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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章 胡兰成:谁不曾爱过个把人渣(4)

按说,不管张爱玲跟李鸿章是怎么一回事,看在朋友的面上,心里笑一声也就罢了,可这位旋风小姐却是个直肠子,属于有话就说有那啥就放的那种,一时心血来潮,就胡兰成那篇大作,写了一篇《论胡兰成论张爱玲》。

她首先把“胡兰成独占当时政治家第一把交椅”的事大大挖苦了几句,又问他赞美张爱玲“横看成岭侧成峰”是什么时候“横看”?什么时候“侧看”?这还不算,最后把张爱玲的“贵族血液”调侃得更厉害了:

因为她张爱玲是李鸿章的重外孙女,这关系就好像太平洋里淹死一只老母鸡,上海人吃黄浦江的自来水,他自说自话是“喝鸡汤”的距离一样,八竿子打不着一点亲戚关系,如果以之证明身世,根本没有什么道理,但如果以之当生意眼,便不妨标榜一番。而且以上海人脑筋之灵,行见不久将来,“贵族”二字,必可不胫而走,连餐馆里都不免会有“贵族豆腐”“贵族排骨面”之类出现。

这篇文章发表之后,后果很严重-张爱玲从此不搭理她了。解放后,张爱玲到了香港,有人问她可曾去见潘柳黛,张爱玲余怒未消地说,潘柳黛是谁?我不认识。又跟宋淇说,她到香港见到了两个蛇蝎心肠的人,其中一位,指的就是这位潘柳黛。可怜潘小姐还是没弄明白她怎么会把张爱玲得罪到这个地步,我倒是不明白她的不明白,换成别人这样说你试试?

8.无法演一场对手戏

不管胡兰成是怎样浅薄不堪,都与潘小姐没有一毛钱关系,仔细推敲,这世上哪有不含杂质的爱情,重要的是,谁不想在合适的时候,来一次不动脑筋只动心的爱情。

她写他,如写心中的幻景:

他一人坐在沙发上,房里有金粉金沙深埋的宁静,外面风雨淋琅,漫山遍野都是今天……可是,即使你选择闭上眼睛,世界也不肯真的消失。就算张爱玲立定心意,对胡兰成说,你以后在我这里来来去去的也可,胡兰成的女人也未必愿意。

这个胡兰成的女人,不是他的妻子全慧文,而是他的“妾”应英娣。

结发妻子唐玉凤去世一年之后,胡兰成觉得老婆好歹得有一个,他娶了同事介绍的全慧文,一见面就定了下来,大概因为她看上去宜室宜家-之前曾有漂亮的女同事要跟他,被他以“不宜于家室”拒绝了,他骨子里是现实的。

据胡兰成的侄女青芸说,她见过的胡兰成所有的妻“妾”里,全慧文最丑。但她陪他度过了最为艰难的岁月,给他生儿育女,尽到了一个妻子的责任。

认识张爱玲的时候,全慧文还是他的妻,但已经从他的生命中淡出,他身边的女人叫应英娣,严格地说来,算是他的妾。全慧文还住在胡家,但是她得了“神经病”。

青芸说,全慧文的“神经病”,是在香港得上的。卢沟桥事变之后,胡兰成一度在香港工作,每每出门,总有邻家妖艳的妇人过来招呼,一边问好一边贴在胡兰成身上,全慧文从窗口看见了,心里很不舒服。她转脸去质问胡兰成,他说香港女人都这样。他跟别人说全慧文有“神经病”,不许他出门,但他总要上班的,两人就此疏远。

接下来的桥段实在俗套,胡兰成回到上海之后,泡上了个歌女应英娣,艺名叫小白云还是小白杨的,在一家名叫“新新公司”的旅馆里弄了个小公馆。全慧文有“神经病”,当然管不了,倒是侄女青芸不干了。那会儿她当家,胡兰成在外面泡欢场女子,开销一时大起来,几乎要弄到入不敷出。

青芸姑娘智勇双全,她先侦查后跟踪,终于在旅馆里,把正在那里鬼混的六叔胡兰成抓了个现行,与他做了一番有理有据有情的谈判。

很多年后,九十老妪胡青芸绘声绘色地跟作家李黎描述她和胡兰成的对话:

