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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章 小说(3)

有人肯定会觉得奇怪,怎么会给人家取个绰号叫“耶利亚”?高二那年过“五四”青年节,班里举行联欢会。每人自报节目。马利红就报个歌曲《耶利亚女郎》。那时,好多人都还没听过这首歌。平日不怎么说话的马利红要唱《耶利亚女郎》,都想听听到底是怎样一首歌。联欢会上,同学们以热烈的掌声将马利红迎上台。他大概由于紧张,战战兢兢,哭似的唱出“遥远的地方有个女郎,名字叫做耶利亚……”,就再也想不起第二句,人群响起一阵又一阵善意的笑声。马利红脸红到脖子跟,几乎快哭出来。以后同学们都打趣叫他“耶利亚”。

“耶利亚”声情并茂地唱着“送战友,踏征程”,他现在再也不会出现忘歌词的窘况了。这句歌词忽然让刘志伟想起以前奔驰在篮球场上的快乐时光,他一时丹田气升,好一曲深情嘹亮的《驼铃》,让同学们大加赞叹,掌声不断。

“耶利亚”还没尽兴。他要独唱一曲《耶利亚女郎》,想当初,他为了到联欢会上唱那首歌,借了别人的带子,不知偷练了多少遍。谁知上台还是砸了锅。多少年了,他都忘记不了同学们在台下的笑声。他要让别人知道,他真的能唱好这首歌。

“遥远的地方,有个女郎,名字叫做耶利亚……”深情而又忧郁的歌声响起,让人们想起当年的高中生马利红。可还有谁能从台上那个全身胖得像肿了似的男人身上,找出一点当年那个瘦高男生的影子?

唱完跳完,临走时,“瓦片”和“耶利亚”抢着到吧台付账。刘志伟觉得左右为难。他不吭声,让人觉得他似乎是来蹭吃蹭喝,他要吭声,口袋里那点儿钱让他感到自己很虚伪。最后,他还是出声了,他也站到吧台前,做出掏口袋的动作:“要不,我付账吧。”

“志伟,你也争什么?”“瓦片”按着他掏口袋的手,一番好意地说。

“就是,大伙还不知道你那点儿工资?”耶利亚说着,从兜里掏出几张百元大钞摔在吧台上。吧台小姐嘴唇抹得红红的,笑眯眯地连说:“马老板,爽快。”

就是从那次起,刘志伟再也没参加过他们的聚会,尽管每次“瓦片”

都忘不了给他打电话,但他总是说“单位有事”或“家里有事”推辞掉了。

刘志伟叹了口气,从沙发上站起来。他翻箱倒柜找出两件换洗的衣服,塞进手提包里。

他走到院子里那株未开的海棠花前,又停住脚步,返身进屋,掏出钢笔,在茶几上留了个便条。

葛小玲回到家,天已经黑透了。

儿子晓帆已是幼儿园中班的小学生了,此时,正趴在桌上在一张纸上涂涂抹抹。她走过去瞟了一眼,见纸张上有山、有树、有花、有草、还有蝴蝶,还有太阳,一张纸上红红绿绿,好不热闹。她进门放下包,就到厨房洗手,准备做饭。儿子在客厅喊了一句:“妈妈,爸爸给你留的纸条,他晚上值班不回家了。”葛小玲心里咯噔一下,忙跑进客厅。

那张纸条静静地躺在玻璃茶几上,就像这些日子那张沉默的脸。留下的话很简单,只有一句“小玲,我值班,今晚不回家”。

葛小玲的心里忽然空空的。临近家门时,她气鼓鼓的,现在忽然没有对手了。她有一种没着没落的感觉。

夜里,躺在那张宽大的双人床上,她感觉自己变成了拇指姑娘,只能占那么丁点儿大的地方。翻来覆去睡不着。她爬起身,啪的一下打开床头灯。坐起来,披好衣服。

其实,她一直在等待什么。可那台电话静静地躺在白色的床头柜上,无声无息。这次他俩到底因为什么吵架?葛小玲将下巴放在弓起的双膝上想了半天。他们似乎并没吵,只是由于一件小事相互怄气,你不理我,我也不理你,然后两人便都沉着气,谁也不先开口说话。

其实,今天她回家这么晚,是因为在下班的路上碰到那个个子高高的巩健。他们已经有七年没见面了。

刚碰面的那一刻,她并没认出他。还是他先喊出她的名字,她怀疑自己看花了眼,整天气鼓鼓的,会不会影响脑神经?

