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时的损失,将来是可以赚回来的;但损失了信誉,就什么事情也不能做了。
——李嘉诚
李嘉诚认为信誉是企业能否向前发展的关键。
李嘉诚说:
“在香港还是其他地方做生意,毕竟信用最重要。一时的损失,将来是可以赚回来的;但损失了信誉,就什么事情也不能做了。”
“我做生意一直抱定一个宗旨,就是不投机取巧和以诚待人。”
“要让投资者得到利润,以建立公司的信誉,使日后配售更加容易。”
“在向客户作出承诺之后,无论碰到何种困难,仍要履行对客户的承诺,以取得客户的信任。”
1975年长实为了筹集资金,发行新股2000万股,筹得现金6800万港元,全部由李嘉诚承购。但他却自愿放弃1975~1976两年度的所有现金股息约1000万港币。
1983年长实以发行新股作价付款方式购买青洲英坭合作发展余下的土地。长实为此发行新股2400多万股,每股作价925元。附带条件是:李嘉诚私人向青洲英坭保证,在这些新股发行之日起14个月内,青洲英坭在任何时候都可拿这些股份向他换回等于925元一股的现金。换言之,李嘉诚私人承诺作长实股价倘使下跌的保障。这种牺牲自己利益的做法。在全世界的上市公司中,恐怕是绝无仅有的。
1979年他以利息低于当时最优惠利率1/3,私人借出2亿港元资助长实向汇丰银行收购和黄的224%的股份,并没有指明还款日期,只说“在董事局决定符合集团最佳利益时归还”。
有一位与长实有工作联系的经理对《远东经济评论》的记者说:
“有三样东西对长江实业至关重要,它们是:名声、名声和名声。”
香港有一位股票经纪说:
“在投机与不诚实的环境中,很多人是靠欺骗来赚大钱。李嘉诚很诚实、正直,对自己的事负责。”
有位评论家指出:
“李嘉诚的发迹靠‘诚’,他的最大资产也是‘诚’。”
李嘉诚“忠实可靠”、“言行一致”,人如其名。这的确是李嘉诚取得成功诸因素中最重要的因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