进去我问伊:“侬在迭搭地方介许多日脚,屋里不管啦?”“哪能哪能,”搞七捻三跟伊搞了一段,“那么侬在迭搭也弗来三,这个女人好伐啦?”“我现在跟这个女人成家了。”“噢,侬成家成了咯搭啦?旅馆里钞票多少贵了,屋里要开销的。”我讲,“既然侬要这样……”伊讲:“我在屋里写字写不好,神经病要吵的。”我讲:“侬回去罢。一个女人带回去。”带回去还是我讲的,将英娣带回去,带到美丽园住了,钞票好节省点。

把这段浙江方言翻译一下:进去我问他,你在这个地方这么多天,家里不管啦?胡兰成说,哪能哪能。我搞七捻三地跟他搞了一段,说,那么你在这里也可以,这个女人怎么样?胡兰成说,我现在跟这个女人成家了。我说,噢,你成家了?旅馆里花钱多厉害啊,家里也要开销的。胡兰成说,我在家里没法写东西,神经病要吵的。我说,你回去吧,这个女人带回去,带回去就说是我说的,把英娣带回去,带到美丽园住了,钞票好节省点。

这段对话非常传神,胡兰成的“哪能哪能”,简直能让人看见他那张讪讪的满是油汗的笑脸,“我跟这个女人成家了”,则有点无赖兮兮。顺便说一句,他到哪儿都喜欢说人家是他的妻子,他是人家女婿,跟《西游记》里的猪八戒有一拼,可能还没有悟能同学来得真诚。那句“我在屋里写字写不好,神经病要吵的”只能让人借用凯歌导演的名言了:人不可以无耻到这个地步。难不成你弄个小公馆是为了“写东西”?口口声声“神经病”三个字也跟他风流教主的扮相大相径庭,感谢青芸,感谢超级八卦的李作家,提供了胡兰成的另一面。

青芸的一句“带回去还是我讲的”,也真是掷地有声,看得出,全慧文早就形同虚设,小侄女青芸才是这家的女主人。当然了,她是为胡兰成着想,毕竟胡兰成跟《色·戒》里的老易没法儿比,别说拿出一枚八克拉的粉红钻了,在宾馆里包个二奶就见了底。

这应小姐当时也不过二十来岁,大概比张爱玲还小些,生得不高不矮,鹅蛋脸,白白胖胖,很漂亮。她以二奶之身进了门,也没把那位大奶放在眼里,自觉得是胡先生的掌上明珠,所以,张胡之恋如火如荼之际,大奶倒没发话呢,应小姐已然冲锋陷阵,招呼过去了。

和胡兰成共过事的张润三在《南京汪伪几个组织及其派别活动》一文中说,应英娣在胡兰成对头的调唆下,曾去张爱玲的住处大闹。这样煞风景的桥段,胡兰成当然不会写进文中,不过若是有过这回事,张爱玲应该会写进《小团圆》里,可书中只是说,盛九莉在朋友家遇到邵之雍和他妻子绯雯,当着众人的面,绯雯满面怒容,过后还和邵之雍动了手。这位绯雯,就是英娣了。

英娣打了胡兰成,还是气不过-大概之前被老爷子忽悠得很有感觉,受不了这个落差,一怒之下提出离婚。胡兰成说,英娣竟与我离异,言下大诧异,大无辜,更离奇的是这句:英娣与我离异的那天,我到爱玲处有泪,爱玲亦不同情。

爱玲应该怎样表同情呢?像琼瑶剧里,小三成功撬掉大奶之后,还要跟她的男人叽叽歪歪一场吗?内疚啊,抱歉啊,掉上几滴鳄鱼的眼泪,再互相安慰,互相鼓励,最重要的是互相吹捧对方不但有旷世奇情,还透着道德高尚,堪称一场低投入高回报的道德消费。

张爱玲从来不玩这一套,她太真实。她在《童言无忌》里写道:

有天晚上,在月亮底下,我和一个同学在宿舍的走廊上散步,我十二岁,她比我大几岁。她说:“我是同你很好的,可是不知道你怎么样。”因为有月亮,因为我生来是一个写小说的人。我郑重地低低说道:“我是……除了我的母亲,就只有你了。”她当时很感动,连我也被自己感动了。

