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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章 争扎

旁边的一家三口人,正堆着沙丘,女人听到我的话,笑着对我说:跟男朋友吵架了吧?

我对她笑着摇头,心理想着如果是吵架就好了,偏偏连见面的勇气都没有。

男人一边帮着女儿堆沙子,一边接着女人的话:“大家都让一步吧。让他陪你来走走情侣路,吹吹海风,什么气都消。”

我依然无奈的对他们笑着,摇了摇头。跟他们道了谢,拉着丑丑离开了海滩。本来就是两条平线,还让什么步啊,永远都碰不到一块的。

海滩的出口,就是条道闻名的情侣路。我转身问着丑丑:“你确定要跟我白头皆老吗?不后悔吗?”

丑丑站在那一呜呜叫着,好像很无奈的表情,心里一定是在想:“难道我有得选择吗?我能不陪你吗?”

“哈哈,聪明的狗,你的确没有选择,这一辈子我就懒定你了。”我拉着丑丑踏进了情侣路的第一步,耳边仿佛听到丑丑在大呼救命的声音。嘴角是微微的笑,有时候,有条狗陪陪自己也蛮有乐趣的。

果然路如其名“情侣路”,人来人往都是一对对的情侣,拉着手的,勾着背,重叠着的,好像在昭告天下他们有多么的恩爱。妒忌得我心里暗暗的诅咒着:“拥得那么纠缠,小心明天就分手啦。”想完之后又有点内疚,人家无非就是在真情流露,自己有本事也找个人来这里亲热亲热,有什么好羡慕了,看了丑丑一眼,我终于清楚跟一条狗来这个浪漫地方的坏处了。

“丑丑,我们表现得亲热一点,让他们也羡慕我们有多恩爱。”明知是对狗弹琴也忍不住对丑丑发下唠叨。

哎,真的想不通,哪个人那么无聊,编造出这个所谓的浪漫传说出来干什么,走在这条情路上至少我就没有感受到多少浪漫,又冗又长,害死多少情侣啊。走得双腿麻痹,想一想在这里开间鞋店也不错,就叫做情侣鞋,我真是天才耶,竟然想出这么好的办法,看来我走完这条路,鞋子也差不多可以换了。干脆自己做自己第一个顾客。

真是幸运极了,远处有小贩在吆喝着,应该是在卖好吃的东西。整条鬼路,最可爱的之处就要数这里啦,赶快去买,我拉着丑丑,也不管它同不同意,快速的前进。

原来是卖雪糕的摊贩,这个摊主真是知我心意,我刚刚才口馋,在心里骂自己笨,竟然也不懂带点东西来解解闷,竟然就遇到上,幸运幸运啊!

只是看到档主大叔的时候,我就想笑,这个人长得真的很滑稽,大概四十多岁的样子,头的中间是光秃秃一片,真是一毛不拨,这也就算了,头的四周头发却留得长长,这也不是好笑的重点,重点他竟然把四周围的头发都盘到中间,看起来他的头上就好像顶着一个鸡窝。我暗地里笑到肚子抽筋,被人以貌取人这么多年,终于也可以以貌取人一下,真是快意江湖。

“老板,雪糕怎么卖?”我忍笑的问着他。

“十块。”听他的声音像个老实人,怎么做起生意一点也不老实啊。这种雪糕到士多店里买顶多就两块钱。

“什么?要这么贵吗?”在外面买一个才多少钱,真是杀人不用刀,宰得我心有戚戚。

“拜托老板,用得着这么贵吗?便宜一点吧。”要不是为了过一下口瘾,我才不想浪费我的口水呢。

“不贵了,我们这里卖的雪糕都是情侣装。”看来老老实实的模样,做起生意来还挺有绰头的。

“哎哟,大叔,你看我一把年纪了,还带着一条狗,一看就是连个男朋友都没有啦,你要宰也不要宰我这种可怜的人嘛,能不能便宜一点啊。”真是服了自己了,为了贪点小便宜连撒娇的手腕都使出来了。

只见大叔抬起头来看了我一眼,好像是良心发现,又好像可怜我一般:“姑娘,如果真的没有钱,我就请你吃一个吧。”真的出门遇贵人啊,这种好事也让我遇到了。

“也不太好,这样子吧,我给一半钱吧。你也不能做蚀本生意啊。”我真是太善解人意,又不会乱欠人情又可省点银两,一举两得——聪明。

给了钱要了雪糕,本来打算要走了。看到大叔欲言又止就问:“大叔,你收少我一半钱是不是心疼了?”

