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篇 影响你一生的心理现象与效应
第一章 是什么导致了你的错觉
眼见不一定为实
看过雨果的长篇小说《悲惨世界》的人也许会记得这样一段情节:马车夫商马第被警长指认为前苦役犯冉阿让而押上了法庭,而冉阿让的狱友们也一致指认其就是冉阿让。这时,已化名为马德兰的真正的冉阿让挺身而出,这才避免了冤案的发生。
在法庭对案件的审判中,许多情况下法官和陪审团都是依照目击者的证词和物证来进行判断的,人们普遍认为目击者的证词是正确和可靠的。但研究表明,对同一件事情,不同的目击者有不同的描述,因而目击证人的证词的可信度值得怀疑。由于证词一般是证人在相隔一段时间后对所发生事件的回忆,因而事实上它并不像人们想象的那样可靠。人们往往会以自己的方式解释所经历过的事或人,并且很难把实际发生过的事和自己经过推理而认为理所当然发生过的事区分开来。这种记忆扭曲现象有时会造成严重的后果。如在1998年,美国曾根据当事人的指证而判一个名叫约翰·史密斯的人犯有抢劫罪。然而5年以后真正的罪犯落网了,他名叫迈克·史密斯,与受冤者的相貌极其相似,又为同姓,因此造成了这一冤案。
同时,研究发现,目击者对事件的回忆会因为提问方式的不同而有很大的差异。例如,在一项研究中,让被试者看一部关于一起撞车事故的影片,然后要求被试者对事故中车辆的行驶速度作出判断。结果发现,当问题是“车辆在冲撞时的速度是多少”时,被试者对车速的判断超过65千米/小时;而当问题是“车辆在接触时的速度是多少”时,被试者对车速的判断只有50千米/小时。一周之后,主试官要求被试者回忆在事故中车窗玻璃是否被撞碎了,事实上影片中的车窗玻璃并没有被撞碎。结果是,以“冲撞”字眼被提问的被试者中有33%的人回忆说车窗玻璃被撞碎了,而在以“接触”字眼被提问的被试者中,比例只有14%。显然,在提问时不同的字眼改变了被试者对目击事件的记忆。
还有实验也证明了同样的问题。研究者给被试者看一段一辆白色跑车疾驰在乡间公路上的影片,然后对他们进行提问。研究者对一些人问道:“经过农舍的白色跑车时速大概是多少?”对另一些人问道:“白色跑车时速大约多少?”几天后再同样地问他们另一个问题:“你有没有看见公路旁的农舍?”结果,在前次提问中提到过“农舍”的那一组人中有17%的人做了肯定的回答,而在另一组人中只有3%的人回答有。
这些研究和实验证明了:一个人回忆时,如果向他提供某些似乎是真实的信息,便会影响他的看法,甚至会使其“看见”了某些实际上并未发生的事件。因而现在法庭已开始注意到防止“诱导性问题”的出现,这也是法律心理学为现实生活所作出的重要贡献。
现代心理学的研究证明,证人的话有时极不可靠。有这样一个实验:云荣西德哥廷根的40名观察力敏锐的心理学家正在开会,突然一人冲进会场,后面一个黑人手持短枪紧追而入,两人便搏斗起来,持续20秒钟之久,之后听到外面一声枪响,两人仓皇而逃。主持会议者要求各位学者立刻写下目击报告,然后同现场拍摄的录像核对。结果1人错误率10%,14人错20%~40%,12人错40%以上,13人错50%以上。一半以上的报告掺有臆造的虚假情节。黑人光头,但9/10的人或者说头戴便帽,或者说戴高帽子;黑人穿黑色短衫,有人说成是红的,有人说成是咖啡色的,还有人说成是条纹的。
常言道“耳听为虚,眼见为实”,那么,富有观察力的心理学家目睹良久,印象极深且又立刻回忆,为什么还有如此惊人的错误率呢?有的可能是知觉选择问题,例如只注意黑人手中的短枪而未顾及其余情节;有的可能是由于搏斗激烈,使学者们眼花缭乱、看不清楚;有的可能是原来处于安静的“定式”,对突如其来的变化不知所措,等反应过来时,人已逃之夭夭,什么也没看见,等等。总之,原因是多方面的。
因而,在法庭上,我们不能仅凭证人的证词来判案,要认真考虑证词的可靠性和真实性,这样才能避免冤案的发生。
心理暗示导致的“睁着眼睛说瞎话”
