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决定用第二人称撰写这篇动物小说。困难的是,现有的词汇中,只有专指人物第三人称的“它”,而没有相应的“你”;“你”是单人旁,用于人的。我无权像古代的仓颉那样去造个字出来。我只好向尊贵的人类借用这个“你”字。我郑重声明,我绝对没有想要亵渎人类尊严的意思。
————作者关于小说人称问题的说明
一
你在这个世界上已度过了十五个春秋。这对于以长寿著称的龟来说,只是生命的开始;对于主宰世界的人类来说,还刚刚进入青春年华。
你是鹿。对鹿来说,十五年就是生活的全部,就是生涯的尽头。好几个月前,你就感觉到自己的肌肉开始松弛,再也不能像过去那样在草原上自由地尽情地蹦跳了;你的牙齿已开始松动,连咀嚼鲜嫩的草叶都相当困难。率领鹿群到尕玛尔草原觅食或到曼纳臭水塘饮盐碱水时,你就会觉得相当疲乏,要不是鹿王的自尊心迫使你撒开四蹄走在鹿群的最前头,你肯定就要掉队了。
你哀叹时光太短暂,你感慨生命太脆弱,但你无法改变大自然新陈代谢的规律。你甚至已经看到黑色的死神在向你召唤。你知道自己在不久的将来就会在奔跑的路上或者在吃草时心脏一阵反常的颤动,浑身痉挛,咕咚一声倒地气绝身亡,就像在其他一些衰老的鹿身上发生的情景一模一样。你不可避免被尕玛尔草原上凶猛的红蚂蚁咬成碎片,或被鹰峰上讨厌的秃鹫当做晚餐。
你不甘心就这样普普通通地死去。你虽然是鹿,但你不是一般的鹿,你是勇敢的智慧出众的鹿王。你希望自己生的时候与众不同,死的时候也与众不同。你希望能给自己统治了八年之久的鹿群留下点永远纪念的东西。你希望自己最后一抹生命的火焰能给鹿群增添些光明。
那么究竟该干些啥呢?率领鹿群到遥远的地方去寻找新的茂盛的草原?替鹿群找寻一处猎人和食鹿类猛兽都无法到达的安全地带?不,这些想法都是荒唐的不现实的。尕玛尔草原是整个日曲卡山麓最肥美的草原了;在这个地球上,根本就不存在猎人和食肉类猛兽无法到达的地方。
你想得神魂颠倒,想得身心交瘁,还没想出合适的主意来。
那天黄昏,你率领鹿群经过一片河滩,突然间,在远处的河湾那儿出现一个黑影,几只小鹿以为那匹凶残的老狼又出现了,惶惶然钻到母鹿的腹下,呦呦哀叫起来。霎时间,整个鹿群都惊慌骚动起来了。你登上河滩中央一块突兀的磐石,仔细一看,那黑影不是老狼,而是一只狗獾,夕阳把它的身影拉长了,才闹出这场误会来的。
狗獾对鹿群是无害的,弄清真相后,虚惊很快平息下来。就在这时,一个崭新的充满悲壮色彩的念头蓦地跳出你的脑子。你禁不住为自己这新奇的想法激动得浑身颤抖。
二
也许它是忍受不了日曲卡雪山的严寒和饥饿所以才跑到尕玛尔草原来的;也许它是被猎人追捕慌不择路偶然逃进尕玛尔草原来的;也许是它极其灵敏的嗅觉闻到了芬芳的鹿的气味才从遥远的居住地跟踪过来的。你不晓得这匹老狼究竟是从哪里钻出来的。尕玛尔草原过去从未有过狼患。
这匹老狼的出现,给鹿群带来了灾难。过去鹿群也有过天敌,例如去年秋天,一头雪豹从日曲卡雪山下来叼走了一头两岁的小鹿。尽管雪豹也凶残,也令鹿讨厌,毕竟是极其偶然地出现过一次,叼走小鹿后,雪豹就匆匆忙忙跑回雪山上去了。雪豹不习惯尕玛尔草原炎热的气候。雪豹的智力也是有限的。
那匹老狼就不一样了,它和雪豹同样凶残,却又比雪豹多了一层狡诈,多了一层贪得无厌。
你记得很清楚,老狼第一次出现在草原到今天已经是四个多月了,老狼就像一只黑色的幽灵,始终在鹿群周围游荡。每隔十天左右,老狼必然会袭击鹿群一次,或咬死一头活泼可爱的小鹿,或咬死一头行动迟缓的老鹿。葬送在老狼腹中的鹿累计已达十四头了。
你愤慨老狼使你统率的鹿群数量锐减,你更愤慨它冲进鹿群扑咬你麾下臣民时的那副神态。它总是半睁半闭着那双粘满眵目糊的狼眼,微露肮脏的黄色的狼牙,摇晃着那条扫帚似的大尾巴,一副悠闲得意的模样,仿佛不是在野外进行紧张的生死拼搏的猎食,而是在进行一场轻松的游戏。老狼吃饱了芬芳的鹿肉,喝饱了滚烫的鹿血,便离开鹿群到草原逍遥玩耍,饿了渴了又回到鹿群来。
你心里很明白,老狼其实已经把你统率的鹿群视为它的战利品、它的俘虏营、它的屠宰场,它可以随心所欲提取和处置的鹿肉仓库!
