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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章 鲁迅(2)

在庙里泥塑的,在书上墨印的模样上,是看不出他那可爱来的。最好是去看戏。但看普通的戏也不行,必须看“大戏”或者“日连戏”。目连戏的热闹,张岱在《陶庵梦忆》上也曾夸张过,说是要连演两三天。在我幼小时候可已经不然了,也如大戏一样,始于黄昏,到次日的天明便完结。这都是敬神禳灾的演剧,全本里一定有一个恶人,次日的将近天明便是这恶人的收场的时候,“恶贯满盈”,阎王出票来勾摄了,于是乎这活的活无常便在戏台上出现。

我还记得自己坐在这一种戏台下的船上的情形,看客的心情和普通是两样的。平常愈夜深愈懒散,这时却愈起劲。他所戴的纸糊的高帽子,本来是挂在台角上的,这时预先拿进去了;一种特别乐器,也准备使劲地吹。这乐器好像喇叭,细而长,可有七八尺,大约是鬼物所爱听的罢,和鬼无关的时候就不用;吹起来,Nhatu,nhatu,nhatututuu地响,所以我们叫它“目连喀头”。

在许多人期待着恶人的没落的凝望中,他出来了,服饰比画上还简单,不拿铁索,也不带算盘,就是雪白的一条莽汉,粉面朱唇,眉黑如漆,蹙着,不知道是在笑还是在哭。但他一出台就须打一百零八个嚏,同时也放一百零八个屁,这才自述他的履历。可惜我记不清楚了,其中有一段大概是这样:

“………………………………

大王出了牌票,叫我去拿隔壁的癞子。

问了起来呢,原来是我堂房的阿侄。

生的是什么病?伤寒,还带痢疾。

看的是什么郎中?下方桥的陈念义la儿子。

开的是怎样的药方?附子,肉桂,外加牛膝。

第一煎吃下去,冷汗发出;

第二煎吃下去,两脚笔直。

我道nga阿嫂哭得悲伤,暂放他还阳半刻。

大王道我是得钱买放,就将我捆打四十!”

这叙述里的“子”字都读作入声。陈念义是越中的名医,俞仲华曾将他写入《荡寇志》里,拟为神仙;可是一到他的令郎,似乎便不大高明了。la者“的”也;“儿”读若“倪”,倒是古音罢;nga者,“我的”或“我们的”之意也。

他口里的阎罗天子仿佛也不大高明,竟会误解他的人格,——不,鬼格。但连“还阳半刻”都知道,究竟还不失其“聪明正直之谓神”。不过这惩罚,却给了我们的活无常以不可磨灭的冤苦的印象,一提起,就使他更加蹙紧双眉,捏定破芭蕉扇,脸向着地,鸭子浮水似的跳舞起来。

Nhatu,nhatu,nhatu,nhatu-nhatututuu!目连喀头也冤苦不堪似的吹着。他因此决定了:

“难是弗放者个!

那怕你,铜墙铁壁!

那怕你,皇亲国戚!

…………”

“难”者,“今”也;“者个”者“的了”之意,词之决也。“虽有忮心,不怨飘瓦”,他现在毫不留情了,然而这是受了阎罗老子的督责之故,不得已也。一切鬼众中,就是他有点人情;我们不变鬼则已,如果要变鬼,自然就只有他可以比较的相亲近。

我至今还确凿记得,在故乡时候,和“下等人”一同,常常这样高兴地正视过这鬼而人,理而情,可怖而可爱的无常;而且欣赏他脸上的哭或笑,口头的硬语与谐谈……。

迎神时候的无常,可和演剧上的又有些不同了。他只有动作,没有言语,跟定了一个捧着一盘饭菜的小丑似的脚色走,他要去吃;他却不给他。另外还加添了两名脚色,就是“正人君子”之所谓“老婆儿女”。凡“下等人”,都有一种通病:常喜欢以己之所欲,施之于人。虽是对于鬼,也不肯给他孤寂,凡有鬼神,大概总要给他们一对一对地配起来。无常也不在例外。所以,一个是漂亮的女人,只是很有些村妇样,大家都称她无常嫂;这样看来,无常是和我们平辈的,无怪他不摆教授先生的架子。一个是小孩子,小高帽,小白衣;虽然小,两肩却已经耸起了,眉目的外梢也向下。这分明是无常少爷了,大家却叫他阿领,对于他似乎都不很表敬意;猜起来,仿佛是无常嫂的前夫之子似的。但不知何以相貌又和无常有这么像?吁!鬼神之事,难言之矣,只得姑且置之弗论。至于无常何以没有亲儿女,到今年可很容易解释了;鬼神能前知,他怕儿女一多,爱说闲话的就要旁敲侧击地锻成他拿卢布,所以不但研究,还早已实行了“节育”了。

