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子还像以前一样毫无表情地从我们身边走过。玛恩没有搬出自己居住了多年的老房子。她在一种信念的支撑下坚强地活着,还操着她的老本行维持生计。世事在慢慢地变迁,国王下令重修一条皇家大道代替以前那条。没过多久,新路修好,人们都改从新路走,那条旧道由于鲜有人至,逐渐变成了田间小路。那个曾经被多少人亲近的水塘,也逐渐变成了臭水坑,水面漂满了暗绿色的浮萍,还有那块曾经留下小拉斯姆斯和小约翰妮无数欢声笑语的路碑也倒了,孤独地躺在那里,日复一日,年复一年。不过柳树依旧繁盛,风儿依旧吹拂。
燕子飞回去,又飞回来,在它们再次回来的时候,已是四个春秋过去了。从乡间的小道上走来一个年轻人,他背着一个背包,体型消瘦,但相貌英俊,他就是学徒归来的小拉斯姆斯。他回来了。回来的小拉斯姆斯的心依然留在城里,他又想再一次离家远行,但每次母亲坚决不让他走,她不能忍受身边一个亲人都没有。她要留住这个最小的儿子,况且他留下来同样有活干。这个村子干完,到那个村子,同时也能体会到旅行的快乐。拉斯姆斯为了安抚母亲那颗饱经忧患的心灵,便留了下来。拉斯姆斯来到自己童年呆过的柳树下,聆听风儿的歌唱,重温儿时的记忆。小拉斯姆斯清瘦的脸庞在阳光下那么动人,他依然快乐,依然能吹出生动的口哨,而且曲目繁多,新曲老曲他都会吹。
村子里的人都喜欢拉斯姆斯,他每到一处,都受到人们的热情款待。人们被这个浑身洋溢着青春气息的年轻人所吸引。包括在当时教区里那个富有的人家克劳斯·汉森家。克劳斯有个美丽的女儿名叫艾尔塞,她长得那么漂亮,像春天的百合花。她深深地爱上了这个年轻人。可是只是用眼睛默默地注视着对方,没有彼此表白。拉斯姆斯开始变得沉默寡言,只有看到艾尔塞的时候,他才会露出笑容。他的性格更像父亲,忧郁内向,多愁善感,甚至有些懦弱,他总觉得他和艾尔塞不能结合在一起,因为艾尔塞的父亲不会把美丽的女儿嫁给一个穷光蛋。
他想离开这个庄园远远地离开艾尔塞,看不到她,自己也就不会整天魂不守舍。可是当你深深地爱上一个人的时候,你能轻易把她忘掉吗?艾尔塞仿佛一块磁石,紧紧地吸引着他,使他欲罢不能。他愿做艾尔塞脚下的一只永远驯服的小羊羔,讨她欢心,为她歌唱。
可怜的约翰妮已经是个大姑娘了,木鞋匠的女儿依然不会脱离下贱的工作。贫穷的家庭、低微的社会地位,决定了她只能当佣人,做一些下贱的活,她恰恰在这个庄园做事。每天要到田野中挤牛奶,她身边的人也只是一些卑贱的佣人。有时候,她还得担负起赶车送肥的任务。她根本没有机会到主人的大厅中,当然就很少看见拉斯姆斯和艾尔塞的影子。不过她是有耳朵的,从人们交谈的话语中,她了解到一些情况,人们都说他俩像一对亲密的恋人。
约翰妮心里难过极了,她泪流满面,但是嘴上还是不停地说:“愿他们能永远幸福!愿他们好运!”。一次,克劳斯·汉森要到城里赶集,他赶着马车,拉斯姆斯也坐在车上,紧挨着艾尔塞坐着。直到赶集回来,他也始终没有改变这位置。他那么爱艾尔塞,却把那份爱深深藏在心中,不敢表白,而艾尔塞姑娘心中暗暗想:“他为什么不向我表白呢?他为什么总是躲躲闪闪呢?难道他心中有什么隐衷吗?”姑娘有些生气了,她想试探一下拉斯姆斯,同时小小地惩罚他,“如果他再不开口,我就吓吓他!”就这样,在乡间传开了这样一种谣言,说已经有人向艾尔塞求婚了,包括那位最有钱的人家,至于艾尔塞是什么态度,就不得而知了。
拉斯姆斯听到这样的话,本来他性格就多愁善感,这下仿佛受到了极大的打击,他开始有些消沉了。他的思想负担很重,晚上常常失眠。就在他痛苦不堪的时候,艾尔塞跑来找他,并伸出手让拉斯姆斯看。“这个戒指漂亮吗?”他问拉斯姆斯。拉斯姆斯盯着艾尔塞说:“你订婚了?”艾尔塞笑笑说:“对呀,你猜猜,那个人是谁?”拉斯姆斯心里感到软软的,一点力气都没有。他说:“如果我没猜错的话,该不会是那个富家子弟吧?”
