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我国,中国共产党是民主政治体系的主导,人民是民主实践的主体;党内民主是人民民主发展的政治前提,人民民主是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最高形态和根本目标;党内民主与人民民主相互影响、相互作用、相互制约,统一于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文明的实践。
一方面,党内民主是人民民主的基础和保障,对人民民主具有直接的指导和推动作用。党员的政治参与意识、热情和能力直接影响人民群众政治参与的积极性和水平,党内民主生活状况决定人民民主权利的保障和实现程度,党内政治生活的制度化决定国家政治生活的制度化。作为执掌国家政权的共产党,只有不断健全党内的民主生活,才能在全社会形成生动活泼的政治局面,才能将人民群众的政治参与热情转化为推进政治民主化的强大动力。
另一方面,人民民主的发展也对党内民主具有重要的促进作用。人民民主是党内民主得以充分实现的沃土,随着人民民主制度的不断健全和完善,人民群众对执政党实施监督的力度也将随之加大,这将有效地促进党内民主的发展。
3以党内民主推进人民民主,是我们党经过长期实践得出的基本经验
我国有着几千年封建专制社会的历史。新中国成立后,中国人民在党的领导下,才开始了真正意义上的民主政治的实践。党是人民民主政治理念的最坚定的倡导者,是民主传统和作风的培育者和行动表率。我们党历来以发展人民民主为己任,是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倡导者、奋斗者和推动者。党是人民民主政体的缔造者和政治体制改革的推动者。党领导人民建立了人民民主专政的国家政权,创建了包括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民族区域自治制度在内的根本政治制度和基本政治制度,实行了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等一系列具体制度。
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邓小平多次强调,要把过去民主的传统“扩大到全党、全军和全国各族人民中去”,并把民主看作是“实现国家现代化的政治基础”,表达了用党内民主推动人民民主、建设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思想。党的十三大在总结历史经验的基础上明确指出,“以党内民主来逐步推动人民民主,是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一条切实可行、易于见效的途径。”党的十四届四中全会把发扬党内民主以推进人民民主,确立为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的一条重要途径。江泽民同志在庆祝建党八十周年的讲话中再次强调,要“通过发展党内民主,积极推动人民民主的发展”。党的十六大坚持了这一思想,并具体阐明了党内民主对人民民主的重要示范和带动作用。江泽民、胡锦涛同志多次强调:“党内民主是党的生命”,把党内民主上升到关系党和国家是否改变颜色和事关党的生命的高度。
党在长期革命、建设和改革实践中形成的民主传统和民主作风,是党领导社会主义政治文明建设的宝贵财富。坚持党内民主与人民民主的辩证统一,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的辩证统一,是党在总结正反两方面经验教训的基础上得出的科学结论,是中国民主政治发展必须坚持的根本原则。党执政的历史反复证明,什么时候党内民主生活积极健康,人民民主就会得到发扬;什么时候党内民主生活受到破坏,整个国家的民主生活就会发生严重曲折。
4发展党内民主是社会主义政治文明建设中带有根本性、全局性的重要环节
发展党内民主是坚持党的领导与推进民主政治建设的辩证统一。党处于执政地位,发展党内民主,改革和完善党的领导方式和执政方式,是把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有机统一起来的关节点,对于推进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具有全局性作用。可见,发展党内民主是建设社会主义政治文明的内在要求和关键环节。发展党内民主,不仅是党自身生存发展的内在要求,而且是推进人民民主、建设社会主义政治文明的客观需要。
以党内民主推动人民民主,是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文明的战略选择,是一条切实可行、易于见效的具有中国特色的民主政治发展之路。只有首先建设一个文明的党,才能建设一个文明的社会主义国家。因此,我们党在执政兴国过程中建设先进的政治文明,必须积极发展党内民主,以带动人民民主和社会主义政治文明的发展,充分调动广大人民群众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文明的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
(二)以发展党内民主为重点,加强党的自身建设
推进新世纪我国的社会主义政治文明建设,必须紧紧抓住党内民主这个关键。党的十六大报告指出:“要以保障党员民主权利为基础,以完善党的代表大会制度和党的委员会制度为重点,从改革体制机制入手,建立健全充分反映党员和党组织意愿的党内民主制度。”党内民主对于理顺党内权力结构,防止权力过分集中,提高决策的民主性和科学性,有着极为重要的意义。要以稳步发展党内民主为突破口,带动和推进国家和全社会的民主政治建设,这是一条符合中国实际的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之路。
1要正确认识、全面贯彻党的民主集中制