难道你哈克辛辛苦苦繁殖和发展起来的鹿群就是为这匹丑陋的老狼提供永不枯竭的食物?
你是心高气傲的鹿王,你受不了这种侮辱。你恨不得立刻把老狼撕碎,像咀嚼青草那样把它嚼成粉末,虽说鹿是食草类动物,但气急了恨急了也想尝尝仇敌的血腥味的。你有一百多头臣民,而它只是一匹孤独的老狼,从数量上说你占有绝对的优势。遗憾的是,鹿是善良的动物,天性怯懦,只要一闻到狼身上那股刺鼻的腥臊味,便会吓得魂飞魄散,仓皇逃命。
你也不例外。尽管你头上有一副漂亮的坚硬的琥珀色的鹿角,尽管你在鹿群中享有至高无上的威势,尽管用鹿的标准看你具有出众的勇敢,尽管你一秒钟前还慷慨地想象着要同老狼决一死战,但当老狼突然出现在鹿群时,你身上鹿的勇气顿时冰消云散,四肢发软,心仿佛要跳出嗓子眼,脑子里一片空白,只剩下一个强烈的念头占据你整个身心:逃命!你为自己的行为感到羞耻,但你无法改变自己怯懦的天性。老狼身上那股血腥味,那锐利的狼爪,那尖利的狼牙,对鹿来说仿佛有一股无法抗拒和逆转的威慑力。也许这就是天意。
你只有带领鹿群逃跑。你要摆脱老狼无休止纠缠的办法,只有一个,就是尽量逃得远些,再远些,逃出狼的视界,逃出狼的嗅觉范围,让老狼从此再也找不到你们。
那一次,当老狼咬断一头幼鹿的喉管暂时离开鹿群后,半夜,你悄悄唤醒沉睡中的鹿群,开始逃难。鹿群整整奔跑了七天七夜,越过两条湍急的河流,翻过四座山冈,从尕玛尔草原的东端一直跑到西端。有两头老鹿受不了路途的颠簸和艰辛,倒毙在半路上。你相信鹿群奔跑的速度连白云也追不上,你相信鹿群离开老狼已遥远得连信鸽都找不到了。鹿群和你都沉浸在终于摆脱了恶魔的欣喜之中。
但这种欣喜仅仅维持了三天。第四天清晨,老狼踏着玫瑰色的晨曦又出现在鹿群中,你清楚地看到,老狼那稀稀疏疏散落着几根焦黄胡须的嘴角漾着一丝狡黠的狞笑,它是在嘲笑你的无能,嘲笑你的愚蠢。你徒劳地率领鹿群奔跑了七天七夜,还白白损失了两头老鹿,恐怖却依然存在。
这不是一匹老狼,你觉得它简直是魔鬼的化身,是死神孵化出来的幽灵。你绝望了,整个鹿群也都绝望了。你既然无法战胜它,又无法摆脱它,只好听之任之让它像到银行提取定期存款那样每隔十天叼走一头倒霉的鹿。
血腥的阴云笼罩在鹿群上空,昔日宁静与和谐的气氛被破坏殆尽。许多鹿变得神经质,产生幻视、幻听和幻觉,常常会把风吹树林的啸声和猫头鹰的啼鸣误认为是老狼在嗥叫,会把远处的一棵树桩、一块岩石或天上飞鸟的投影误认为是老狼来了,于是发出歇斯底里的哀叫,搅得鹿群惶惶不可终日。有几头意志脆弱的公鹿食量锐减,还不到死亡的年龄便死去了;有不少胆小的母鹿在发情期停止了发情,甚至有两头怀孕的母鹿流产了,没生下天真活泼的鹿崽,只产下一堆血污。显然,这些都是非正常死亡。再这样下去,用不了两三年时间,鹿群便会彻底毁灭的。
没有一头鹿站出来责备你的蠢笨,谴责你的无能,它们凭鹿的本能知道再勇敢的鹿王也对付不了穷凶极恶的老狼。除非发生奇迹。它们无可奈何地接受了厄运。但你却感觉到了巨大的压力,这压力来自你的内心。你是鹿王,你有责任也有义务保护种族的生存和繁荣;生存和繁荣的首要条件就是和平和安宁。一种鹿王才有的神圣使命驱使你做出一个非凡的决定,临死之前同老狼较量一番,但愿能消灭这个祸根,为你所挚爱的鹿群除害。
