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陆注册
2975800000009

第9章 水浒歪传之:时迁(2)

4个苹果分8半,时迁独占其中5份,吃不了,他一般随手就扔,3只猴子也不敢去拣。

但有一次,时迁一时兴起,把吃不了的半个苹果扔给了啪啪唧,啪啪唧竟然感动之极,把自己身上的3只虱子献给了时迁。

时迁大乐,忽然明白:只要让猴子高兴,猴子就会傻上加傻。

事实又告诉他:猴子傻,人比猴子更傻。

只要猴子做个简单的动作,人就拿苹果给猴子吃,而且还很高兴的样子。

有时候,学习效果好,狲公高兴,还会多发几个苹果。

“加傻原理”同样适用于人。

“真够贱的,幸好我是在猴群里长大的。”

从这以后,狲公就带着自己的戏班大江南北四处巡演。

时迁赚的眼泪越来越多,狲公发的苹果越来越多,3只猴子供奉的虱子也越来越多。

时迁也越来越感到:生命是如此轻易,且无聊。

地球无限缩小,小到如同一只老死的跳蚤。

而时迁自己,则是这跳蚤身上、被空虚围困的、更小的一只跳蚤。

6.

世界上有两种贼,一种偷得到东西,一种偷不到。

前一种是现实主义的贼,后一种是浪漫主义的贼。

现实主义是劳累的,而浪漫主义是辛酸的。

高大壮正是一个天生的、辛酸的、浪漫主义的贼。

说他是天生的,要从他的祖辈说起,他的爷爷高小瘦性无能,只好偷来一个婴儿,也就是他的父亲高小壮,他父亲身体没有任何问题,可是他妈妈却不能生育,所以,只好又偷来一个婴儿,也就是高大壮。

有这样一个一脉相承的血统,他怎么可能不是天生的小偷?

百日那天,高大壮的父母抱着他抓东西,百般引诱哄劝逗,他却哭闹着什么都不拿,人们都说他是四大皆空的活佛转世。可是,等宾客散去后,他父母发现他的襁褓中藏着以下东西:拨浪鼓、金元宝、胭脂、状元帽、瓦块、裹脚布、红烧猪头、驴车、邻家的大婶…

可能是由于那一次太辉煌,虽然自幼立志要偷尽天下,以后,高大壮再也没有偷得手过一次。

偷瞎子的钱,瞎子忽然重见天日,当场逮住他;

半夜偷聋子的铃铛,聋子第三只耳朵正好移植成功,听得清清楚楚;

偷瘸子的马,瘸子无师自通练成绝世轻功,两步就赶上他…

一次挫折,考验人的心胸;

两次挫折,考验人的意志;

三次挫折,考验人的耐力;

100次挫折,考验人的麻木。

高大壮顺利通过了终极考验。

浪漫的极致是行尸走肉,高大壮独自漂泊在这个处处与他为难的人世间,心中是一片无边苦寒的荒漠,眼中只有永恒的黑暗。

虽然从私有制诞生那天起,世界上就有了贼。但没有任何一个贼能在贼格上与他相比,他的纯洁、他的坚贞,他那九死不回的贼的初衷…

他只吃偷来的食物,只穿偷来的衣服。所以,60多年来,他一粒米都没吃过,一缕布都没穿过。他能活到今天,只能用神话来解释。

人们经常能见到他赤裸裸、骨棱棱的身影贼溜溜地闪过,像一句见不得人的脏话。

形而下的绝望滋养了形而上的丰收。

从天命之年开始,他断然遗弃了物质世界,飞升到玄想的境域,在古人的思想中偷盗贼的真义,到60岁的时候,他完成了盗贼史上第一部专著——《盗德经》——

夫盗亦有道,然则盗可盗,非常盗;

窃可窃,非常窃。

无盗,天地之始;

有窃,万物之母。

……

有盗自远方来,不亦悦乎?

窃而时得之,不亦乐乎?

