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陆注册
3156600000006

第6章 相念:谢谢爱情路上,曾给予美好的人

有些人哪怕不属于自己,遇见了也好。

相恋时的点点滴滴,尽管此去经年,而今回忆起来的都是美好。

谢谢你,温暖了那些旧时光。谢谢你,曾给予过我美好。

而我知道,没有什么比现在更好。

我想,我不会忘了你

那时,你真的太爱自由。很多人说,你这辈子最不缺的,就是说走就走的旅行。

你说人生是自己的,而且只有一次,如果不好好为自己活一次,那肯定会遗憾到下辈子。

爱一个人,就该给她足够的自由。真正的相爱,不是束缚,而是因为有了对方,才让自己看到了更好的自己。

于是,我让你自由。允许你和周围的男人称兄道弟,允许你背着包浪迹天涯,甚至,允许你在任何时候,爱上别人。

我说这话的时候,其实是自私的。我以为,只要给了你足够的空间飞翔,你就不会再眷恋另一片蓝天。

你生来就不是那种甘愿为谁洗衣做饭的女子,所以,我努力包容你,让你做自己喜欢的事情。

每次出门,你都会跟我说,不必等。

是的,我们都不年轻了,并且都知道,爱情不是说了就算,牵了手就能永远。人生本来就是无数次不断重复的遇见和分离。谁,都有爱上谁的可能。

这些,我们都懂,只是,都还看不开,放不下。如果,都看开了,放下了,也就不会再爱任何人,更不会想要和谁天长地久了。

就这样,你独自去了新疆、西藏,去了很多人梦寐以求而没能去的地方。你被阳光晒得黝黑,被风沙吹打得像个女汉子。最重要的是,你瘦了,真的瘦了。

你拍了很多美丽的照片,一张张翻给我看。吃完饭,还没来得及说在旅途中经历的有趣故事,你就已经靠在饭桌的椅子上呼呼大睡了。

我把你抱进房间里,躺在我怀里的你,是那么真实。有时,我多想你这一觉睡得久一些,最好不要醒过来,这样,你便可以永远收起那骄傲的翅膀,乖乖躺在我身边。

然而,我是爱你的,我知道你想要怎样的生活。

我想过,我们会分开。很多个夜晚,坐在阳台上,我都会想,这一刻,你在哪里,和谁在一起,有没有动心,有没有故事。

没办法,在看不见你的日子里,理智和信任已经不能解决思念的苦楚。

你是快乐的。在漫长的行走中,也许,你会偶尔想起我。但很快,这样的想念,便会被美丽的风景所代替。

有一天,如果我们真的分开,原因想必你会明白。不是我爱上了谁,也不是你和谁去了另一座城市。只是我太想要安定,而你,太喜欢自由。

跟你说分开的时候,你特别平静。也许,挂完电话的同时,你跟我一样,都哭了。

已经不是十七八岁的年纪了,离开谁或者爱上谁,都不至于天崩地裂,撕心裂肺了。那么长的人生,没能走到最后,依然会心存感激。毕竟,曾经那么快乐地走过一程,彼此取暖,彼此相依。

我想,你和我一样,都会小心翼翼地把心擦拭干净,重新捧给另一个人。我希望,我们都会这样,因为悲伤和隔绝,都不可能再把我们拉到一起。

你留给我的痕迹,我会保留甜蜜;伤怀的,全部擦去。

直到此刻,我仍然感激上苍让我遇见你。虽然没能得到结果,但不能否认,爱你,是件美丽的事情。

我不会忘了你,也不会刻意记起你。因为我们曾经约定过,不能因为和谁分开,而亏待下一次命运安排的相遇。

我们的爱情并非属于自然消亡,而是丧生在这些了无生趣的比较里。

别人的爱情

直到此时,回想起自己年少青葱时的那段爱情,心中仍不免伤怀。

我念大一那年,他辍学加入了艰辛的打工行列。在母亲左托右说之下,他进了我们学校的食堂当打菜工人。当与我一般年纪的他在那个被热气模糊的窗口出现时,我大大吃了一惊。

打菜的时候,他故意将一大勺肉盛入我的碗中,然后面无表情地继续低头工作。开始我想,是我太过于敏感了吧。可慢慢发现,的确是这么回事,连朋友都经常在吃饭的时候唠叨,他对我偏心,每次给我打的菜不但分量足,而且“质量”好。不知为何,他总能在那么多人面前毫无破绽地运用着那柄钢勺,从菜上轻轻一掠一倒,大半的肉就到我碗里了。这虽只是一个小小的举动,却让我这个贫家女感受到了前所未有的温暖。

后来,这样的次数多了,我们很自然就熟了。于是,那本让人烦躁的几分钟,越发成为了我一天里最期待的时光。因为只有在那时,我才能全身心得以解脱,与一个真正默默关心我的人谈天说地。

无可非议,在大二那年我们恋爱了。我常常说,我是被他那一年的肉收买的,这份爱情太廉价了。他笑笑说,会继续这样的“交易”,并且持续一辈子。想想,真记不清楚,当时的自己为这句平白无奇的话泪湿了多少个夜。

相爱一年之后,已临近毕业,我开始为我的前途费心伤力。也就是在那一年,我忽然觉得,有一个家庭条件比较好的男朋友,是占了多么大的优势。

我只是单纯地这么想,这么默默地权衡着,心里却没有任何动摇的念头。可谁能控制得了自己的思想?或许他人,包括那些正被我羡慕之人,心中不都存有无数不满吗?我与他们一样,会把自己的爱情与他人比较。例如在特别的节日里,两手空空的自己,会莫名懊恼,为何她们会怀抱一束漂亮的玫瑰,我却不能?这样的比较,不只在节日里出现,它原本就普遍而深刻地存活于恋人心中。

时间真是一种微妙的东西。它能让两个人恍然陌生,也能让两个人彼此熟悉,无可避讳。

当我第一次把心中的委屈向他诉说时,他既懊恼又悔不当初,不断向我承诺,会给我一个满意的未来。

可我等不了了,时间如刀催人老。谁知道,这个小小的未来会耗去我多少青春呢?

当然,后来我生活得并不如想象中那般幸福。而我也在这些年明白,之前我所用来与之比较的那些人,其实也与我一般,同样有着太多难言而又隐秘的生活艰辛。

往往,我们的爱情并非属于自然消亡,而是丧生在这些了无生趣的比较里。自己的爱情,其实和其他人眼中的爱情一般,都是别人的爱情。而爱情,与人潮中的脸庞一样,不可能总以一种面貌浮现。

可如此简单的道理,我们往往要在很晚之后才会明白。

还有何事能比旧爱之忆更伤神?

这些已和春花秋月无关的故事,只要想起,至今还是会含泪。

莫把爱情当职业

若说“七年之痒”是男人的专利,那么好友就是个例外。因为,她说她曾如此真实地享受了这个本该属于男人的专利。

七年之恋,男人对她千依百顺,娇宠得让旁人生妒。可她却偏偏向这样一个绝种好男人提出了分手。我大惑不解,不停地开导她,甚至跟她算过,现实社会中此类男人尚存的概率。我万般好话说尽,男人也险些将我的门槛儿踩破,可最终还是难以更改这惨淡结局。一切的言语和承诺,都如同落在纸上的那串微小概率般苍白无力,已无法再扭回她倔强的心。

男人心生绝望,再不为此爱耗半点气力。而我也劝说他,再寻他爱吧。

我知道,与我多年交好的她,这次是真下了归去的决心。

虽然这些年,他们大大小小地闹过无数次。每次争吵之后,男人都知道她会来我家。于是,直奔而来,求我帮忙。我一度被他对爱情和对好友的真诚所感动,认为尘世之爱能及此,实属不易。可这样无泪缺语的争吵,我还是头一次见。

越是这样的沉默与平静,越是预告了爱情的尽头。那再无风暴的声息,不就预示着,所有的波澜都已淡然消泯吗?

事隔多年,我端茶与她静坐,偶然提起那位曾把整颗心都交给她的男子。她笑笑,问我是不是觉得难以明白。我看着窗外的梧桐不语。

她向我讲述着,一段已遥遥不可再及的爱情。

男人是那么爱她,她所爱的颜色、服饰、用品、食物等,他无不了然于胸,并且心生铭记。他懂得适度的浪漫,在特别的节日里给她买来十一朵代表“一心一意”的玫瑰;懂得少有的宽容,在她每一次任性与蛮横之时不断夹笑带语;懂得无微的体贴,在她闲懒慵病之时更衣下厨,煲来一锅不知其名的鲜汤……

她眉飞色舞地回味着这些甜蜜的往事,眼角直直泛起泪来。我与她一起,沉浸在旧事的忧伤之中。不停地问自己,还有何事能比旧爱之忆更伤神?这些已和春花秋月无关的故事,只要想起,至今还是会含泪。

她把那男人说得千般好,百般柔。若换作别人,我定当会认为她是在褒奖旧人,以此完善已逝之爱。可对于他,我是知道的。那么些年,他对她的体贴从未消减过半分。我能听出,她至今仍觉得,他是男人中的楷模,是该让后来人学习的对象。

说尽了好,却找不出半点坏。我说,既然是后来人学习的对象,为何不让这楷模做后来人?她啜了一口茶说,他既已是楷模,就该去继续他的爱情职业,我要的,并非职业爱情。

我猛地一惊,心生凉意。我从未听过“职业爱情”这一词,初次相识,却是那么让人胆寒。若与你相爱之人,把每件事都做得尽善尽美,如站岗楷模一般,你是否会在多年后觉得自己不像是被爱之人,倒像是一个评审官?