你明白,这将是一场力量悬殊的搏斗。首先你要克服鹿的自私和怯懦的天性,但动物要改变天性谈何容易,简直比登天还难,人类也不例外。就算到了紧要关头你能克制住自己不转身逃命,面对老狼,你也分明是个弱者。老狼有能咬碎你鹿骨的尖牙,有能撕破你鹿皮的利爪;而你的牙齿软弱得只能啃动青草,你的蹄子肉感太强丝毫不具备战斗的锋芒。
对你这样的大公鹿来说,唯一的武器便是头顶那架鹿角。你心里很清楚,公鹿的角具备两大功能,第一功能是向异性炫耀讨取母鹿的欢心;第二功能才是同性之间为争夺王位或配偶进行角逐的武器。由于繁衍后代的强烈本能,在适者生存的遗传规律下,鹿角的第一功能往往胜过第二功能;鹿角趋向于更高大更壮观更漂亮更艺术化,而战斗性能却被削弱了。
你亲眼看见过一头遭老狼袭击的公鹿,那架威武的鹿角在狼嘴下变得如此笨重,别说当做武器去搏击对方了,简直成了一种累赘。当老狼扑向公鹿的喉管时,你看见那头倒霉的公鹿想扭头躲避。鹿的敏捷在草原上是出了名的,它完全能躲开老狼这致命的一击的,但是,头顶那架高大的鹿角使它的行动变得滞重和笨拙,就因为这0.1秒的时间误差,那头本来可以在狼爪下逃生的公鹿被老狼咬断喉管,葬身狼腹了。
你想到鹿的种种短处和弱点,禁不住心灰意冷。你的信心丧失了,你的决心动摇了。你想何必徒劳地去冒这个风险呢,老死在这个草原上总比被老狼咬死要少些痛苦。你像包括人类在内的一切动物一样更愿意寿终正寝,不愿意被凶杀或暴死。但是,一种鹿王的自尊,一种强烈的种族生存意识,迫使你坚固自己的决心。
真的,虽说你是弱者,处于劣势,老狼是强者,处于优势,但老狼并不是无懈可击的,你想。它的身体不是钢浇铁铸的,它也是血肉之躯,只要你的鹿角磨得更锋利些,是可以捅破它的肚皮的。再说,你可以运用鹿王的智慧,来对付狼的狡猾。更重要的是,你已不抱任何生存的幻想。你希望得到的最大胜利就是和老狼同归于尽,你把生命置之度外,这无疑可以使你在搏斗中获得某种主动权。
但你一直没把自己的想法告诉鹿群,甚至瞒着自己最宠爱的母鹿艾莉。
要让一头鹿和一匹狼面对面较量,是异想天开,没有哪头鹿会相信你的。你没有任何取胜的把握,很有可能在第一个回合你便被老狼咬断喉管。你不愿死后让同类嘲笑你是个说大话吹大牛的家伙。你要悄悄地干。
三
你做梦也没想到,就在你寻思怎样对老狼复仇的时候,杰米会跳出来向你挑衅。这个聪明的浑蛋,一定是看出你的脚步不像过去那么矫健,看出你的脾气不像过去那么暴烈,看出你已经被老狼的出现搅得心神不宁,看出你已经实实在在衰老了,于是想推翻你的统治,取代你当上尊贵的鹿王。
挑衅发生在臭水塘边。黄昏,鹿群正在按地位的高低和等级的尊卑极有秩序地饮盐碱水,突然,排在队伍末端的杰米蛮不讲理地用鹿角撞开前面好几头地位比它高的公鹿,蹿跃到最前列。这时,整个鹿群中最美丽的母鹿艾莉正站在臭水塘边的一块莲花形的岩石上低头饮水,杰米奔过去,伸出粉红色的舌头去嗅艾莉的面颊。艾莉不愧是你最宠爱的好妻子,它懂得怎样维护自己王后的尊严,它绝不会轻易让等级卑微的臣民来染指的;艾莉又踢又咬愤怒地拒绝了。但杰米并不死心,仍然涎着脸无耻地把舌头伸向艾莉的胸脯。艾莉开始呼救。
