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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章 在塔什班城门口(2)

阿拉维斯没有吭声,但布里马上说道:“沙斯塔,别显得那么无知。在伟大的泰坎家族,女孩们都是那个年纪结婚的。”

沙斯塔双颊通红,但由于天色太暗,其他人并不一定能看得见,沙斯塔感觉自己受到了冷落。阿拉维斯让布里讲讲它的故事。布里便讲了,但沙斯塔觉得它掺杂了太多不必要的内容,像跌倒啦,骑得不好啦。布里显然是觉得这些很有趣,但阿拉维斯并没有笑。等布里讲完故事以后,大家便都睡了。

第二天,这四个伙伴——两匹马、两个人——便一起继续他们的旅程了。沙斯塔觉得只有他和布里两个的时候,旅途要有趣得多。因为布里现在一直在和阿拉维斯说话。布里在卡罗门住了很长一段时间,认识很多泰坎和泰坎的马,所以它当然知道很多阿拉维斯也知道的人和地方。她一直在说:“你要是也在对抗祖林德雷的战场上,你应该见过我的表哥阿里马什吧。”而布里就会回答:“哦,是的,阿里马什,你知道,他是战车队唯一的指挥官。我其实不怎么喜欢战车和拉战车的马,因为那不是真正的骑兵。但他的确是一位值得尊敬的指挥官。攻陷提贝斯后,他在我的草料袋里装满了糖。”又或者布里会说:“那年夏天我去了迈兹瑞尔湖。”阿拉维斯就会说:“,迈兹瑞尔!我有个朋友就住在那儿,叫拉莎拉琳泰克希娜。那可真是个令人愉悦的地方。那里的花园,那里的千香谷!”布里并没想过要把沙斯塔晾在一边,但事实上,沙斯塔感觉有时候他就是被晾在了一边。当人们知道许多同样的事情时,就会忍不住谈起它们,而如果你要是在场,你也会不自觉地感到自己像个局外人。

母马赫温在布里这样一匹优秀的战马前,显得十分羞怯,几乎都不怎么说话。而阿拉维斯只要能避免,就根本不跟沙斯塔说话。

然而,很快他们就有更重要的问题需要思考了。他们离塔什班越来越近,途经的村庄越来越多、越来越大,大路上的人也越来越多。现在,他们几乎都是夜里赶路,白天尽可能地隐藏自己。一停下来,他们就商量到了塔什班该做什么。其实每个人都在逃避这个问题,一推再推,但现在已经逃避不开了。在商量的过程中,阿拉维斯对沙斯塔的不友好态度也在逐渐减淡甚至于消失;人们在商讨计划时,往往比闲谈时要好相处些。

布里认为现在要做的第一件事就是定一个地点,这样就算遇到突发状况,他们在城里走散了,也能在塔什班的另一头会合。而最好的地方莫过于位于沙漠边缘的远古诸王的墓地。“那东西看起来就像巨大的石蜂箱,”布里说,“你绝对不会错过的。而且最好的是,卡罗门人没有一个愿意走近那地方,因为他们相信那地方有食尸鬼游荡,所以十分害怕。”阿拉维斯便问是不是真的有食尸鬼在那里出没。布里告诉她,它是匹自由的纳尼亚马,才不会相信卡罗门的谣言呢。接着,沙斯塔说他也不是卡罗门人,也不会在乎那些老掉牙的闹鬼的传说。虽然这些话并不一定真实,却让阿拉维斯印象极深,尽管她当时还是有点发怵,不过她也说自己根本就不怕什么食尸鬼。于是大家决定在墓地会合。至此,大家都感觉事情进行得很顺利,直到赫温谦逊地指出,真正的问题不在于穿过塔什班后在哪儿集合,而在于他们应该如何穿过塔什班。

“这一点我们明天再讨论吧,女士。”布里说,“现在,让我们先睡一会儿。”

要知道决定这一点并不容易。阿拉维斯最先的建议是他们应该趁夜从塔什班城的外河游过去,就不用进入塔什班了。但布里有两点理由反驳这一建议。首先,河口太宽,对赫温来说要游到对岸太远了,特别是它还驮着个人。其实布里心里想的是,这对它自己来说也太远了,但嘴上没这么说。其次,布里觉得河里有很多船,任何站在甲板上的人要是看见有两匹马在水里游过,肯定会十分好奇而寻根究底的。

