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2011年开始,可以通过两种方式参加司法考试:一种是“法科大学研究生毕业”;另一种就是成为“预备考试预备考试是日本从2011年开始实施的考试,通过预备考试的人才能获得参加司法考试的资格。——译者注合格者”。
关于这一考试制度,法科研究生学院的老师这样说道:“预备考试的合格者人数不断增加,考生们准备考试的方法就是回归到旧时的重视背诵。”
这位老师认为,过去的司法考试重视背诵,言外之意就是,“重视背诵不好”以及“司法考试不重视背诵”。
认为“司法考试以背为中心”的考生和认为“重视背并不好,司法考试不重视背”的老师之间意见完全不同。指导者和被指导者的意见如此相悖,想要考试合格自然也就没指望了。法科研究生学院中没有人能通过司法考试,难道不正是这个原因吗?
这里的问题就在于对背和记的认识。我在准备司法考试时,不是死记硬背的。但我希望大家注意,虽然死记硬背对考试没有帮助,但背诵却绝不是没有益处的。
认为“司法考试以背为中心”的考生和认为“重视背并不好,司法考试不重视背”的法科研究生学院的老师,都没有深入了解背和记的意义。
在这里,我要对两者的意思稍作整理。单纯片面地认为“背诵却不经过自己的思考,所以背诵并不好”并不正确。因为这种说法把“思考”和“背诵、记忆”当成了两个相反的概念,错误地认为两者是不能兼顾的。
不解决这一根本的错误认识,就会不断地重复同样的失败。
当然,在这里,不加理解的死记硬背并不在我们讨论的范围之内。在思考某件事时,好好地背下来并记住是非常重要的,如果没有记忆,也就没有学习和思考了。
比如,学英语的时候,大概有的老师会说,背是不行的,要用自己的大脑思考。但是,首先,要背诵基本的英语单词和基础英语语法,不懂这些就无法学习英语。
作为思考的前提,必须记忆基础的知识。也可以说,记忆,就是思考。
重申一下,死记硬背靠不住。不加理解地死记硬背,不只是司法考试,就连大学考试和其他各种考试也不可能通过。
但是,我们不能因此就否定记忆。思考是以记忆为基础的,如果把理解之后再记忆的过程称为背诵,那么,背诵就是为思考准备的基础和平台。
我们的目的不是不假思索的死记硬背,而是掌握能高效率记忆并能广泛应用的记忆术。
有时全部背下来更好
既然我总说死记硬背不实用,那么到底什么才是死记硬背呢?我认为,死记硬背的定义是,不做任何理解单纯地背诵内容;尽管不了解其中的意思,却仍然不做任何思考地背下来。
之所以说这样做没有效果,是因为不理解内涵,也就不知道如何应用。即使记住了也不会用,这种信息不具备任何意义。
而且,不知道怎么用的信息很可能会被用到错误的地方,这样一来,就可能对考试和工作造成巨大的伤害。人类总是希望能熟练运用已经掌握的信息,所以,才会把好不容易记住的知识点写到答案上。
于是,某个知识点因为被用在了错误的地方或是写得不正确不仅可能会导致考试失败,甚至还会成为工作中的耻辱,更严重的还可能招致大家的不信任。
死记硬背不实用是指没有注意到记忆不正确。没有注意到自己的记忆是不正确的甚至会造成致命的错误。
比如,法律用语要求严格,虽然要求“准确、缜密、精度”,但如果只对其死记硬背却不做任何理解,就会连用错了也不知道。
以法律用语中的“嫌疑人”和“被告人”为例。“嫌疑人”是指起诉前。“被告人”是指起诉后。