这捧着饭菜的一幕,就是“送无常”。因为他是勾魂使者。所以民间凡有一个人死掉之后,就得用酒饭恭送他。至于不给他吃,那是赛会时候的开玩笑,实际上并不然。但是,和无常开玩笑,是大家都有此意的,因为他爽直,爱发议论,有人情,——要寻真实的朋友,倒还是他妥当。

有人说,他是生人走阴,就是原是人,梦中却入冥去当差的,所以很有些人情。我还记得住在离我家不远的小屋子里的一个男人,便自称是“走无常”,门外常常燃着香烛。但我看他脸上的鬼气反而多。莫非入冥做了鬼,倒会增加人气的么?吁!鬼神之事,难言之矣,这也只得姑且置之弗论了。

【赏析】

在《无常》中,鲁迅描述了少年时代乡间迎神赛会的情景,把笔墨凝聚在他深感兴趣的鬼神身上,他栩栩如生地刻画出了一个“鬼而人,理而情,可怖而可爱的无常”的形象。

无常,其实平时也常可见。城隍老爷、东岳大帝出巡有他,《玉历钞传》中还有他的尊容。他长得不很赏心悦目,但出自民间,属于百姓的创造,体现了人民大众的感情和愿望,因此“人民之于鬼物,惟独与他最为稔熟”。他不但活泼而诙谐,单是那浑身雪白这一特征就有些与众鬼不同,“雪白的一条莽汉”,仿佛是一个充满正义感的侠胆义士。他的行为也的确如此。他因同情阿嫂丧子之痛,暂放阿侄还阳半刻,因而被阎罗王误认为得钱买放,捆打四十。这是因行善得祸,“难是弗放者个!那怕你,铜墙铁壁,那怕你,皇亲国戚!”难怪鲁迅要说“一切鬼众中,就是他有点人情;我们不变鬼则已,如果要变鬼,自然就只有他可以比较的相亲近”。不仅仅是因为他有人情味,虽然他爱发议论,但是他爽直,说真话,相比之下,那些“活的‘正人君子’们只能骗鸟”。在这里,鲁迅虽是在赞美鬼的诚实,实则是揭露人的虚伪,是对“正人君子”的“模范县”进行讽刺,所以有了发“公正的裁判是在阴间!”“要寻真实的朋友,倒还是他妥当”等感慨之词。文章结尾那一段更耐人寻味,“走无常”本是人却有鬼气,而真无常虽是鬼倒有人味。不由得使鲁迅感慨之际加之叹息:“鬼神之事,难言之矣”。而现实生活中的难言之事,又怎能不让人思虑万千,所以“这也只得姑且置之弗论了”。

且介亭杂文末编

女吊

大概是明末的王思任说的罢:“会稽乃报仇雪耻之乡,非藏垢纳污之地!”这对于我们绍兴人很有光彩,我也很喜欢听到,或引用这两句话。但其实,是并不的确的,这地方,无论为那一样都可以用。

不过一般的绍兴人,并不像上海的“前进作家”那样憎恶报复,却也是事实。单就文艺而言,他们就在戏剧上创造了一个带复仇性的,比别的一切鬼魂更美,更强的鬼魂。这就是“女吊”。我以为绍兴有两种特色的鬼,一种是表现对于死的无可奈何,而且随随便便的“无常”,我已经在《朝花夕拾》里得了绍介给全国读者的光荣了,这回就轮到别一种。