沙斯塔认为大家应该沿着塔什班上方的河流行走,走到较窄的地方再游过去。但布里解释,那儿的河流两旁有很多花园和漂亮的房子,绵延数里,说不定泰坎和泰克希娜就住在里面,他们可能在路上骑马,或者在河上举行宴会。实际上,那儿是最可能碰到熟人的地方,它担心阿拉维斯或自己会被认出来。

“那我们就乔装一下呗。”沙斯塔说。

赫温说最安全的办法就是进城,穿过一个个的大门,因为在人群中最不容易被发现。但它也赞成乔装打扮的主意。它说:“两个人类必须穿上破衣服,扮成农夫或仆人孩子的模样,阿拉维斯的盔甲、马鞍包还有其他东西都要打成捆放在我们背上,孩子们要装作正在驱赶我们的样子,这样人们就会以为我们只是两匹驮马了。”

“我亲爱的赫温!”阿拉维斯轻蔑地说道,“任凭你如何乔装打扮,明眼人也能一眼看出布里是匹战马,好不好?”

“实际上,我觉得也是。”布里说,喷着鼻息,耳朵微微往后伸。

“我知道这主意不是很好,”赫温说,“但我觉得这是我们唯一的机会。我们已经好久没有梳洗过了,看起来早就不像我们自己了。至少,我确信我看起来不像。我觉得要是我们用烂泥好好抹一抹,走路的时候埋着头,装作十分疲劳和懒惰的样子——而且不要把蹄子抬起来——就不会有人注意到我们。而且我们的尾巴应该剪短一点——不要剪得太整齐,你知道,就是那种乱糟糟的感觉。”

“我亲爱的女士,”布里说,“你有没有想过要是以那副模样回到纳尼亚,该多丢人哪?”

“嗯,”赫温是一匹十分敏感的母马,它十分谦虚地说道,“可重要的事是应该先到那儿吧。”

尽管没人喜欢这个主意,但最后大家还是采纳了赫温的建议。这办法执行起来还有点棘手,因为其中包含了一定数量的——沙斯塔称之为“偷窃”,布里却将其叫作“突袭”。那天夜里一个农场丢了几只麻袋,第二天夜里另一个农场则丢了一圈绳子;而阿拉维斯要穿的破烂的男孩衣服,倒是从一个村庄用钱规规矩矩买来的。夜幕降临时,沙斯塔拿着衣服胜利回来了。其他人正在一个植被稀疏的山脚下的树丛里等他,小山就坐落在他们要经过的路上。大家心情都十分激动,因为这是到塔什班前经过的最后的小山了;当他们到达山顶的时候,他们就可以俯瞰塔什班了。

“我真希望我们能安全通过这座山,”沙斯塔对赫温低语道。

“哦,我也希望如此。”赫温热情地回答说。

那天夜里,他们沿着伐木工走的小路,曲曲折折穿过了森林,到达了山脊。当他们从山顶上的森林里钻出来的时候,他们能看到山谷下方的万千灯火。沙斯塔对大城市到底是个什么样子毫无概念,因此被眼前的光景吓了一跳。他们吃了晚餐,沙斯塔和阿拉维斯便睡下了,但马一大早就把他们叫醒了。

星辰还未隐去,草地上又冷又湿。在他们的右边,大海的深处,曙光才刚刚微露。阿拉维斯走进了几步开外的树林里,回来的时候穿着买回来的破布衣服,看上去怪怪的。她把自己的衣服打成了一个卷,和盔甲、盾牌、弯刀,还有两个马鞍包以及马身上其他所有精美的装配都塞进了麻袋里。布里和赫温已经在自己脸上、身上涂上了淤泥,弄得脏兮兮的,剩下的只需要把马尾巴剪短。但可以用来剪尾巴的只有阿拉维斯的弯刀,于是她只好又把麻袋取下来,找出弯刀。割尾巴可是件耗时的工作,而且马也很疼。

“我发誓!”布里说,“我要不是一匹会说话的马,我一定在你脸上狠狠踢上一脚!我本来认为你是会剪短我的尾巴毛,而不是拔掉它吧。但我怎么感觉你就是在拔呀?”

尽管晨色朦胧,手指发僵,一切终于还是办妥了。最后,马背上驮着几个大麻袋,孩子们手上牵着麻绳,麻绳已经取代了之前马戴着的辔头和缰绳,旅程就这么开始了。

“记住,”布里说,“要尽可能待在一起。要是不行,就在远古诸王的墓地见面,先到的必须等后到的。”

“还有,”沙斯塔说,“记住不管发生什么事,你们两匹马都别忘了自己的身份而说起话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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