巩健七年前调到市里,他们再也没见过面。在这个暮色苍茫的黄昏,巩健几乎像从地下钻出来那样让她吃惊。分手时,巩健邀请她第二天出去吃饭,不知为什么,她想也没想就答应了。

现在,她独自躺在宽大的木床上,又有些后悔,不该那么痛快就答应巩健的邀请。

说起来,她和巩健之间也没什么。那点儿事经了七年的光阴,已淡得像一杯泡了无数次的茶水,一点滋味也没有了。只是两人的谋面又让她想起从前。

当年,巩健是个个子高大却神态腼腆的男孩,他一见到葛小玲就脸红。葛小玲倒是有几分喜欢他,这样的男人让她感到没有任何负担。可是,他与自己想象中的不一样。她要找一个年龄比她大,看上去有沧桑感,会疼人的男人,让她心里感到踏实,有安全感。可巩健不是这样的,他像个孩子,像个还没长大的孩子,尽管他有那么高的个子,尽管她在心底是有几分喜欢他的。

尤其是那次,逢星期六,他们几个年轻人到县城西面的小公园玩。

巩健一直和她一排走,上台阶时,他会伸出手拉她一把,在假山上玩耍时,她不小心扭了脚,他便一直拉着她。她蹲下身整理自己的鞋带时,他也蹲下来,嘴里忽然轻轻“哦”了一声,葛小玲问怎么了,他只是关切地看着她,不说话。葛小玲也不再问。

第二天上班时,巩健拿了两大包黑芝麻糊送过来,告诉葛小玲,喝点,乌发。葛小玲好半天没明白过来,等弄明白巩健在游小公园时,发现她脑后有根白发时,她的心一下热起来。

可是,最终,他们没有走到一起,她觉得她要找的男人与巩健不吻合,巩健是个男孩,她要找的是个男人。

葛小玲这样胡思乱想了一夜,第二天下午下班后,仍然如约去了“易家饭店”。她的心里怀着一种说不清的感觉,一方面她好像是和谁在怄气,一方面她想看看,七年后的巩健到底有哪些变化。

巩健在包间等她。她一进门,巩健马上站起来,笑容可掬地看着她。

就是这一瞬间,葛小玲感觉到巩健已不再是七年前那个男孩。坐下来,你来我往巩健开始一遍遍问葛小玲喜欢吃什么就点什么。葛小玲笑着推托,让巩健全权代理。巩健也不推辞,点的几个菜居然都合葛小玲的胃口。问喝什么,葛小玲要了一罐加热的露露。

等菜的功夫,两人便开始询问别后的一些情形,家庭、孩子、工作。

巩健关切地问:“你还好吧?”

“嗯。”葛小玲点了点头。

什么算是好呢?是指心情,还是指工作,还是指家庭。如果是指心情,她不好,她一点儿也不好。这些天她心里闷得都不知道找谁诉说。

“你呢?”葛小玲低头用吸管吸着饮料。

巩健轻轻点点头,又摇摇头。葛小玲不知道他这是什么意思,是代表好?还是不好?猛抬头,她发现那双曾经很有魅力的眼睛一直望着自己,眼睛里满是柔柔的东西,多得似乎要溢出来。她心中一慌,装着满不在乎地扭头望着墙上一幅壁画。

巩健举起酒杯:“小玲,来,让我们为我们七年后的相逢干杯。”葛小玲陡然激动起来,她觉得自己这两年在心中压抑许久的一些东西,被悄悄唤醒。她忽然想喝酒,喝好多酒,喝个酩酊大醉。

其实,想醉的欲望已经在心中涌动许久。刘志伟莫名的沉默和忧愁,让她憋闷。她不知道他到底怎么了。她曾经怀疑他的心另有归属,可观察了好长时间,并没有那种迹象。他每天按时上下班,几乎是踩着钟点来去。再说,她相信自己在他心目中的位置。她也知道,他那种性格并不是那种拈花惹草的男人。他每月的工资,除了留下自己的零用钱,全部交给她打理。再说,现如今,还有几个女人愿意找没钱的男人?