“女吊”也许是方言,翻成普通的白话,只好说是“女性的吊死鬼”。其实,在平时,说起“吊死鬼”,就已经含有“女性的”的意思的,因为投缳而死者,向来以妇人女子为最多。有一种蜘蛛,用一枝丝挂下自己的身体,悬在空中,《尔雅》上已谓之“蚬,缢女”,可见在周朝或汉朝,自经的已经大抵是女性了,所以那时不称它为男性的“缢夫”或中性的“缢者”。不过一到做“大戏”或“目连戏”的时候,我们便能在看客的嘴里听到“女吊”的称呼。也叫作“吊神”。横死的鬼魂而得到“神”的尊号的,我还没有发见过第二位,则其受民众之爱戴也可想。但为什么这时独要称她“女吊”呢?很容易解:因为在戏台上,也要有“男吊”出现了。

我所知道的是四十年前的绍兴,那时没有达官显宦,所以未闻有专门为人(堂会?)的演剧。凡做戏,总带着一点社戏性,供着神位,是看戏的主体,人们去看,不过叨光。但“大戏”或“目连戏”所邀请的看客,范围可较广了,自然请神,而又请鬼,尤其是横死的怨鬼。所以仪式就更紧张,更严肃。一请怨鬼,仪式就格外紧张严肃,我觉得这道理是很有趣的。

也许我在别处已经写过。“大戏”和“目连”,虽然同是演给神,人,鬼看的戏文,但两者又很不同。不同之点:一在演员,前者是专门的戏子,后者则是临时集合的Amateur——农民和工人;一在剧本,前者有许多种,后者却好歹总只演一本《目连救母记》。然而开场的“起殇”,中间的鬼魂时时出现,收场的好人升天,恶人落地狱,是两者都一样的。

当没有开场之前,就可看出这并非普通的社戏,为的是台两旁早已挂满了纸帽,就是高长虹之所谓“纸糊的假冠”,是给神道和鬼魂戴的。所以凡内行人,缓缓的吃过夜饭,喝过茶,闲闲而去,只要看挂着的帽子,就能知道什么鬼神已经出现。因为这戏开场较早,“起殇”在太阳落尽时候,所以饭后去看,一定是做了好一会了,但都不是精彩的部分。“起殇”者,绍兴人现已大抵误解为“起丧”,以为就是召鬼,其实是专限于横死者的。《九歌》中的《国殇》云:“身既死兮神以灵,魂魄毅兮为鬼雄”,当然连战死者在内。明社垂绝,越人起义而死者不少,至清被称为叛贼,我们就这样的一同招待他们的英灵。在薄暮中,十几匹马,站在台下了;戏子扮好一个鬼王,蓝面鳞纹,手执钢叉,还得有十几名鬼卒,则普通的孩子都可以应募。我在十余岁时候,就曾经充过这样的义勇鬼,爬上台去,说明志愿,他们就给在脸上涂上几笔彩色,交付一柄钢叉。待到有十多人了,即一拥上马,疾驰到野外的许多无主孤坟之处,环绕三匝,下马大叫,将钢叉用力的连连刺在坟墓上,然后拔叉驰回,上了前台,一同大叫一声,将钢叉一掷,钉在台板上。我们的责任,这就算完结,洗脸下台,可以回家了,但倘被父母所知,往往不免挨一顿竹篆(这是绍兴打孩子的最普通的东西),一以罚其带着鬼气,二以贺其没有跌死,但我却幸而从来没有被觉察,也许是因为得了恶鬼保佑的缘故罢。

这一种仪式,就是说,种种孤魂厉鬼,已经跟着鬼王和鬼卒,前来和我们一同看戏了,但人们用不着担心,他们深知道理,这一夜决不丝毫作怪。于是戏文也接着开场,徐徐进行,人事之中,夹以出鬼:火烧鬼,淹死鬼,科场鬼(死在考场里的),虎伤鬼……孩子们也可以自由去扮,但这种没出息鬼,愿意去扮的并不多,看客也不将它当作一回事。一到“跳吊”时分——“跳”是动词,意义和“跳加官”之“跳”同——情形的松紧可就大不相同了。台上吹起悲凉的喇叭来,中央的横梁上,原有一团布,也在这时放下,长约戏台高度的五分之二。看客们都屏着气,台上就闯出一个不穿衣裤,只有一条犊鼻樨,面施几笔粉墨的男人,他就是“男吊”。一登台,径奔悬布,像蜘蛛的死守着蛛丝,也如结网,在这上面钻,挂。他用布吊着各处:腰,胁,胯下,肘弯,腿弯,后项窝……一共七七四十九处。最后才是脖子,但是并不真套进去的,两手扳着布,将颈子一伸,就跳下,走掉了。这“男吊”最不易跳,演目连戏时,独有这一个脚色须特请专门的戏子。那时的老年人告诉我,这也是最危险的时候,因为也许会招出真的“男吊”来。所以后台上一定要扮一个王灵官,一手捏诀,一手执鞭,目不转晴的看着一面照见前台的镜子。倘镜中见有两个,那么,一个就是真鬼了,他得立刻跳出去,用鞭将假鬼打落台下。假鬼一落台,就该跑到河边,洗去粉墨,挤在人丛中看戏,然后慢慢的回家。倘打得慢,他就会在戏台上吊死;洗得慢,真鬼也还会认识,跟住他。这挤在人丛中看自己们所做的戏,就如要人下野而念佛,或出洋游历一样,也正是一种缺少不得的过渡仪式。