人被偷而不愠,不亦君子乎

……

吾生也有涯而物也无涯,以有涯盗无涯,殆也。

……

贫贱不能移,富贵不能淫,威武不能屈,此之谓大盗也。

……

在后记里,他写道:

托之于空言,不若见诸行事之深切著名。然则,行,我幸也;不行,我命也。君子知天而安命,故潜行旧典,窃文盗义,编著此经,欲藏之名山,传之其人,发扬盗义,光大贼林。此吾愿也。

《盗德经》完成后,他四处寻访传人,10年铁鞋,却毫无结果。

生命已到尽头,作为贼,他一无所获。“偷人的东西不成功,难道连猪的东西也偷不到?我必须给自己一个交代。”

于是他来到猪毛家,因为那里的猪最多,保险系数最高。

7.

众生平等,蝴蝶也一样,不过是穿了裙子的毛毛虫而已。

但是,很少有蝴蝶能意识到这一点。

皇宫是一个巨大的蛹,在众王子中,赵佶本是最耀眼斑斓的毛毛虫,简直可以算得上是一只天才的毛毛虫。尤其是那一笔画才,当真追魂夺魄,所以得了个乳名叫画虫。

画虫最怕画美女,尤其是夏天的美女,才画出一只胳膊,上万只苍蝇立刻会闻风而来。

然而,在登基竞选中,他却败给了自己的哥哥——那个人称宋哲宗的平庸的毛毛虫。

这场打击如同一阵暴雨,将这只蝴蝶打落在泥水中,花裙子立刻变成一块历经数代的厨房抹布。

那一刻,他忽然发现:我也不过是一只毛毛虫,而且是那种发育不良的。

于是,这个12岁的、大彻大悟的毛毛虫,在惊蛰那天、冒着丝丝细雨,拱出了皇宫, 爬向民间。

有识之士这样评价他:一只高贵的,然而自暴自弃的毛毛虫。

古话说得好:三代才能培育出一个贵族;

反之其实同样成立:三代才能作践出一个贱人。

画虫一心一意要作践自己,他想乞丐应该最贱,就开始沿街乞讨。

可是,由于他精通绘画,他设计的乞丐造型格外邋遢,将贫穷肮脏推向一个从未有过的艺术高度,就算1万个乞丐挤在同一口井里,人们也总能一眼发现他。因此,他得到丐帮长老器重,迅速成为丐帮最年轻的八袋弟子。

深入到丐帮内部后,他发现,丐帮帮主及各长老竟然均是皇室子弟,秦汉魏晋南北朝直至唐五代的都有。而且他们的目标和他完全相同:成为天下第一贱人。

这再次激起他万丈雄心,决意要夺到帮主之位。

丐帮帮主竞选题目很简单:从所列的名单中选一个人,向他乞讨1个馒头,速度最快者即为新帮主。

名单上一共列有10个人,按难易程度分为上中下三级。名单中上级难度的只有一个,名叫针尖菩萨,附注中这样写道:

针尖菩萨,女,64岁,米店老板,座右铭:“如果每顿饭能省一粒米,一亿年就能省出1095亿粒米,足够吃1家3口人吃1千万年。如果每顿饭省3粒米呢?大家认真想想算算吧,哈哈哈——”

画虫义不容辞抢先选到针尖菩萨。

来到针尖菩萨家门前,一条狗守在门外。

在描绘这条狗之前,必须先确定什么叫狗。这实在是古今最难的哲学命题之一,仅仅凭人类的智慧+狗的智商,永远休想得出答案。所以,比较讨巧的办法是:确定什么是非狗。

那么什么是非狗呢?

答案就在针尖菩萨门前这只狗身上。

如果这只狗再少1根眼睫毛,那它将彻底是非狗了,但到目前为止,它依然保留着这根眼睫毛。所以,它仍然是狗。

(在此郑重建议:所有哲学家都应该在这根眼睫毛凋落前,去实地观察一下这只狗,这将是一次千载难逢的思维界定机会)

至于在这个故事中,绕这个弯子,主要是想说:这条狗实在太瘦了。

针尖菩萨将这条狗养得瘦到了狗的极限。

正在这时,门吱呀一声开了。

门内飘出一个鬼。

对不起,用词错误,确切的说法是:一个几乎是鬼、但其实还是人的人,从门内几乎是飘、但其实还是走了出来。

这个再少1根睫毛就会变成鬼的人,就是大名鼎鼎的针尖菩萨。

至于她的性别,是从她的姓名上猜测出来的。因为那根睫毛不分男女,而且那根睫毛如果再少一根睫毛,它也将不再是睫毛了。(睫毛的睫毛?!)