美国某大学心理系的一堂课上,一位教授向学生们介绍了一位来宾——“比尔博士”,说他是世界闻名的化学家。比尔博士从皮包中拿出一个装着液体的玻璃瓶,说:“这是我正在研究的一种物质,它的挥发性很强,当我拨出瓶塞,它马上会挥发出来。但它完全无害,气味很小。如果你们闻到气味,请立刻举手示意。”
说完话,博士拿出一个秒表,并拔开瓶塞。一会儿工夫,只见学生们从第一排到最后一排都依次举起了手。但是后来,心理学教授告诉学生:比尔博士只是本校的一位老师化装的,而那个瓶子里装的物质只不过是蒸馏水。
心理系的学生之所以“睁着眼睛说瞎话”,是因为受到了比尔博士的暗示。他暗示瓶子里装的是一种他正在研究的物质,气味很小,所以学生们就相信了,并且似乎真的闻到了那种特殊物质的气味。
心理暗示现象在人们的日常生活中非常普遍,暗示每天都在不同程度地影响着人们的生活。比如,你可能有过这样的经历:一道新菜上来,尝一尝并不觉得有什么特殊滋味,等主人详细介绍之后,你才渐渐体会到菜的新奇和特殊来。
再比如,有一天同事突然说:“你的脸色不太好,是不是病了?”这句不经意的话你起初还不太注意,但是,不知不觉中,你真的会觉得头重脚轻、浑身隐隐作痛,似乎自己真的病了。最后,因为太担心,你到医院做了一番检查,当权威的医生向你宣布“没病”之后,你顿时觉得浑身轻松、充满活力,精神焕发。这些现象初看起来似乎不可思议,其实,这都是心理暗示在起作用。
暗示是人或环境以非常自然的方式向个体发出信息,个体无意中接受了这种信息,从而作出相应反应的一种心理现象。
“度日如年”中的时间错觉
不知道你是否留意过,当你做喜欢的事情时,就觉得时间过得很快,可以说是时光飞逝;当做一件不喜欢的事情时,便如坐针毡,觉得时间过得很慢,似乎都过了1小时了,可实际上才过了10分钟。这是因为你对时间的知觉出现了错误。我们对时间长短的感觉,会因在这个时间内所做的事而产生不同的错觉。
时间错觉是指对时间的不正确的知觉。由于受各种因素的影响,人们对时间的估计有时会不符合实际情况——有时估计得过长,有时估计得过短。
一般来说,当活动内容丰富、引起我们的兴趣时,对时间估计容易偏短;当活动内容单调、令人厌倦时,对时间的估计容易偏长。
当情绪愉快时,对时间的估计容易偏短;情绪不佳时,对时间的估计容易偏长。当期待愉快的事情时,往往觉得时间过得慢,时间估计偏长;当害怕不愉快的事情来临时,又觉得时间过得太快,时间估计偏短。
此外,人们的时间知觉还具有个体差异性,最容易发生时间错觉现象的是儿童。
人们对时间的错觉容易使人想起爱因斯坦的相对论。关于相对论,爱因斯坦有一个精妙的比喻,对它进行了简单而恰当的概括。他是这样说的:“当你和一个美丽的姑娘坐上2小时,你会觉得好像只坐了1分钟;但是在炎炎夏日,如果让你坐在炽热的火炉旁,哪怕只坐上1分钟,你都会感觉好像是坐了2小时。这就是相对论。”
和美丽的姑娘聊天,当然是甜蜜的体验,人人都希望它能长时间持续下去;相反,炎炎夏日,在炽热的火炉边烤着,分分秒秒都是煎熬,好像受刑,自然希望它赶快结束。也许正是因为自己的主观愿望和实际情况的比较,使我们产生了这两种截然相反的时间错觉。我们平时所说的“欢乐嫌时短”、“寂寞恨更长”、“光阴似箭”、“度日如年”,也是这种情况的表现。
在一个时间周期内,人们往往感觉到前慢后快。比如,一个星期,前几天相对于后几天感觉慢,过了星期三,一晃便到了星期天。一段假期,前半段时间相对后半段显得慢,当过了一半时间,便觉得越来越快。所以有人说:“年怕中秋日怕午,星期就怕礼拜三。”出现这种现象的原因是:在一段时间的前期,你觉得后面的时间还很多,不着急,就感到时间慢;越到后来,你越感到时间所剩不多,越感到着急,也就觉得时间过得快。
人一生也有这个规律,人在童年时代感到时间过得慢,就像歌里唱的,“那时候天总是很蓝,日子总过得太慢”,因为你觉得以后时间还有的是。等年龄渐长,尤其过了30岁,就感到时间不那么多了,于是开始着急,也就觉得时间过得快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