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民参政会一届一次会议期间,中国共产党参政员毛泽东、董必武、邓颖超等七人在《新华日报》联合发表《我们对于国民参政会的意见》,指出:“我们代表着中国共产党参加国民参政会,诚恳地愿意在参政会内与国民党和其他各党派以及无党派关系的国民参政员同志们亲密的携手和共同的努力,以期能友好和睦地商讨和决定一切有利于抗战必胜、建国必成的具体办法与实施方案,以便能够有效地打击与战胜日寇,并奠定使中华民国走向独立、自由、幸福的新国家的基础”。民主党派人士对国民参政会表示出无保留的拥护,认为它是“民主的曙光”、“民主政治的发端”。青年党曾琦认为国民参政会是国家对民主政治进行实验的平台,“与其决于枪杆,不如决于票数,与其决于疆场,不如决于议场”。第三党章伯钧希望通过国民参政会实现孙中山的民权思想和人民的民主政治愿望。
《国民参政会组织条例》对参议员资格和数量作了具体规定,在首届国民参政会中,国民党和无党派人士参政员89名,占总数200名的44.5%,中国共产党和各民主党派共占11%,还有部分中国共产党及其他民主党派成员借文化团体和经济团体之名义参加国民参政会。在国民参政会中,参政员以平等地位开展政治对话,民主协商国家大政方针。武汉沦陷后,国民参议会迁往重庆,抗战胜利后又迁至南京,至1948年解散为止,十年期间共举行四届十三次大会,对战时国家政策的制定起到积极作用。
国民参政会将国民党、中国共产党和其他抗日民主党派和无党派人士代表在内的各界代表聚集一会,作为全国最高国是咨询机关,该组织具备各党派、各界人士参政议政的作用,蕴含显著的党派合作和协商国是的民主涵义,是抗战时期政党协商的重要平台。毛泽东等参议员评价说“我国政治生活走向民主制度的一个进步”,是“我国各党派、各民族、各阶层、各地域的团结统一的一个进展”。苏联《真理报》评价说国民参政会表明中国“联合反日统一战线之伟大力量业已形成”,是战胜日本侵略的保证。从组织形式、运行机制和协商性质方面来讲,国民参政会是中国政治协商会议的“雏型”和中国式协商民主及政党协商的实验平台。
以国民参政会为组织平台,中国共产党和各民主党派进行了形式多样的频繁协商,其方式如聚餐会、座谈会、茶话会、拜访、谈心和祝寿活动等。在第一届参政会召开前一个多月里,中国共产党和民主党派就举行聚餐会和茶话会达九次之多,两次由中国共产党发起,七次由各民主党派发起,“极一时之盛”,议题皆为抗战及“参政会提案问题”,此后中国共产党和各民主党派在国民参政会中的协商合作持续进行。据《黄炎培日记》所载的不完全统计,从1938年5月到1945年12月,各民主党派负责人和中共领导人的各种形式的聚会就有一百二十次之多,各中间小党派和无党派参政员正是在参加国民参政会的斗争中,逐步形成了政治联合。中国共产党和各民主党派还在国民参政会中推动国家民主宪政运动,以宪政期成会、座谈会和促进会等形式开展各种协商活动。
国民参政会本有可能发展成为中国政治民主化的机制保障,但抗战结束不久,国民党为维护一党专政,抵制成立联合政府,在参政会内排挤进步人士,制造分裂、鼓动内战,国民参政会沦为国民党厉行独裁的工具。如此则致使中国共产党、国民党内爱国人士和民主党派产生强烈不满,遂拒绝参加国民参政会活动。失去各党派和民主人士的支持,国民参政会的政治地位陡落。1948年3月,国民党一手包办的伪“行宪国大”召开前夕,国民参政会被迫宣告解散。
国民参政会作为党派协商的政治组织,受到抗战时期国内政治发展的制约,国共间的合作与斗争,是其十年历史发展的主旋律。国民参政会为中国共产党、民主党派和国民党的政治合作,提供了公开、合法和稳定的平台,客观上有利于抗日民族统一战线的巩固和发展。国民参政会并非是国民党所标榜的“民意机关”,更算不上民主政治的典范,然而同中国封建专制政体和民国以来所谓的“民主政治”相比,抗战阶段的国民参政会从形式到内容都有相当程度的进步性。国民参政会的演变记录了中国政党政治和政治民主化艰难前行的历程。
