位于云南省怒江江畔的独龙族人有个叫姐妹婚的习俗,是指姊妹先后嫁一个丈夫。独龙人称之为“安尼南”,意思是“娶姊妹俩”。这是独龙人的多妻制的现象。
姐妹婚主要有以下几种形式:
一是姐姐死去以后,妹妹有义务续嫁给姐夫为妻。甚至有的已经订婚但未同居的,也要退婚而改嫁姐夫。
二是姐妹俩分别嫁给兄弟俩后,其中一个死去,其妻要转给另一个为妻。
三是姐夫娶姐姐以后,同时可以定下其妹妹作为预备妻子。如果其没有妹妹,也可以订妻子的堂姐妹作为预备妻子。
在姐妹婚的家庭里,大妻的家庭地位比较巩固,妻子可以掌管经济和粮仓。小妻只能屈于被支配地位,她们在白天必须在田里从事劳动,夜间只能睡在丈夫与大妻的旁边。丈夫与小妻过夫妻生活时,必须经大妻的同意。尽管这样,由于大妻与小妻多数是亲姐妹,她们之间一般相处得还是比较和睦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