针尖菩萨拿着一根骨头,那根骨头当然也一样,如果再少1根睫毛,它也将不再是骨头。(抗议:骨头也有睫毛!?)

针尖菩萨以肉眼无法分辨的速度,慢慢慢慢慢慢慢慢将骨头放到狗嘴前,然后飘/走进门去。

狗嘴以肉眼无法分辨的速度,慢慢慢慢慢慢慢慢靠近骨头。

画虫忽然灵机一动:如果针尖菩萨的馒头极度难讨,那么从这条狗的嘴里讨这根骨头,必将是极度中的极度。一旦能够成功,帮主之位舍我其谁?

于是,他走过去,趴在狗的对面。

随行的监考乞丐无比惊讶。

8.

人总有一两件终生难忘的事物。

猪毛最难忘的当然是猪毛,所以后来干脆以之为名。

猪毛祖上连续三代荣登全国贫穷榜的首位。

对于猪毛来说,贫穷就像是先天掉在眼睛里的玻璃渣,不论你是否睁开眼睛看这个世界,它都会时刻提醒你:去死,快点!

有一次,当可怜的猪毛第N +1次决定自尽时,一撮猪毛救了他,并让他的人生从此翻天覆地。

事情发生在一座桥上,当时猪毛站在桥中央,正在精选出来的3种下跳姿势中迟疑。

一头猪奔上桥来,急速跑过。由于跑得太急,身子在桥墩上擦了一下,擦落了一小撮毛。

猪毛捡起那撮猪毛,眼泪夺眶而出:他从来没吃过猪肉,能在临死前目睹一次猪跑,死后手里还能攥一撮猪毛,也算是可以瞑目了。

陷到这感动中,他忘记了身边的一切。等醒来时,桥上挤满了人,一片吵嚷声。

原来,发生了一件情杀案:

桥北陈家养了一头男猪,英俊帅气,名叫世美;桥南秦家养了一头女猪,温柔贤淑,名为香莲。陈秦二家是世交,过往甚密。两头猪因此也算得上两小无猜、情投意合,它们经常在桥边的草丛中约会。

刚才陈家人发现香莲死在草丛中,咽喉上有猪的牙印,从血迹判断,死了没一会儿。

秦家人认定是陈家的世美咬死的,但陈家人却说世美今天感冒,根本没出过圈。两家人在桥头上争执起来。为了证明清白,陈家人把世美也牵来了。

猪毛心想:刚才那头猪神色慌张,凶手肯定是它。但世美身体完好,没有任何擦伤的痕迹。世美应该是无辜的。能在临死前做件好事,死了也好留个想头。

于是,他拿出那撮猪毛,站出来,替陈家做证。

秦家人凭着那撮猪毛。果然找到了真凶,原来是桥南潘家养的男猪二黑,这二黑早就垂涎香莲的美貌,今天无意路过草丛,见香莲只身一猪,就起了歹念,香莲当然拼死反抗。二黑怕事情张扬出去,只好杀猪灭口。

案情大白,陈、秦二家十分感激,分别送了猪毛一头猪崽。

猪毛无家无业,就带着两只小猪四处游牧,没想到吉星高照,这对小猪成婚不久,就产下8个小猪崽。(应该是未婚先孕)

8个变32个,32个变128个…10年后,猪数量已经达到上万头!