即使刘志伟真像她分析的那样,他的所作所为,还是常常将她激怒。

去年夏天,每天的温度都在35度。这在北方地区来讲是罕见的。他们的小厨房在院子的西边,进去两个人就打不过转身。又晒了整整一个上午,真如蒸笼一般。她仅穿个白色的吊带背心,蓝格短裤,仍是浑身冒汗。厨房里简直不是人呆的地方。

她端着一小锅炒好的菜,上客厅的台阶时,勺子一下挂在竹帘的缝隙里,她脚下一歪,身子猛地全倾过去,膝盖重重磕在青石台阶上,一阵钻心的痛传来,她额头上直冒冷汗。红的西红柿,绿的青椒,黄的鸡蛋,连汤带水泼在台阶和门槛上。

她忍着痛爬起来,膝盖上擦破好大一块皮,鲜红的血隐隐渗出来。

刘志伟听到声音走过来,一声不吭,看她一眼就拿笤帚簸箕去收拾一片狼藉。她心中钝钝的痛,身上忽然一点儿也感觉不到热。站在正午灼热的阳光下,胳膊上长出一层密密的鸡皮疙瘩。

葛小玲向服务员要了一个玻璃杯,巩健替她倒了大半杯啤酒。她低头轻轻抿了一口,好难闻的味。人家喝啤酒就喝这个味,可她却是最怕这个味。她下意识地皱着眉头,咂了咂嘴。巩健关切地问:“行吗?不行,你还是喝饮料。”“我今天要尝试一下啤酒的味道,人生应该尝试许多。”

葛小玲拿起杯喝下不大不小的一口,她尽量不去理会那种味,只是让那种淡黄色的液体顺着喉头缓缓流进胃里。只要是酒,就有度数,她现在就爱这个度数。

巩健仰头,灌了一大口,玻璃杯里的酒就像遇冷的水银柱忽地降下半截。巩健的脸已有些泛红,他并不是个能喝酒的人。此刻,坐在这个乳白色的包间中,他心里想,这个叫葛小玲的女人,经过七年的岁月,不仅没有一丝苍老的痕迹,而且比做姑娘时更有风韵。那时的她有些瘦弱,看上去清秀,可现在她显得圆润。自己家里那个当初也曾是杨柳小蛮腰的女人,现在简直惨不忍睹。他弄不明白,为什么有的女人在岁月的流水中,洗涮得更加美丽,而有的女人却被泡得一塌糊涂。

他忽然涌起一个奇怪的念头,假如自己当初和她结婚,现在会是什么感觉?不过,自己当初是真的有些喜欢她,他能感觉得到,葛小玲对他也不反感,可是他不明白她为什么对自己若即若离。他一直弄不明白。

有时看样子葛小玲肯定会接受,可一会儿又是置他于千里之外的神情,直到葛小玲与一个比她大八岁的男人结了婚。他才彻底死心。随后,因工作调动,他调到市里,再也没见过葛小玲。这些年,在半夜梦醒时分,他眼前偶尔会闪现出一双圆溜溜的大眼睛和一对深深的酒窝。那个圆眼睛的姑娘让他怎么都不能够忘怀。不知道她现在生活得怎么样?过得好不好?他只是觉得自己像个大哥一样,老想用一种关切的目光看着她。

除此之外,他已不再有什么非分之想。他打开床头灯坐起来,从床头柜上的烟盒里抽出一支烟,拿打火机点燃,深深地吸一口。身旁睡着的女人鼻息很重的传来,嘴角有一丝口水流下来,浸入蓝花枕巾。有时,他几乎怀疑,这个动不动就河东狮吼的肥胖女人和当时那个有着低吟浅笑,有着纤细腰身的姑娘到底是不是同一个人?

有时,他也觉得自己对不住她。跟了他七年多,什么也没赚下,倒赚下一身肥肉,眼看着漂亮衣服穿不得,心中的失望和沮丧是可想而知的。他们夫妻间很少谈什么,不过中间夹个活泼的女儿,让他们都感到这是一个家,这是他们三个人的家。而他也尽自己一个男人最大的努力,让他们母女俩过得舒服一些。

此刻,坐在葛小玲的对面,他已变得粗糙和麻木的心竟然泛起一丝柔柔的波涛,某根敏感的神经被轻轻牵动了一下。他觉得这种感觉很舒服,很愉悦。看起来,葛小玲倒好像有什么心事,她过得不愉快吗?