“不是的,是这样子的…小姐,你是不是还没有找到人陪你走情侣路?”真是一个奇怪的大叔,连这种私事也要问。

“是啊!有什么问题吗?”我完全摸不着头脑,怪叔叔一个。

“如果你不…嫌弃我的话,我也…还没有找到陪我走的人,不如…如果你不反对的话,我愿意陪你一起走。”他莫名其妙的红着脸继继续续跟我说完了这句话。

我半天没有反应过来,问他:“是吗?哪又如何?”

“就是,我现在还是单身。”他好像还强调了单身这两个字。

我呆头呆脑想了一分钟,终于反应过来了。天啊,桃花运来了挡都挡不住,看来我今年嫁人有望啦。只是看到他的头顶,我吓得屁滚尿流的逃之夭夭。

“谢谢!不用了大叔,你的心意我心领了,我只是出来溜狗而已。”跟他说完这句话我还不溜之大吉,赶快跑啊,真是怪事事年年有,这年特别多,买个雪糕竟然也有艳遇,看来我还挺有吸引力的嘛,哎,不过这人桃花一多也烦心啊。咋听起来想是在炫耀啊,虚荣心得到良好的膨胀,不错不错,感觉还蛮好的。才走了几步路,又有好戏看了。丑丑我们今天可真是太幸福啦,有一对情侣正在做亲热的现场直播,电视、电影看得多,真人秀还真的没有看过。

无论如何也要过足一下眼瘾,看来这两人是极有表演欲的,虽然在大庭广众的面前一点也不怯场,依然吻浑然忘我,如痴如醉,惊天动地。我细仔观赏了一会,才知道发现,这两个接吻的年轻人甚至可以称为小孩子,看起来还那么的小,竟然都在做大人的事情。真是反了,现在的孩子,无语中!……

“哎,大妈,你看什么呀?没有见人打过啵吗?”那女孩子终于发现我站在他们的面前啦。如果不是她的提醒,我自己倒是忘了。

“我在看什么?对啊,就看你亲嘴。”我实话实说,他们亲热都不丢脸,我看热闹有什么好丢人。

“看完就走啦,瞧什么瞧。”看来都吻出火来了,火药味浓郁得很。现在的死孩子真是没有教养耶。

“你们吻完了,我就走啦。”我是无所谓,有的是时间。

“没有见过人亲吻吗?”男孩子也开口了,真想问他们热不热,太阳这么的晒,竟然还搂得那样紧。

“我是没有啊。”我实情相告。

“不会吧?大妈你不是连亲吻也没有见过。”女孩子说。他们的表情看起一副不可置信。

“电视、电影当然看得多啊,不过,真人就没有看过啊。”真想告诉他们,我们这种年纪的人,保守得要命。

“这么说来,大妈你连KISS是什么也不知道了?”女孩子眼睛瞪瞪,惊恐万状,好像我是外星人。

“可怜啊,可怜啊。”相爱中的两个小孩子倒是可怜起我这个不知吻为何味的老人家来了。

“那你们能不能告诉我,KISS到底是什么感觉啊?”反正又不收咨询费,要吸收多方意见,才会进步。

“这个嘛……”年轻人就是年轻人啊,词汇不够,不懂怎么形容了吧,两张小脸在那皱成一团,本来就应该好好读多点书,连个热吻都形容不出来,真是失败。

还是女孩子聪明,见着我手里的雪糕,突然灵机一动,一副自以为是的口吻跟我说:KISS,就好像吃雪糕一样,软软的,绵绵的,甜甜的………懂了没有?”看起来还挺热心肠的,还顾虑到我的吸收知识能力。

