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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章 诗词是非谈(4)

§§§第11节杜甫的《绝句》不是好诗吗?

两个黄鹂鸣翠柳,一行白鹭上青天。

窗含西岭千秋雪,门泊东吴万里船。

谁不赞赏这是千古绝唱?至今连幼儿园小朋友都会背诵如流。老舍先生当年曾赞叹头两句仅用十四个字就写出两种飞禽,一种树,还有一个大的天,四种颜色,两个动作,两个数量词,活画出一片活泼而又鲜明的绚丽春光景色。可是,明代的两位文学评论家杨升庵和胡应麟却贬之为四句“互不连属”,实乃“断缯裂帛(撕裂的彩缎)”。到了当今八十年代还有人著文诬说杜甫这首诗是不好绝句的典型,说它结句没有反诘词语,只是四句平铺,没有力量。

这首诗即使单从写景来看,也不是“互不连属”的。你看,诗人站在窗前眺望,天上地下,远岭门前,尽收眼底:平视眼前有翠柳黄鹂,仰望高空又是青天白鹭,遥观西岭覆雪,近看门泊旧船,这不是幅完整的立体春光图么?从景物给人的观感看,“鹂鸣”“鹭上”,一片生机盎然;窗含雪冷,千秋不变,门泊船静,万里难行,又饱含一种凄凉困顿、无法解脱的凄情,这不是抒写得浑然一体、意满情深么?假如能翻阅一下写这段生活的杜诗,就会进一层体会到诗中所蕴含的诗情。

此诗作于广德二年(764年)重返草堂之时,先一年十月郭子仪收复京师,杜甫闻讯曾多次抒发欣喜之情,流露出厌蜀还乡之意。送归京友人说:“叹君能恋主,久客羡归秦。”《游子》诗更道出久居巴蜀的苦闷和东归未遂的怅望:“巴蜀愁谁语,吴门兴杳然。”《破船》诗中更羡飞鸟的自由,愧对东流逝水,又一次表露久居他乡、不愿久留之情:“仰看西飞翼,下愧东逝流。”“所悲数奔窜,白屋难久留。”在另一首寄友人诗中更叹息久居异地的可怜心境:“永作殊方客,残生一老翁。”他说如能与仙人换骨,就可以“遣御轻风”遂心愿了。

了解了诗人当时心境,再读原诗就会感到:啊,黄鹂唱得多么欢快,白鹭飞得多么昂扬,久困巴蜀的游子怎能不羡煞鹂鸣于翠柳的欢悦、鹭上青天的胆魄呢!下面一转,面向现实:窗对的是千秋雪覆的西岭,令人愁苦,心灰意冷,甚至凝滞;门前停的是可以去东吴的万里征帆,曾几次梦想乘上它,“即从巴峡穿巫峡,便下襄阳向洛阳”,“应须理舟楫,长啸下荆门”。可惜,二月闻知老友严武再镇巴蜀,遂改变东归北上的打算,由阆州又回成都草堂。“扁舟系缆沙边久”,眼巴巴望着这船一天天破旧下去,自己却仍旧离不开这“千秋雪”的凄冷之地。

这首诗正是以眼前景、口头语写出弦外音、神远意,所谓“语近情遥”是也。古人作诗“以含而不露为贵”。“不露”,是作诗难处,更是读诗难处。说这四句只是四句平铺写景诗,正是忽略了这“含而不露”之情了,而情正乃诗之魂,是诗的内在联系,只有细味之,才能达到心领神会。

§§§第12节杜甫《江南逢李龟年》不是伪作——驳赵良壁先生的曲解

最近香港《明报月刊》载赵良壁先生著文,认为杜甫的《江南逢李龟年》诗是明人胡震亨的伪作。这确是惊人之谈。仅从上海《社会科学报》(1989年12月14日)转摘的文字看,其谬误是比较严重的。为了慎重起见,兹录摘文如下:

“杜甫《江南逢李龟年》诗是伪作。诗中岐王、崔九(崔涤)是在开元十四年去世的,那时杜甫只有十五岁,那是不可能在洛阳与李龟年寻常见的;岐王系开无(应是‘元’字之误)年由郑州刺史调任岐州刺史,不在洛阳;崔九是安善人,是学官,在洛阳无家宅,杜甫是小孩,又怎能称崔九?而‘江南好风景’怎会是‘落花时节’呢?所以,宋洪迈的《万首唐人绝句》不录此诗,从现存的明刻本考信(当是”证“字),当是明胡震亨伪作。”

“落花时节”为什么就不可称之为“江南好风景”呢?请看:“夹岸数百步,中无杂树,芳草鲜美,落英缤纷”,这不是陶渊明笔下桃花源的“好风景”么?

