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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8章 道家—欲洁其身的浪漫派 (1)

第五章 道家——欲洁其身的浪漫派 (1)

一毛不拔,并非自私自利

有一天,禽子问杨朱:“从你身上取下一撮毛,去为天下人谋福利,你觉得怎么样?”

杨朱说:“天下的问题不是一撮毛就能解决的。”

禽子又说:“如果能够起作用呢?”

杨朱便沉默不回答了。

用来形容悭吝小气的“一毛不拔”正是由此而来。

杨朱看来有点倒霉,因为当时有个大思想家墨子提倡“兼爱”的思想。这就和杨朱有了对比。墨子主张“兼爱”,只要对天下人有利,那让墨子做多大贡献,他都是心甘情愿的。而杨朱提倡“为我”和轻物重生,小气到了连一撮毛都舍不得拔的地步,这是多么鲜明的对比。于是人们用“一毛不拔”来形容杨朱,这个人多么吝啬自私啊!但是“一毛不拔”真的就像表面上那样,代表自私自利吗?

我们先来看看被定义为“一毛不拔”的杨朱究竟是一个什么样的人。冯友兰先生说,道家不是普通的隐者,他们退隐了,还要提出一个思想体系,赋予他们的行为以意义。他们中间,最早的著名的代表人物看来是杨朱。

关于杨朱最有名的故事,应该是其弟打狗的故事,记录在《列子·杨朱》中。

杨朱有个弟弟,名叫杨布。有一天杨布穿着白衣服出门,在外面遇到下雨,便换了件黑色的衣服,回家时他家的狗竟然不认识他了,冲着他大叫。杨布一怒之下要打狗,杨朱劝阻他说:“你不要打它。如果这狗出去的时候是白色,回来却变成了黑色,难道你不同样感到奇怪吗?”

从这个“一毛不拔”的杨朱身上,我们反而可以看到他的辩证思想和大智慧。杨朱对于拔一毛的问题表示沉默,大概是正确的,因为这个问题原本就不成立,我又何必浪费口舌去回答这种愚蠢的假设性问题呢?

顺着“一毛不拔”的问题,杨朱的另一个弟子孟孙阳就反问禽子:“有人伤害你的肌肤,给你一万块钱,你愿意吗?”禽子回答:“当然愿意啦!”孟孙阳又问:“那砍掉你一只手或者一条腿,给你一个国家呢?”禽子于是也沉默不答了。

在那个时代,人们认为毛发也是身体的重要组成部分,与手脚一样珍贵,当时有一种刑法叫做髡刑,就是我们说的“剃光头”,可见杨朱的“一毛不拔”其实是对生命本身的爱护。所以杨朱并非自私自利,他的观点在于,要造福他人,必须要先保全自己。

《庄子·逍遥游》里记载的一位名叫许由的隐者,这个人的观点是,把天下给他,即使白白奉送,他也不要,当然他也就不会为天下的利益而付出一根毛。这个故事也收录进《韩非子》,作为杨朱思想的例证。

杨朱基本观念的反映在《老子》、《庄子》和《吕氏春秋》里面也能见到。《吕氏春秋》说,即使失去了天下,也许有朝一日还能够再得到,但是一旦死了,就永远不能再活。这就说明了为什么应当轻物重生。《老子》里面有些话也包含了同样的思想,《庄子》也是沿着杨朱的思想,认为保身全生免受伤害的最好的办法就是轻物重生。

杨朱对人与事的问题很理智,同时也不拘小节,并且不自以为是,这就是他的为人处世之道。并且杨朱真的不吝啬,他的行为本身教会了我们要爱惜生命,还附赠了另外一个道理:不要只听片面之词就断章取义。

文化拾遗

许由洗耳:尧想把君位传给许由,遭到了他的严词拒绝。他逃到了登封的箕山隐居起来,再也不愿意与世俗社会交往。帝尧派人找到了他,想请他出任九州长官,他跑到颍水边洗耳,表示不愿意听这种话。这时巢父正好牵这牛走过河边,他问许由为什么洗耳朵。得知原委后,巢父埋怨道:“你把水弄脏了,我的牛怎么喝?”