他还未动手,你就已知结果,自然没了惊喜与秘密可言。如习惯了春日清早八点上班,五点下班一样,旁人看似高级白领,自己却已存茫然之心。

若你已习惯了八点上班,那就偶尔换一下,不去上班,让等候之人焦急下,或者晚些上班,给他一个失落后的惊喜。千万不要日日准时,如楷模一般。

因为,爱情是一股匿藏于胸的自由,无形无象,并非职业。

对于一个身无分文的穷小子来说,你无怨无悔的爱,就是我此生最宝贵的财富。

谢谢你,青春时陪我走过那五个冬天

受宠若惊的来电

我和你的相识,完全是室友的一个恶作剧。

室友闲着无聊,把从网上弄来的美男照片贴到了你们外语系公共教室的课桌上,还在旁边留了一段才情外露的征婚广告,以及一串有待考证的电话号码。

你打来电话的时候,我正在食堂里狼吞虎咽吃午饭。饿了一早上,已经顾不得什么斯文形象。

我几乎看都没看来电显示就按下了接听键,很少有人知道我的号码。因此,给我打电话的,几乎都是熟到不能再熟的哥们儿。

一听是个女生,我当时就蒙了。入学以来,除了学工部的女老师给我打电话催缴学费之外,还没任何女性拨打过我的电话。我有点意外,更有点受宠若惊。

原以为你打错了,我刚想挂断,你就说出了我的姓名、系别,还有联系电话。

幸好,你声音还算悦耳。于是,我这寂寞而又虚伪的男人,就没头没尾地陪你聊了起来。

后来,你又断断续续地给我打过几次电话。也不知是谁先提议的,我们竟然约定在2005年的大冬天见面。

11月23日。真巧,那天是你生日。

征婚广告惹的祸

我在约定地点站了足足半个钟头,还是没有看见你。

直到掏出手机按下了你的号码,我才知道,原来你就是对面那个古灵精怪的女生。

我还没来得及对你的爆炸头做出一番评价,你就在那儿目瞪口呆地喊开了,“哥哥,不带你这么欺骗人的!”

你说,就算世上有PS这种魔鬼软件,那也不该离谱得这么厉害。从鼻子到眼睛,再到下巴,照片和真人,除了头发颜色相似之外,几乎找不出第二个共同点。

其实,你给我的第一印象也好不到哪儿去。先不说别的,凭你那娇滴滴的声线,我再怎么大胆幻想也不可能把你和爆炸头扯上关系。

行,为了保持我的绅士风度,我继续沉默。

刚开始,我以为你在撒谎。后来,你掏出手机,亮出照片,我才确定你所言非虚。

那三脚猫的字迹,除了我的狗血室友,估计世上再没第二个人能写出来。

更离谱的是,你竟然对这个征婚广告坚信不疑。为了不让第二个女生知道,你在当天下午就用小刀彻底毁尸灭迹了。

玫瑰花的表白

这一个月里,每次想起这段离奇的约会,我都会笑得双眼含泪。

幸好,我们再没联系过。不然,还真不知该如何继续这个离奇的故事。

接到你的电话,我多少有些诧异。更意外的是,你竟然主动约我在老地方见面。

好吧,我承认,又是大冬天又是平安夜前夕,我这个单身男人,确实有些寂寞。你刚挂完电话,我就迅速下床换了身帅气的衣服。

你又做了一个让我直接吐血的壮举。你捧着一大束玫瑰花站在校门口叫卖也就算了,还把自己打扮得跟个甲壳虫一样。

你眼睛真尖,我刚打算逃跑,就被你发现了。

你把一大束玫瑰花朝我递了过来。我见状,只好哭丧着脸跟你坦白,“大姐,我学费都是拖了几个月才缴的,哪还有钱买你这些高价玫瑰啊!你赶紧另找买家吧。”

结果,你的回答,给了我一个暗夜霹雳。“小子,谁让你买了?这是本姑娘送你的。拿着,从今天开始,我俩就算恋爱了。这玫瑰嘛,算是表白。

你赚了,本小姐倒追你,你算是有了天大的面子!”

这故事也太他妈的峰回路转了。在这么冰冷的天,这么无聊的夜,你竟然跟我说那么冷的话?你还让不让我这个穷小子活了?

试恋

我们就这么半死不活地耗了整整一年。

这一年,连我都不知道自己是怎么过来的。更不知道那天晚上自己吃错了什么药,竟然答应和你试恋。

这个世界真够疯狂的。从商品的试用,汽车的试驾,到爱情的试婚,都是那么理所当然,毫无争议。我这土包子也被感染了,和你玩什么试恋。

这一年,我们像朋友多于像恋人。一周一次电话,一月一次见面,半年一次送别。

刚开始,你的确有过火热的表现,天天嚷着要我陪你压马路,逛商场。

可大姐,你知不知道,你随便买件衣服都是我一个月的生活费。我自己买不起,干陪着你逛,到底是保镖还是保姆?

吃饭吧,也差不多。我在学校食堂,几元钱解决问题,还有荤有素。跟你出去,四菜一汤,还没吃饱肚子。虽说每次都是你结账,不用我花钱,可我心里到底还是难受。自己四肢健全,大脑聪健,干吗要吃那些不出气力的白米饭?

于是,我们见面的次数越来越少。最后,只剩期末完毕后的离别。

头等舱换了经济舱

对于我这个可怜的晕车分子来说,其实每年的寒暑假回家,都像是一场艰难的战役。

卧铺对我来说,是经济上的一大考验。为了节省开支,我每次都是坐硬座回去。结果,从北京到昆明那五十几个小时的车程,我有三分之一的时间只能窝在卫生间里吐得天昏地暗。

不知是谁向你透露了消息,更不知是谁偷偷把我的身份证号给了你。

2007年12月13日,你提前帮我预定了回家的机票。

我知道你是一片好意。因此,那番拒绝的话,到了嘴边,又硬生生咽了回去。

你一直把我送到机场大厅。离别前,我玩笑似的跟你说,我从来没有坐过飞机,不知该怎么办,有点紧张。

岂料,就因我的这句话,你临时买了高价头等舱机票,和我一道去云南。

当你提出要和我旁边那个经济舱的小伙子换座位时,他乐坏了。

我承认,我本身就是个土老帽。飞机上升的一刹那,我紧张坏了,死死拽住你的右手。

你把一颗口香糖塞进我的嘴里,告诉我使劲嚼,避免耳鸣。

印象中,那是我第一次主动握住你的手。温热,柔软,且携裹着让人心跳的悸动。

那年冬天的体贴与关怀,至今仍然使我觉得感动。

未见真心

这是你我毕业后的第一通电话。

我们像是录制一个不成熟的节目,连彼此问答都进行得那么僵硬而生疏。

原谅我,直到此刻,才慢慢对你的眼泪有所难过。毕业那天,你抱着我哭得像个孩子。而我,却浑然不觉伤感。

大夏天的拥抱,实在让人难受。最后,是我把你推开,独自一人进了机场。仍然是你默默帮我预定的机票,仍然是你前来送我。只是,我已经知道登机的每个流程。因此,你也就找不到合适的理由再次陪我回云南。

你问了我的工作地址,寒暄了几句,谈话也就渐然陷入无法融化的沉默。

这是一段多么荒唐的恋情。你我共同走过了三个凛冽的冬天,却从来没有做过一件情侣该做的事情。

我们从来没有正式牵过手,没有在情人节的时候吃过巧克力,更没有在众目睽睽之下接过吻。我们平淡得像初次相识的普通朋友。

再后来,我收到过你的一封信,不知为何,读着读着,竟嘤嘤地啜泣起来。

“你知道我为什么有你的身份证号,为什么有你的电话么?也许,你认为这不过是那场恶作剧的后遗症……你猜不到,你的室友是我高中时候最好的死党。他知道我喜欢你,因此,我才会央求他,故意做出这样一个恶作剧,好让我去认识你……可惜,即便我对你停止打扰,放下女生的矜持,你还是没有对我动过一丝真心。”

终成我的爱人

如果不是你跑来工作单位找我,我想,我们也就不可能有后来试婚的故事。

闲来无聊,你总是把手机里的照片翻出来说事。说当年我为了追你,竟然搞了这么一张美男子的照片骗你。全家人都被你古灵精怪的表演逗得前仰后合,你真是个让人开心的活宝。

我该说什么呢?写这篇文章的时候,你一直站在我的身后,以恶狠狠的目光逼视着我。怀孕后,你总算安静了些。真希望肚子里的孩子将来别和你打成一气,不然,往后的日子,我该怎么活啊!