KISS像是在吃雪糕?真是的,那我一年该KISS多少次啊?真是乱扯,专家只说过接吻可以消耗卡路里,从来没有说过吃雪糕可以消耗卡路里,好在我还够清醒,不然的话,被这两个小孩子骗了,天天想回家KISS,不到半年就不是猪模猪样这回事啦,到时候还不变成巨龙啦。

“你们今年几岁啦?读几年级了?”反正也无聊,顺便跟他扯起了家常,了解一下现在年轻人的生活,才不至于落伍。

除了早恋这件事情,他们也算是乖学生,至少我有问他们必答,才知道他们都是高二的学生,今年才17岁,两人竟然都不是第一次恋爱。两人在说起以前的恋情都是坦荡荡,没有半点遮掩的感觉。真是佩服到五体投地,有如淘淘江水,17岁的高二的学生都可以爱得如此的勇敢,曾泡泡啊,曾泡泡,你只不过是一个胆小鬼。

临道别的时候,两个小鬼还热情洋溢,叮嘱有什么问题可以找他们,感动得我差点泪如雨下,这个世界真是处处是好人。这不,刚刚才有一个好心的怪叔叔向我示爱,这会又有年轻的同学拨刀相助。真是应该多出来走动走动啊!

跟同学哈拉完毕,正打算和丑丑继续完成剩余的情路,我突然间发觉手中的狗链变得很轻盈,回头一看,丑丑呢?对了,我好像有很久没有见到它了,这个死家伙跑到哪里去了?

沿着这个长长的路来回的叫喊了几遍之后,一边喊叫一边开始有点着急了:“丑丑啊!如果你不想跟我天长地久,不想陪我走这条路告诉我就好了,为什么要跑掉呢?你让我如何跟你主人交待啊?林清那个爱狗心切的家伙,会不会把我杀了?”

我逢人就问:“有没有看到一条狗,一条长得很丑,又戴着很漂亮花圈的狗?”结果答案都是摇头。大概有半个小时候,我从心浮气躁到心急如焚到心如死灰,最后我终于确定了一件事情,丑丑给我弄丢了。

我想着将丑丑丢失的这件事情告诉林清之后的种种可能的后果,结果脑海里浮现林清表情凶神恶煞的站在我的面前,手里拿着一把菜刀向我狠狠的砍过来,还咬牙切齿的对我说:“还我丑丑,还我女儿。”虽然如此,我还是硬着头皮给他打了电话,没有理由把人家的女儿给弄丢了,连当事人也不通知吧。

“喂……我是曾泡泡。”我的确电话通话的时候先开口,不是有句话叫做先下手为强吗?自首的罪至少比较轻。

“我知道。”很久没有听到他的声音了,好像是很遥远的事情。他应该在惊奇我主动打电话给他吧。电话那边无语,在等着我开口。

“那个……我想告诉你一个事,丑丑有可能跟我失散了……”我尽量找一些可以逃脱少点责任的词汇。

“你是说丑丑不见了?你在哪里,我去找你吧。”好在没有我想象中那种激烈,我以为他会在那边拍着桌子向我发疯,平静得冷我出奇,这个男人原来也有沉稳有一面,遇到事情还可以临危不乱。

宠物失踪了,报警警察不知道会不会帮忙找寻呢,要不要报警呢?我正在犹豫不决的时候,突然想起张文康就是一个警察,就直接打电话找他。在电话里,我大概将案情说了一遍,当然没有说因为和两个高中生讨论关于KISS的问题,结果把丑丑弄丢了。果然是做警察的人,效率就是快。我才说完没有多久,他就赶过来。就是有点尴尬,我们这对情侣,在情侣路在碰面的原因竟然是因为一条丢失的狗.