宪法规定,法院可以为被告人指定辩护人。指定辩护人的辩护费由国家的税金支付,所以,没有钱的人也可以由法院指定辩护人。但是,这只针对被告人,嫌疑人是没有这项权利的。
被告人和嫌疑人的意思完全不同,如果不能正确地运用这两个定义,使用了错误的知识点,对初学者来说无疑是自掘坟墓。所以,要尽可能地避免死记硬背。
那么,死记硬背是不是就毫无意义了呢?事实并非如此。有时,也可以将难以理解的部分死记硬背下来,留待以后慢慢理解。
以前,日本的寺子屋寺子屋,日本江户时代(16—1868)寺院所设的私塾,以庶民子弟为对象的初等教育机构,提供类似现代的小学教育,学童年龄大多是6~10岁,以训练读、写及算盘为主。明治5年(1872年),日本颁布《学制》,各地纷纷设立小学,寺子屋便逐渐消失。——译者注中,小孩子就背诵论语和汉诗。孩子们并不理解意思,只是在死记硬背,但随着年龄的增长,他们就会渐渐地明白其中的意思。在欧美人看来,这些日本人也是很了不起的。
像这样,将最初难以理解的部分死记硬背下来,牢牢地留在记忆中。随着学习的推进,已经记在脑中的内容就能慢慢地被理解。
或者,记住背诵内容的使用方法,这样一来,即使不理解其中涵义,也可以熟练运用。
必须理解了所有的意思之后才能记住,这种死板的想法是不可取的。
而且,可能还会有人用“不理解这段是什么意思所以就不用背了”这种观点来逃避记忆。记忆的学习也有痛苦的一面,所以会使人在无意识中产生逃避的想法,而为了让这种想法看上去并没有不妥之处,就可能会以“还没理解,所以暂时不用背”为借口。
对于无论如何都无法理解的难点,也不必强迫自己一定要理解,只要记住使用方法就可以了。只要意识到应该在什么情况下使用这些内容,今后再慢慢理解就足够了。
这是因为,掌握了使用方法也就等于理解了内容的关联性,如此一来,对内容的理解也就指日可待了。如果遇到难以理解的情况,还可以使用“出现在这里的时候,就先把死记硬背下来的内容写上”的方法。
认识记忆的四大种类
如果要用一句话来概括记忆,我想记忆会分为不同的等级。
①马马虎虎能想起来大概的内容=概要
②需要想出细节部分=详细
A被人提醒才能想起来的记忆,读到听到才会想起来的记忆=被动的
B需要自己想起来的记忆,需要自己说自己写的记忆=主动的
所以,“关于这个只要记住大概就好”和“这个内容从头到尾都要记住”是不同的。“看到汉字能读出来就可以”和“自己要能正确地写出来”也是不同的。
分清楚要记忆的部分属于哪一种,就可以做到事半功倍。这样一来,就能从无论什么都要详细记忆的紧迫感中脱离出来。
即使在法律界,记忆也分为“读的时候明白意思就行”和“请写出答案”等不同种类。充分地认识到这一点,张弛有度才能事半功倍。
在我的课堂上,我会“这个知识点属于A级”,“那个知识点属于B级”这样划分类别来教,并不是所有的内容都需要详细说明。
另外,有时还需要用到①②和AB的组合。比如,到对方公司做提案的时候,需要亲自做简要说明,这就需要用到①×B。
司法考试中,必须亲自写出详细的答案,这就要用到②×A。
像这样,熟练掌握知识的运用方法,考虑清楚用四种类型中的哪一种来记忆也会使心情变得更加愉悦。这就是在考虑效果的前提下记忆。也就是说,对效果的思考也是很重要的。
头脑好的人,不正是能瞬间判别该采取哪种记忆方法并熟练运用的人吗?