猪毛富了,当然娶了一个美貌贤能的妻子,并生下一个女儿。

至于这个女儿,暂以猪毛的评语做出场介绍:美丽、高贵、聪慧、大方、灵巧、活泼、善良、温柔、纯洁、天真…只有一个缺点:太完美。

最令猪毛骄傲的是:女儿的出生是个奇迹。

她是在光速中诞生的,也就是说,“唰”地就有了。

而且,女儿出生的那一刻,大地上响起一阵鼓声。

只有地球自己变成一面大鼓,才会发出这样的鼓声。

那阵鼓声,全世界可能只有聋子没听到。

还有——

女儿出生的时候嘴里含着一块小东西:半只微型鼓。

由于女儿长了一个猪鼻子,可爱极了!猪毛无比欣慰,索性给女儿起了个名字叫:猪鼻。

幼年的猪鼻过得自然是很幸福,猪毛的记忆中,她只哭过1次,那是因为落在内衣里的一根头发把她扎到了。

可是,自从懂事以后,猪鼻开始不高兴了,整日哭闹着要更名改姓。这让猪毛十分难过,但是,父爱终于战胜了私心,猪毛愉快地答应了。猪鼻就自己改了个名字叫朱碧。

没想到几年后,猪鼻忽然说:爸爸,我还是叫猪鼻吧,猪肉的猪,鼻子的鼻。

猪毛当然开心无比,心中再没有了一丝遗憾。

这年,猪鼻正好15岁,猪毛决定好好操办一下。他策划出一个具有鲜明家族风范的盛会:百猪宴。

9.

美貌只是一粒种,生在野地里,那只能算是一棵其他颜色的草。

这是李师师自己得出的结论。

对于自己的容貌,李师师从3岁起就已经有了绝对的自信。

世上只有瞎子才看不出她的美,但瞎子能听到她的声音。只闻其声,不见其人,这才是最可怕的诱惑。所以,每年都会有很多盲人跳河,因为他们曾经听到过李师师的声音。

据说,这一时期的北宋,绰号叫“浪里瞎跳”的盲人游水好手格外多。

只可惜,李师师的出生太穷贱。

7岁之前,她根本没出过大门,因为没有衣服穿。

她知道根本不能指望该死的爹娘,一切都要靠自己:“我既然不是公主,那我就要做皇后!”

没有衣服难不倒她,一个秋天的时间,她用院里结出的丝瓜瓤捻线、织布、裁剪,自己缝制出琥珀色的衣裙。

第一次走出门,她就像一只离家出走的雏鹤,无论看到什么都兴奋之极:

比如富户茅房上的生满绿苔的破瓦,在她眼里,简直是传说中皇宫宫殿上的琉璃;

再比如,富户门前的狗,在她看来,就是有一种胖状元郎的不凡气度;

还有,被人扔在墙角的秃扫帚,会让她剔然警醒,那其实是一个年老色衰的曾经的美女。

总之,她看了很多,想了很多,也坚定了很多:我只有10年的时间,我必须在10年之内让皇上见到我。

在回家的路上,满腔的激情让她情不自禁唱道:

有时候我觉得自己像一只小小鸟,想要飞就一定能飞得高;

当我栖上了枝头,猎人成为我的目标;

我飞上了天空,才证明自己,从此万众瞩目…

这一天,正好是她7岁的生日,同时也是镇子更名的纪念日。

镇子本名齐眉镇,从这一天起,变成了鳏夫镇。

镇子上女人见到她,无不感到可怕的威胁,她们同时看到了几年后无可逃避的悲惨结局:所有女人被丈夫无情抛弃,然后所有的丈夫成为情敌,紧接着刀兵四起、血流成河、哀鸿遍野、荒无人烟、野兽横行…

于是,李师师“砰”的关门声,如一声令下,所有女人同时悬梁自尽,所有男人从此立志不娶。

而这一切,早在李师师的意料之中,所以丝毫不以为意。她盘算的是第一个5年计划的初级目标——猪毛。

如果能拥有猪毛一半的猪蹄,那她就从此不必再为钱而犯愁。

每天,她都穿着自己丝瓜瓤的裙子,在猪毛家门前盘桓流连。

虽然她成功地导致了猪毛家长工无数次的集体怠工,然而直到第5年,她也没能引起猪毛本人的注意。

她不得不改变战术,发动声音入侵:

“送我送到你家门外,有句话儿要交代,虽然已经是百花开,路边的野花,你快点采,你快点采。”

这一招果然见效,猪毛立刻在墙内和道:

“我说我的眼里只有你,只有你让我无法忘记,但愿每一个白天,每一个黑夜,永永远远在一起。”

李师师欲擒故纵,唱道:

“门外的野花为谁开又为谁败?静静地等待是否能有人采摘,我就像那花在等待你的出来,拍拍我的肩,我未必听你的安排。”

猪毛急忙表白:

“你问我爱你有多深,我爱你有多真,你去想一想,你去问一问,饲料代表我的心。”

李师师正要开口,猪毛又补了一句道白:

“花花,你快吃啊,这饲料你不是最爱吃吗?”

10.