中国共产党是抗日力量的中流砥柱,在担当武装抗击日本侵略者先锋队的同时,也在努力调整与国民党、民主党派和无党派爱国人士之间的复杂关系,领导和巩固抗日民族统一战线,推动协商民主及政党协商的实验进程。对于政党协商性合作的原则,毛泽东在1938年的《中国共产党在民族战争中的地位》一文中曾指出:“在一切有意愿和我们合作的民族党派和民主人士存在的地方,共产党员必须采取和他们一道商量问题和一道工作的态度。”在1940年纪念抗日战争三周年所发表的《团结到底》文章中也提到“在政权问题上,我们主张统一战线政权,既不赞成别的党派的一党专政,也不主张共产党的一党专政,而主张各党、各派、各界、各军的联合专政,这即是统一战线政权”。
抗战时期,中国共产党在根据地开展协商民主实验,最典型和最具影响力的当属以“三三制”政权为主要内容的民主政治建设。1941年5月1日,中共中央政治局批准了《陕甘宁边区施政纲领》,规定在边区民意机关和政府中按“三三制”建立了各级政权组织,即通过民主选举产生的抗日民主政权在人员分配上,共产党员、非党左派进步分子、中间派各占三分之一。中国共产党一方面赋予“三三制”政权形式以极大的普适性,要求不仅要将其运用于政权组织的上层机关,还要运用于政权的最下层组织——乡村政权,不仅要运用于议会,也要运用于行政机关;另一方面中国共产党还强调在“三三制”的各级政权中,要充分保证党外人士有职有权,要求在制定公共政策和实施管理过程中产生意见分歧时,不能简单地采取投票表决的方式来处理争议,而是首先采取会外谈话、深入沟通的方式力求取得共识,最后再通过民主表决做出决定。
中国共产党所建立的“三三制”政权属于民族统一战线性质,这种政权是一切赞成抗日又赞成民主的人民政权,是革命阶级联合起来对于汉奸和反动派的专政。“三三制”是中国共产党创立的以普遍的、平等的选举制度为基础的新兴政权模式,在选举民主的基础上增添协商民主要素,以民主集中制为组织原则,充分保障各抗日阶级、阶层的广泛民主权利,实现中国共产党和其他抗日党派真诚合作协商,它不仅巩固了抗日民主政权,也开创了我国协商民主制度建设的先河。中国共产党实行“三三制”是非常必要的,正如毛泽东于1941年底在陕甘宁边区参议会开幕会议所讲的“国事是国家的公事,不是一党一派的私事。因此,共产党只有对党外人士实行民主合作的义务,而无排斥别人、垄断一切的权利。”“三三制”调节了根据地各政派阶层间的关系,加强了抗日民主力量的团结,更大限度地调动起各阶层人士的参政热情,推动了中国共产党民主政治建设的进程。
在抗日战争即将取得胜利的前夕,毛泽东于1945年4月在中共七大政治报告《论联合政府》中提出“立即废止国民党一党专制,成立一个由国民党、共产党、民主同盟和无党无派分子的代表人物联合组成的临时的中央政府,发布一个民主的施政纲领”。为尽快结束国民党一党专政,中国共产党制定出先召开党派会议协商国是,再召开国民大会建立联合政府的“两步走”民主建国方案:“第一个,目前时期,经过各党各派和无党派代表人物的协议,成立临时的联合政府;第二个,将来时期,经过自由的无拘束的选举,召开国民大会,成立正式的联合政府。”第一个步骤中,毛泽东所言“各党各派和无党派代表人物的协议”的内容实质就是协商国是,这一主张得到了各民主党派的欢迎。针对“有些人怀疑共产党得势之后,是否会学俄国那样,来一个无产阶级专政及一党制度”的问题,毛泽东的回答打消了民主党派对联合政府建立后政党制度的疑虑,“中国在新民主主义制度期间,不可能因此就不应该是一个阶级专政与一党独占政府机构的制度,只要共产党以外的其他任何政党,任何社会集团或个人,对于共产党是采取合作的而不是采取敌对的态度,我们是没有理由不和他们合作的”。
为调解国共对立关系,促成党派会议的召开和联合政府的成立,黄炎培、傅斯年、左舜生、章伯钧等7位民主党派参政员于1945年6月向国共两党共同提出要求,继续坚持以协商方式解决双方存在的分歧。在得到中国共产党的邀请和蒋介石的许可后,黄炎培、傅斯年、章伯钧等6人在王若飞的陪同下飞抵延安,同毛泽东、朱德、周恩来、***等中国共产党领导人连续举行3次正式商谈,最终,民主党派人士和中国共产党在停止召开“国民大会”和迅速召开政治会议两个重大问题上取得了共识,并由中国共产党将会谈内容综合概括为《会谈纪要》。
三、政治协商会议的独特际遇
