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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章 鲁迅不与人言的内心世界(2)

两人见面后,一般而言鲁迅若是说冯乃超点什么也不为过。但鲁迅竟然对过去的事一个字也没有说。其次是鲁迅还十分热情地接待了冯乃超,使冯感到鲁迅诚恳、平易近人。特别是正在翻译卢那察尔斯基文章的鲁迅还把冯乃超这个小伙子当做了自己学术上的伙伴,向他请教有关翻译的问题。

如此种种,我们可以看出鲁迅在做人方面的一些特点。他并不是那种斤斤计较,毫无宽容之心的人。

实际上他是最能原谅别人的人。当然这要看这个“别人”是什么人了。无论如何,鲁迅对冯乃超还是有起码的了解的。知道他是一位优秀的青年,而不是黑暗势力的帮凶。否则的话,他是不会如此的让人感动,并且“宽容”的。

在《红色狂飙--左联实录》中介绍的另一个细节也可以看出鲁迅的为人。到处漂泊的白薇来到上海,受到了创造社成员郁达夫、成仿吾、郑伯奇等人的欢迎,并寄住创造社出版部。困难中的白薇在感情上对创造社的人更有认同感。特别是在“革命文学”论争的时期,她与鲁迅在思想和感情上并不接近。但当时的她又有许多作品在鲁迅主编的《语丝》、《奔流》上发表。她的文稿多半由友人捎去,即使自己去送稿也总是将稿子塞给许广平就跑,并不去见鲁迅,或者说一些感谢的客气话。但鲁迅从不以此为忤,对白薇的关心和支持一如既往。

鲁迅的诚恳和平易近人终于感动了白薇,使她认识到了鲁迅是一位父辈的、严肃可亲的长者。从这里我们也可以看到鲁迅并不是一个计较细节的人。他总是从本质上来看人的。

4、鲁迅的认真

鲁迅先生是一个非常认真的人。据许广平先生回忆,在许多极为细小的事情上都可以看到鲁迅的这种特点。比如对书,鲁迅是非常讲究的。手不干净,必须要洗好才翻看。书桌上的东西都是有一定规矩的,什么东西放在什么地方,不能弄乱。

看过的杂志,他总要配齐,然后用纸包扎起来,再捆好。即使是捆书的绳子,打结时也要把结头打在书的边缘,以免把书压下痕迹。鲁迅的一生是极端认真的一生,是一丝不苟的一生。正是这种认真成就了他伟大的人格。

许多人都知道,鲁迅先生是最乐于帮助青年的人。可以说他的一生中有相当大的精力奉献给了青年。而对青年的帮助,那种认真负责的精神是十分令人敬佩的。郑振铎先生在他《永在的温情》一文中曾谈到鲁迅帮助青年的一些情况。他说鲁迅曾和他谈起有一位不相识的青年给鲁迅寄了一篇稿子,请鲁迅给他修改。鲁迅仔仔细细地改了寄回去,那青年却写信来骂了鲁迅一顿,说改得太多了。

后来又寄来一篇稿子,鲁迅仍然给他认真地进行了修改。令郑振铎十分感动的是,他在上海编《小说月报》的时候,开始研究中国小说。但是既没有人指导,又缺乏资料。后来见到了鲁迅的《中国小说史略》,便向远在北京的鲁迅请教有关“三言”的问题。

很快鲁迅的回信来了,随信寄来的还有一张《醒世恒言》的全目。鲁迅在信中说,《喻世明言》与《警世通言》他没有,《醒世恒言》只有半部。

但他在一位朋友处借到了全书,便替郑振铎抄下了目录。一般的来说,自己没有相关的资料也就算了,但鲁迅却不是这样的人。

他竟然要为一个远在千里之外的青年去找朋友借书,并且亲笔誊抄了全书的目录。而那时,用郑振铎的话来说,他们仅仅也就是一面之交。从这里,我们看到了鲁迅待人的真诚和认真。即使是没有什么深交的人。