亲爱的,不用瞪着我。此刻,我心里的确对你充满了感激。对于一个身无分文的穷小子来说,你无怨无悔的爱,就是我此生最宝贵的财富。

最后,谢谢你在青春里给我的那五个冬天。

这世间,有什么东西是可以急来的呢?

如果不是那么着急,也许就不会错过那个愿意陪我们慢慢欣赏时光的人。

愿意陪你慢下来的人

听朋友说,他真是个古板的男人。不会蹦迪,不会喝酒,不会打牌,甚至不会吸烟。

之前真觉得他是新世纪的四好男人,可后来,慢慢才知道这四好的无趣。

朋友是个漂亮的女子,眼睛黑亮,发如绸缎,求爱的男子随便一抓就有一大把。她偏喜欢他,觉得踏实可靠。

这时代,油嘴滑舌,幽默风趣的男人多了。正因如此,踏实的人,才越来越少。

真在一起生活,才发现踏实是件多么枯燥的事。她说去唱歌,他说还不如回家看书;她说去蹦迪,他说还不如在家看电视;她说去野炊,他说还不如在家里做顿好吃的……

他们的生活完全不在一个星球上。

日子久了,难免生厌。况且我这朋友,天生就不是个安稳现世的女子。

最令她可气的是,在她提出分手的时候,他竟没有任何挽留。只是冷冷地说了一句,“要走的人留不住,要留的人不会走”。

要知道,多少男人曾为一起吃顿饭,死皮赖脸地求我这朋友。

其实,她并没有想真正离开,只是,话都说到如此了,也就没有任何继续的理由了。

分开后没多久,他去相亲,找了别的女子,很快谈婚论嫁。

当时她听到这消息时,气得几天茶饭不思,把天下男人都骂了个遍。

再后来,他真结婚了,还给她发了请柬。

那时,她根本没空搭理。因为背景条件都不错,所以,她很快找到了一个算是富二代的大帅哥。男才女貌,随便站哪儿,回头率都是百分百。

女儿四岁那年,这位富二代和别的女人同居了。

那时的她已剪了长发,成天穿个围裙在家里照顾孩子,身子胖了不少。

是的,她已不复当年的美丽。

她依然高傲得不行,带着四岁的女儿,主动提出离婚,而且不要对方一分钱。

走到今天,有诸多不易。谈起往事,她还是对那位古板的男人难以忘怀。

直到现在,她才真正懂得他的好。

恋爱期间,他们既没有接过吻,更没有上过床。他唯独一次给她送花,还是在情人节过后。她说:“情人节都过了,你还送花干吗?!”

他说:“便宜,你不知道,这么一大把才五块钱,昨天还是十块钱一枝呢!”

她说,他真是个枯燥的男人。把她带进书房,竟然是真的带她看书。

各种名著,各种散文,密密麻麻堆了一屋子。她觉得他满身都是书呆子的味道。

说着说着,她哭了。那么多年朋友,我还是头一次见她哭。

我说:“要不,你再去追他吧,你那么好的底子,随便打扮下都能迷死一群人。”

她说:“不了,你不了解他,他要真结了婚,是怎样都不会离婚的。他是个百分百的好男人。可惜,我发现的太晚……”

谁没有过这样的选择呢?在青春如酒,性如烈马的时候。只是,我们常常因为年轻,因为冲动,才想急急占有对方,才想急急白头到老,才想急急过完一生。

但是,这世间,有什么东西是可以急来的呢?

如果不是那么着急,我们也许就不会错过那个愿意陪我们慢慢欣赏时光的人。

“蓓蕾,请帮我好好爱他。”

原来一切都是因为她对我满满的爱与不舍。

借一个朋友来爱你

咱俩“不合适”

苏晓晓整天嚷嚷着,冬雪之前,一定要给我介绍一个貌若天仙、贤良淑德的好姑娘。我双手抱头,大声号啕:“晓晓大姐,你就饶了我吧,你嫌我的麻烦事情还不够多吗?”

苏晓晓第一次说要给我介绍其他姑娘的时候,正出任我的女友一职。全天下的男人,碰到自己的女人说要给自己介绍另外的姑娘时,恐怕反应大都一致。要不就装傻充愣,要不就正人君子。

我想,我属于后者。尽管我平日喜欢说两个黄段子,群发几条来历不明的荤笑话,但从根本上来说,我还算是一个品行兼优的世纪好男人。至少,我对苏晓晓的忠诚,就让许多男人望尘莫及。

想想,有哪个男人像我这么坚强,动不动就被体重五十五公斤的女友臭骂数落,并顶着烈阳,身负重物地赶到她指定的现场?有哪个男人像我这么痴情,一年365天几乎天天都跟在同一个女人屁股后面,拎包结账,男友兼菲佣?又有哪个男人像我这么和善,一天24小时,不管遇到多么大的困难,对自己的女友都会保持微笑?

没有,绝对没有!我的的确确算得上是绝种好男人。可偏偏,我这样的男人就碰不上一个绝种好女人。费尽心思缠上苏晓晓这样的蛮婆,还三番五次地被踢开。

我跟苏晓晓说,“美女,别以为我真是没人要!你只要敢和我分手,我马上出去带一帮模特来你门前排队,让你看看,我是多么的招人喜欢,惹人怜爱。”

实质,直到苏晓晓提出分手后的一周,我都没能让一只苍蝇飞到她的窗前。除了我没日没夜的电话和心血来潮的鬼喊,她的世界,便是一座宁静的珠穆朗玛峰,任凭我如何攀援,也到不了顶端。

苏晓晓从窗口探出头来,语重心长地说,“兄弟,你就别折腾了,咱俩真的不合适。你太好,太绝种了!放心,我不会让你成为真正的绝种男人,一定会动用我的影响力,帮你物色一个更漂亮,更贤惠的姑娘,好不?”

女友帮我登“征婚启事”

苏晓晓果然言出必行。近几日,我的电话和手机,几乎快被打爆。最让我疑惑不解的是,那些人开口闭口都叫我“李千万”。

据不完全统计,这些天我收到的电话,有来自婚介所的,有来自舞厅的,有来自黑龙江的,更有来自国外的。本省的,已多到不计其数。

我顶着黑眼圈去苏晓晓家楼下的时候,她正巧要出门。我一把拉住她,委屈地问,“苏晓晓同志,咱们爱情不在友情在啊,你何必这样对我呢?

即便我曾经在你的楼下鬼哭狼嚎过,你也不能这样报复我吧?你真想把我逼死逼疯啊?”

苏晓晓哈哈大笑,从兜里掏出几本杂志,一本正经地说:“大哥,什么时候了?科技这么发达,我们当然得好好利用。你看,这些都是我帮你登的征婚启事。”我一看,险些哭了。

李千万,男,26岁,英俊潇洒,却不风流倜傥。因腰缠万贯,业务繁忙,所以无暇寻觅知音。现休假半年,真诚寻找另一半。要求美丽大方,贤良淑德。本人是个极为传统的中国男人,因此,婚后的财务支出,一切由女方做主。为表明诚意,特附个人电话号码以及免冠近照两张,望有意者来电共建情缘。

我说苏晓晓,你也真够敢吹的。一个月薪几千块,没房没车的屌丝,硬是让你说成了应有尽有的高富帅。苏晓晓瞪大了眼睛说:“傻瓜,不这么说的话,有人找你吗?现在的广告,有多少不是炒作?”

“好,就算你是炒作,就算我是一支潜力股,以后会成为大富翁大老板,但你看,这照片也太离谱了吧?根本就不是我!你说,他是谁?”

“他是谁不要你管,你要真有人家那么英俊潇洒的话,就不用我浪费那么多钱去登征婚广告了。小子,好好选,别让姐姐失望啊!”

爱有蹊跷

苏晓晓大抵是忘了,曾经有多少个日子,我背着双腿疼痛的她,一步一步地走在人潮汹涌的街道上。要不,她怎么会大动干戈,真给我带来一位貌若天仙的姑娘?

苏晓晓狡黠地跟我说:“小子,好好珍惜哦,人家可是黄花大闺女呢,名叫曾蓓蕾。”

说实话,直到我和这个名叫曾蓓蕾的姑娘一起吃晚饭,一起看电影时,都没弄清楚,我和苏晓晓分手的真正原因。如果说,她爱上了别的男人,为何至今还是独来独往?如果说,她觉得我与她根本不合适,那为何当初又要选择开始?