她一直记着这事,有着长久的不安,因为这感情来得夸张,而且是假的,是迎合,不是迎合某一个人,是迎合某一种情调,同样是可耻的。

所以,在胡兰成准备好要在她跟前演一场感情戏的时候,张爱玲沉默了,她的沉默,让胡兰成惊奇、失落,还有一点点不知所措。

但不管怎样,应英娣的拂袖而去,似乎成全了张爱玲的碧海蓝天。胡兰成在给她的婚书上写上“岁月静好,现世安稳”。他俩可以踏踏实实地在一起了。但这于他和她,都不见得是件好事。张爱玲是在大家庭里长大的,习惯于事事要跟人解释,成天在姑姑眼皮子底下跟胡兰成谈情说爱,她老是得猜测姑姑会怎么想。也许在她心里,她永远是那个在姑姑面前需要仰起脸的小女孩,她不好意思让姑姑知道,自己已经长大了。

胡兰成也未必想跟张爱玲在一起。胡兰成喜爱张爱玲,这一点没问题,可是他的喜爱,始终隔了一层,他不是把她当成一个女人,而是当成一个仙女去爱的,当他想到她是一个仙女的时候,他的快乐才能更多一些。

与一个仙女谈恋爱,这是一件多么荣耀的事,但胡兰成的“遇仙记”与董永不同,他无法想象他的仙女是可以柴米油盐生儿育女的-她也买菜,但她买菜都像行为艺术,他不可以想象她下降到平凡女子的那个档次,若她下降,他骄之众人的资本,那种被狗屎运砸中的狂喜就会大打折扣。收起天使的翅膀,放弃炫目的光环,变成凡人的张爱玲,魅力可能还赶不上应英娣,他要这样一个女子,又有何趣?

在她面前,他是乐于自我贬抑的,越是不如她,越是看轻自己,越能获得巨大的快感-是这样卑微浅陋的我,得到了这样的女子,反差带来的沾沾自喜,值得再三回味。尽管她说,女人要崇拜才快乐,她甘心在爱人面前低下去,但是他们都知道,她的低,是想好了的,是理性的,如一朵花俯身向下,她要嗅一嗅自己的香气。

他俩在一起,太像一幅画,屏风上的折枝牡丹,鸟啼风语,摆好了放在那里,看上去很美,而且,用胡兰成最喜欢的那个词,叫端然。可是,再美的姿态,摆得时间太长,也会有些累,还闷。多年之后,胡兰成说,夫妻间就应该像狗咬狗,叮叮当当的才好。不过,这样的格局与他和张爱玲不相宜,所以,在他的书中,又有这样的句子:伴了几天,两人都觉得吃力。好在胡兰成公务繁忙,制造了许许多多的小别,这种吃力,随之得到缓解。

9.长江岸边的“洛丽塔”

1944年11月,日本人眼见得大势已去,胡兰成也预感到自己的末日,还要再做垂死挣扎。

他作别张爱玲,来到武汉,接手《大楚报》,住在汉阳医院。在同事中间,他实在找不到乐趣,因为“我这样随和,但与侪辈从来没有意思合作”。这是为啥呢?胡兰成这样评价他的同事们:那个小潘啊,他爱机锋,我说话就用机锋逼他,他着实佩服,但知道我并不看重他所辛苦学来的东西,他总想从我面前逃开;还有一个小关呢,读了苏联的小说,就当真学起斯拉夫人下层社会的粗暴来,他不能安宁,因为一静下来他就要变得什么都没有。

这俩人还不算最讨厌的,胡兰成最不爽的是第三个人,周作人的大弟子沈启无,说他风度凝庄,但眼睛常从眼镜边框外瞟人,又说他的血肉之躯在艺术外边就只是贪婪,他要人供奉他,可是他从来不顾别人。

胡兰成甚至把沈启无比成会作祟的木偶,说是“木偶做毕戏到后台,要用手帕把它的脸盖好,否则它会走到台下人丛中买豆腐浆吃,启无亦如此对人气有惊讶与贪婪”。

胡兰成骂人,跟他夸人一样,上天入地,搭七搭八,只说结论,不说依据,所以尽管恶毒,却非常缺乏说服力。看胡兰成举出的两个小例子,什么沈启无让他替自己拎箱子啦,他给沈启无做了件丝棉袍子沈还抱怨不够热啦,都不过是人与人交往时的小小龃龉,一个大男人能将这个惦记许多年,只能说他心胸狭窄。沈启无真正得罪他,应该是因为前者一度试图破坏他的桃花运。

