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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多美国父母都鼓励孩子利用闲暇时间出去打工。美国的这种“童工”,常常是出现在家庭状况良好的中产阶级家庭,穷人家的孩子打工的比例相对要少得多。美国的父母认为孩子打工越早,事业的起步就越早,在日后的竞争中可以先声夺人。
在美国的家庭,一般来讲父母都会给小孩分配家务来做。
杰姆每天都会把用过的盘子和餐具放进洗碗机中,等到了第二天再摆放到碗柜里。此外,他还要打扫房间。
安丽从洗碗机中拿出了干净的盘子和刀叉放进洗碗柜,弟弟安迪在沙发上看着电视。安丽做完了拿干净餐具的工作之后,对弟弟安迪说:“去冲洗那些用过的餐具吧。”说完自己坐在沙发上开始看电视了。美国的父母给小孩分配的工作总是公平的,不会有谁可以偷懒。
这天是丽提的生日,早上妈妈还是像以往那样叮嘱她:“不要忘记倒垃圾,这是你的工作。”
也许,你明白为什么美国的孩子在用钱上很小气了吧,那是因为所有的零花钱都是他们自己挣来的。在美国,工作是孩子自信心的激发器,家长一般也都鼓励孩子靠打工来挣些零花钱。对此,有些美国的专家也表示过疑虑:家长不可以让孩子过度从事这种业余的打工活动,因为这样会干扰孩子完成学业,剥夺他们参与重要的家庭和社交活动的机会。不过说归说,打工的观念早已经在美国孩子的心中根深蒂固了。
美国的孩子从小被鼓励自力更生,打工是他们一项重要的生活体验。在美国,一个高中生就可以找到比较正式的工作,比如到快餐店或者超市做临时工,或者是做家教,女孩可以帮人家照看小孩,虽然工资很低,但是毕竟比向大人要零花钱来得痛快。当然,在美国也有相当一部分的学生倾向于做义工,而且在美国有许多地方也都提供这样的机会,图书馆和避难中心都会提供这样的职务,申请大学的时候,这些单位还可以提供介绍信。
约翰·洛克菲勒出生在19世纪纽约州哈得逊河畔的一个乡村,他的父亲被人们称为“大个子比尔”,卖过木材、马、土地、盐、毛皮和杂货,还做过巫医,几乎是无事不干的“百事通”。由于父亲经常外出经商,他也将自己的经营之道传给孩子们。只要一回家他就教约翰如何写商业书信、如何准确而迅速地付款、如何清晰地记账。
在零花钱方面,他从不轻易给孩子们,而是让他们用劳动来换取报酬。因此小洛克菲勒要想有钱花,必须得给父亲做“雇工”。他干农活、挤牛奶,并且将自己的工作一一记上,月底与父亲结算。
7岁的时候,他在森林里发现了一个火鸡窝。一个赚钱的注意在他的小脑袋里形成了:他悄悄藏在火鸡窝附近,等火鸡暂时离开了,就奔上前去,抱起一只小火鸡就跑。他将小火鸡细心喂养。到了吃火鸡的感恩节时,就把它卖给邻近村子里的农民,然后把赚到的钱都放进了蓝色的瓷盒里。
当洛克菲勒成了孩子们的父亲的时候,他承袭了这一家风,要求他的孩子们也认真记账,靠做家务来挣取零花钱。看看他的价目表:打苍蝇2分钱,削铅笔1角钱,练琴每小时5分钱,修复花瓶则能挣1元钱,擦皮鞋得5分钱,一天不吃糖可得2分钱,第二天还不吃奖励1角钱,每拔出菜地里10根杂草可以挣到1分钱,劈柴的报酬是每小时1角5分钱,保持院里小路干净每天1角钱。洛克菲勒还给每个孩子一个小账本,要孩子们记清楚每笔支出的用途,领钱时叫洛克菲勒审查,钱账清楚,用得正当的,下周增发5分,反之则减……可以想象,这样一个家庭出来的人,怎么会对赚钱不敏感!
不要以为打工的孩子浪费了打好的学习时间,在美国,支持孩子外出打工的父母常常出现在教育水平良好的中产阶级甚至是高产阶级家庭,而穷人家的孩子打工的情况反而相对少见。在美国有人还做过相关的数据统计,打工开始越早的孩子,以后的平均收入就会更高。因为打工早,所以事业的起步就早,有利于孩子在日后的事业中先声夺人。
不仅如此,一般来讲,孩子所能做的工作通常是比较低端的工作,而且需要一对一地和客人打交道,对于一个孩子的说服能力和沟通能力也是个很不错的锻炼呢。在如今的时代,这些能力的锻炼,是不愁日后没有用武之地的。
常青藤家训
很多日后掌管美国经济的一把手人物,都是从小时候的跑堂收小费起步。孩子通过打工,可以培养通过工作来达到目标的习惯。这对他们日后的成长影响深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