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论是赤日炎炎、热浪扑人的盛夏,还是大雪纷飞、寒风刺骨的严冬,人体的温度总是稳定保持在37℃左右,如果体温低于31℃或高于42℃,就将引起死亡。人体之所以能在环境温度变化的情况下,保持体温的相对稳定,是因为人体存在着体温的自动调节系统,这个系统自动地不知疲倦地工作着。
人们常说:正常人的体温是恒定不变的。其实,人体的温度并不是绝对恒定的,较小的起伏也是常有的事。并且,人体各部分的温度也并不相同,如肝脏的温度为38℃左右,为全身最高;脑的产热量也较多,其温度接近38℃;肾脏及十二指肠等处温度略低;直肠温度就更低一些;至于人体的皮肤温度,各部分数值相差就更大:在环境温度为27℃时测定,脚的皮肤温度为27℃,手的皮肤温度为30℃,躯干的温度为32℃,头的温度为33℃。由此可以看出,四肢末端皮肤温度最低,越近躯干,皮肤温度越高。皮肤温度的高低,与局部血流量有密切关系。凡能影响皮肤血管收缩和舒张的因素,都能对皮肤的温度产生影响。如环境温度的变化,情绪的紧张、激动等。在寒冷的环境中,由于皮肤血管收缩,血流量减少,这时皮肤温度降低,因而减少了热量的散失。情绪激动或紧张时,由于血管紧张度增加,皮肤温度可以从30℃骤降至24℃。不少人可能有这样的经历,当突然受到惊吓时,手脚一下子会变得冰凉。由此可见,人体没有一处的温度是绝对恒定的。在实际测量人体温度时,一般多选用口腔、腋窝和直肠的温度。这是因为,这几处温度变化较小,测量时简单易行、方便迅速,而且对人体又无丝毫的损害。对于我国大多数正常人来说,腋窝的温度范围是36~37.4℃,口腔温度范围是36.7~37.7℃,直肠温度范围是36.9~37.9℃。对于绝大多数的人来说,肌体温度的变化,只要不超过上面的范围,都属于正常的生理现象。比如说,在一昼夜之中,体温在清晨6~7点钟时最低,然后又逐渐上升,到傍晚5~7点钟达最大值。晚上的体温又开始下降,直到次日清晨达最小值。最大值与最小值之差,常在1℃之间。这个变化是正常的生理变化,而不属于病变。另外人体的温度也与年龄的大小有关系。新生儿的代谢率较高,体温稍高于成年人。而老年人的代谢率低,体温就比成年人略低一些。
人体温度的变化,与人体的活动情况关系很大。当人们从事剧烈劳动或运动时,体温可暂时升高1~2℃,不过机体因剧烈运动而引起的温度升高,只是暂时的。当运动停止后,体温就可逐渐恢复到原来的水平。
尽管人体温度在正常情况下,可以随着时间、年龄、性别、环境、情绪、活动等因素的不同而变化,但这个变化是很小的、暂时的,不会超过特定的范围。如果人体温度调节系统发生了故障,那么将会导致体温调节的异常,这样,就会严重影响人们的健康和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