哪怕你是一只猪,只要有气质,也将是一只迷人的猪。

这是猪鼻的座右铭。

那是在3岁的时候。

小猪鼻想逗一逗爸爸,就捅破窗纸,把鼻子伸出去。当时猪毛正在院子里,猛一抬头,看见窗纸上的鼻子,大叫:“糟糕,猪跑进屋了。”

这句话深深刺伤了小猪鼻,那一刻她才真正意识到:我长得像头猪。

她怕见到猪、怕别人说猪,更怕别人叫自己的名字,所以她哭闹着给自己改了名字。

她的贴身侍女也是她自己选的:一个长得像蜘蛛,另一个稍稍好一点,只有半边脸像鸡。

但无论如何,鼻子永远挂在脸上,割不掉,换不掉。

整个童年,她的天气预报始终都是:多云,小雨。

直到有一天,她看到了花花——

同类推荐
  • 禁忌校园

    禁忌校园

    怎么这个校园有这么多禁忌,不可以问时间,又不可以随便进厕所,连寝室也是鬼里鬼气,在这个的校园生活的学生们真是伤不起啊!
  • 裂锦(新版)

    裂锦(新版)

    这是一个悲凉的传奇。傅圣歆为了避免家族企业的破产,不得不依附于曾有宿怨的商界巨子易志维。他们在彼此的试探与挣扎里,慢慢陷入与对方的情感纠葛中。只是现实严酷,容不得她奢望爱情或是幸福。悲情小天后匪我思存感动经典,再续三世纠葛情仇。这一刻的爱情情深似海,而人生,注定寂寞如雪。当文字也开始哭泣……再见记忆中那些明媚的忧伤,觅一个云淡风轻的闲暇午后,在匪我思存的文字里体验一次畅快淋漓的文字之旅!
  • 少年游

    少年游

    甫跃辉, 1984年生,云南保山施甸县人,复旦大学首届文学写作专业小说方向研究生毕业,师从作家王安忆。在《人民文学》《大家》《花城》《中国作家》《青年文学》《上海文学》《长城》等文学期刊发表中国短篇小说。获得2009年度“中环”杯《上海文学》短篇小说新人奖。
  • 风中有朵雨做的云

    风中有朵雨做的云

    叶勐,河北省作协会员。作品见于《人民文学》《芙蓉》等期刊。小说《老正是条狗》入选《2005年短篇小说年选》。《亡命之徒》电影改编。《塞车》被译成英文。《为什么要把小说写得这么好》获2008年度河北十佳优秀作品奖。现为河北省文学院签约作家。
  • 断残集:郁达夫作品精选

    断残集:郁达夫作品精选

    本书内容主要概况: 南行杂记、街灯、感伤的行旅、在寒风里、马蜂的毒刺、纸币的跳跃以、纸币的跳跃、故都的秋、江南的冬景、志摩在回忆里、移家琐记。
热门推荐
  • 延安颂

    延安颂

    一九三五年十月,红军在毛泽东的带领下结束了二万五千里长征胜利到达陕北。蒋介石百般阻挠,要以一困二剿三消灭的政策把红军冻死、饿死在陕北。红军于二十一日拂晓打起了直罗镇的枪声,在毛泽东的领导下,于二十三日把牛元峰带领的敌军全部歼灭,直罗镇战役大获全胜。直罗镇战役的胜利,不仅粉碎了敌人对于陕甘苏区的第三次“围剿”,而且为党中央把全国革命大本营放在西北,举行了一个奠基礼……
  • 如何掌控生命中的25个关键问题

    如何掌控生命中的25个关键问题

    生活中,许多人成天忙碌着,却不知道自己为什么而忙,日复一日,生命便成了一团理不清头绪的乱麻,于是深感疲惫与被动。本书通过对人生诸多问题进行深入梳理,结合典型的事例对其作了深入的剖析,引领读者参悟人生智慧,把握生命的关键,摆脱茫然的生存状态,从而主宰自我命运,创造成功人生。
  • 魔君宠妻

    魔君宠妻

    云层氤氲如海,天庭宏伟,破云而出。青崖子乃东方之神,是天宫赫赫有名的神仙,传承逆天神力、练成天外化身、手控辟邪神雷、驯服超级魔兽,一路披荆斩棘,最终踏上终极强者巅峰!雷霆大陆风起云涌,少年雷羽破九幽,战雷霆,独领天下,逆天而行,走出自己的雷道,成就无上雷帝!
  • 阴佞少爷的禁爱

