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温州地区,从前有个风俗,妇子在未嫁之前,经算命先生占卜,若命犯“破娘家”者,在出嫁时不能在家中坐轿。
出嫁前的几天,即叫里家来接女子出门,那时,女的穿破衣、携破伞、破饭篮,篮中还放一个破碗,一双竹筷,装做讨饭的样子,偷偷地出门,到庙字或尼庵里去,或泛舟河中,这就叫做“借嫁”。
嫁的时候,就到庙字中换装上轿,时间要在半夜。女家的父母亲属迎须回避,一切由夫家照应,女的把灯火吹灭,换上衣服,由喜娘伴同,走一二个步后,才上轿。也有手提竹篮,托为采菜而行的,并且还规定嫁后126天才可以回娘家,认为如果不这样做,娘家定为此破财或遭受不幸。
女的回娘家时,要先到厨房烧火煮汤团献给父母及兄弟姐妹,全家人才表示欢迎归来。这种习俗又叫“背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