整个鹿群骚动起来。你感到震惊。这无疑是一切挑衅中最严重的挑衅了。别说你是尊贵的鹿王,就是普通的公鹿也无法容忍这类侮辱的。你咆哮着奔过去。
你是看着杰米长大的。在你的印象里,杰米不过是个爱恶作剧的鹿崽。是的,它会无故踢咬比它弱小的同类;它会欺负那些生命像残烛般摇曳的衰老的鹿,从它们口中抢食青草;它喜欢在旗鼓相当的同龄伙伴面前摇晃头顶的鹿角,做出种种炫耀和恫吓的姿态。你出于前辈对晚辈的宽容,把杰米的劣行看成是孩子的淘气。你不知道,杰米从小养成的霸道性格包藏着叛逆的野心。
这时,杰米已退到臭水塘旁一块空旷平坦的沙砾地里,这是理想的格斗场。它前肢微微弯曲,后肢挺得笔直,钩着脑袋,亮出鹿角,摆出一副打架斗殴的姿势。
你奔到杰米面前,冷冷地打量了它一眼,不由得暗暗吃了一惊。你一直还以为杰米是一头没完全发育成熟的半大的公鹿,但站在你面前的却是一头身躯伟岸体格健壮心智已完全发育成熟了的成年大公鹿。你犯了一个错误,你的思维和眼光还停留在半年前;半年来你被那匹可恶的老狼搅得迷迷沌沌,忽视了周围的一切;而杰米却在这半年中长大了。怪不得杰米敢如此胆大妄为地调戏艾莉,怪不得它敢犯上作乱向你挑衅。它饱满结实的肌肉把赤褐色的马鹿皮绷得油光水滑,没有一丝皱纹;它气色鲜亮,眼睛里闪耀着一种渴望配偶的野性的光芒;它头顶那架鹿角长得极其威风,高大而尖锐,是鹿群中十分罕见的八叉大角。它一定以为凭着自己发达的肌肉和出众的角架能轻易地将你击败,从而摘取你头上的王冠。
你心里冷笑了一声。是的,从外表看,杰米的力量已经压倒了你,但你哈克绝不是脓包,绝不是不堪一击的窝囊废。鹿群中的王位不是世袭的,而是完全靠力量争夺来的。要是你哈克没有一手格斗的绝招,能在八年前击败老一代鹿王而登上显赫的王位吗?是的,你肌肉开始松弛了,牙齿开始松动了,但还没衰老到无法进行卫冕战斗的地步。你头顶的八叉大角还是那么坚硬,因为想着同老狼拼斗已在岩石上磨砺得无比锋利了。也许,你的力气比起杰米来确实略逊一筹,但格斗的胜负并不完全取决于蛮力,还要看技巧。杰米虽然健壮,但毕竟年轻,手段还很稚嫩,经验完全没有,而你是久经沙场的老手了。
杰米一定是等得不耐烦了,前蹄拼命踢着沙砾,扬起一团团尘土,鼻子里发出哼哼的谩骂声。你不动声色,沉稳地伫立着。你不急于进攻。老手都是后发制敌的。
鹿群散个圆圈,围住了沙砾地,凝神屏息地望着你和杰米。整个臭水塘死一般寂静。按照传统和惯例,它们在等待着你和杰米的恶斗,无论是你最后卫冕成功,还是杰米篡权得逞,它们都会向胜利者欢呼,都会向失败者嘲讽。鹿群也遵循胜者为王败者为寇的自然法则,虽然整个鹿群都在扮演着公正的仲裁者这样一个角色,但眼光是颇不相同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