我问过许多次,苏晓晓不说,我也无法探出究竟。只是越来越明白,这辆名叫爱情的巴士,已经离我越来越远。无论我怎么追,怎么用力,也于事无补。我太过于了解苏晓晓的性情。她决定的事情,任何人都改变不了。

就这样,我和曾蓓蕾开始了频繁的交往。我有些疑惑不解,因为就容貌来说,她明显比苏晓晓要美丽得多。想当初,就我这样的条件,追苏晓晓这蛮婆都花了大半年功夫。如今,这个比苏晓晓要文静许多的曾蓓蕾,却从不拒绝或排斥我,不是显得有些蹊跷吗?

莫非,这又是苏晓晓的一个计谋?我觉得事情越来越不稳妥。我将此类遭遇告诉周旁的朋友,他们都问,你是不是在写剧本?

的确,整个故事来得太过于离奇和曲折。有谁的女朋友会和自己莫名其妙地分手,并且费尽心思地硬塞给你一个更加漂亮的姑娘?

为了弄清事情的来龙去脉,我硬闯进了苏晓晓的闺房,劈头盖脸地问,“苏晓晓,你到底想怎么样?你嫌弃我就算了,现在还找了另一个女人来伺机折磨我。想当初,我没有做过任何对不起你的事情。现在,你怎么忍心如此待我?”

苏晓晓大笑,“照照镜子,看看你那丑样,你不是常常说自己是绝种好男人吗?现在我随便找个女人来,你就怕了?谅你也不敢追人家,嘿,我是你的话,我也会选择按兵不动。一个一无所有的男人,恐怕要追也追不上!”

我真没想到,苏晓晓会说出如此恶毒的话来。走在秋叶飘零的街道上,我忍了许久,眼泪还是掉了下来。

热泪盈眶的爱情

我对曾蓓蕾开始了猛烈的狂轰滥炸。同事们无不笑我,真看不出来,你小子还有那么多花招和粉墨肠子。

曾蓓蕾答应做我女朋友的当晚,我听到了苏晓晓生病住院的消息。我心里猛然一震,旋即又归覆平静。此刻,不知是哪个男人,又陪在她的身旁?

想必,那个男人也和当初的我一般傻气,抛下一切顾虑,吭哧吭哧地背着感冒高烧的她往医院跑。

我已经习惯绕大半个圈子,从苏晓晓楼下的那条小路回家。偶尔经过她的窗前,还是忍不住抬头看上一眼。虽然我恨她,但还是渴望能够在不经意的时刻里见到她。

苏晓晓窗前的米色窗帘始终紧闭,和那扇冰凉的铁门一起,将我的视线残忍地阻隔在了另外一个毫不相干的世界里。

秋已转凉,窗台上的月季,是我去年陪她种上去的。而今,早已在秋风中枯萎得不堪入目。苏晓晓到底还是连它也忘了。

我发现,自己已经喜欢上了后来的曾蓓蕾。她的善良、美丽、大方,如同一贴温适的药膏,抚平了我的伤口。可不论如何,我都无法卸下心中的防备。我始终记得当日苏晓晓对我说过的话,始终相信,这场恋爱,只不过是她的另外一个阴谋。

第一次对曾蓓蕾大发雷霆,是因为她对我说,去吧,去医院看看苏晓晓,其实她也挺想念你的。我悲哀地笑了,“想念我?想念我什么?想念我的这副穷酸样,还是想念我的可怜丑态?你们要怎么玩,随便你们,我不怕!”

曾蓓蕾的热泪如同断线的珠子,噼里啪啦地落在杯盘里。她演技真够逼真,怪不得苏晓晓千方百计地把她找来,企图再伤我一次。

接到苏晓晓母亲的电话,我倍感意外。我隐约觉得,这个爱情闹剧,远远不止这么简单。下了班之后,我踌躇片刻,终于决定直奔医院探望她。而此刻,我已有整七天不曾联系过曾蓓蕾。

苏晓晓的瓜子脸,和医院的床单一般惨白,浑身瘦骨嶙峋,就连那蓬乌黑的秀发,也所剩无几。我的热泪瞬间翻涌,胸口疼得说不出话来。

她患的不是感冒发烧,而是骨癌晚期。我忽然想起,有多少个日子里,她突然疼得瘫倒在地,是我把她背回家的。

苏晓晓走的那个清晨,窗外下着迷蒙细雨。她右边的木桌上,安放着一盆粉白的月季。我将它植到苏晓晓窗前的花盆里,希望她回家时,可以看到。

曾蓓蕾的一张纸条,让我再度失语:蓓蕾,请帮我好好爱他。

在那个孤独的时刻里,我正默默收获着一段不为人知的爱情。

谢谢你,让我在你心里住了如此美丽的一阵子。

我曾在你心里住过一阵子。

神秘画册

收到你的画册时,我已结婚,且年近三十。

坐在阳光倾洒的春日中极力搜寻记忆,抱歉,还是没能想起你。虽然你说你是李温静的好朋友,可我仍然无法在脑海中找到关于你的信息。

也许你已经知道我和李温静的结局。不过,你肯定不知道,我到底有多爱她,正因如此,我才会在分开后伤痛难以自愈,转而求取佛法疗心。

今日,虽然我已知世事如梦,万般缘法自有因,可心里还是无法放下李温静这三个字。它们像三柄锐利的剑,在我心里日夜纠葛。

你在画册的扉页上说,我和李温静的第一次约会是在2007年的立夏,上海,外滩,春风铺天盖地。

因为你的这句话,我想起了2006年的上海。

那时我刚毕业,一心想着要去上海闯荡,还没找到落脚点就拖着超大的行李箱踏入了这座城市。

2006年6月28日,人生中第一次面试。我穿着皱巴巴的棉布西服站在面试公司的人事部门口狂做深呼吸。

李温静就是在这个时候闯入我视野的。她身着干练的黑白套装,扎个骄傲的马尾,忽地从背后猛拍一下我的肩膀。

我当时已经紧张得不行,被她这么一吓,彻底连话都不会说了。

她故作严肃地看着我说,兄弟,别紧张,淡定,小事一桩,这世上又不是只有这一家公司。来,吃颗乌梅,酸一下,保证精神很多。

我被她莫名其妙的搭讪逗乐了。结果当天面试状态非常好。我和她同时被公司录用,成为了2006年第一批重点培养的新进人员。

后来的故事,和很多人一样。我因心存感激而对她萌生好感,于是,鞍前马后,执蹬牵辔,凡事李温静开口,我定然有求必应。

初次约会

第一次约李温静吃饭是在黄浦江旁的一家小店。

店面不大,但装点得特别温馨。木门青瓦,流水白花,大红灯笼高映门楣,一派中国式的喜气。

我脑海里始终有意无意地浮现出当天前来赴约的李温静。

虽已立夏,但上海仍旧阴雨阵阵,春雷滚滚。我站在小店门口的屋檐下,踮脚环望,满心欢喜。李温静手执红色油纸伞,身着一袭白底青花旗袍朝我缓缓踱来的样子,在那个夜夜潇潇的季节,像枚种子一样嵌进了我的心土里。以至于后来这些年,我以为早已忘记,不会再想起,却在回首时蓦然发现,当日那枚小小的种子早已吞尽时光的力量,疯长成参天巨木。

因为你的画册,我再次想起当天的场景,想起隔壁餐桌那个惊声尖叫的长发女孩。

听到“抓小偷”这三个字,我几乎是毫不犹豫冲出去的,手里还握着吃饭用的筷子。

在我追到小偷之后,手里那双原本极不起眼的筷子,忽然变成了见义勇为的必胜武器。

赶回来之后,李温静已经不知所踪,唯独剩下隔壁餐桌的长发女孩一动不动坐在那儿。

在雨中和小偷扭打了半天,我浑身湿透,狼狈不堪。当我把包还给她时,她险些感激得哭出声来,身份证、银行卡、现金、驾驶证,全在包里。

她提出请我吃饭,给我买套干净衣服换上,可我没心情,李温静已经走了,我得去找她。

再后来,事情出现了180度大转变。李温静忽然对我热情备至,关怀俨如情侣。

直到今天我才知道,原来当天的那个长发女孩就是你。而你,竟然是李温静的闺蜜。

李温静让你提前来到约会地点,好帮忙看看我在等她时的表现,顺便帮忙参谋参谋,看我这个普通的追求者是否靠谱。谁知道,会临时插出这么一插曲。

因为你私下的金玉美言,我和她终于牵手。

精神洁癖

成年人的爱情永远不可能像少时早恋那样纯粹。事业、生活和社会,像奔腾的水和流动的沙,会从不同角度不同方向来包围你们,渗透你们,以此分裂并加以考验。

我是个天生的完美主义者。我把这个复杂而又混乱的世界想象得和我笔下的文字一样美好,总愿把每个人的心灵都看成玲珑琥珀,剔透美玉。尽管我经常见义勇为抓小偷,看到不平事挺身而出,可我知道,如果不是生计所迫,举步维艰,没有谁愿意当小偷,当窃贼。