还有一件事也非常生动地体现出鲁迅的认真。日本友人内山完造先生在他回忆鲁迅的文章中曾经谈到过一件事,说鲁迅先生曾在商务印书馆预订了德文书。商务印书馆通知他去取书,要他付四块五角钱。

可是鲁迅以为,这样的书无论如何也得四五十块钱,一定要伙计去查一查,看是不是弄错了。直到书店的伙计生了气,很不高兴地说鲁迅麻烦透了,“你可以不必那么啰唆!你如果要,就付四块五角钱拿去,如果不要,那你就回去吧。”鲁迅没有办法,只好付了四块五角钱,还不住地感叹“商务印书馆赚不了钱,乃是当然的事情”。

就鲁迅的认真而言,最使人感动敬佩的是他生命的最后一刻。那时他住在上海北四川路的大陆新村,离内山完造先生的书店很近。那是一九三六年十月十八日的早晨六点多,鲁迅先生的病已到了非常严重的地步,而他的生命也只留下了不到二十四小时。但是他依然头脑清醒,神态镇静。他要许广平先生去内山书店请内山完造先生替他打电话请医生。六点半左右,他就坐到写字桌前,要了纸和笔,要给内山先生写便条。

许广平请求他不要写了,一切可由她口头代为转告,但是鲁迅不答应。在许广平先生的回忆文章中写到,“无论什么事他都不肯马虎的。就是在最困苦的关头,他也支撑起来,仍旧执笔,但是写不成字,勉强写起来,每个字改正又改正。写至中途,我又要求不要写了,其余的由我口说好了。他听了很不高兴,放下笔,叹了一口气,又拿起笔来续写,许久才凑成了那条子。”这张写给内山完造先生的便条,便成为鲁迅先生的“绝笔”。

在旁人看来,鲁迅的所谓“认真”似乎有些愚执,有些不可理喻。但正是这不可理喻的东西却是我们常人难以企及的地方,也是他人格中最为闪光,最具有魅力的地方。理解了他的认真,我们就可以更进一步地走近这位伟人,就可以懂得,他为什么那么的疾恶如仇,那么的容不得半点虚伪。他的战士的品格,乃是源于他这种不肯有半点马虎的品性。

5、鲁迅的二重人格--对鲁迅的一种理解

鲁迅先生是一八八一年九月二十五日出生的。距今已经整整一百三十年了。一百多年的时间,说长也不长,说短也不短。如果就人类的发展历程来说,那真是白驹过隙,瞬忽之间的事。它短到可以被人忽略不计。而就个人的生命历程来说,那又是太长太长了,几乎没有人能有这么长的寿命。当然,就某一个人的影响来说,整整一个世纪,人们都不能不去研究他、学习他、议论他,并且这样的情况还将继续下去。

这又是个人的一种荣幸了。更何况这一百多年对于中国来说,又是非常地重要的。它实实在在是中国从积贫积弱中走向中兴、崛起的重要时刻,是中华民族终于再次自立于世界民族之林的关键时刻。这一百多年的努力,对于中华民族来说,的确是艰难的、曲折的,但却也是辉煌的、令人瞩目的。这其中,那些对于我们的民族来说,具有代表性意义的人物,就当然地成为人们研究和探讨的对象。而鲁迅正是这样一位非常具有典型意义的人物。

鲁迅是一个什么样的人?这样的问题恐怕是许多人都想知道的。但无论如何,它还是过于模糊。就是说,它缺少了一个前提,即是从什么样的层面来说鲁迅?是从文化的层面?还是从政治的层面?还是从其他的什么层面?有许多论断是广为人知的,如鲁迅是新文化运动的主将,是反封建的斗士等等。当然,近来也有一些所谓的论者,极力把鲁迅“妖魔化”,如说他写纪念刘和珍的文章是暗恋刘等等。

这当然是一种极尽能事的人身攻击了。其实,这从一个侧面也说明我们对鲁迅的认识还有许多的距离,我们还不能还原历史的本来面目,不能以一种客观、公正和科学的态度对待我们的历史。因而,在这里,我主要从鲁迅的生活和个性的角度来谈一谈自己的认识。就一般的情形而言,人们对一件事或一个人的认识,首先是凭印象。而这印象往往是靠不住的,与真实的东西出入多多。对鲁迅的认识,我以为也同样如此。

