梵云忏摩,此云悔过。梵汉兼举,故云忏悔。此篇所说,凡有五节:一、自性五分法身香;二、无相忏悔;三、自心四弘誓愿;四、自性三宝归戒;五、自性一体三身佛也。忏悔有多品,如理忏、事忏、无生忏、取相忏、作法忏、大忏悔、庄严忏悔、无相忏悔等。此品所云之忏悔指无相忏悔也。
时,大师见广韶洎四方士庶[1],骈[2]集山中听法。于是升座告众曰:来!诸善知识!此事须从自性中起。于一切时,念念自净其心,自修其行,见自己法身,见自心佛,自度自戒,始得不假到此。既从远来,一会于此,皆共有缘。今可各各胡跪[3],先为传“自性五分法身香”[4]。次授“无相忏悔”[5]。众胡跪。
[1]洎,音“忌”;及也。广,广州。韶,韶州也。
[2]骈,音“便”。
[3]《慧琳音义》三十六:“胡跪,右膝着地,竖左膝危坐;或云互跪也。”《归敬仪》:“佛法顺右,即以右膝拄地,右腿在空,右指拄地;又,左膝上戴,左指拄地,使三处翘翘,曲身前就。故得心有专至,请悔方极。”
[4]五分法身者,以五种功德法而成佛身也。《行宗记》一上:“五分法身者,戒定慧,从因受名。解脱,解脱知见,从果受号。由慧断惑,断惑惑无之处名解脱。出缠破障,返照观心,名解脱知见。”五分法身香者,即:一、戒香;二、定香;三、慧香;四、解脱香;五、解脱知见香。《维摩经》二《方便品》:“佛身者,即法身也。从无量功德智慧生,从戒、定、慧、解脱、解脱知见生。”注:肇曰:五分法身也。
[5]《止观》七:“忏,名陈露先恶;悔,名改往修来。”《慧苑音义》下:“忏悔,谓忏摩;此云请忍。忍,谓请前人忍受我悔罪。”
师曰:一、戒香[1],即自心中无非、无恶、无嫉妒[2]、无贪瞋[3]、无劫害[4],名戒香。二、定香[5],即睹诸善恶境相,自心不乱[6]。名定香。三、慧香[7],自心无碍,常以智慧观照自性[8],不造诸恶;虽修众善,心不执著,敬上念下,矜恤孤贫。名慧香。四、解脱香[9],即自心无所攀缘,不思善,不思恶,自在无碍。名解脱香。五、解脱知见香[10],自心既无所攀缘善恶,不可沉空守寂[11],即须广学多闻[12],识自本心,达诸佛理,和光接物[13],无我无人,直至菩提,真性不易[14]。名解脱知见香。善知识!此香各自内薰[15],莫向外觅。今与汝等授“无相忏悔”,灭三世罪[16],令得三业清净[17]。
[1]《破相论》:“佛在世日,令诸弟子以智慧火烧如是无价宝香,供养十方诸佛。今时众生,不解如来真实之义,惟将外火烧于世间沉檀熏陆质碍之香,希望福报,云何可得乎?”又达磨曰:“戒香,能断诸恶,能修诸善。”
[2]《笔削记》五:“嫉,谓妒忌也。害贤曰嫉,害色曰妒。”
[3]《法界次第》上:“引取之心,名之为贪。违忿之心,名之为瞋。”
[4]《南山戒疏》二之上:“不白而取曰劫。”《观音疏记》:“乖慈名害。”
[5]达磨云:“深信大乘,心无退转。”
[6]言自心本不散乱。《起信论》:“以知法性常定,体无乱故,随须修行禅波罗蜜。”
[7]达磨云:“常于身心内自观察。”
[8]“观照”见前注。
[9]达磨云:“能断一切无明结缚。”又曰:“自觉觉他,觉智明了,则名解脱。”
[10]达磨云:“观照常明,通达无碍。”解脱知见,谓己实知解脱,即后得智也。由解生定,由定生慧,由慧得解脱,由解脱得解脱知见。
[11]沉空者,大乘之菩萨二阿僧祗劫之终,于第七地专修无相观,上可无菩萨之求,下可无众生之度。于是钝根怯弱之菩萨,著此空相,发自他之大行,名七地沉空难。
[12]《维摩经·菩萨品》:“多闻是道场。”
[13]《老子》:“和其光,同其尘。”骆宾王《萤火赋》:“不贪热以苟进,每和光而曲全。”苏颋诗:“善物遗方外,和光绕道边。”《庄子》:“接于物而生时者也。”
[14]真性,注见前。
[15]内薰者,众生心内有本觉之真如,薰习无明,使以妄心,厌生死之苦,求涅槃之乐,名内薰。佛菩萨之教法及自己之修行,名外薰。
[16]《宝积经》九十四:“三世,所谓过去、未来、现在。云何过去世?若法生已灭,是名过去世。云何未来世?若法未生未起,是名未来世。云何现在世?苦法生已未灭,是名现在世。”