“算你猜对了!”艾尔塞狡黠一笑,然而转身跑掉了,拉斯姆斯呆呆地站在那儿,他彻底被刚才发生的一切击垮了。他一动不动,仿佛这个世界与他无关,他突然像疯了一般向前跑去,他跑啊跑,不知跑了多长时间,也不知跑了多远的路,最后他重重地摔倒在地上,再也爬不起来了。他趴在地上,脊背巨烈地耸动着,他嚎啕大哭起来,泪水浸满了眼前的土地。
天色已晚,拉斯姆斯孤独地回到家中,默默地打好背包,母亲已经明白了一切,她只能坐在桌边低声哭泣,她再也没有办法把儿子留下来。拉斯姆斯攀到柳树上,折了一根粗大的树枝作为手杖。他拄着这个手杖,背着背包故作开心地吹着口哨离开了家乡。他要到外面的世界闯荡一番,母亲对儿子的这种行为也没有办法,她流着泪说:“儿子啊,我是多么不愿意让你离开啊,你丢下我一个人在家,妈有多孤单啊!但是如果你不离开对你一点好处都没有,你的性格决定你做出这样的选择,妈妈希望看到你带着笑容回来!”就这样,拉斯姆斯上路了。他来到皇家大道上,正好迎面碰到一辆公共马车驶过来。拉斯姆斯正看到约翰妮坐在车上。他连忙躲了起来,他不想被约翰妮看到自己这个样。等公共马车过去后,拉斯姆斯才重新上路。他一直朝前走去,朝向那苍茫的远方走去,没有人晓得他要到哪去。
母亲总以为儿子出去用不了多长时间就会赶回来,他觉得儿子在外面会逐渐成熟起来,会坚强地面对生活,会为了自己喜欢的事物而不惜牺牲一切地实现它,得到它。她明白儿子的性格太像他的爸爸,如果能象自己一点该有多好。玛恩整天盼着儿子回来,母亲能够耐心地等上一辈子,但是情人或者恋人能这样吗?回答是不可能的。
艾尔塞在焦急中度过了三十天。她再也无法等下去了,她偷偷跑去找巫婆斯汀妮。她知道巫婆斯汀妮神通广大,不仅会算命,而且她会法术,能知道千里以外的人正在干什么。艾尔塞通过老巫婆的法术得知拉斯姆斯正在一个外国的城市里,拉斯姆斯正手搭凉蓬站在街角四处张望。这座城市的特点是有许多士兵,此外还有漂亮的姑娘。拉斯姆斯正犹豫不决是进兵营呢,还是找个漂亮姑娘?艾尔塞很着急,她可不愿自己的心上人被异国的女人给勾引。她不惜花费金钱要把拉斯姆斯领回。她请求老巫婆赶紧施行法术,让拉斯姆斯赶紧回来。法术的作用是很大的,这是老巫婆斯汀妮说过的话。如果受法的人还活着,他就一定能回到心上人的身边,但是法术可能对受法人会有伤害,这是施行法术最不好的一面。不过目前,也只有这个办法才能让拉斯姆斯回到自己身边,老巫婆斯汀妮看着艾尔塞说:“受法人会被一种力量驱使而感到非回家不可,不管刮风还是下雨,也不管旅途劳累,身体疲惫,他都会不惜一切代价回到召唤他的人的身边。总而言之,在法术的控制下,他肯定能回来。”
就在一个月圆之夜,老斯汀妮站在月光下开始做法,忽然平地刮起一阵狂风,柳树的枝杈被风折断,老斯汀妮走过来挥起一柄大斧把树枝砍下,用它做了个圆圈,这个东西很关键。要想让拉斯姆斯回来,回到母亲身边,必须这样做,接着巫婆又上房把青苔和藏瓦莲收集下来,然后把它们一并放在锅中煎熬。艾尔塞又从《赞美诗集》中撕下一页,把这页纸放入锅中。最后,斯汀妮把所有这一切熬在锅里。这只是开始,随着时间的推移,要逐渐往锅里增加东西。人要一天二十四小时守在锅旁,不停地搅拌,到拉斯姆斯回来那天才能停止。越来越多的东西被扔进锅中,甚至连黑公鸡美丽的鸡冠也熬进锅中,艾尔塞把自己的大金戒指也扔到了锅中。戒指的命运可想而知不会再回到这个世界上来了,斯汀妮又放了很多东西在锅里,那些东西连名字都叫不出。火炭在锅下不停地烧着,直到天亮,直到又一个黎明来临,施法的秘密只有艾尔塞和老巫婆知道。
日子一天天地过去了,艾尔塞老往巫婆那跑,打听消息。可斯汀妮却说:“我虽然知道他好多事情,但是他究竟走了多长的路途,谁也不清楚。我能看到他一会在山上跋涉,一会在海上飘泊,一会在森林中披荆斩棘,一会儿又在沙漠中赤脚行走。风霜把他的脸颊变得粗糙,雨雪使他的筋骨劳累不堪,但他依然没有停止前进的步伐。艾尔塞听完老巫婆的话,再也受不了了!她痛苦地捂上了耳朵,泪水溢满双眼。
“我不想看到他受苦受难的样子!”艾尔塞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