抱歉,我又开始唠叨了。说了很多与题无关的话。可我必须这么说,因为正是这样的精神洁癖才导致我和李温静渐然分道扬镳。

因为我不会陪酒,不会送礼,不会溜须拍马,不会曲意逢迎,所以在竞选公司行政助理时,尽管我做的工作最出色,最吃苦耐劳,还是与其失之交臂。

李温静说我是写青春小说写疯了,永远只会用十六七岁的价值观和眼光来看待这个世界。她告诉我,人与人相处,尤其在职场,必须要懂得见风使舵,只有这样,才能生存得更好。

因为李温静,我开始学着改变。我知道自己不是救世主,所以,也就不必再去干那些傻了吧唧自以为很英雄的事情。我也知道自己不是生在唐朝,所以,更不敢摆出一副诗人才可以有的清高。

可事实上,坚持没多久,我就彻底精神崩溃了。在这世界上,似乎没有什么事情比欺骗自己更可怕。

暗结心伤

李温静跟随公司副总一起被调澳洲的决定还没宣布,她就忽然消失了。

我找了她很久很久。我记不清具体做了些什么,只觉得度日如年,连回忆都漫长得看不到光明。

我站在公司楼下等她,我去她的住所找她,打电话,发短信,甚至成天在大马路上无所事事地闲逛只求碰到她。我忽然觉得世界其实很大。一个人如果真的不想再见你,那么,你们可能一辈子也不会再有彼此的消息。

我在公司里逢人便问,你见过李温静没有?你有李温静的消息,记得告诉我一声。

公司里的人都以为我疯了,这种心照不宣的职场秘事,似乎只有我不懂。

在接到公司辞退信的当晚,我坐在第一次约会的小店里喝得烂醉如泥。

我仍然记得那颗乌梅的味道,记得李温静朝我缓缓踱来的样子。

只是,一切都已成为过去。

第二天醒来,我躺在宾馆的洁白床单上,脑子里一片空白。昨晚喝醉之后,是谁把我送到这儿的?

我不记得。这种空白的感觉让人觉得害怕,似乎人生有这么一段光影,忽然被掐掉了。

桌上有张字条,上面写着一串清秀的字:男人可以选择漂亮的女人,女人同样可以为了自己的幸福选择有钱的男人,没什么不公平。既然她已经做了选择,那必然就是她想要的幸福。如果你真爱她,就祝福她吧。这样想,也许会好过些。

共度良宵

这张字条上的话,我至今仍然记得。因为这段看起来特别世俗的话,我才艰难得挺过了那些暗无天日的岁月。

我一直想找到这张字条的主人,当面说声,谢谢。

今天,看到你邮来的画册,看到你画册上的笔迹,我才恍然大悟,原来你一直在我身后。

画册中,我青涩如同一颗乌梅。32张画,没有一张正脸,黑白的色调里,我的背影怅惘而又寂寥,侧脸安静而又伤感。

打开画册里的信,当年郁结在心里的疙瘩,顷刻豁然开朗。

原谅我的唐突,也许你根本就不记得我。但是,我觉得我有必要把一些事情告诉你,好让你知道,在你最失魂落魄的日子里,仍然有个女人无怨无悔地爱过你。

远远跟在你身后,看你没日没夜地找李温静,逢人便问,一脸急切,我真的心疼。如果放弃殷实的家境,我就可以变成李温静,安然享受你这份不求回报、不带企图的爱情,那么我愿意。

只是,一切均属空谈。

你坐在小店喝闷酒的当夜,我一直陪在你旁边。只是,你从未注意到我。我以茶代酒,默默陪你。你喝一杯,我也喝一杯。我希望这样,可以在冥冥中让你感到一丝温暖,一点力量,以便分担你的心碎。

你喝醉后,我雇人把你送到了宾馆。我为你擦脸,给你脱鞋,看你痛苦沉睡如同一朵暴雨后的红莲。我像妻子一样照顾你,心里溢满甜蜜。

我在你旁边坐了很久,自言自语地把心事讲给你听,希望你能明白,作为一个女人,处在爱情与友情的夹缝中,心里是怎样的一种矛盾与煎熬。

站在床边,夜色已暗,城市灯火通明,月如玉盘,我很满足。因为只有我知道,你曾离我那么近,还给过我那么一个安静的良宵。

知道你结婚,我很高兴。没什么可送,唯有把这些零零散落的秘密和这本画册交付给你。

祝安。我曾爱过的你。

在这封信的最后,我终于看到了自己的正脸。第33幅画里,我躺在洁白的床单上,眼角挂着泪珠,沉睡如同一朵暴雨后的红莲。

此刻,除了谢谢,我很想轻轻抱着你跟你说声,对不起。只是,你身在何方呢?

今夜,写下这些文字,忽然释怀。原来,在那个孤独的时刻里,我也正默默收获着一段不为人知的爱情。

谢谢你,让我在你心里住了如此美丽的一阵子。

生活就是这样,你以为走出一步之后还有退回的选择,可大多时候,你连偏离一寸的余地都没有。

真正的爱,是守护。

都是凉鞋惹的祸

你又问我,关于黄白蓝的消息。那么多年过去了,你还是执意将她放在心底。

她很好,独自趴在阳台上看小说,比起当年,她真的安静了很多很多。

你又在电话里朝我描述你们第一次认识的场景。虽然之前说过很多遍,但你从不觉得厌烦。你仍然讲得绘声绘色,细腻传神。

那是2003年的夏天。你刚从广州过来,异常时髦,成天穿着新买的皮凉鞋在学校里乱晃,动不动还冲路过的漂亮女生吼几句标准的粤语歌曲。

那时学校刚在扩建,又偏偏逢上多雨的季节,通往宿舍楼的小路上到处都堆着水泥和施工用的黄沙。

你估计是在思念哪家的黄花闺女,竟然失神走进路旁的施工地,把整只脚都踩进了和好的砂浆里。

你急坏了,那双帅气的皮凉鞋可花了你整整半个月的生活费。你扶着施工地里的电线杆拼命抖脚,像是跳劲爆火热的霹雳舞。

黄白蓝打着小伞刚巧路过。不知是你抖得太忘情,还是雨声太大,她连朝你喊了两声喂,你都没有丝毫反应。

黄白蓝骨子里天生就有见义勇为拔刀相助的侠女情结。二话没说,操起屋檐下的木棍便朝你的后脑勺挥舞而去。

就这样,你莫名其妙地倒在了施工地的电线杆下。

在医务室醒来之后,你第一个见到的就是黄白蓝。她守在你的床边,委屈得像只受伤的惊兔。

黄白蓝说:“同学,对不起,我以为你触电了。”

你的流氓脾性在什么时候都可以肆无忌惮地跳出来,没关系,没关系,我是触电了,幸好你救了我。你看,我是不是应该以身相许呢?

没完没了的故障

你把黄白蓝的照片给我看,你说这是我未来的嫂子。我大骂你是个臭屁精。你说你要证明给我看,在一年之内拿下黄白蓝。

天公作美,你才说完这番话没多久,黄白蓝就给你打了修电脑的求救电话。她的朋友圈里,就你一个是学计算机的。

程序崩溃,无法运行,这正是你最擅长处理的故障。不到一个小时,你就把她的电脑弄得比以前还流畅。

黄白蓝说要请你吃饭,你去了。可你天生就是个见色忘义的多情种,竟然把工具包扔给一旁的我,并悄悄塞给我五元钱让我去食堂吃炒饭。

好,看在钱的份上,我原谅你。

晚上回来,你大肆跟我炫耀黄白蓝在饭桌上的温文尔雅,彬彬有礼。你说她一看就是大家闺秀,出自名门,不像我这类只懂得狼吞虎咽的乡巴佬,没有一点美感可言。

我说,你快别臭屁了,人家电脑修好了,以后不会再找你了,你还是省省吧。

结果,你的回答让我对你刮目相看。你说,小子,你懂什么?我在修电脑的时候悄悄把她的音箱线路给搞坏了,回头她肯定还得找我,知道么?

如你所料,黄白蓝不得不找你。就这样,你用你的小聪明和小伎俩骗取了她的信任,在女生宿舍楼里出出进进,忙忙碌碌,比真正的电工还要勤快。

熟悉得差不多了,你决定把黄白蓝的电脑彻底修好。可为了避免她跟其他男生有过多的联系,你偷偷在她的电脑里安装了一个定时关机的程序。

于是后来很长一段时间里,黄白蓝怎么都弄不明白,为什么一到晚上十点的聊天高峰期她的电脑就会自动关机。

“埋单王”的秘密

黄白蓝的手机欠费,你是最着急的那个人。

为了能打通她的电话,你竟然昧着良心在乞丐碗里抢饭吃,从我裤兜里硬抢走了仅剩的五十元钱。

所谓善有善报,恶有恶报,真是一点没错。就因你看错了一个数字,结果,那绿花花的五十元就这么无缘无故地充进了别人的手机里。

想来想去,你觉得不甘心,于是拨通了那个相差一个数字的号码。对方是个中年男人。

“叔叔,真抱歉,我刚才不小心看错了数字,把五十元钱充进了你的号码里,反正你迟早要缴费,你看能不能把这钱充还给我?”

