自身的政治素质、业务素质,做到爱岗敬业,教书育人,为人师表。要全面贯彻执行党的教育方针,积极投身教育改革,精心组织教学,提高教学质量,努力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培养德智体全面发展的建设者和接班人。学校、科研等事业单位中的青年学生党员,要坚定政治信仰,胸怀远大理想,立志报国,勤奋学习,立志成才,并用自己的模范行动影响带动周围群众,汇聚起为中华崛起而努力奋斗的坚强信念和巨大力量。
(四)非公有制经济组织中的党员怎样发挥先锋模范作用
在非公有制经济组织中,共产党员一般分布在不同层次、不同职位和不同岗位上,承担着各种具体的业务。但由于这些经济组织的特殊性质、所有者(比如,私有企业主)的思想政治素质、生产经营环境等因素的影响,目前,非公组织中的党员发挥先锋模范作用,还存在着这样或那样的问题。因此,探讨并明确非公有经济组织中党员如何发挥先锋模范作用,是一个重大而紧迫的现实课题。
非公有经济组织中党员发挥作用,既有共同的要求,也要有不同的要求。就像不同层次的党员在生产经营中有不同的分工和责任一样,不同层次的党员在发挥先锋模范作用时,也必然有不同的侧重点和针对性。只有从实际出发,具体岗位具体分析,具体人员具体对待,才能使每一个党员找准位置,明确责任,最大效能地充分施展聪明才智,在具体工作中彰显共产党员的先锋模范风采。
第一,所有非公有制经济组织中的党员发挥先锋模范作用的普遍要求。非公有制经济组织中的共产党员,不论处在什么层次和岗位,从事着什么样的具体工作,在以下几个方面都要发挥先锋模范作用,这是对所有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党员的普遍要求:要带头宣传、贯彻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保证、监督非公有制经济组织依法经营,照章纳税;带头维护党和国家的根本利益,维护企业各方面的合法权益;带头学习先进科学技术和现代管理知识,做专家型党员、学习型员工、创新性党员;带头完成生产和经营任务,为所在企业的发展献计献策,在本职工作岗位上建功立业;带头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凝聚职工群众,关心职工疾苦,做好职工思想政治工作,维护企业和社会的稳定;带头遵纪守法,敢于同违法乱纪行为作斗争。
第二,决策层党员重点要在把关导向、协助制定重大政策等方面发挥模范带头作用。决策是决定企业发展的最关键问题。企业的兴衰与成败、生存与发展,无不与决策息息相关。企业的决策就像船的航向,正确的航向把企业引向成功的彼岸,能使企业由小做大,由弱变强;错误的航向会使企业走上弯路,步入歧途,延误企业发展的大好时机,严重时会导致企业的彻底失败。因此,对于非公有制企业决策层中的党员来说,要发挥先锋模范作用,重点必须是能够在企业科学决策中有所作为,为企业把关导向,掌舵导航。决策层党员在参与企业决策过程中,一要充分发挥个体的智慧,提出正确有用的决策意见,并争取成为企业决策层集体的正式决策;二要注意宣传落实党和国家的有关政策,把非公企业的发展与国民经济的发展、国家的发展统一起来,使非公有制经济的发展有利于和服务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三要努力使企业在决策中能贯彻依法办事,守法经营,以法维权的原则。在党员占据决策层大多数的非公企业中,决策层党员应把党内的纪律性、民主性原则应用到集体决策中来,即先在党内按民主集中制的组织原则就企业重大决策达成一致,然后提交决策层讨论,以提高企业决策的科学性和稳妥性。属于党员的业主,在决策中应博采众长,集思广益。属于股东会或董事会成员的党员,要大胆发表自己的意见,力求客观、准确地表明自己在重大决策中的观点。
第三,管理层党员重点要在抓好各项决策措施的贯彻落实等方面发挥示范带头作用。管理出效益,管理出质量,管理出生产力。非公有制经济组织管理层的党员,或负责一个车间,或主管一个科室,或承担一个项目,处于承上启下的重要位置,既要正确领会决策层的意图,又担负着上下沟通的职责和决策的具体组织实施的职能。因此,非公有制经济组织中的管理层党员发挥先锋模范作用,重点应摆在保证决策在各个环节的正确而高效的贯彻执行上。为此,首先必须具有丰富的管理经验,具备较高的管理水平;其次必须具备较强的生产、技术、供销、财务等方面的业务素质,能及时发现生产经营中的失误,能从保证质量、降低成本、减少浪费、提高效率等方面一点一滴地抓起;再次,必须成为做思想政治工作的能手,善于沟通和协调员工之间、员工和领导之间的关系,化解各方面矛盾,理顺员工情绪,反映员工实际困难,促进解决员工实际问题,从而达到凝聚人心、增强合力的目的。