物极必反,相反相成

我们常常说:水满自溢,月盈则亏。水盛满了以后就要流出来,月亮圆了以后又会逐渐变得缺损。这是一种关于“物极必反”的生活智慧,是中华民族从自然现象中领悟到的朴实的道理。老子的原话中没有出现“物极必反”这个词,但是这个思想其实最初是来自老子的,老子说的是“反者道之动” 和“逝曰远,远曰反”,意思是如果一个事物朝着极致发展,最后的结果就是转向它的反面。

比如历史上的名人智伯瑶,本来是个非常聪明的人,差一点就一统中原,可是不明白物极必反的道理,最后他聪明的脑袋就被“反”成了夜壶。

春秋时期,一向称为中原霸主的晋国,经过常年的争霸战争,国权渐渐衰落,实权由六家大夫把持。他们各自为营,相互攻打。后来有两家被打垮,剩下四家,智、赵、韩、魏。其中智家势力最大。

智家的大夫智伯瑶野心不小,对其他三家的土地虎视眈眈。于是他对三家大夫赵襄子、魏桓子、韩康子提出每家都拿出一百里土地和户口来归给公家。其实是想借公家的名义来霸占其这些土地。

智伯瑶的存心不良早就暴露了,大家对他的狼子野心也心照不宣。但是这三家当时还没有坐在一条船上,韩家首先割地给智家,魏家一看这形势,也不敢得罪智伯瑶,于是最后只剩下赵襄子寸土不让。

火冒三丈的智伯瑶立刻命令韩魏两家一起攻打赵家。

寡不敌众的赵襄子最后带着兵马撤退到了晋阳,也就是现在的山西太原市。

智伯瑶围攻了晋阳城两年多也没有攻克下来,有一天,他去城外查看地形,突然有了办法,把绕过晋阳城向下流的晋水向西南边引来,就可以淹了晋阳城。

这个办法果然奏效,智伯瑶得意得昏了头,带着韩康子和魏桓子去显摆他的金点子。韩康子和魏桓子暗自吓了一跳,因为他们两家的封邑旁边也各有一条河道。智伯瑶正好提醒了他们,说不定有一天自己也会遭此厄运。

正好赵襄子派人偷偷摸摸找到韩、魏二人,三家一拍即合,决定反过来结盟攻打智伯瑶。可怜的智伯瑶还在做着黄粱美梦的时候被赵襄子一刀砍下了脑袋。赵襄子还是觉得不解气,又把智伯瑶的脑袋做成沥水用的容器,“夜壶”这项发明就是由此而来。

当然,生活并不只会这般残忍。老子也说:“祸兮福之所倚,福兮祸之所伏。”既然物极必反,那么另一种可能便是否极泰来。塞翁失马焉知非福,恶劣的条件,有时候却能恰到好处地酝酿好事,瓶颈也许正是转机。

从前有一个爱好打猎的国王,有一次与宰相在草原打猎的时候射伤了一只花豹。国王毫无戒备地下马检查花豹的时候突然被它咬掉了一截手指。宰相安慰他说:“少一块肉总比丢一条命走运。”

国王生气地说:“你被关进监狱是不是也比丢一条命走运?”

宰相微笑着说:“是的。”

国王一令之下,宰相被关进了监狱。

过了一段日子,国王找了另外一名臣子陪同出游,被一群野人抓去祭神。关键时刻,祭司发现国王的指头少了一截,下令把国王赶走,另外找一个完整的祭品来祭神。于是国王被放走了,那名陪同的臣子代替他上了祭台。

国王回到王宫之后立刻释放了宰相,并设宴庆祝。他向宰相敬酒说:“宰相,你说得有道理,我少一块肉总比丢了命强,可是我不明白,你关进监狱有什么好处?”