“去死!谁让你充的?年关将近,债主们都在到处找我。昨晚我故意打了两个收费电台让手机停机,你今早又给我充钱进去,你有病是吧?滚!”

这件事,你一直没有告诉黄白蓝。估计除我之外,没有一个人知道。后来,我把这件事情更名换姓说给了黄白蓝听。她一度笑得不行,说如此戏剧性的经历,绝对可以拍成电影。

我想,如果她知道这件事情的主人是你,她一定笑不出来。因为任何人都可以看出,你对她的真心。

大二那年,黄白蓝家里遭逢变故,生活一度陷入窘迫。你清楚她的个性,如果直接给她钱,她肯定不会要。于是,你就在学校招募了两个小乐队,自己当经纪人,天天帮他们拉活干。

你对价钱没什么高要求,只是有一个不能动摇的原则——乐队上台演出,必须要用你指定的主持人。

这个主持人不是别人,正是当时一筹莫展的黄白蓝。

黄白蓝知道你的用意。可她却不知道,整整一年多,你都把你那份中介应得的酬劳算成主持费用一并给了她。

不仅如此,每次演出完毕出去吃大排档,你都抢着付钱。我知道,你心疼黄白蓝,你知道那份钱对她有多么重要。因此,你不惜在暗地勒紧裤腰带,在众人面前装埋单王。

多余的对不起

大四那年,黄白蓝成天拉着你去看一个软件公司的小职员。海归回来的奶油小生,英文说的比中文还流畅,只是动不动就摆个兰花指,让人欲吐不能。

你赌气在半路劫道,要走了那个小职员的电话号码,一面把纸条塞给黄白蓝,一面恶狠狠地说,追啊,有种就追到手啊!

令你意想不到的是,黄白蓝真和那个小职员好上了。

感情有时就是这样,也许在某一瞬间,爱与恨的位置就会倏然调换。

为了报复黄白蓝的无知行为,你答应了那个骚扰你很久的女生。说实在的,她比黄白蓝漂亮、温柔,家庭背景也比黄白蓝好。

但是,你并不觉得开心,这一切,我都看在眼里。虽然这女生能说会道,拉商业演出比你还厉害,为你赚了很多钱,可你仍旧不快乐。

其实,黄白蓝和那个奶油小生也好不到哪里去。第一次约会吃饭,那小生就在餐后提出了美国式的AA制。结果,让当天穿裙子赴宴而没带钱包的黄白蓝尴尬了好半天。

你和黄白蓝像是久婚不果的恋人,因为无法得到一个爱情的结晶而想尽办法四处求医,甚至不惜让对方难受。

也许你们都在那一刻忘却了,爱的本质究竟是什么。你们明明知道回去的路该怎么走,却都不愿放下那要强的面子。

毕业后,你和那女生结婚了。没办法,她怀了你的孩子。很多时候,生活就是这样,你以为走出一步之后还有退回的选择,可大多时候,你连偏离一寸的余地都没有。

我从来没有告诉你,在你结婚那天,黄白蓝去了哪里。

她坐几十个小时的火车回了学校,站在与你相识的医务室门口哭得昏天暗地。

她说,她一直在等你正经地追她一次。因为你嬉皮笑脸的样子总让她觉得不够安全。

可惜,你再也没了那样的机会,以致后来连说句对不起,都显得有些多余。

第二颗智齿

结婚前几天,你长出第二颗智齿。你打电话跟我说,你都怀疑自己是否真的好命。如果不够好命,为什么那么多人长智齿会痛得撕心裂肺,而你却毫无感觉?如果真的好命,为什么偏偏又让你错过最不该错过的黄白蓝?

结婚那天,身穿白色西服的你左脸肿得像个包子。谁能想到,第二颗智齿,竟会忽然让你疼到话语咕哝。

你不顾妻子的劝慰,喝了很多酒。我开车把你送回去的时候,你在车里跟我说,黄白蓝是你的第二颗智齿。那毫无防备的疼,像忽然钻进心脏的子弹,差点要了你的命。

你说,如果我可以,就帮你好好照顾黄白蓝。时间,最好是一生一世。

2011年10月17日,你从广州飞到昆明参加我和黄白蓝的婚礼。宴席上,你抱着我的肩膀说,只有把她交给我,你才能彻底安心。

原来,即便我从来没有告诉过你,你也知道,这么多年过去,我和你爱的是同一个人。

买给黄白蓝的婚戒是我请你帮忙挑的,因为我知道,这是你的心愿,也是黄白蓝的心愿。我记得你说过,真正的爱,不是得到,而是守护。

当我把黄白蓝抱在怀里享受众人祝福与掌声的一刹那,我忽然找不到人群中的你。也许,你和当年的黄白蓝一样,正躲在一个幽静的角落里享受成年人的哭泣。

临别时,黄白蓝主动拥抱了你。她说,“谢谢你,这些年给我的爱。”

我没有半点醋意。陪你们走过的这一路,我知道这个拥抱里的感激和情怀。

我仍然给你打电话,仍会把黄白蓝的一切告诉你。我们理所应当享受这样甜蜜而又毫无隔阂的真情。

因为是你让我明白,每个人都有权利守护心里那个永远不破的秘密。

世界上最幸福的事,莫过于,无论你多么穷困潦倒都有人默默地陪伴着你。

谢谢你在最艰难的时刻,还那么全心全意地爱着我。

谢谢你,那么全心全意地爱着我。

时间,有时是场闹剧

我一直想把关于秦淑离的那些故事写下来。183天了,它们仍旧像荒漠上的秃鹰,在记忆的背后盘旋不离。

2008年11月6日,我和秦淑离在没有经过父母应允的情况下,私自去民政局领了结婚证。为了购置新房,秦淑离硬逼着我把买钻戒的钱省了下来。我感激涕零地抱着她,站在寒风阵阵的路口向她承诺,今后不论如何,都会给她幸福。

当夜,秦淑离迫不及待地把“我结婚了”发给每一位好友。结果,手机从八点震到凌晨一点。几百条祝福短信如同洪水猛兽般汹涌而来。秦淑离到底是撑不住了,转身央求,“快!快!帮我发几条,我手抽筋了!”

我以为,如此平淡的幸福定会萦绕今后的岁月。却不知,一次猝不及防的突变正在向我袭来。

三个月后,公司召开紧急会议。一直以为金融风暴不过是个玩笑的我,终于尝到了切身的苦楚,成了第一批光荣下岗的工程师。

我提着笨重的工具箱,茫然不知所措。刚进门,秦淑离便欢天喜地问我:“今天下班怎么这么早?是不是工程提前完成了?”

我嗯了一声,径直去了卫生间。在卫生间里站了许久,我才鼓足勇气对正在厨房里忙活的秦淑离坦白:“淑离,我下岗了!”

她一面噼里啪啦地炒着菜,一面扯着嗓门问我:“你说什么?我这儿听不到,再说一遍。”

我有再说一遍的勇气吗?我敢看着新婚妻子的眼睛告诉她,我下岗了吗?

时间真是一场让人哭笑不得的闹剧。昨夜,我们还热情洋溢地谋划着买房大计,决定今后用她的工资来生活,而将我的薪水存为死期。这样,不到三年,我们便可以在郊外的开发区选一套一百平米的商品房,并交清首付。

我记得秦淑离一脸憧憬的模样,昏黄的台灯照耀着她的脸,显得娇楚又柔弱。她捏着纸笔,歪斜在床上,一遍又一遍地细算着我们的未来。

原来,我们都是那么天真且可爱。我们一直以为,未来就是那串清晰的数字,就是那支可以稳稳握住的笔,更或者是那张可以随心涂写的白纸。

谎言

我仍然提着笨重的工具箱早出晚归,赶清晨八点的10路公车上班,等傍晚6点的末班车回家。

秦淑离依旧急匆匆地下班,为我准备可口的饭菜。很多次,我都想在温暖的屋子里告诉她所有真相,但我真不忍心将现实和盘托出。

墙壁四周贴满了廉价的结婚照片,窗台上插着领证前我送给她的塑料花,床头挂着那张单薄的纸和一串庞大的数据……

一切的一切,都是秦淑离精心布置起来的。在这个狭小的,并不为己有的空间里,我们蓄着一个又一个甜美的梦。此刻,要我如何忍心亲手将它们打碎?