这之后,就是“跳女吊”。自然先有悲凉的喇叭;少顷,门幕一掀,她出场了。大红衫子,黑色长背心,长发蓬松,颈挂两条纸锭,垂头,垂手,弯弯曲曲的走一个全台,内行人说:这是走了一个“心”字。为什么要走“心”字呢?我不明白。我只知道她何以要穿红衫。看王充的《论衡》,知道汉朝的鬼的颜色是红的,但再看后来的文字和图画,却又并无一定颜色,而在戏文里,穿红的则只有这“吊神”。意思是很容易了然的;因为她投缳之际,准备作厉鬼以复仇,红色较有阳气,易于和生人相接近,……绍兴的妇女,至今还偶有搽粉穿红之后,这才上吊的。自然,自杀是卑怯的行为,鬼魂报仇更不合于科学,但那些都是恿妇人,连字也不认识,敢请“前进”的文学家和“战斗”的勇士们不要十分生气罢。我真怕你们要变呆鸟。

她将披着的头发向后一抖,人这才看清了脸孔:石灰一样白的圆脸,漆黑的浓眉,乌黑的眼眶,猩红的嘴唇。听说浙东的有几府的戏文里,吊神又拖着几寸长的假舌头,但在绍兴没有。不是我袒护故乡,我以为还是没有好;那么,比起现在将眼眶染成淡灰色的时式打扮来,可以说是更彻底,更可爱。不过下嘴角应该略略向上,使嘴巴成为三角形:这也不是丑模样。假使半夜之后,在薄暗中,远处隐约着一位这样的粉面朱唇,就是现在的我,也许会跑过去看看的,但自然,却未必就被诱惑得上吊。她两肩微耸,四顾,倾听,似惊,似喜,似怒,终于发出悲哀的声音,慢慢地唱道:

奴奴本是杨家女,

呵呀,苦呀,天哪!……

下文我不知道了。就是这一句,也还是刚从克士那里听来的。但那大略,是说后来去做童养媳,备受虐待,终于弄到投缳。唱完就听到远处的哭声,这也是一个女人,在衔冤悲泣,准备自杀。她万分惊喜,要去“讨替代”了,却不料突然跳出“男吊”来,主张应该他去讨。他们由争论而至动武,女的当然不敌,幸而王灵官虽然脸相并不漂亮,却是热烈的女权拥护家,就在危急之际出现,一鞭把男吊打死,放女的独去活动了。老年人告诉我说:古时候,是男女一样的要上吊的,自从王灵官打死了男吊神,才少有男人上吊;而且古时候,是身上有七七四十九处,都可以吊死的,自从玉灵官打死了男吊神,致命处才只在脖子上。中国的鬼有些奇怪,好像是做鬼之后,也还是要死的,那时的名称,绍兴叫作“鬼里鬼”。但男吊既然早被王灵官打死,为什么现在“跳吊”,还会引出真的来呢?我不懂这道理,问问老年人,他们也讲说不明白。