坚持和健全党内民主集中制,是加强党内民主的首要一条。民主集中制作为党内民主生活的原则,是完全正确的,因为它既包含了民主的原则,又包含了集中的原则,是民主和集中的有机结合。然而在实际生活中,如何形成既有民主、又有集中的机制,这是尚未完全解决、有待进一步完善的课题。事实上,列宁最早提出民主集中制原则,是在布尔什维克取得政权前、处于地下活动状态,客观上要求强调的是集中机制的建设。取得政权后国家所处的复杂环境,以及随着传统计划经济体制的确立,高度集中、缺乏民主的机制不但未得改善,反而因其集权的特性成了与计划经济适应的形式,民主机制的建设失去了机会。今天,我们要对党内民主集中制进行深入研究,把党的组织建设的目标放在改革和完善民主和集中机制上,要加强民主,使各级党组织和党员的意愿得到充分表达,防止个人专断;又要加强在民主基础上的集中,统一思想认识,保持步调一致,防止出现软弱涣散、好人主义和无人负责的局面。要在党内坚持和贯彻好民主集中制,以此推动民主集中制原则在国家政治生活中更好地贯彻执行。
2切实保障普通党员在党内生活中的民主权利
政党都是由一定数量的党员组成的,党员是党内生活和党的事务的主体和主人。党员民主权利的实现程度,是党内民主发展程度的标志。离开了党员民主权利的充分实现,党员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就无法发挥,党自身的活力与动力也就失去了源泉。过去相当一段时期,我们把党的先进性仅仅限于其社会阶级基础、宗旨和历史使命,而忽视其组织本身民主性和党员个体主体性,导致党内民主成长的基础比较脆弱。我们强调党员义务,而对党员权利不够重视;强调党员服从组织,而对组织为党员服务不够重视;强调下级尊重上级,而对上级关心下级不够重视。这样,在确保了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贯彻执行,保证了党内权威结构的相对稳定性的同时,也反过来使党内民主发展的资源和动力匮乏。
要保障党员能够按照正常的组织程序,充分发表不同意见,在党内真正形成敢说真话的良好政治氛围。要适应新的形势,以改革的精神,积极探索党员表达意愿的新渠道。要逐步推进党务公开,拓宽党员参与党内事务的渠道落实党员的知情权、选择权、参与权和监督权等民主权利;落实党内信访工作责任制,方便党员表达意见;建立和完善监督党风廉政巡视员制度,建立党的领导干部联系党员、定期接待党员制度,直接听取党员意见。建立健全并不断创新农村党员、社区党员、非公有制经济组织的党员和流动党员管理机制和制度,保证他们充分行使党员的民主权利。保障党员民主权利,还应广开言路,多与普通党员群众交朋友,使他们能够敞开心扉说心里话;多深入实际,深入基层,了解真实情况。
3努力推进党的民主制度建设
邓小平指出:组织制度、工作制度方面的问题更重要。这些方面的制度好可以使坏人无法任意横行,制度不好可以使好人无法充分做好事,甚至会走向反面。制度建设更带有根本性、稳定性、全局性和长期性。进一步建立健全党内民主制度,当前要着重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健全切实保障党员和各级党组织民主权利的各项制度,进一步拓宽党内民主渠道,使党员对党内事务有更多的了解和参与;健全党的代表大会制度,积极探索党的代表大会闭会期间发挥代表作用的途径和形式,在试点的基础上积极稳妥地实行党代表大会常任制;按照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原则,完善党委内部的议事和决策机制,正确处理常委会与全委会的关系,充分发挥全委会的作用;改革和完善党内选举制度,完善候选人产生办法和差额选举办法,切实体现选举人的意志。此外,还要建立和完善党内情况通报制度、情况反映制度和重大决策征求意见制度等。
4建立健全有效的民主监督机制
建立健全党内监督制度,建立健全党内监督体系,保证权力的正常运行。完善的监督机制,健全的监督体系,是民主发展必不可少的重要条件。没有监督,没有制约,必然导致专制主义,必然造成对民主的侵犯,也必然导致腐败。当前,要把加强对领导干部特别是高级干部的监督作为重点,抓紧抓好。要强化党员对党的组织、全委会对常委会、党的下级组织对上级组织、党委领导班子各成员之间以及党的纪律检查机关对党员、干部和党组织的监督,保证党的各级领导干部依法行使手中的权力。要加强党内监督方面规章制度的建设,把事前监督、事中监督与事后监督结合起来,把自下而上的监督与自上而下的监督结合起来,形成完善的监督机制和健全的监督体系。
5加强党的作风建设,支持发扬民主和正气,打击歪风邪气
我们必须清醒地看到,党内目前仍然存在着一些与党的先进性要求不适应、不符合的突出问题。要解决这些问题,不重视不行,不抓紧不行,不下大气力也不行,否则就会影响党的先进性的充分发挥。要引导广大党员干部自觉坚持勤奋学习,树立良好的学习风气;坚持求真务实,树立真抓实干的工作作风;坚持群众观念,树立为民办事的作风;坚持清正廉洁,树立廉洁从政的正气;牢固树立“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思想,在党内民主决策的过程中,真正站在党和最广大人民群众根本利益的立场上,正确行使党员的民主权利。要扩大干部工作中的民主,扩大广大群众对干部工作的知情权、参与权、选择权、监督权,健全干部选拔任用和管理监督机制,切实防止和纠正考察失真、“带病提拔”和跑官要官、买官卖官等问题。坚决反对形式主义,尤其要坚决反对在党内选举、考察使用干部等重要问题上,搞表面上的民主,而把广大党员当摆设、强行贯彻个别领导意图的不良做法。严肃查处侵犯党员权利、压制党内民主的行为,为讲真话、讲实话的同志提供支持和保护。
综上所述,我们看到,中国共产党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文明的关系十分密切并具有自己的鲜明特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文明建设只有在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下才能不断向前推进。我们坚信,依靠中国共产党的正确领导、政治智慧与自身的先锋模范作用,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文明的伟大目标一定能够实现。
(执笔人:韩玉芳:中共北京市委党校政治学教研部主任、教授;何军:博士,中共北京市委党校政治学教研部讲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