《万首唐人绝句》没有收这首诗,不足为据。与洪迈同生于南宋初年的黄希、黄鹤父子的《黄氏补注杜诗》就收有这首诗,黄鹤还重定了《杜甫年谱》。不但如此,黄鹤还特别对这首诗讲了他的独特看法:

“开元十四年,公止十五岁,其时未有梨园弟子,公见李龟年必在天宝十载后。诗云岐王当指嗣岐王珍。据此则所云‘崔九堂前’者,亦当指崔氏旧堂耳。不然,岐王、崔九并卒于开元十四年,安得与龟年同游耶?”

既然宋代杜诗研究者已见过并注释过此绝句,则“胡震享伪作”说不是不攻自破了么?

还有比宋本更早更有力的证据,那就是比杜甫稍晚四五十年的郑处诲所著的《明皇杂录》。郑氏在该书卷下有如下的详实记述:

“唐开元中,乐工李龟年、彭年、鹤年兄弟三人,皆有才学盛名。彭年善舞,鹤年、龟年能歌,尤妙制《渭川》,特承顾遇。于东都大起第宅,僭侈之制,逾于公侯。宅在东都,通远里,中堂制度甲都下。其后,龟年流落江南,每遇良辰胜赏,为人歌数阕,座中闻之,莫不掩泣罢酒。则杜甫尝赠诗,所谓:‘岐王宅里寻常见,崔九堂前几度闻。正是江南好风景,落花时节又逢君。’崔九堂,殿中监涤,中书令湜之弟也。”

郑处诲是唐大和八年的进士,历任朝官及州刺史,写《明皇杂录》时正值校书郎任。郑所述杜甫江南逢李龟年赠诗诸情节,该是可信的吧?胡震亨晚于郑氏达八百年之久,胡的伪作怎会进入郑著中去?

杜甫十五岁为什么就不能“与李龟年寻常见”呢?请看杜甫自己的回答:“往昔十四五,出游翰墨场。斯文崔魏徒,以我似班扬。”(《壮游》)杜甫自注:崔,郑州尚;魏,豫州启心。就拿崔尚来说,他是则天朝的进士,官至祠部郎中,对杜甫来说,他是位高辈尊的前辈,《全唐诗》还存有他的诗。十四五岁的杜甫竟被这样的前辈称赞曰“似班扬”,可见其年少才华该是何等地惊人了,正因为如此,杜甫才能在如此年龄“出入翰墨场”中,与当时的文化艺术界接触。因此他能到“岐王宅”“崔九堂”也就不足为奇了。

赵先生又以岐王、崔九在洛阳没有宅第为由,说杜甫不能在此两家见到李龟年。赵先生的论据是欠充分的。岐王在外任过两度刺史,既无时间长短可考,又无知两任之外的官职,怎么能知道他在洛阳一定没有宅第呢?同理,崔九在京任秘书监,只是他一生中的一段经历,也不能以之概括出他一生在洛阳总没有宅第。据闻一多先生考证,岐王和崔九在洛阳都有宅第:

“考东都尚善坊有岐王范宅(见《唐两京城坊考》),崔氏亦有宅在东都”(张说《荥阳夫人郑氏墓志铭》:“终于洛阳之遵化里,”郑氏即涤之母。)(《少陵先生年谱会笺》)

一多先生又考证,杜甫幼年因病或母早亡,尝寄养于洛阳仁风里之姑母家。再者,杜甫家住巩县,距洛阳又很近,到洛阳机会也不会少的吧!

再看岐王和崔九的本身情况。岐王是一位“好学工书,爱儒士,无贵贱尽为礼,又聚书画,皆世所珍者”的风流儒雅、结贤纳士的贤王。崔九的两位哥哥都是朝中重臣,湜是中书令,液是殿中史,而崔九本人又曾与明皇(藩王时)同里相居,二人“素款密”,明皇即位后,即指崔九为秘书监,出入禁中,优越他臣。后来明皇又为他改名为澄,又加金紫光禄大夫,封为安喜县子(按:“安喜”为封号,“县子”为爵位等级,可赵先生却误以为崔是“安善人”。实际崔湜弟兄是定州人)。且岐王与崔九都爱与诗人乐师交往,如大诗人王维就是他们的朋友。《全唐诗》中王维有六首诗是写他们之间的友情的。从这几首诗中既可看出崔九曾游历过江汉,还可知崔在洛阳有门扉,又可看到岐王爱好歌舞竟至达到“严城时未启,前路拥笙歌”,“仙家未必能胜此,何事吹笙向碧空”。李龟年的音乐天才,确曾在岐王宅里大显身手过。试看这段生动的记述:“龟年)尝至岐王宅闻琴曰:‘此琴声。’良久又曰:‘此楚声。’主人入问,则曰:‘前弹者陇西沈研,后弹者扬州薛满。’”

作为“说略小时辈,结交皆老苍”(《壮游》)的少年杜甫来说,在洛阳与歧王、崔九、李龟年交往,不是意料中的事么?至于称涤为“崔九”这乃是杜甫晚年在江南逢李龟年时对崔的称呼,又有何不可?