我买了十来份报纸搁在卫生间里。秦淑离打趣地说:“唉,世界杯即将到来,让工程师关注刘德华婚姻现状。看来,风马牛不相及的两件事情还是有着微妙联系的啊。”

秦淑离当然不知道,我买报纸的真正原因。一向习惯了平淡的我,怎会忽然去关注那些道听途说的娱乐消息?我只不过是想看看那几个临时招聘的版面。

为了和淑离错开上班的时间,我谎称公司作息时间更改,早上推迟半小时,下午提前二十分钟。于是,每天她赶着去上班的时候,我还呼呼地躺在床上。等她的脚步声在楼道里渐行渐远之后,我才飞身起床,四处奔找工作。

工程师已无用武之地,重工业严重亏损,导致机械行业的员工大幅被裁。我只能放下一切要求,去人潮熙攘的超市应聘收银员,去金碧辉煌的大酒店应聘点头哈腰的服务生,去红衣蓝帽的服装店应聘导购员……

事实证明,习惯与冷机械在一起的我,根本不具备算账和点头哈腰的本领。我不清楚一袋250克的雕牌洗衣粉多少钱,也不明白电脑收银如何操作,更不懂得如何将顾客的大包东西迅速且有序地装进塑料袋里。

正当我玩命学习收银员的必要技能时,秦淑离出现在了超市。我做梦都想不到,她竟会心血来潮跑到这个离家几公里的超市买东西。

无论如何,都不能让她知道我下岗的消息。就在千钧一发之际,我跑到卫生间褪下了超市人员的工作服,故作从容地与她在超市偶然相遇。

她对我的忽然出现惊讶急了。我说:“这家超市的老板和我们主任有些关系,所以特意让我过来看看他们的内部设备是否有问题。”

秦淑离对我的谎言深信不疑。

在纠结中痛苦

结局非常简单,我因在试用期间擅离职守,扰乱超市工作秩序,再一次被炒了鱿鱼。

我想,我不太适合从事这类精打细算的工作。于是,我又赶去酒店应聘服务生。可老板说了一百八十遍,我还是无法将八颗牙齿露出来,对那些脑满肠肥、素昧平生的客人说:“欢迎光临,下次再来!”

为了不让秦淑离发现我的转变,我仍旧提着黑乎乎的工具箱早出晚归。

当然,我不可能将它带到酒店,只好把它藏在楼下杂物间的角落里。每天下班经过时再将它取出来,然而风风火火地上楼。

最要命的是,每天中午12点到1点,傍晚5点到6点,我都得找不同的借口来搪塞秦淑离,信誓旦旦地告诉她,我是因为公事脱不开身,才不能回家吃饭。

可这样的借口,有效期永远是短暂的。很快,她便怀疑我在外面有了别的女人,哭闹着在屋子里喊:“李大海,你个没良心的东西,人家别的男人是七年之痒,你却一年都撑不了就红杏出墙,你还是不是人?”

我几次都想把事情的真相告诉她,可那又能如何?我不照样得为了生计,为了日日逼近的房租站到酒店门口,独留她一人在家中吃饭?

我的存折上已经没有一分钱。为了保住现有的这份工作,我每天都躲在卫生间里,对着镜子苦练露出八颗牙齿的职业微笑。

从前,我时常埋怨自己的工作太累,整天握着扳手与冰冷的机器打交道,触的是冷油,流的是热汗。而此刻,当我成为一名酒店服务生时,才明白,原来每个人挣得每一分钱都那么来之不易。

每天吃饭时段,我差不多要对五百位顾客鞠躬致谢。原地不动的五百次低头抬头,毫不更变的五百次服务用语,时常让我觉得头昏脑涨。

第三个红绿灯

秦淑离和一个陌生男人驱车前往酒店吃饭时,我正在大堂里等待交班。

她光鲜亮丽、喜笑颜开的模样,让我觉得陌生至极。也许,我应该像电视剧里演得那样,脱下工作服,奋不顾身地冲上前,照着那男人的眼眶就是重重一拳,好让他知道充当第三者的下场是多么凄凉。

可我始终没有勇气像士兵一样,为自己的幸福全力护防。结婚半年多来,我没给秦淑离买过一件漂亮的衣服,没带她进电影院看过一场电影,甚至,没能好好陪她去家像样的酒店庆祝。

我给她的,仅是一个个无法兑现的承诺。因此,我有什么理由剥夺她追求幸福的权利?我给不了她结实的肩膀,难道还不允许她寻找结实的肩膀吗?

提着笨重的工具箱上楼,我忽然有种流泪的冲动。在危难穷困的生活面前,爱情竟会如此不堪一击。我能说什么呢?

躺在黑暗的房间里,我脑中一片空白。秦淑离深夜进门开灯时,见我笔直地躺在床上,吓得尖叫。于是不到两分钟,房东又来敲门了:“有人没有?你们这个月的房租到底什么时候给?还让不让人活了?”

我真想说,到底谁不让谁活?可话说回来,她也有她的难处。我捂着秦淑离的嘴巴,不让她发出半点声音。房东在门外嚷嚷片刻后,见没人应答,便嘀咕着走了。

秦淑离从包里掏出一半房租时,我第一次觉察到自己的窝囊。以前每月的房租都是我付,现在却要秦淑离帮我承担一半。可我该怎么说呢?我是不是得老老实实地告诉她,其实我连一半房租都拿不出来?不,那样的话,我说不出口。

我决定为我的爱情做点什么。譬如,抽出更多的时间陪陪秦淑离。于是,第二天清早,我一面刷牙,一面说:“淑离啊,今早我送你去上班。”

她惶恐不安地问:“怎么忽然想起来送我?”我说:“最近公司没事儿,所以想把心思都花到老婆身上。”

一路上,我们彼此像泛泛之交的同事,始终隔着半米的距离。我暗暗告诉自己,只要走过第三个红绿灯,就一定主动牵她的手,并且坦白。第三个红绿灯,是我们第一次牵手的地方。

可事实上,我们还没走到第三个红绿灯,她的电话就嗡嗡响了几遍。她说有急事,于是,我们只好在第二个红绿灯口分道扬镳。

我提着笨重的工具箱,站在车水马龙的城市中央,忽然没了方向,不知何去何从。

中午,我以莫须有的借口和秦淑离大吵了一架。她泪流满面的一席话,让我无地自容,“你以为我不知道你下岗了吗?如果你打开过工具箱的话,就一定会看到我给你留的纸条。我一直等着你跟我坦白,我一直想要知道你成天去了哪儿。可你向我说过吗?房东来找了我多少次,你知不知道?我能逼着你要钱吗?我只能向条件稍好的大学同学求助。今早我是过去取钱,你以为我去了哪儿?”

我打开熟悉的工具箱,里面躺满了她写给我的纸条:老公,帮我买瓶酱油回来。老公,你没有看到纸条吗?老公,房东又来催房租了……

2009年11月,经过重重筛选,我终于挤进了一家公司做文秘。签约之后,我给秦淑离发了短信:谢谢你在最艰难的时刻,还那么全心全意地爱着我。

我想你,就像这世界上每天都有一座城市会下雨。

我不叫夏雨

她说喜欢我的时候,我正值风华,整日和狐友混在一起。下了班,于灯光昏沉的夜宵摊上环坐喝酒,酩酊大醉。清早,接着手掌方向盘开着公车呼啸而去。

每次被闹钟吵醒,慌张开机,总能收到她的短信,嗡嗡地把枕头震得颤抖。我说,你爱我哪一点?我庸俗,懒惰,不上进,贫穷,什么坏毛病都让我占了,你还爱我?

她坚定地说,爱。我摇摇头。

我爱她,说实话,就凭那张出水芙蓉的脸就足以撩起我的心弦。只是,十岁的差距,让我无法接受她的爱慕。因为到我这个年纪的人,已深刻懂得,对一个凡俗男子来说,责任才是最为重要的品质。

她喜欢看小说,每次最后一班车到那个站牌时,她总立于不远处的报刊亭翻杂志。我单手托开下巴,静静地看着她手忙脚乱的姿态。

踏上公车时,她手里总会抱着不同颜色的杂志。我问,你真爱看那些骗人眼泪的小说?她笑笑说,现实中得不到的,只有从幻想中获得。我懂她这句话的意思。

我习惯了这样的等待。最后一班车,最后一个站牌,等最后一个上车的女子。偶尔,车上的乘客会抱怨,她远远地挥手表示歉意,从钱包里取出一叠零钱,匆忙地整理杂志,等老板找补。偶尔,我已经到站了,她还怔怔地坐在位置上,津津有味地将那些新买的杂志翻得哗啦啦响。我用力摁了摁喇叭,提醒她已经到站。

她挎着皮包,远远地朝我挥手——这样的画面,像胶片一般定格于我的脑中。

爱情终是要有结局的。我给不了她要的幸福,只能逃跑。当我告诉她,我将要从事另外一个职业时,她双眼噙满了泪花。哽咽着说,今天,我会等你最后一次,你一定要来!