[17]三业者,一、身业,身所作;二、口业,口所说;三、意业,意所思。
善知识!各随我语,一时道[1]:弟子等,从前念、今念及后念,念念不被愚迷染;从前所有恶业愚迷等罪[2],悉皆忏悔,愿一时销灭[3],永不复起。弟子等,从前念、今念及后念,念念不被憍诳染[4];从前所有恶业憍诳等罪,悉皆忏悔,愿一时消灭,永不复起。弟子等,从前念、今念及后念,念念不被嫉妒染[5];从前所有恶业嫉妒等罪,悉皆忏悔,愿一时消灭,永不复起。
[1]一时道,即一时说道,犹云一时唱言。
[2]乖于理而行,名恶;作身、口、意之三事,名业。《四十华严经》四十:“我昔所造诸恶业,皆由无始贪瞋痴。”
[3]销,与“消”通,尽也。
[4]《唯识论》六:“憍诳者,心怀异谋,多现不实,邪命事故。此即贪痴一分为体。”按:憍诳者,唯识二十随烦恼中之二也。
[5]害贤曰嫉,相忌曰妒。《唯识论》六:“嫉妒者,闻见他荣,深怀忧戚,不安稳故。瞋恚一分为体。”
善知识!已上是为“无相忏悔”。云何名忏?云何名悔?忏者,忏其前愆[1]。从前所有恶业,愚迷、憍诳、嫉妒等罪,悉皆尽忏,永不复起,是名为忏。悔者,悔其后过;从今已后,所有恶业,愚迷、憍诳、嫉妒等罪,今已觉悟,悉皆永断,更不复作,是名为悔。故称忏悔。凡夫愚迷,只知忏其前愆,不知悔其后过;以不悔故,前罪不灭,后过又生。前罪既不灭,后过复又生,何名忏悔?善知识!既忏悔已,与善知识发“四弘誓愿”[2],各须用心正听[3]。自心众生无边誓愿度,自心烦恼无边誓愿断,自性法门无尽誓愿学,自性无上佛道誓愿成[4]。
[1]《玉篇》:“愆,去乾切;过也,失也。《说文》作‘’。又,俗作‘’”。
[2]《天台法界次第》下:“今菩萨善达四谛十二因缘,怜愍一切,同于子想。故能为众生久处生死,发心荷负一切,共入涅槃。是以必须大誓庄严,要心不退也。此四通言弘誓愿者,广普之缘,谓之为弘;自制其心,名之曰誓;志求满足,故云愿也。”《心地观经》七:“一切菩萨,复有四愿,成就有情,住持三宝,大海劫终不退转。云何为四?一者,誓度一切众生;二者,誓断一切烦恼;三者,誓学一切法门;四者,誓证一切佛果。”
[3]唐《华严经》十四:“云何用心,能获一切胜妙功德。”
[4]以上四誓愿,即四弘誓愿也。
善知识!大家岂不道[1]“众生无边誓愿度”,恁么道[2],且不是惠能度[3]。善知识!心中众生,所谓邪迷心、诳妄心、不善心、嫉妒心、恶毒心,如是等心,尽是众生。各须自性自度,是名真度。何名“自性自度”?即自心中邪见、烦恼、愚痴众生,将正见度[4]。既有正见,使般若智打破愚痴迷妄众生,各各自度。邪来正度,迷来悟度,愚来智度,恶来善度。如是度者,名为真度。
[1]大家,大众之意。
[2]恁,音“衽”;恁么,犹言如斯。
[3]且不是惠能度者,众生自性自度也。《顿悟入道要门论》上:“众生自度,佛不能度。若佛能度众生时,过去诸佛如微尘数,一切众生,总应度尽,何故我等至今,流浪生死,不得成佛?当知众生自度,佛不能度。努力努力,自修,莫倚他佛力。经云:夫求法者,不著佛求。”
[4]正见者,明知苦集灭道之理也。《悟性论》:“凡迷者迷于悟,悟者悟于迷。正见之人,知心空无,即超迷悟;无有迷悟,始名正解正见。”《法界次第》中:“见四谛分明,故云正见。”《顿悟入道要门论》上:“问:云何正见?答:见无所见,即名正见。”
又“烦恼无边誓愿断”,将自性般若智除却虚妄思想心是也。又“法门无尽誓愿学”,须自见性,常行正法[1],是名真学。又“无上佛道誓愿成”,既常能下心,行于真正,离迷离觉,常生般若,除真除妄,即见佛性,即言下佛道成。常念修行是愿力法。善知识!今发四弘愿了,更与善知识授“无相三归依戒”[2]。
[1]《新婆沙论》百八十三:“正法有二种:一、世俗正法,谓名句文身,即经律论也;二、胜义正法,谓圣道,即无漏、根、力、觉支、道支也。”正法,真正之道法也。理无差,故云正。法,为三宝中之法宝,以教、理、行、果四者为体。《无量寿经》上:“弘宣正法。”