一杯酒灌下去,她不住地想打嗝,感觉肚里胀胀的,头有些隐隐的晕。巩健坐在对面,关心地望着她:“你少喝点,要不,还是喝饮料吧!”

葛小玲笑着摇摇头,把玻璃杯朝巩健递过去。

这啤酒的度数太低了。这时,她很想喝一点儿白酒。可她不好意思说,那样显得她像个女酒鬼。她太想体会一下那种喝醉的感觉。她想放纵一下自己,在别人眼里,她是个能干的女人,是个循规蹈矩的好妻子。刘志伟,在你眼里我是什么?你不满足吗?认为就你是个男人。我在你眼里是什么?是你裤腰带上的钥匙串?还是不花钱的女保姆?

我是个女人,是个敏感的女人,我知道哪些男人在心里悄悄装着我。

可是,我不愿接受那些额外的感情。我觉得那样做,背叛了你,也背叛了我自己当初的选择。我一直觉得是缘分让我们走在一起,否则,你为什么一直等我等到三十岁?而我为什么在郊区那座有着青石台阶的学校,就暗暗想象未来要找的男人,而你正好与想象的重叠。如果有前生,是你欠了我,还是我欠了你?

女人,可以忍受一个男人的清贫,但却不能忍受男人的漠然。你从什么时候改变了自己?变得让我怀疑那个站在秋天灿烂的阳光下,露着一口白牙齿的男人是个幻觉,他从来就不曾走近我。有多少次,我真想说,刘志伟,你怎么不笑一笑?你知不知道你笑起来很暖人?你一定不知道,就是因为你的笑,你雪白的牙齿让我迷失,让我一头栽进你这个比我大八岁的男人生活中,再也无法自拔。

以前轻松、浪漫的日子,已经像天边那朵漂亮的云彩,飘逝得再也找不到了。我真想你拉着我的手,在街头小贩那里,为我买一块黑籽红瓤的西瓜;在穿着厚厚棉衣的冬季,为我买一客冰淇淋。我愿意你在我耳边悄悄说,小玲,我会让你幸福的。我不在乎别的女人骑着豪华摩托,而我仍骑着那辆结婚时买的枣红色三枪女车;我不在乎别的女人定期到美容店做皮肤护理,只要下班回到家能看到你灿烂的笑容和雪白的牙齿,我就容颜不老,青春常驻。

可你为什么总是沉默?你肩上似乎压着千斤重担,你有什么事不能对我说?我是你同床共枕的妻子。我愿意为你承担些什么,可你什么也不说,而我什么也不能做。你太压抑了,我也太压抑了,我常常感到胸口发闷,你知道吗?我经常想找个没人的地方大哭一场。我想我自己当初的选择是不是错了?而你,是不是也在后悔你当初的选择?无论如何,当时,你是那么出色,身边肯定不乏喜欢你的姑娘。因此,经过这几年琐碎的婚姻,你发现你还是喜欢她们当中的某个姑娘?难道真像一篇文章中写得那样,男人在婚前觉得许多女人都不适合他。婚后又觉得很多女人适合他?

我只想大醉一场,就可以不再想这些烦心的事情。你肯定不知道,每次吃饭时,我都希望你拿出橱柜里那瓶长城干红,咱们干一杯吧!可你永远都不说。你只是很有味地吃饭,为我和儿子夹菜,淡淡地说一些天气晴朗之类的话。

今天,总算有机会啦。我一定要好好喝几杯。已经是第三杯了吧?

巩健说什么也不让葛小玲喝了,他说喝多了一定会很难受,小玲。葛小玲忽然想哭,刘志伟什么时候对自己说句关心的话?

如果,当初自己和巩健走在一块儿,今天会是什么样子?他一定比刘志伟知道疼人。不过,也不见得,时间让什么都可以变得不敢相认。

刘志伟当时不也会疼人吗?知道自己喜欢吃冰淇淋,喜欢体会在寒冷的天咯嚓咯嚓咬着吃冰的那种感觉,他不是连大衣都不穿,骑着自行车转悠半条街,给自己买回家吗?记得当时,他的鼻子都冻红了。可看见自己吃冰淇淋的贪婪相,满足地在一旁大笑不止。

哦,服务员已经探头探脑进来好几回了,人家要下班,她也该回家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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