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一个恶狼般的职业杀手,我的信条是拿人钱财替人消灾。只要给钱,不管男女老幼,不管何时何地,都可以让他消失,这就是我的职业。如果你有什么仇人尽管来找我,我包你满意。但有一点必须事先讲好,你须出高价才行。
今天晚上的客人是位相当英俊的小伙子。
“请你把这个人给我除掉。”他递过来一张照片。我一看,是一个经理模样的男人。
“这个家伙是轮胎公司的经理。他夫人是董事长。”
“这么说,你是女社长的情人口罗。”我试探地问。“你有必要了解这么清楚吗?总而言之,要你把这个人给我干掉。”他非常认真地说。
“有期限吗?”
“要尽快。”
“死的方法?”
“最好是事故死亡。车祸或什么的……”
“制造事故很麻烦,所以费用要加钱。”我向他索要高价。
“钱不成问题。”年轻人并不还价,很大方地拿出一大叠钱作为定金。这一定是他的后台老板女社长出的钱。
“OK,”那么,咱们来干一杯就算敲定了。”我从厨房的冰箱里取出一瓶啤酒,打开瓶盖倒进两个杯子里,将一杯递给他。
可是,他并没有伸手。
“怎么?你就怀疑我的啤酒里有毒吗?”
“不,怎么会……”年轻人踌躇着。
“如若不相信就请你喝了我这杯。”我把杯子换过来一饮而尽。
他勉勉强强地拿起杯子,仍然疑神疑鬼不想喝下去。真是个小心谨慎的家伙。这种人表面上强硬,实际上胆小如鼠。
“要我杀人,就要按我的规矩办事。如果你不喝下我这杯啤酒,我们这笔买卖就算了。”
我这么一施加压力,他没办法只好一口两口地喝了下去。也许是见我喝完后没什么异常反应他才放心地喝了。他喝酒时的神态简直就像咽苦药一样。好歹总算把剩下的一点喝光了。可没多一会儿,他便捂住肚子痛苦地呻吟起来,手里的酒杯也掉在地上。毒性发作了,当然是我往啤酒里放了毒。
那么,为什么一瓶酒我们各分一半儿,我喝完安然无恙而他却中毒了呢?这是为什么,你知道吗?回答很简单,是我事先服了解毒药,在去厨房取啤酒时服用的。
“嘿嘿,你不要怪我,实际上在你之前人家有约在先,让我杀了你。”
“他是谁?”年轻人挣扎着问。
“是轮胎公司的经理呀,就是你给我看的照片上的那个人。他知道你和他老婆私通,就先找到了我。你真是飞蛾扑火自取灭亡呀。”在他临死之前我告诉了他实情。他痛苦地挣扎了一下就断了气。他给的大笔定金,我自然毫不客气地收下了。就算是一笔额外的报酬吧。
可是,事情并没算完,还有后事需要处理,必须把他的尸体搬到他自己的公寓里去,伪装成自杀,真是件麻烦事。但这又是委托人的条件,无奈只能照办。为了谨慎,我戴上手套翻遍了尸体上的所有物品。他身上的东西全是外国的高档货,一定是女董事长馈赠的礼品吧。左手上戴的手表也是瑞士产的一流货。我并不贪图这些东西,以免引起警方的怀疑。
我刚要背起尸体走出房间,却节外生枝出了件意外之事。我不小心跌了一下,把脚扭了。因疼痛难忍,无法再背尸体了。无奈我给委托人打了电话,讲了事情的经过,告诉他搬运尸体要拖几天才行。这期间我把尸体存放到地下室里一张简易床上。现在这个季节还不必担心腐烂。
幸好,两天后脚不痛了。过了午夜,我便把尸体搬进汽车库,塞进汽车的后备箱,去了他的公寓。
车子足足跑了一个小时。这是一座10层楼的公寓,无论哪个房间都熄着灯,时值凌晨3点,人们都在熟睡之际。
他的房间在7楼,当然乘电梯是最方便不过了。可是,万一遇上有人乘电梯就糟了。虽然麻烦,还是爬楼梯保险。我背着尸体从楼梯爬上去,尸体由僵硬变软了,每上一阶楼梯,耷拉在我胸前的尸体的两支胳膊就不停地摆动,活像一个幽灵在我眼前晃动一样,真让人害怕,这家伙死沉,我每爬上一阶都要休息一下。好容易爬到7楼,我累得简直站也站不住了,真是个重体力劳动呀,如果不是委托人付了高价,我是怎么也不会干这个的。
房间钥匙是从死者身上找到的,打开房间,里面是两间一套的小而舒适的住房。我把尸体背进卧室,将其仰放在床上,和前两天放在地下室的姿势一样。
在其床头柜上摆好啤酒瓶。玻璃杯以及装有毒药的小瓶,这些是我事先准备好的,当然都印上了他的指纹和唾液。可以说我的假现场布置得天衣无缝。桌上摆着和女董事长的合影照片,可以代替遗书,给人造成因不正当的男女关系而服毒自杀的假象。二天前,不,已是三天时间了,还要伪装成是那天晚上死的样子,窗头台灯还开着。
伪装完毕,我又仔细地检查一遍才放心地离去。驱车赶回家里时,东方已发白了。
然而,当我看到当天的晚报时不禁大吃一惊。
尸体是在今天早晨(我搬回去没几个小时)偶然被发现。发现尸体的正是那位女董事长。她多次打电话没人接,担心出了事儿便来看个究竟。因她有另配的一把钥匙。真没想到那么快尸体就被发现了。
然而更让我惊讶的是,报道中讲警察已认定是他杀,已经开始立案侦查。怎么那么愚蠢,那家伙本来就是服毒自杀的,我的伪装是天衣无缝的,怎么会被警察识破了呢?
当天夜里很晚才接到委托人的电话。
“看过晚报了吗?”
“是的,看过了。”
“我让你伪装成自杀的,可警察却认定是他杀。你什么地方疏忽了?”委托人恼怒地问。
“我不记得有什么疏忽之处。警察有什么证据认定是他杀,我真不明白。”
“警察刚才到我这儿问过了,好像手表出了问题。”
“是那个年轻人手上戴的瑞士手表吗?”
“是的,你动过那块手表?”
“没有,我没有动过那块手表。”
“混蛋,这个案件的风声不过,你别想拿到剩下的那笔钱。”委托人气急败坏地挂断了电话。
我有点懊丧地搁下电话。怎么也想不通在什么地方留下遗误,便开了瓶啤酒躺在床上慢慢喝着,一边回想伪装现场时的每一个细节。
表?手表。对了,那块手表是自动表。
我“呼”地一下从床上坐了起来。
我在背尸体时,尸体手臂来回摆动,手表受到震动,指针自然会走动起来。死人是不会走动的。那么手表仍在走动不就说明尸体被移动过吗?天啊,我怎么犯了这么幼稚的错误?
这时,门忽然被撞开了,几个警察冲了进来。“你被捕了。”一个警长模样的人对我冷冷地说道。
我无可奈何地吞下了藏在牙齿里的毒药,就是毒死那个年轻人用的那种毒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