我点了点头,将昨日遗落在公车上的杂志递还给她。

傍晚,瓢泼大雨,我的位置,已由另外一名男子代替。我知道,她一定会信守

同类推荐
  • 神秘空城生死考验:天机

    神秘空城生死考验:天机

    一个十九人旅游团在泰国旅游时,误入一座群山环绕的城市。种种迹象表明,这是一个华人社会,一座城市应有的银行、邮局、商店、警局、医院一应俱全,然而,整座城市却空无一人!城市为何空无一人?主人公的命运将如何开始?旅行团为何会误入歧途?他们会发现什么遭遇什么?下一个牺牲者又将是谁?无数巨大的悬疑交织在一起,不到最后一刻无法解开。
  • 憋宝人(江河湖海里的诡异事件)

    憋宝人(江河湖海里的诡异事件)

    南派三叔极力推荐的作家,一部带您认识真实存在的水怪,追溯水怪源头、种族、习性的禁忌冒险小说 !20年前,晋陕黄河大峡谷中惊现一头房子般大的巨龟,古老神秘的憋宝人重出江湖,身怀绝技的白袍少年,一座由死人组建的鬼魅阴城……黄河古道中潜伏的铁头龙王,长江三峡神秘的蛟龙,雅鲁藏布江食人怪兽,新疆喀纳斯湖巨型水怪,种种迹象,全部指向出那个水下隐藏了数百年的秘密。
  • 宫

    “那年你对我说,人生最难的事情是‘坚持’,你还说,如果我有灵魄,就来到你身边,生为男子就助你夺天下,生为女子就成为你的妻。这一世,我是男子,帮你得到了安稳的天下,下一世,我要成为你的妻,和你比翼双飞……”
  • 风起陇西

    风起陇西

    从汉中到整个雍凉大地,魏蜀两国之间的灼热战火绵延于秦岭两侧。金戈铁马,风起云涌,这是个英雄辈出的年代。然而战争不仅有刀光剑影,亦不只是血肉搏杀。围绕着蜀汉新型弩机的诞生,一场无声的战争爆发于不为人知的角落。他们战斗在敌人腹心,活跃于危机四伏的暗面,或者蛰伏在己方内部,从事清道夫的工作。史书不会记录这些事件,也不会留下他们的名字,甚至同时代的人都不会觉察到这些人的存在,但他们确实在悄然推动着历史,并且不可或缺,因为这是涌动于时代阴影中的壮阔波澜,三国时代秘密情报战线上的生死角逐。这是一场无声的战争。
  • 花旗袍

    花旗袍

    杨袭,女,1976年出生于黄河口,08年始在《大家》《作品》《黄河文学》《飞天》《山东文学》等文学杂志发表小说。
热门推荐
  • 妖孽王爷:绝宠腹黑王妃

    妖孽王爷:绝宠腹黑王妃

    穿越成为王府庶出三小姐,容玥作为一个爱吃懒睡的腹黑少女,除了吃喝玩乐以外,还有……突然不知道哪里跑来一只莫名其妙的雄性动物:“还有爱夫君。”“谁是我夫君?”“哦,所以玥儿承认我这个夫君的存在了?”“……”啊啊啊她怎么会摊上如此厚颜无耻之人?!某腹黑妖孽男神猛烈展开追妻攻势,誓要对她死缠烂打不肯放手,她该怎样应付?【1v1宠文+甜文,男女主绝对身心干净,欢迎入坑~】群:222072153感谢阅文书评团提供书评支持
  • 草包煞凤舞九天

    草包煞凤舞九天

    【完结,女强,爽文,一对一!】惊才艳绝的梵天萝穿越到八大豪门之首的梵家七小姐身上。没有修炼天赋就是草包废物!草包废物?瞎了你们的狗眼!睁大眼睛看清楚,天才算什么?遇上变态也得低头!这一世,草包势要成变态,九天之上,凤舞天下!
  • 无敌大小姐

    无敌大小姐

    当现代阴狠毒辣,手段极多的火家大小姐火无情,穿越到一个好色如命,花痴草包大小姐身上,会发生怎样的化学反应?火无情一醒过来就发现,自己竟然在众目睽睽之下上演脱衣秀。周围还有一群围观者。这一发现,让她极为不爽。刚刚穿好衣服,便看到一个声称是自家老头的老不死气势汹汹的跑来问罪。刚上来,就要打她。这还得了?她火无情从生自死,都是王者。敢动她的人,都在和阎王喝茶。于是,她一怒之下,打了老爹。众人皆道:火家小姐阴狠毒辣,竟然连老爹都不放在眼里。就这样,她的罪名又多了一条。蛇蝎美人。穿越后,火无情的麻烦不断。第一天,打了爹。第二天,毁了姐姐的容。第三天,骂了二娘。第四天,当众轻薄了天下第一公子。第五天,火家贴出招亲启事:但凡愿意娶火家大小姐者,皆可去火府报名。来者不限。不怕死,不想活的,欢迎前来。警示:但凡来此,生死皆与火家无关。若有残病者火家一律不负法律责任。本以为无人敢到,岂料是桃花朵朵。美男个个很妖娆一号美人:火无炎。火家大少爷。为人不清楚,手段不清楚。容貌不清楚。唯一清楚的是,他有钱。有多多的钱。火无情语录:钱是好东西。娶了。(此美男,由美瞳掩饰不了你眼神的空洞领养。)火老爷一气之下,昏了过去。家门不幸,家门不幸啊。二号美人:竹清月。江湖人称天上神仙,地上无月。大国师一枚。美得惊天动地。火无情语录:美人好,尤其是自带嫁妆又会预测未来的美人,娶了。(此美男,由东de琳琳领养)三号美人:轩辕子玉。当朝七皇子,游历四国。一张可爱无敌的脸。单纯至极。火无情语录:可爱的孩子好,可爱又乖巧的孩子更好。可爱乖巧又不用给钱的孩子,娶了。(此美男,由刘千绮领养)皇帝听闻,两眼一抹黑。他的儿啊。怎么就这么不争气呢。四号美人:天下第一美男。性格不详,籍贯不详。火无情语录:谜一样的美人,她喜欢。每天都有新鲜感。娶了。(此美男,由告别的爱情li领养。)五号美人:天下第一名伶。火无情语录:解风情的美男,如果没钱花把他卖了都不用调教。娶了。(此美男由伊眸领养。)六号美男:解忧楼楼主。相貌不详,身世不详。爱好杀人。火无情语录:凶恶的美人,她喜欢。娶了。(此美男由陈铭铭领养)七号美男:琴圣。貌如谪仙,琴音杀人。冷清眸子中,百转千回,说尽风流。(此美男由伊眸领养)夜杀:天下第一杀手。(此美男由静寂之夜领养)
  • 尸心不改

    尸心不改

    控尸门的欢乐二缺弟子江篱炼了一具美得人神共愤引得天雷阵阵的男尸,以为好日子开始了,结果没想到门派惨遭灭门。--情节虚构,请勿模仿
  • 非议古人

    非议古人

    柏杨先生说,中国的历史最久,中国的历史书册最多,可是中国人对历史也最懵懂!“非议”古人讲述的不再是遥远的和模糊的古人,而是真实的和接近现代人语言环境中的人生。古人身上不为入重视的一面或者不容忽视的特点,是我们发现和再现古人真实履历的一种尝试,同时也就探索历史与人生的一个入口。
  • 傻子王爷无情妃

    傻子王爷无情妃

    一只毒蝎子,彻底断送了她年轻的生命!别人只知道,那个软弱没主见的女人被迫嫁给一个痴傻呆闷的七皇子。殊不知,她早已不再是“她”!面对痴傻只会憨笑的美男,她气愤难填!你傻,本美女就医好你,谁知医好后,遭到嫌弃,却换来一纸休书,气愤之下,她恨不得与他同归于尽……
  • 佳玉

    佳玉

    佳玉挎着背篼去锅炉房。路面被冬霜打得又硬又滑。佳玉走出紧靠农田的那排平房,上一段长长的黄土斜坡,再从子弟校旁边的天桥上穿过,矿区昏黄的灯光就迎照着她矮胖的身影。雾很浓,悬浮的冰粒子扑打着她的脸,她感觉脸上东一块西一块被饥饿的冰屑咬烂了。
  • 傻子王爷无情妃

    傻子王爷无情妃

    一只毒蝎子,彻底断送了她年轻的生命!别人只知道,那个软弱没主见的女人被迫嫁给一个痴傻呆闷的七皇子。殊不知,她早已不再是“她”!面对痴傻只会憨笑的美男,她气愤难填!你傻,本美女就医好你,谁知医好后,遭到嫌弃,却换来一纸休书,气愤之下,她恨不得与他同归于尽……
  • 春秋配

    春秋配

    叙述主角李春发、姜秋莲与张秋联三人曲折离奇、最终结为夫妻的故事。戏曲《春秋配》据此改编。这是一部以公案情节为主,辅以言情和侠义情节的小说。小说情节曲折离奇,悬念迭起,引人入胜;人物对话生动传神,心理刻画亦颇细微。
  • 掌天握地

    掌天握地

    一个少年修炼了绝迹8000年的云魔法以及土系魔法,天地魔法的修炼开始了。它能够修炼到掌天握地的地步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