好多人都是凭自己的印象来谈鲁迅,来认识鲁迅的。这当然是值得怀疑的。比这种“凭印象”再进一步的就是读原着了。两相比较,后者当然比前者要更接近于科学、准确的程度。但是也不尽然。事实是与当事人的接触才是最为真实可靠的。这种第一手的直接的了解,比道听途说式的印象当然要真实可信得多,而比回避了“人”,只依靠“作品”的了解也多了许多的生动。不过现实生活又往往不能令人如愿。

一个人的接触面是非常有限的,更何况还有时间、地点等等的限制。因而我们所能依凭的也就是一些非常有限的资料。问题不是我们可不可以依靠这些资料,而是我们是否依靠了它们,或者在多大的程度上依靠了它们和怎样依靠它们。断章取义,为我所用,抓住一点,不及其余,那将使我们背离事实的真相,与自己的初衷越走越远。

从一般的意义上来说,鲁迅当然是战士。他最具有战士的品格和情怀,最具有战士的爱憎和顽强精神。他旗帜鲜明,决不苟且,他的文章也最具有战斗力、挑战性,所谓匕首和投枪是矣。当然,从消极的方面来说,也有人认为他爱骂人,好争辩,不宽容。

无论如何,这些看法都是强调了鲁迅人格中“刚”的一面。应该说,这一切都还是有事实为依据的。比如鲁迅在受到一些人攻击他拿了外国人的“卢布”后就非常气愤,说梁实秋是丧家的资本家的乏走狗。走狗而丧家,且还须再加一个“乏”字,鲁迅的尖刻也由此可见。

一九二二年十二月十七日,是北京大学二十四周年纪念日。北大戏剧实验社演出了托尔斯泰的话剧《黑暗之势力》。因为其中有男扮女装的表演,受到了时在北京的盲诗人爱罗先珂的批评。魏建功不满其批评,写了一篇辩驳的文章《不敢盲从》。其中用了挖苦爱罗先珂生理缺陷的词句,引起了鲁迅先生的反感。于是鲁迅就写了文章对魏建功进行反批评,并且针锋相对地说道:“我单为了魏君的这篇文章,现在又特地负责的声明:我敢将唾沫吐在生长在旧的道德和新的不道德里,借了新艺术的名而发挥其本来的旧的不道德的少年的脸上!”由此也可以看出鲁迅的“火气”之大非同一般。

又如他在生命的最后,曾写了一篇文章谈自己对“死”的看法。文章说道,“欧洲人临死时,往往有一种仪式,是请别人宽恕,自己也宽恕了别人。我的怨敌可谓多矣,倘有新式的人问起我来,怎么回答呢?我想了一想,决定的是:让他们怨恨去,我也一个都不宽恕。”一个也不宽恕,是鲁迅对自己的敌人的态度。读这样的文章,我们确实感到了他的决不妥协,毫不容情,感到了他做人的那种耿直和决绝。

有人说,读鲁迅的文章是让人长脾气的;也有人说,鲁迅是十分爱骂人的。这些看来都不是没有根据的。尽管在这里我们还来不及讨论他这些事出有因的“脾气”和“骂人”。

然而,现实生活中的鲁迅却又是与此截然地不同。他有脾气,有怨愤,但总的来说却是一个充满了温情,十分有趣的人。他对家人的关心和热爱是非常明显的。比如他本来在日本留学,因为二弟结婚后,家里日用加大,鲁迅的母亲希望儿子们能对家里有许多经济上的帮助,鲁迅便离开日本,回国求职,以挣钱养家。后来周家卖掉了绍兴的祖屋,在北京买了住宅,又是鲁迅自己张罗一应事务,并且独自一人把妻母老小从老家接到北京。王鹤照在他的《回忆鲁迅先生》一文中,谈到鲁迅独身返乡接全家北上的许多情况,说他们到了南京,刚刚住下,鲁迅就到街上买了当地的名小吃肴肉、羊膏给他的母亲吃。曾经在鲁迅家借住的许羡苏在她的《回忆鲁迅先生》一文中也写道:鲁迅先生“大概每月从北大领薪水的时候,要路过一个法国面包房,他就买两块钱的洋点心,一块钱二十个,上面有用奶油堆成的各种形状的花,装在两个厚纸盒里,拿回来一进门,照例叫一声‘阿娘!我回来者’,接着把点心请老太太自己选择放进她的点心盒里,然后他又把点心拿到朱氏房里请她也选留,最后把选剩的放在中屋大木柜内,也把一小部分放在朝珠盒内留作自己用”。他对家人的关心从这些细节完全能反映出来。鲁迅也是非常乐于帮助别人的。