大脑的结构告诉我们记忆原理
我也指导学生,要多次、反复复习以巩固记忆。要考虑一下此时的大脑结构是什么样子,关于这一点,前文中讲到的《加强记忆》的一书中曾提到过。
头脑中的每一个神经细胞,都和其他神经细胞相连,数量不止一万个。一个神经细胞和其他的一万个神经细胞相连,进行着电波信号的交流。
而且,受到某种刺激向神经细胞传达信号时,要由接受信号的神经细胞判定是否要把信号传达给下一个神经细胞。
比如,如果相连的一万个神经细胞中只有两三个传来了相同的信号,那么,接受信号的神经细胞就不会有反应。
但是一万个中有一百个左右的神经细胞都传来了相同的信号,接受信号的神经细胞就会认识到“这是重要的信息”,而将信号传达给下一个神经细胞。
也就是说,受到刺激的强度决定了神经细胞是否传递信号。而印象深刻、多次重复、刺激强烈就容易记忆,也就因此找到了科学根据。
并且,通过向一直不传递信号的神经细胞发送信号,这部分就会产生新的回路。按照池谷裕二的说法,这种神经回路的组合正是记忆。
为了巩固记忆,多次重复复习,给予刺激非常重要。这样新产生的回路会越来越强、越来越粗。“这样就会进展顺利”,“这样就会失败”,不断重复的刺激,会转化成记忆,会不断积累“这样就能顺利进行”的成功记忆。这是引导大家走向“正解”的力量。
所以,需要人们有毅力而且不断努力。而且,虽然有些结论是理所当然的,但如果能从科学的角度证明这一结论,大家的干劲会更足。
另外,很有意思的是,因为一个神经细胞和一万个神经细胞相连组成了各种各样的记忆线路,所以有时候也会出现线路混乱或是错误的情况。
人类的记忆是很暧昧的,所以才会出现判断错误。“这个信息传过来的时候,必须要传到那个线路上”,但却流向了其他的线路。而电脑就不会出现这种情况。
人类的大脑也是含糊不清的,同一些意想不到的线路连在一起,就会出现新的点子、灵感和联想。电脑无法模拟的人类创造力,正是来源于这种记忆混线,这一点非常有趣。
灵感的产生正是源自于记忆线路,如果什么记忆都没有,也就没有灵感闪现了。
停止思考的重要性
司法考试考生所在的大学和法科研究生学院的老师们大多认为,在法律学习中思考是非常重要的,但背诵的作用并不大。
当然,死记硬背的作用并不大,但如果说连记忆都不需要,那就是重大的误解了。重思考轻背诵,只会导致失败。
另外还有一点:思考是很重要,但同样也需要判断应该在什么地方停止思考。
如果不怕理解错误地一直走到这一步,光是思考还远远不够。还必须学会在什么地方停止思考才可以。
停止思考,就是决断。不经过“决断训练”,不仅不能通过考试,也不能成为实干家。也就是不能熟练运用所学技术。
作为实干家,不管法律界人士也好,还是商务人士也好,都有必须做出决断的时候。那也不行,这也不行,得不出结论就无法完成工作。
这就是要求我们停止思考。我将有意识地停止思考定义为“决断”,但是这么重要的技巧,学校却没有教给我们。
在大学和法科研究生学院,经常举行被称为“苏格拉底方式”的交流会。老师给出主题,让大家相互提出各种见解,之后会说“回去后要自己多思考”,剩下的就全权交给学生。
学生们觉得这种交流非常有趣,所以上课一结束,就开始激烈地讨论。大家相互说出自己想表达的意思,“今天讨论得很热烈啊”,最后满意地结束讨论。
最后记忆中只留下了愉快的疲倦和热烈的讨论,这并不能称为学习。这是因为,这种方式对通过考试成为实干家没有任何的作用。
仅把思考作为自己目的的学习并不能令自己满足。我看到过很多以此为目的的考生,他们学习得都不是那么顺利,甚至可以说没有任何进步。
停止思考,是指只留下本质的部分,剩下的统统丢掉。为了自己的目的留下必要的部分,不做多余的讨论,这就是我所说的停止思考,即决断。
比如,少数服从多数的决策方式。如果采用了多数人的意见,肯定会有人问“少数人的意见怎么办?”但少数服从多数就是只放弃少数人意见的方法。经过充分的讨论,最终决议是采用多数人的意见,而彻底否决、放弃少数人的意见。我认为这是最好的方式。
当然,尊重少数人的意见也很重要。在审议讨论的过程中,也要充分考虑少数人的意见,但是,投票结果一出来,就必须否决少数人的意见,这就是少数服从多数的决策方式。
而且少数服从多数的意见一旦确定,在否决了少数意见开始实现决策之后,如果产生不正确或不满意的结果,少数人的意见有可能会再次变成多数人的意见。
在经过审议讨论决策施行之后,少数意见又作为多数意见重新出现在大家面前。这种反复,就是民主主义。
世界上有很多复杂的多元方程式。尽量地将这些方程式按照特征分类,再通过一个一个的决断反复进行,事物才能获得发展才能进步。
这种决断,就是必须训练有意识地停止思考。一旦具备了停止思考的决断力,记忆对象也就变得明确了。人生中,只有这些才能称得上是记忆的技术。
考生们最需要的精准记忆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