宰相慢吞吞地说:“如果我没有被关起来,那么陪您出游的就是我,现在代替您做了祭品而丢掉性命的人也是我了。”

只要越过一个极端,事情就会走向反面。大概有人会问,那么这个“极端”究竟有没有绝对的界限?冯友兰先生帮老子做了回答,一个可以适合一切事情的界限,是无法划出来的。就像我们平常吃饭,吃得适当,就对身体有益,吃得太多反而会生病。究竟什么样的分量才算合适,那是因人而异的。

我们不妨这样理解:这个极端是相对的。牛顿认为自己对宇宙知识的了解,就好像在海边玩耍的小孩对大海的了解一样浅,所以即使他已经取得了伟大的成就,他仍然有广阔的前进空间。而一个学生,只是学了教科书上最浅显的知识,就认为自己通晓了科学,那么他的学问不但无法前进,反而一定会后退。

中国文化历经千年,其中滋味经过百般沉淀或许一时难以得其真谛,但如果你细细品味,用心咀嚼,也许在不经意间就会发现自己无需深究这个极端的具体位置,因为你的把握有度会使你即使靠近,也不会翻越它。

文化拾遗

退步原来是向前:唐朝一位号为布袋和尚的僧人曾写过这样一首诗:手把青秧插满田,低头便见水中天;心地清净方为道,退步原来是向前。

以理化情:享受灵魂的和平

世人都晓神仙好,惟有功名忘不了!

古今将相在何方?荒冢一堆草没了!

世人都晓神仙好,只有金银忘不了!

终朝只恨聚无多,及到多时眼闭了。

世人都晓神仙好,只有娇妻忘不了!

君生日日说恩情,君死又随人去了。

世人都晓神仙好,只有儿孙忘不了!

痴心父母古来多,孝顺儿孙谁见了?

《红楼梦》中跛足道人何以能够放下人间恩爱情仇,超出世外?

冯友兰先生认为问题的关键是怎样应付情感。圣人之所以成为圣人,并不是因为他们无情,而是因为他们懂得控制自己的情感,不会被这些情感扰乱思想,所以享有灵魂的和平。用道家的话来说,就是以理化情。

在跛足道人看来,一切的“好”终会变成“了”,也就是烟消云散,空空如也。人本就赤条条来赤条条去,何必还要执着于其中呢?庄子是很懂这个道理的。

庄子的夫人去世了,惠施心里很难过,想对庄子表示一下哀悼之情。可是当他到达庄家的时候,却看见庄子坐在地上,一边用木棍敲打瓦盆,一边唱歌。

惠施大吃一惊,然后开始愤怒,他走到庄子面前说:“庄子!你夫人跟你一起生活这么多年,为你持家教子,现在他去世了,你不但不难过、不哀悼,竟然还唱起歌来,你太过分了!”

庄子缓缓地站起来。惠施看了他一眼,才知道自己刚才说得过分了。庄子分明哭过,脸上还有淡淡的伤悲,眼眶也是红的。惠施叹了口气:“你这个庄子真让人无法捉摸,对什么都是淡淡的。”

庄子对惠施的远道而来表示了感谢。其实,当夫人刚刚去世的时候,庄子也悲切地流泪,但是细细一想,夫人最初没有生命,是不存在的。她拥有生命直到如今去世,又再次没有生命,静静地安息在天地之间,我何必执着于哭泣呢?

对生死持有豁达的心态,对悲喜收放自如,所以庄子才能写下“相濡以沫,不如相忘于江湖”这样的千古名句。虽然这句话原本不是用在情感方面,但是意思却被后人延伸,庄子对待其夫人,大概也是这种相忘于江湖的大境界。

与悲喜一样,愤怒也是一种本能的反映,在丧失理智之后,往往发生难以挽回的后果。这样的例子很多,道理也很明白,但是大多数人却都不能摆脱情感的束缚,冯友兰先生认为这主要的原因并不是人不能避免情感的发生,而是情感发生之后,不能理性地对待。

法国西南小城塔布有一名警察,名叫马尔蒂。有一天晚上他穿着便装去市中心的一家烟草店买烟,正准备进去,店门外的一个流浪汉走了过来,向他讨烟抽。

马尔蒂没有搭理他,径自走进店里买烟。出门后,流浪汉仍然纠缠不已,马尔蒂拒绝了,于是两个人吵了起来。他们互相嘲讽和谩骂,情绪都很激动。

马尔蒂掏出手铐说:“放老实点,我可是个警察,想吃点苦头吗?”

流浪汉根本不屑一顾,反唇相讥道:“你能把我怎么样?不就是个混蛋警察吗?”

争吵最后升级成扭打,这时路过的人赶紧把他们分开,劝他们不要为了一支烟而大动肝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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