赵先生的“伪作”说实乃从黄鹤说蜕变而来。黄说本来讲得就不准确。如说杜甫十四五岁时“未有梨园弟子”,当今也有人沿袭此说,引《明皇杂录,逸文》:“天宝中,上命宫中女子数百人为梨园弟子,皆居宜春北院。”(《御览》五百八十三)其实,梨园弟子早在开元初年已经出现了:

“开元二年,上以天下无事,听政之暇,于梨园自教法曲,必尽其妙,谓之皇帝梨园弟子。”(《唐会要》)

“开元二年,置教坊于蓬莱宫侧,上自教法曲,谓之梨园弟子。”(《雍录》)

杜甫在《观公孙大娘弟子舞剑器行》序中也说过,开元三载他观公孙大娘舞剑时已有宜春、梨园二伎坊。至于李龟年的演唱,在《杨太真外传》中已清楚地记述过,开元中明皇赏牡丹时曾命李龟年歌李白新词《清平乐》的盛况。所以黄说杜甫见龟年“必在天宝十载以后”是错误的。黄鹤由于在时间上的判断失误,才出现了以下推论上的错误,说什么杜甫当是在“嗣岐王珍”、“崔氏旧堂”见过李龟年的,说什么开元十四年歧王与崔九不能与李龟年同游等等。赵先生又在黄说基础上加上自己的臆断,造出“胡震亨伪作”的异说,实乃大错特错!胡氏本是明代大学者,如赵先生所指,此绝句既谬误百出,将此谬误强加在胡氏头上也是不应该的吧?

这首绝句,黄生说:“与《剑器行》同意,今昔盛衰之感,言外黯然欲绝。见风韵于行间,寓感慨于字里,即使龙标(王昌龄)、供奉(李白)操笔,亦无以过。”这样的好诗,怎能成了后世的伪作!

近年来,有些读书不多又想一鸣惊人的学子,总想抓住只言片语就妄自否定前人的名篇杰作。在他们眼里,认为我国古代没有什么好的遗产,如果有也是后人为了抬高古人伪造的。头几年掀起的否定岳飞《满江红》的风波,就是突出的一例。

我上述摘引的一些资料并不新鲜,都是老生常谈。只是这些材料不被那些人看在眼里罢了。所以我奉劝某些研究者,还是多读点书的好,不要盲人摸象,妄作异说!

§§§第13节关于李商隐“雏凤”诗题的断句

一九八二年九月八日《北京晚报》“应读者要求”发了一篇《叶帅引用的李商隐诗句》的解释文章,该文对李诗的原题断句为:《韩冬郎即席为诗相送,一座尽惊,他日,余方追吟,连宵侍坐,徘徊久之。句有老成之风,因成二绝寄酬兼呈畏之员外》。这样断句,我们认为似是不妥。

按:韩冬郎(844~约914以后)名尧偓(不是渥),字致,小名冬郎。其父韩瞻,字畏之,即题中之“畏之员外”。韩瞻既是李商隐的同年好友,又是连襟(二人同是王茂元之婿),因此冬郎乃李商隐之甥。

李商隐于大中五年(851)冬应约去梓州幕,韩家为之饯行,是时冬郎年仅七岁。诗中的“十岁裁诗”,乃取整数之谓也。七岁的冬郎即席为姨父赋诗,使一座皆惊,这是席上当时之情景。“他日”,乃李与冬郎别后之一段时间;“余”者,李之自谓也;“追吟”,追忆低吟;“连宵侍坐徘徊久”,乃冬郎送别诗中之句;“有老成之风”,是李追吟时赞美冬郎诗之评语,“庾信文章老更成,凌云健笔意纵横”,赞美这位七岁儿童诗作大有杜甫所仰慕的庾信诗风。而且这句诗也正与李诗“冷灰残烛动离情”句相应,冬郎对大诗人姨父的留恋竟至连宵侍坐于其侧,不忍离去:因“连宵”,故“冷灰残烛”;因“离情”,故“徘徊久”之。据此理解,原诗题应这样断句似为合理:《韩冬郎即席为诗相送,一座尽惊。他日,余方追吟“连宵侍坐徘徊久”之句,有老成之风,因成二绝寄酬,兼呈畏之员外》。