    阴佞少爷的禁爱

    "怎么,你以为自己跑到这里就可以永远消失吗?真是单纯。"熟悉的声音在头顶响起。我募地抬起头,一道刺眼的光线晃痛了我的双眼。定睛之后,我看到那张俊雅的容颜正以一副居高临下的模样神色冷漠地看着我。他左耳处的那颗黑色宝石在电灯的照耀下散发出夺目的光泽,当头微偏的时候,掠闪而过一丝淡淡妖娆的模糊光雾。他是来救我的吗?我的心,曾经短暂地奢望过一小片刻。······俊毅深刻的五官,架着一副金属镶边的眼睛。削薄短发,细碎刘海微微倾斜,自然地搭放在眼镜边上,遮去他的一只琥珀色俊眸。他的身上,从来都是带着与生俱来的优雅及无法阻挡的高贵气质。他的脸上带着淡淡的笑容,俊雅而亲切。可是我知道,这一切,不过只是他的假象。因为,他是一只鹰,一只优雅却残佞的鹰。······如果可以,我希望,永远都没有遇到过他。可是他说"冷亦安,不论你逃到哪里,我仍然可以轻而易举地将你找到,把你禁锢在地狱的囚笼里,然后,生不如死。"手腕处流溢出的是鲜红的血液,它们是生命的根源,让我觉得自己是活着的。抬起双脚,我微微晃动,便听到金属碰撞出的叮咚声音,清脆而沉重。于是,我轻轻笑了。地狱吗?下就下吧,可是至少,我也要把他一同拉下。因为他,从来都不是属于阳光的。因为,我恨他。推荐我的完结作品:《邪戾少爷的女佣》《血戾监护人》
  • 傻妃的一纸休书

    傻妃的一纸休书

    幸福的新娘惨遭背叛,那是恐惧滴!林秋棠,乐城出了名的傻瓜,封建时代,追人追出高境界,表白未邃,铺一地桃花瓣割腕自杀了。当因爱成恨的商界精英女魂穿到这个愚蠢的女人身上,她绝情弃爱,一心只贪潇遥。可是,太闲懒也遭人忌妒,亲姐姐拒嫁鬼王,推她出来替嫁。好脾气不代表没脾气,嫁就嫁,傻子嫁鬼王,别人十分看好这桩婚事。传说中,鬼王奇丑无比,性格阴险恶毒,杀人如麻,冷血无情。可、可是、、新婚之夜,他的夫君俊俏非凡,娇羞无比,连她的手都不敢碰一下。难道碰到传说中的无能男?算了,他装矜持,她继续装傻,吃好,喝好,玩好。可懒妻难当,鬼王身份被揭穿,小三小四小五轮番上演抢夫记。她什么都没有,连一个无能的男人都要被别人抢走了,她继续视而不见。“棠儿,我只是跟林家小姐喝了一下午的茶,她把她祖传的宝库地图给我了。”“棠儿,五家小姐只约我去守猎,把他父亲的罪证偷给我了。”“棠儿,唐家五小姐约我赏江景,唐门五毒散的解药已经到手了。”“棠儿、、、”“够了,我只想知道,我什么时候能当皇后就够了。”她懒洋洋的翻身看着他,漫悠悠的问道。“隐忍三年,是时候了。”他轻轻的握着她的手,却被她悠然抽走,他眸底一片失落:“棠儿,我什么时候能得到你的心呢?”“你什么时候是皇帝,我什么时候爱上你。”她就是一个恶毒的女人,她最大的爱好就是压榨这个男人。人前,她懒的一塌糊涂,人后,她比谁都精明,培养自己的势力,闲来无事绑架一下亲王,调戏一下郡主,贪贪财,杀杀人,日子过的无比舒服。
  • 乱世情殇:凤飞迷雾记