而且中国的鬼还有一种坏脾气,就是“讨替代”,这才完全是利己主义;倘不然,是可以十分坦然的和他们相处的。习俗相沿,虽女吊不免,她有时也单是“讨替代”,忘记了复仇。绍兴煮饭,多用铁锅,烧的是柴或草,烟煤一厚,火力就不灵了,因此我们就常在地上看见刮下的锅煤。但一定是散乱的,凡村姑乡妇,谁也决不肯省些力。把锅子伏在地面上,团团一刮,使烟煤落成一个黑圈子。这是因为吊神诱人的圈套,就是煤圈炼成的缘故。散掉烟煤,正是消极的抵制,不过为的是反对“讨替代”,并非因为怕她去报仇。被压迫者即使没有报复的毒心,也决无被报复的恐惧,只有明明暗暗,吸血吃肉的凶手或其帮闲们,这才赠人以“犯而勿校”或“勿念旧恶”的格言,——我到今年,也愈加看透了这些人面东西的秘密。

【赏析】

“女吊”即“女性的吊死鬼”,是一个带复仇性的鬼魂。她是鲁迅家乡绍兴社戏中的一个舞台形象。她前世饱受欺凌和压迫,所以当“她投缳之际,准备作厉鬼以复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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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兵来将挡,水来土掩,于唇枪舌剑中得窥另类夫妻相处之道。千里之堤,溃于蚁穴,看男主一点一点蚕食女主包裹着心的坚硬外壳!腹黑文、宠妻篇!【相公谋略】谁说夫纲不振?夫人超强悍,他将孟老先生所说的“天将降大任于斯人也,必先苦其心智、劳其筋骨……”奉为圭臬!夫人再强悍,他亦不怕死、不怕难、勇往直前!他的宗旨:能耍能赖真英雄,能屈能伸大丈夫!虽说欲速则不达,但总有见好就收的时候!时候到了,他的经典告白:“……”(嘿嘿,此处省略N个字!)她是神武将军府的千金,天生神力,京城送其名号“立地太岁”,也就是说,谁都不敢在太岁头上动土!虽说太岁头上的土动不得,但……除了他外,仍有一些吃了熊心豹子胆的,让他时刻提高警惕、各个击溃!慢慢地,他发现了她‘欺行霸市、京城首霸’的背后,隐藏的是怎样一个经世济民、风华绝代!——夫妻过招1——看着衣衫未解却惬意的躺在床上玩着二颗硕大的珍珠的新娘,新郎有丝心动的歪身床榻上,“夫人终于想通了?”“嗯!”“那为夫就睡上来了?”“嗯!”“夫人不脱衣衫么?”“嗯!”“那为夫也不脱罢?”“嗯!”“那我们可以行周公之礼么?”抛向天空的珍珠落入手中,瞬时粉碎,“看心情!”呃,好吧,她一点也不懂风情!新郎摸了摸鼻子,这样混也混不来‘嗯’一声霭!——夫妻过招2——“夫人!”见锦被中的人一动不动的,“在为夫的眼中,夫人最美。”见锦被中的人仍是一动不动的,“我宁愿梦到夫人,也不愿梦到宓妃。”还是没有动静?“夫人!”用手推了推,“为夫可以躺下来么?”“嗯!”“夫人,天气这么冷,为夫可以靠近些么?”“嗯!”再度欣喜,贴近佳人身边,“夫人,为什么要说到庄周梦蝴蝶?”“嗯?”“很让为夫暇想。”“嗯?”“周公之礼!”一道身影被踹出锦被,某人有些委屈,“夫人,拳头不是用来解决问题的。”锦被中的拳头‘咯咯’作响,“拳头,是用来揍人的。”呃,很经典!好吧,她一点也不温柔。他耸了耸肩:揍人也是为了解决问题!【栽了系列之东傲皇朝开国故事:相公】为了引起亲亲老婆的注意,嘿嘿,拿手的样样上!为了赖上床,嘿嘿,无不用其极,无不用其极!屡败屡战!屡败屡战!咬牙切齿、咬牙切齿中:历史证明,这个女人的话是不值得信任的……所以,有时候,得用非常手段,不得不用非常手段!
  • 执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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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师父说,上了手的女人,就要一生一世保护好。师父说,修魔很难,一入魔道永不回头。师父说,天圆地方,那圆是圆满,那方是心的棱角,是对命运的忤逆,是对天的不顺从。我的师父叫做宁凡,他不是人,是一只入了魔的蝴蝶。他在找人,没人知道他在找谁,没人知道他还要找多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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