第四,生产一线党员重点要在示范导向、辐射带动员工等方面发挥模范带头作用。一线的党员是直接参与生产的员工队伍中的一部分,生活在普通员工中,与普通员工关系最为密切,接触最为广泛。因此,党员的一举一动、一言一行,都直接影响和带动其他员工。正像一些员工讲的:“技术好不好,看党员;思想好不好,也要看党员。”鉴于非公有制企业中的一线党员来源不一,思想政治素质和业务技术水平参差不齐,企业党组织要特别注重加强对一线党员员工的日常教育、培训和管理,引导他们在政治上、思想上、业务上不断进步。一些企业开展的共产党员示范岗、共产党员责任区、党员与非党员技术比武等活动,有效地促进了一线党员的成长,这些好的做法值得借鉴和推广。
第五,私有企业主党员更要严格要求自己,在生产和经营中切实发挥先锋模范作用。我国目前还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私营经济是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基本经济制度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近年来,随着改革的发展,少数工人、知识分子、农民、干部、党员成为私营企业主,一方面,按政策规定,对他们的正当经营和合法权益应予保护;另一方面,作为私营企业主的党员,应按照党章时时事事处处以共产党员的标准严格要求自己。至少要做到以下几点:一是模范地遵守国家的有关政策和法令,依法经营,严格照章纳税;二是坚持共产主义理想信念和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严格履行共产党员的义务,自觉接受党组织的监督;三是积极支持、配合所在企业的党组织开展各项活动,力所能及地在人、财、物等方面为企业党组织履行职责、为企业党员发挥作用提供方便;四是在企业的收入分配方面,领取作为经营管理者应得的收入,而把缴纳企业税后利润的绝大部分用作生产发展基金,增加社会财富,热心公益事业;五是平等地对待工人,尊重工人的合法权益。不符合上述要求或在实际行动中做不到的,就不是合格的共产党员。
(五)街道社区党员(包括居住在社区的离退休党员)应该怎样发挥先锋模范作用
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加快,我国街道社区的数量激增。在这样的背景下,如何加强街道社区党建工作,如何发挥街道社区党员的作用,成为党的建设的一个新课题。从实际情况来看,在街道社区中,离退休党员成为党员的主要部分。加强对这些党员的教育管理,充分发挥他们的先锋模范作用,是搞好社区管理和服务等项工作的基础。对离退休党员来说,工作岗位有离休和退休的规定,但做一名党员则是一辈子的事情,共产党员身份绝没有“离休”和“退休”之说。作为街道社区中的其他党员,应该不断激发革命意志,努力做到有所学、有所为,力所能及地在发展街道经济、社区服务、社区治安综合治理、联系社区群众等方面发挥先锋模范作用。总之,无论是在什么时候、什么情况下,都要以一名合格共产党员的标准严格要求自己。
第一,要在街道文明建设中发挥先锋模范作用。街道党组织作为党在街道的基本组织,理所当然是街道文明建设的领导核心。街道社区工作的实践也证明了这一点:哪个街道社区党组织的核心领导作用发挥得好,哪个街道社区的文明建设就搞得好;反之,如果街道社区党组织发挥不了作用,街道社区管理就混乱,经济上不去,社会风气不正,歪风邪气上升。因此,在街道社区工作的党员和居住在社区的离退休党员,都应该自觉支持维护街道社区党组织的正确领导,对自己严格要求,在街道社区各项建设中切实发挥先锋模范作用。
第二,要在架起桥梁纽带、密切联系社区居民群众中发挥先锋模范作用。街道工作不同于其他基层组织工作,它具有社会联系广、工作头绪多、管理对象杂、协调任务重等特点,这就要求街道社区党员要广泛加强和居民群众的联系,了解居民群众的情绪,听取居民群众的意见。一方面要把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及时向居民群众作宣传、贯彻,另一方面也要把从居民群众中了解到的各方面情况及时向上级党组织反映,使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更加符合客观实际和居民群众的要求。