抗战胜利在即,国民政府在抗战初期向各党派、无党派人士以及社会各界民众允诺的结束训政而实施宪政的期限也即将到来。如何通过制定宪法、召开全民选举产生的国民大会,建立真正的民主共和国,以全面实施宪政的问题与思考提上了中国社会最重要的议事日程。中国共产党为召开党派会议和国民大会、建立联合政府做出最为积极主动的准备。1945年4月,中共七大正式确立了建立民主联合政府的政治主张,毛泽东在《论联合政府》的政治报告中肯定了成立民主的联合政府是适合时宜的,也是深受广大人民响应和欢迎的。周恩来在七大上强调“我们的方针是,立即召开党派会议,成立临时的联合政府,战后召集国民大会成立正式的联合政府”。
1945年8月25日,中国共产党就抗战胜利后的局面发表了《中共中央对于目前时局的宣言》,再次声明“立即召开各党派和无党派人物的会议,商讨抗战结束后的各重要问题”,结束国民党一党专政的独裁统治,成立民主联合政府。社会各界也呼吁国共双方进行政治谈判,组织成立联合政府,反对内战、争取和平的呼声空前高涨。以蒋介石为首的国民党迫于和平与民主的舆论压力,同时为发动内战争取军事准备的时间,三次电邀毛泽东赴重庆“共商国家大计”。
毛泽东在周恩来、王若飞的陪同下于8月28日抵达重庆,同蒋介石就和平建国等重大原则进行多次商谈,双方的共识和分歧并存。国共两党经过反复商议最终签署了《政府与中共代表会谈纪要》(又称《双十协定》),国共在协定中就和平建国的基本方针、政治民主化、国民大会、人民自由、党派合法化、特务机关、释放政治犯、地方自治、军队国家化、解放区地方政府、奸伪、受降等12个方面阐述初步意见。国共双方在和平建国、坚决避免内战的方针、结束训政、实施宪政、由国民政府召开政治协商会议、邀请各党派及社会贤达协商国是、政府应保证人民享有民主国家人民享有的一切自由、各党派在法律面前平等等诸多方面达成共识。双方的分歧主要存在于军队和解放区政权问题上,中国共产党坚持国民政府须承认解放区的合法地位,国民党则坚持全国政令必须统一。中国共产党虽做出重大让步,但双方仍未达成一致协议,解决军队国家化和政治民主化问题成为国共两党政治合作的关键。
重庆谈判是国共两党重要的民主协商实践,《双十协定》规定国民党在结束训政实施宪政前“应先采取必要步骤,由国民政府召开政治协商会议,邀集各党派代表及社会贤达协商国是,讨论和平建国方案及召开国民大会各项问题”。立即召开各党各派人士参加的“政治协商会议”成为《双十协定》重要的内容,由此确定了以协商国是为主要内容的党派会议为“政治协商会议”。
《双十协定》签署后不久,《大公报》、《新华日报》和《解放日报》等主要报刊发表社论高度评价重庆谈判取得的民主成果,对即将召开的政治协商会议也给予厚望。中国共产党在尝试实践宪政、建立民主联合政府和推动召开政协会议的政治实践中,始终处于主导地位。重庆谈判以协商民主和政党协商方式推动民主建国,至此,中国政治协商的概念得以明确形成。
在国共重庆谈判期间及此后时期,各民主党派及无党派人士都对民主建国提出不同程度的政治见解,民盟、三民主义同志联合会、中国青年党、中国妇女联谊会和中华民族解放行动委员会等派别都发表对时局的认识与思考,在取消党治、实现宪政方面表达相同观点,召开各党派参加的政治协商会议,建立联合政府已经成为社会的主流思潮。
早在1944年9月4日,中共中央就向中共党籍的国民参议员发出《关于提出改组国民政府的主张及其实施方案给林伯渠、董必武、王若飞的指示》,“要求国民政府立即召集各党各派各军,各地方政府,各民众团体代表开国事会议改组中央政府废除一党专制,然后由新政府召开国民大会实施宪政,贯彻抗战政策实行反攻。”认为该主张应该成为此后中国人民的政治斗争目标,以反对国民党将来可能建立的一党专制及其所欲包办的伪国民大会与伪宪法,指示还建议最大程度争取弱小党派和进步人士的支持,尽可能将该主张上升为国民参政会正式提案,扩大提案的国内外影响力。中国共产党在抗战后期就开始准备社会各界广泛参与协商的国民大会,并为之付诸实际行动,主导着当时政治协商和协商民主实验的进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