只要是他能做到的,决不会推辞。他似乎不会拒绝,或者说不好意思拒绝别人。鲁迅在上海的时候,有一位青年徐诗荃,行无定踪,颇有文气,常常将自己写的文章寄给鲁迅,让鲁迅为之修改,并推荐给有关报刊发表。鲁迅当然不会推托。后来徐又说受人监视,需要谨慎,怕别人认出自己的笔迹,要鲁迅为他把文稿改好后重新誊抄,再交给编辑。鲁迅便一而再,再而三地为他抄写原稿,弄得十分头疼。但鲁迅还是尽自己最大的努力去做。

这样的事在一般人来说,亦多推辞不做。而鲁迅竟然不辞其烦,认真去做。我以为除了他的爱心之外,与他性格中的善良、不好意思也是很有些关系的。这件事赵家璧、许广平等都有回忆,想来不虚。另一件在当时很弄得沸沸扬扬的事是所谓的“义子”事件。

鲁迅到上海后,一个在厦门大学时跟随鲁迅到了广州中山大学的学生突然带着自己的女朋友及女朋友的哥哥住到了鲁迅家。期间,这学生的哥哥又从乡下来到上海同住。鲁迅的家放不下这么多人,只好另外为他们租屋以安身,还得负责管饭。眼看着没有走的意思,鲁迅又为这学生找了事做,为他的哥哥找了做工的地方,却又不去。这样来来往往数月之久,鲁迅才知道,原来这先前的学生是做了自己的“儿子”。

儿子吃老子,当然是天经地义的了。后来,他们看到在鲁迅这里没有什么出息,得不到自己想得到的东西,便要离开。可恶的是离开时竟然要鲁迅给他们一笔买地谋生的钱。鲁迅之无所置措,不善应事,在这“义子”面前是表现得太过充分了。不管怎么说,这些人多少还是有些瓜葛的。鲁迅之以善待人也还能说是在情理之中。但即使是毫不相干的人,鲁迅也绝不会背过脸去。他的大爱和大善就非常生动地表现在这里。据他的侄女周晔回忆,有一次她和父亲周建人先生去鲁迅家里看鲁迅。快到门口了,发现一个人力车夫被玻璃扎烂了脚,痛苦不堪,难以行动。

鲁迅知道后,与弟弟为这车夫清理了创伤,包扎了伤口,并给了他一些钱,要他好好养伤。可见,鲁迅的善,并不是仅仅对着家人和自己熟悉的朋友的。

鲁迅也是一个非常有趣的人。他决不是整天板着脸,横眉立目地难以与人接近。鲁迅幽默、风趣、随和,富有人情味。好多人回忆说,听鲁迅说话是一种享受。他虽然不动声色,却常常引人捧腹。如王冶秋在其《怀念鲁迅先生》一文中,曾写到鲁迅讲课的情景:“有时讲得把人都要笑死了,他还是讲,一点也不停止,一点也没有笑容。

他本心并没有想‘插科打诨’故意逗人笑的含意,只是认真地讲,往深处钻,往皮骨里拧……假若笑是表示畅快,那你又怎能不笑?而他又何必要笑?”可见鲁迅的这种幽默是一种与生俱来的天赋,而不是故作轻松的“作秀”。

着名作家鲁彦在《活在人类的心里》一文中也谈到了鲁迅的讲课。他说:“然而,教室里却突然发笑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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