第三,要在街道党组织开展的各项工作中起表率带头作用。街道社区党组织处于街道社区工作的第一线,党的决策、意图只有通过街道社区党组织开展的各项活动才能在街道社区实现。这就要求在街道社区工作的党员和居住在街道社区的离退休党员,要在街道社区党组织开展的各项工作中,通过建立党员责任区、党员服务区、党员联系户等形式,在发展街道经济、社区服务、社区治安综合治理、计划生育政策宣传等方面发挥带头作用。也就是说,要把党的主张变为街道社区党员和群众的共同的、自觉的行动,推动街道文明建设的健康发展。
(六)企业下岗、失业党员应该怎样发挥先锋模范作用
在谈到企业下岗、失业党员应该怎样发挥先锋模范作用这个问题时,有的同志可能会提出,企业下岗、失业党员属于无岗无责,本身就是“改革的受害者”,还谈发挥什么先锋模范作用?这样看问题,是不对的,是降低自我要求,是缺乏共产党员应有的思想觉悟。对此,必须作正确的分析,必须端正认识,并激发积极的行动。
作为在企业中工作的党员,随着企业改革深化、技术进步和经济结构调整,下岗有时也是难以避免的。但作为一名共产党员,永远没有“下岗”之说。恰恰相反,下岗、失业党员发挥先锋模范作用体现在各个方面,下岗、失业党员发挥先锋模范作用是推进企业改革、稳定社会的必要条件。因此,企业下岗、失业党员更要按照党章和自己的政治信仰来严格要求自己,找准位置和方向,切实发挥先锋模范作用。
第一,要在正确对待改革、推动改革上发挥先锋模范作用。当前,我国的改革已经进入攻坚的关键时期。尤其是加快国有企业的改革,对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和巩固社会主义制度具有极为重要的意义,是整个经济体制改革的中心环节。通过对企业实行鼓励兼并、规范破产、下岗分流、减员增效和再就业工程,形成企业优胜劣汰的竞争机制;通过对国有企业的资源重新优化配置,实行战略性重组,使企业摆脱困境,真正成为自主经营、自负盈亏、自我发展、自我约束的市场经营主体。企业改革深化,不仅有利于改善企业的经营状况,增强企业活力和竞争力,提高企业的劳动生产率,促进企业的技术进步,而且最终为社会创造出更多的物质财富。应当说,企业的改革和搞活,最终是有利于社会、有利于工人阶级长远利益的。各类企业中下岗、失业党员首先要在正确认识、理解和对待企业改革上做推动改革的促进派,同时还要注意教育帮助其他下岗、失业职工从工人阶级的根本利益和长远利益来认识改革,正确对待企业改革,深刻理解企业改革,坚决支持企业改革。有一位下岗党员同志说得好:“咱做党员的,要为党和国家着想,人暂时下岗了,可是,为人民服务的思想永远也不能下岗。”这种支持改革、为党和国家分忧的精神,很值得敬佩。
第二,要在带头转变就业观念、实现自主择业上发挥先锋模范作用。切实解决好职工下岗、失业问题,既需要各级党政部门的努力,也需要广大下岗、失业职工转变就业观念。这就要求下岗、失业党员,首先要带头转变就业观念,提高自身素质,努力适应改革和发展的新要求。要着力克服职业等级观念的认识误区,不能认为只有找长期固定单位,捧“铁饭碗”才是就业;不能认为就业就是由国家包下来,自己只能被动等待安排,不肯去市场主动求职;也不能一味追求岗位好,收入高,又不吃苦受累的工作条件,对再就业开价太高,等等。在今天,根据市场需要实现自主择业就业,应该是下岗、失业职工改变就业观念的基本出发点。在以市场需求为导向、竞争条件下的自主择业就业,无疑为劳动者提供了更多的选择机会,为发挥自身的特长、施展聪明才智提供了更多的余地,为实现劳动者的自身价值提供了更大的舞台。因此,下岗、失业党员也要在实现自主择业就业上发挥带头作用,同时还要帮助周围下岗、失业职工破除“等、靠、要”思想,树立在市场竞争中求生存、谋发展的择业就业观念。
第二,要在尽力帮助下岗、失业职工群众解决工作、生活中的实际困难和问题的过程中体现先锋模范作用。无论是下岗、失业职工群众,还是下岗、失业职工党员,自身肯定都会面临许多的实际困难和问题。党员当然也要想到解决自己的具体困难和问题,这里更多的是充分发挥自我的优势和条件,而不是单纯依靠政府和企业。同时,还要想到帮助下岗、失业职工树立自强、自尊、自信、自立的精神,积极为他们学知识、学技术、找门路创造条件,关心、帮助他们解决生活困难,为重新就业创造条件,做出一个共产党员应有的贡献。在政府和企业提供具体帮助比如再就业问题上,如果有机会,应该让给比自己更困难的职工群众,决不能只盯着自己,讲这条件、说那优势,更不能与普通职工群众争抢再就业机会,否则就算不上是一名合格的共产党员。
(七)军队党员应该怎样发挥先锋模范作用