该文由于把原诗题断句断错了,下边的解释就矛盾了:说“韩冬郎即席所赋的诗引起的震动,竟使一座尽惊,致使老于诗作的李商隐也连宵侍坐。”这样,就把李于“他日”“追吟”的成分给抹掉了,全变成离别时的记述。李回赠韩诗的活动也挪为送别的当晚了。即席唱和,岂能用“寄酬”?特别令人惊异的是,该文竟将韩李颠倒,长幼错排:本来是外甥连宵待坐于姨父之侧,一下子却变成姨父为外甥连宵侍坐。“侍坐”者,下对上也,岂有年近四十岁的姨父侍坐七岁小外甥之侧竟达“连宵”之理?

该文解释“老凤”的喻指只限于韩冬郎的父亲韩瞻,似也欠妥。“老凤”,不只喻韩父,也应包括李商隐在内,甚至可以扩而广之应喻为韩李这一辈前人。

原诗的第二句:“冷灰残烛动离情”,本来讲的是韩冬郎“十岁裁诗走马成”的当时情景。由于连宵侍坐不忍离别,而夜久竟至残烛灰冷,冬郎的诗正是描绘这一情境的。可是该文却把第二句讲成“使在座的残年老人都受了感动。”还是由错断诗题原句而误解的。“冷灰残烛”乃是实景,绝不能喻指“残年老人”,“动离情”,就是动离别之情,绝不能曲解为“受了感动”的“一座尽惊”之情。

附:李商隐赠韩偓的第一首绝句浅析于后:

“十岁裁诗走马成,冷灰残烛动离情。桐花万里丹山路,雏凤清于老凤声。”

韩偓是李商隐的同年,又是连襟韩瞻(字畏之)的孩子,同是晚唐诗人。李商隐于大中五年(851)冬应友人之约,前赴梓州幕府。离京时,韩家为之饯行。韩偓小字冬郎,此年七岁,曾即席赋诗相送,使得“一座皆惊”。

“别时冬雪到时春”,五年后的春天又回到了长安,追忆冬郎赠诗情景,遂书二绝酬赠之。

这里引的是第一首。首先赞十几岁的冬郎诗才敏捷如“走马”之疾速。接着追忆冬郎当年即席赋诗之情,冬郎有句云:“连宵侍坐徘徊久”,正可作第二句的注解。“冷灰残烛”正是“连宵”难寐的情景;“侍坐徘徊久”,正是“动离情”的具体写照。这里不只是含有亲人远离之情,更可看出冬郎自幼在姨父身前侍坐恭读,学诗学文不忍离去之意。

后两句勉励祝愿,说冬郎犹如雏凤胜老凤。桐,为凤凰栖息之树;丹山,乃凤凰出产之地。清,指雏凤鸣声清亮悦耳,实喻冬郎之诗作清新动人。“桐花万里丹山路,雏凤清于老凤声”,就是说:冬郎在美好的环境里,前程似锦,不止要胜过父亲,也要胜过姨父这一辈前人。后来韩偓果然勤勉好学,进士及第后,不仅历任翰林学士、兵部侍郎等职,而且成为唐末“景状入诗兼入画”的著名诗人。

§§§第14节关于李商隐的《无题诗》——驳梁效、童新等之谬论

自从梁效把李商隐的《无题诗》定成是“用男女相思比喻君臣际遇”的调子之后,南北某些学界人物也跟着喧嚣一时,说什么《无题》“是诗歌化了的法家政治”,“具有晚唐儒法斗争所表现的‘三棱镜’式的特点。”是“借助屈原以来的比兴手法,‘为芳草以怨王孙,借美人以喻君子’,转弯抹角地说出蕴藏在胸中的郁闷,表达出处于压抑地位的法家人物的积愤。”

不错,王逸在《楚辞章句离骚序》中是说过:“离骚》之文,依诗取兴,引类譬喻。故善鸟香草,以配忠贞;恶禽臭物,以比谗佞;灵修美人,以媲于君;宓妃佚,以譬贤臣;虬龙鸾凤,以托君子;飘风云霓,以为小人。”

我们翻开《楚辞》看看,用“美人”喻指楚王的有三处:“娇以遗夫美人”、“与美人抽怨兮”、“思美人兮,揽涕而佇眙”。以“美人”自喻的有一处:“恐美人之将暮”。以“香草”作比的最多,如“荃不察余之中情兮”,“荃”喻楚王;“余既滋兰之九畹兮,又树蕙之百亩;畦留夷与揭车兮,杂杜衡与芳芷”,这些香草都喻指青年人才。可见,“美人、香草”在《楚辞》中也不一定都喻指君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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