胡兰成曾说过,张爱玲是不会吃醋的,他有很多女朋友,乃至有时挟妓出游,她都不放在心上。

不知道是张爱玲掩饰得太好,还是胡兰成有意把她这样神圣化,总之,这给了胡兰成很大的心理宽松度。一纸婚书不能给他形成任何束缚,来到武汉没多久,新婚还不到半年的胡兰成,又搭上了一个十七岁的小护士周训德,他亲切地称之为小周。

小周的相貌未必十分出挑,胡兰成跟她好上之后,曾回过一次上海,再回来看到小周,第一眼简直不喜欢,觉得她不美。但是,在汉阳医院的那堆太过平庸的护士里,也就数小周是个人尖子,他要找个情感寄托,也就只有她了。

好在,所有的女子,若你存心寻找她的好,总是能找出来的,何况她又是这样年轻。胡兰成笔下的小周,俏皮、刁钻、活泼、灵动,更有一种未经世事者的幼稚天然,成为政治重压之外,胡兰成的一处精神桃花源。

小周与张爱玲最大的不同,在于她不像后者那样,事事都清楚,胡兰成说她有着三月花事的糊涂,一种漫漶的明灭不定。比如说,那会儿美军飞机常来武汉上空,一城寂然,灯火全无,若张爱玲看到了,一定会有浮生乱世的感慨,但小周只是笑说好看。她这话固然轻佻,却也轻松,犹如童言无忌,让人不必陪着眉头紧锁,一道叹息。

张爱玲并不是不会发嗲撒娇,有次她端茶进去,将腰身一斜,胡兰成看了,连声夸她的艳。但是,张爱玲的这种“作”,却如《倾城之恋》里白流苏对着镜子翘起兰花指,斜飞一个眼风;如京剧里的花旦,层层叠叠地装扮好了,那些娇媚,都有一招一式的讲究。是要观众看见的,还得有板有眼地叫上一声好。

而小周,她的小女儿情态都是原生态的,没有那么多的文化内涵,那么深秘的心理背景,像三月原野上的小野花,她只管开她的,不像牡丹,端庄地摆在那里,等待人们庄重的欣赏。

这就使得张爱玲与小周传情达意时,表现迥然不同,张爱玲想好了,要将这一场爱,变成生命里一场辉煌绽放,她大展其才,除了跟胡兰成交流文艺方面的领悟见解,还用最为华美的语言大抒其情,比如我们前面说到的那个“低到尘埃里”,水平之高,是可以上古今情话排行榜的,日后胡兰成也拿出来好一通卖弄,可是我设身处地地从当时胡兰成的角度想一想,看到这样的句子,感觉未必就那么良好。

他会有点儿心虚,有点儿紧张,有点儿怯。第一,自己几斤几两心里很清楚,似乎配不上这样隆重的膜拜;第二,来而不往非礼也,文人们更是喜欢在感情上你来我往地且斗且舞一番,可是,胡兰成拿什么来回应呢?生生考出了他的浅陋。

小周也曾在照片后面题字,不过,这照片是胡兰成主动要她题的。按说题字这种事,小周一定比不过张爱玲,但她的妙处,正在比不过,人家干脆放弃原创,题的是胡兰成教她的隋乐府:

春江水沉沉,上有双竹林。

竹叶坏水色,郎亦坏人心。

这样一首诗,真是嗲得可以,而且还是胡兰成教的,胡兰成检验了自己的教学成绩之余,也不用煞费苦心地想什么对偶了,很轻松,很愉快。与这个效果相比,张爱玲的经典原创“低到尘埃里”就显得用力过猛了,人家小周四两拨千斤,那才是一记旁逸斜出的天山折梅手啊。

想当年,胡兰成也想过教张爱玲读诗的。文人向来都喜欢一种风流戏码,那就是教年轻的姨太太读书,要是没有姨太太,老婆可以充数,张爱玲就曾讽刺过这一现象。不过热恋中的她,大概不会煞风景地当面道出,所以,胡兰成就带了本古诗文,兴致勃勃地上岗了。

然而,始料未及的事情发生了,他非但指点不了张爱玲,张爱玲却反过来指点他,也就是我们前面说过的-里面的字只跟张爱玲打招呼。胡兰成只剩下了佩服的份,曾经颇为自负的那点才华,只能用来喝个漂亮的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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