中国人民解放军是一个特殊的、先进的群体,在人民群众中享有良好的声誉。战争年代,军队中的无数先烈用鲜血和生命在人民群众中树起了一座座不朽的丰碑;和平建设时期,无数革命军人用实际行动在社会主义建设实践中谱写了一曲曲奉献之歌,军人被人民群众称为“最可爱的人”。可爱,不是可爱在外表,而是可爱在行为和内心。在新的时期,军队中的共产党员发挥先锋模范作用,就要大力发扬人民军队的优良传统,立足本职,用实际行动续写“最可爱的人”的新篇章。
军队党员的先进性,集中表现在始终具有很强的战斗力、有效履行根本职能上,主要体现在不断增强素质、提高打赢本领、充分发挥先锋模范作用上。如果是一名普通党员,就要像**那样“干一行爱一行”,“把有限的生命投入到无限的为人民服务中去”;如果是一名军官党员,就要像苏宁那样“干现代化,钻现代化”,在“建设信息化军队,打赢信息化战争”中当尖兵;若是一名军队党员领导干部,就要像李国安那样“上不愧党,下不愧兵”,像范匡夫那样“坚守原则,廉洁奉公”。
第一,要用党的科学理论武装头脑,在树立正确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方面发挥先锋模范作用。理论上的清醒是政治上坚定的重要前提,理想信念的坚定是政治合格的根本保证。军队党员发挥先锋模范作用,最根本的是用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武装头脑,发扬理论联系实际的学风,用科学理论指导实践,推动工作。只有刻苦学习,掌握了科学理论的精神实质,正确理解和把握其立场、观点、方法,才能使理想信念和人生追求建立在坚实的基础之上,才能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理论学习是一项长期而艰巨的任务,必须做到真学、真懂、真信、真用,扎扎实实地提高实践本领,切实在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上见成效,在推动军队各项工作的开展上见成效。军队党员要坚定政治信仰,坚定对党、国家和人民的忠诚,坚定党对人民军队绝对领导的原则,以自己的模范行动,筑起保家卫国的钢铁长城。
第二,要以实际行动践行党的宗旨,在服务群众、无私奉献方面发挥先锋模范作用。党和人民军队的事业是奉献的事业,军队党员在平时工作中要默默奉献、不求索取,在关键时刻要挺身而出,为了人民群众的利益不惜牺牲个人利益乃至献出宝贵的生命。只有这样,才不愧“共产党员”这一光荣称号,才是真正代表了人民的利益。在部队工作中践行党的宗旨,重要的是树立“基层至上、士兵第一”的群众观念,尽心竭力为基层解难题、办实事,把基层官兵的安危冷暖放在心上,努力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他们的利益。随着国家各项改革措施的出台,部队体制编制的调整改革,必然会触及个人的利益,这是很现实的考验。军队党员要牢记为人民利益不怕牺牲个人利益的先进性要求,正确对待利益关系的调整,正确对待进退去留,正确对待眼前的困难,切实做到“平时能够看出来,关键时刻能够站出来,利益面前能够超脱出来”,给群众作出好样子。
第三,要立足岗位苦练过硬本领,在做好军事斗争准备中发挥先锋模范作用。人民军队作为执行党的政治任务的武装集团,永远是一个冲锋陷阵的战斗队。部队的各项建设和改革,归根结底都是为了有效地履行战斗队的职能,肩负起神圣的使命,为党巩固执政地位提供重要的力量保证,为维护国家发展的重要战略机遇期提供坚强的安全保障,为维护国家利益提供有力的战略支撑,为维护世界和平与促进人类共同发展发挥重要作用。当今世界总的趋势是和平与发展,但天下并不太平,在做好军事斗争准备问题上,军队党员都应该有只争朝夕的紧迫感。要认真学习党的国防和军队建设思想,学习文化科技知识,尤其要着眼未来信息化作战的需要,立足本职岗位和现有装备,学习军事高科技知识,不断提高自身素质和能力。军队共产党员在立足本职、苦练过硬本领上发挥模范带头作用,多学、多钻、多练,把军事斗争准备的各项工作搞得扎扎实实,就能带动和影响一大片,在部队上下形成“人人想打赢、个个练打赢”的浓厚氛围,把军队各项工作搞得更好。
(八)干部党员特别是领导干部党员应该怎样发挥先锋模范作用
人们常讲:“群众看党员,党员看干部。”这也表明,干部党员特别是领导干部党员是否合格,应该比普通党员有着更高的标准和要求。具体来说,干部党员特别是领导干部党员切实发挥先锋模范作用,应努力做到以下几个方面:
第一,努力学习党的基本理论,在学习、运用党的基本理论上发挥先锋模范作用。干部党员特别是领导干部党员要带头学好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从总体上领会党的科学理论的基本观点和基本精神,从各自的工作领域对理论的有关内容进行系统钻研和理解。学习的目的在于应用,要坚持理论联系实际,学以致用,提高马克思主义的理论水平,提高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只有掌握了党的基本理论,并运用它来指导工作,才能在错综复杂的矛盾和斗争中驾驭全局,掌握主动权;才能更好地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的思想路线,避免犯“左”的或“右”的错误;才能不断总结群众创造的新鲜经验,做出新的理论概括,把现代化建设和改革开放事业胜利推向前进,才能真正以一个合格共产党员的姿态起到领导和表率作用。
第二,始终坚持共产主义远大理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在树立理想信念的坚定性和自觉性上发挥先锋模范作用。共产主义是建立在对人类社会发展客观规律正确认识基础之上的,是建立在科学真理基础之上的。社会主义是共产主义的第一阶段,是人类历史上全新的社会制度。社会主义必然代替资本主义,这是社会历史发展的总趋势。但是,在相当长的时间内,社会主义同资本主义力量对比还处于劣势,社会主义在发展过程中出现曲折、反复甚至局部挫败是难以避免的。所以,对于干部党员特别是领导干部党员来说,首先要在理想信念的坚定性和自觉性上发挥带头表率作用,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旗帜,坚持党的基本路线不动摇,带领党员和群众忠诚地、热情地、积极地为实现现阶段的各项工作任务目标而不懈奋斗。
第三,牢记并践行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根本宗旨,在为民工作、服务、谋利益的具体实践中发挥先锋模范作用。干部党员特别是领导干部党员不但要正确地制定和执行政策,把党中央的路线、政策同自己的工作实际结合起来,创造性地加以贯彻执行,而且要对人民的事业高度负责,树立正确的事业观、工作观和政绩观,一切以人民的利益出发,时刻牢记手中的权力是人民赋予的,只能用来为人民谋利益,绝不能用来为个人或小团体捞取好处。
第四,勇于负责、大胆进取,在创造性地做好各项具体工作的实践中发挥先锋模范作用。干部最根本的职责就是为人民更好地工作,否则自身就失去了存在的根本意义。干部党员特别是领导干部党员在工作中要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掌握和运用辩证唯物主义的思想方法和工作方法,在改革和建设的实践中,勇于探索,大胆实践,积极地、创造性地开展工作。特别是要深入到人民群众实践活动中去,善于运用人民群众创造的经验来引导人民群众前进。通过不断增加新知识,积累新经验,创造性地把党的基本路线和各项方针政策在本地区本单位本部门落到实处。一句话,就是要用实实在在的行动和实实在在的政绩,让广大人民群众真切地感受到党的先进性和党员的先进性。
总之,共产党员无论处在何种岗位、居于何种职位,时刻都不能忘记自己的政治身份,时刻都不能忘记保持先进性和纯洁性的要求。因为共产党人是代表最广大人民利益的,是人民利益的实现者、维护者、发展者。但代表人民利益也是一个动态的过程。不能因为给人民做了一点好事,就以为永远具有了“代表”的资格。代表人民利益的时候,人民拥护你:当你犯了错误的时候,做了侵犯人民利益的事情,就没有这种“代表”的资格了。前苏联共产党丧失政权给我们提供了一个很好的反面教材。在苏共解体之前的一次民意调查中,当问及“你认为苏共代表谁的利益”时,回答者认为苏共代表全体劳动人民利益的占7%,认为代表工人利益的占4%,认为代表共产党利益的占11%,认为代表党和国家工作人员利益的占85%。从这一触目惊心的调查结果中,我们就不难理解苏共下台的原因了。既然已经不是人民利益的代表了,怎么还能有资格执政呢?因此,作为执政党的一名党员,作为执政党的一名干部,必须从巩固党的执政地位的高度,正确认识立足工作岗位、提升自身素质、发挥先锋模范作用的重要性。要用勤奋工作、勇于进取、无私奉献的行动,体现党的先进性,发展党的先进性,赢得民心,凝聚力量,塑造起真正的“时代先锋”的光辉形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