    乱世情殇:凤飞迷雾记

    乱世纷杂,她深爱的恋人为参军与她洒泪而别,她迫于母亲的病委身于一个有权势的军官。她清冷的气质、坚强的个性让倨傲的军官发狂般地爱上她。他想要娶她,爱她,而她只想离开他。她心中深爱的只是青梅竹马的恋人,仇敌的心,让她无法接受他的权势和爱情,针锋相对的激烈对决,一颗清冷的心和两颗炙烈情潮的对碰。战火硝烟,尘世迷雾,从烈火中跃起的浴血凤凰,如何拨开硝烟和迷雾,勇闯艰难险阻,争得一世的幸福与和平!
  • 我们三个都是穿越来的

    我们三个都是穿越来的

    我是因为看了很多的穿越小说,也很想穿越。谁想我想想就能穿越,穿越就穿越吧,居然穿成怀孕九月的待产产妇,开玩笑嘛!人家在二十一世纪还是黄花一枚呢。这也可以接受,可是明明是丞相之女,堂堂四皇子的正牌王妃怎么会居住在这么一个几十平米得破落小院子里,她怎么混的,亏她还一身绝世武功,再是医毒双绝。哎。没关系,既然让我继承了这么多优越条件,一个王爷算得了什么?生下一对龙凤胎,居然都是穿过来的,神啊,你对我太好了吧?且看我们母子三人在古代风生水起笑料百出的古代生活吧。片段一在我走出大门时,突然转身对着轩辕心安说道:“王爷,若是哪天不幸你爱上了我,我定会让你生不如死的。”然后魅惑地一笑,潇洒地走了出去。片段二当我对着铜镜里的美人自恋地哼出不着调地歌时。“别哼了,难听死了。”一个清脆的声音响起。~~~接着一声尖叫紧跟着另一声尖叫。我用上轻功躲进了被子里.~~~"我和你一样是二十一世纪来的。”“你好,娘亲,哥哥,以后要多多指教。”来自两个婴儿的嘴里,我摸摸额头,没高烧啊。片段三“小鱼儿,我可是你孩子的爹,况且我没有写休书,你还是我的王妃。我会对你好的。”安王爷霸道地说道。“你们认识他吗?他说是你们的爹?”我问着脚边的两个孩子。“不认识,”女孩说道。“我们的爹不是埋在土里了吗?怎么他一点也不脏?”男孩问道。那个男人满头黑线。“对不起,我们不认识你。”说完拉着孩子转身就走。片段四“爹爹,这是我娘,你看漂亮吧?”南宫心乐拉着一个白衣帅哥进来问道。我无语中。“爹爹,你看我娘亲厉害吧?“南宫心馨拉着另外一个妖精似地男人走了进来。我想晕。“这才是我们的爹。”“才不是呢,这个才是”两人开始吵起来了。“我才是你们的爹。”安王爷气急地吼道。“滚一边去。”两个小孩同时说道。屋里顿时混乱之中。转头,回屋睡觉去了。推荐完结文《别哭黛玉》完结文《穿越之无泪潇湘》新文,《极品花痴》
  • 飞翔的痕迹

    飞翔的痕迹

    在米亚罗燃烧般的红叶中,她遇到了他。明明是陌生人,却有着异样熟悉的感觉。这使他们渐渐靠近……蓦然回首,却看见以往曾经飞过的痕迹……
  • 尸心不改

    尸心不改

    控尸门的欢乐二缺弟子江篱炼了一具美得人神共愤引得天雷阵阵的男尸,以为好日子开始了,结果没想到门派惨遭灭门。--情节虚构,请勿模仿
  • 徒儿爱你:师父请放心

    徒儿爱你:师父请放心

    本书又名《千年雪尘换我心》她只有十几岁孩童智商时,“师父,你可不可以离我远一些。”她嘟囔着嘴,小声嘀咕了一声。“乖!为师给你吃桂花糕……”陆生笑看着她。“吃了你是不是就可以坐过去一点点了?”她眨巴眨巴看着他。“不会,但是如果你不吃,那为师便只好……”他话还未说完,白子雪只觉身上被绑了捆仙索,她果然还是逃不开师父的怀抱啊啊啊。她恢复心智后。“师父,求你不要这样。我是你徒弟!”她哭得上气不接下气。而后,他当着三千弟子的面,高声宣布:“从今日起,白子雪不在是我陆生的徒儿。”如此,你便能跟我永生永世在一起罢!【新浪微博搜索(木子玲说),欢迎来玩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