[2]《大乘义章》十:“归投依服,故曰归依。”《法界次第》上之上:“归以反还为义。依者,凭也。”《胜鬘经》:“一切法常住,是故我归依。”
善知识!归依觉,两足尊[1]。归依正,离欲尊[2]。归依净,众中尊[3]。从今日去,称觉为师,更不归依邪魔外道[4]。以自性三宝常自证明。劝善知识,归依自性三宝[5]。
[1]福慧两足故。
[2]离邪曰正,即正法,离欲垢尘染故。
[3]无污染曰净。净,于众物中最尊故。
[4]邪,邪道,不明佛法者。魔,魔道,妨害佛法者。《传灯录》:“心外求法,名为外道。”《俱舍玄义》:“学乖谛理,随自妄情,不返内觉,称为外道。”《法事赞》:“不取佛言,名外道。”外道六师各有十五弟子,合六师而为九十六也。其六师:一为富兰那迦叶;二、末伽黎翟赊梨子;三、删阇耶毗罗胝子;四、阿耆多翅舍钦婆罗;五、迦罗鸠驮加旃延;六、尼乾陀若提子。按:此处外道,总指异端而言。
[5]一切之佛陀,佛宝也。佛陀所说之教法,法宝也。随其教法而修业,僧宝也。自性三宝,即各自具有之一体三宝也。了法为佛,远离为法,无为为僧也。按:三宝有同体、别相、住持等异。今即同体三宝也。或名云一体三宝、自体三宝、自性三宝等。名称有别耳。性自灵觉即佛宝,性本寂灭即法宝,性无乖诤即僧宝。是名同体自性三宝也。
佛者,觉也[1]。法者,正也[2]。僧者,净也[3]。自心归依觉,邪迷不生,少欲知足[4],能离财色,名两足尊。自心归依正,念念无邪见[5],以无邪见故,即无人我贡高[6]、贪爱执著,名离欲尊。自心归依净,一切尘劳爱欲境界,自性皆不染著,名众中尊。若修此行,是自归依。凡夫不会,从日至夜,受三归戒。若言归依佛,佛在何处?若不见佛,凭何所归?言却成妄。善知识!各自观察,莫错用心。经文[7]分明言自归依佛,不言归依他佛。自佛不归,无所依处。
[1]佛者,具满自觉觉他之二行。为十界最高之圣者。《般若灯论》曰:“何名佛?于一切法不颠倒,真实觉了,故名佛。”按:此言自性即觉为佛。
[2]法者,一切皆有法,即道也。故以讲道为说法。《要览》中:“梵语达磨,华言法;以转持为义,谓转物生解,住持自性故。”按:此言自性即正为法。
[3]僧者,僧伽之略;三宝之一。译作众。凡三人以上之比丘和合一处而修道者曰僧。《别行疏钞》二:“一味清净性体,僧也。”《般若灯论》:“四果人,谓与戒、定、慧、解脱、解脱知见和合。故名僧也。”按:此言即净为僧。
[4]《要览》下《躁静篇》云:“师子吼菩萨问曰:少欲知足,有何差别?佛言:少欲者,不求不取;知足者,得少不悔恨。”
[5]邪见,注见前。
[6]贡,献也。贡高,献己学问、势力等高于人也。
[7] 华严经·净行品》:“自归依佛,当愿众生体解大道,发无上心。”
今既自悟,各须归依自心三宝[1]。内调心性,外敬他人,是自归依也。善知识!既归依自三宝竟,各各志心[2],吾与说一体三身自性佛[3]。令汝等见三身,了然自悟自性。总随我道:于自色身[4],归依清净法身佛[5];于自色身,归依圆满报身佛[6];于自色身,归依千百亿化身佛[7]。
[1]《顿悟入道要门论》下:“心是佛,不用将佛求佛。心是法,不用将法求法。佛法无二,和合为僧,即是一体三宝。经云:心佛与众生,是三无差别。身口意清净,名为佛出世;三业不清净,名为佛灭度。”按:此即自心三宝之说也。
[2]心之所之为志。志心,犹言留心也。
[3]经论所说佛身有二身乃至十身,虽开合多途,可以三身括之。如天台宗所立法、报、应三身,法相宗所立自性、受用、变化三身,《最胜王经》所说之法、应、化三身,大小乘通用之法、报、化三身等是也。又《悟性论》云:“飞腾十方,随宜救济者,化身佛也。断惑修善,雪山成道者,报身佛也。无言无说,湛然常住者,法身佛也。若论至理,一佛尚无,何得有三?此言三身者,但据人智有上中下耳。”
[4]父母所生之身为色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