他见到我一脸的担忧,不停的安慰我。让我放心,他已经动用了自己一些人际关系,帮忙找丑丑去了,应该很快就有消息的。

这是一个很经典的场面。张文康正扫着我的背安慰我的时候,林清出现了。一个是爱我的男人,一个是我暗恋的男人,三个人应该各怀心事吧。

“丑丑呢?”他那张英俊的脸看起来有很多的火焰,与刚才在电话的口气大有不同,我明显看得出,他的眼睛正瞪着张文康搭在我背上的手。

“不好意思,我……就一转眼它就不见了。”我只能这样不清不楚的解释着,总不能实话实说吧,特别在这两个男人的面前。

倒是张文康,有大将之风,先伸出手与那幼稚王林清握了一下手,并且社交化的作了自我介绍。可能在张文康的面前,林清这小子也不好发作,只能忍气吞声象征性的质问了我几句。我傍着张文康的手臂像示威般的眼神逼视着林清,心里想着,臭小子,敢欺负我,让我的男朋友枪毙你,交个警察男朋友真的不错啊。

林清嘴里低咕着什么,看起像是我揍我一样。那一刻有着张文康做我的挡箭牌,我真是不知天高地厚。一副你奈我如何的表情,我看起来应该很欠扁,弄丢了丑丑竟然毫无悔意。其实心里也是急如星火,奈何不能表现出来这全部都是我错,虽然事实上真的全部是我的错。

做警察的果然是日机万里,张文康连续接了几个电话之后,只能对我歉意的笑笑,说他要办案去了,丑丑的事情让我们放心。他有把握找回来的。

张文康临走的那一刻我就在内心呐喊:“不要走,你不要走,你一走我就死定了,林清不把我打死,至少也会把我给骂死。”可恨的是,平时聪明能干的张文康一点也不能与我心灵相通,穿着警服的他威风凛凛的走掉了。

我只是用目光送走他。几乎要站到栏杆上看着他消失在公路的警车。

“不用再看了,也看不见了。才几天没有见,就变得这么的纠缠悱恻?”他面无表情的对着我说,双手插袋,装什么酷嘛。

“要你管!”很喜欢这种挖苦的开场白。我一直在想,躲避这么多天,我们应该以怎么样的语调来交谈。

“你就是为了他,所以把丑丑弄到了对不对?”他那张原本没有表情的脸终于有了一点怒火,这才对嘛,这才像林清,生气就像吃饭一样的容易,装得那么的冷面,一点也不像你。

“不关他的事情……”跟他解释那么多干什么?有必要吗?可我为什么就是想让他知道,我并没有和张文康一起走这条神圣的路。

自己又不是什么高深莫测的人,又不懂得玩手段,耍花招,算了吧,还是做回那个干脆利落,简简单单的自己吧。

“你可以不相信我以下所说的,可是我可以以我的终身幸福做发誓,我以下所说的句句属实,如果有欺瞒,我这一辈子都嫁不出去。”够毒了吧?如果你还质疑真实性的话,就是你自己的人格有问题了。

“你的终身幸福,嫁不出?都太严重了吧。这个誓言的标的就暂时放着吧,如果你以下说的话掺有句假话,就罚你一辈子都瘦不下去。”这个家伙终于有了笑容了。一辈子都瘦不下去,比刚才的还要毒,真是一个面善心毒的狠家伙。

“丑丑,之所以会跟我失散了,完全因为我见到两个中学生在接吻,因为好奇所以才跑到去凑热闹,后来又因跟他们讨论一些重要的事情,可能时间久了一点,到后来才发觉丑丑不见了。……”我也算是如此了,什么都托盘了,再把张文康想成假象敌,说成他弄丢他女儿的凶手,我就无话可说了。

“你这个女人,我到底说你什么好呢?……我怀疑有一天你会把自己也弄丢了。”丑丑明明是不见了,为什么他看起来像好挺开心,脸部都是笑意。

“算了吧,我想你的男朋友应该挺有本事,我们就相信他,他一定会找到丑丑的。”他倒像是在安慰我。这件事情就这样子吗?不用挨骂?不用挨打?我不是在做梦吧?我可是把他的宝贝“女儿”弄丢了呀。

“你是林清吗?不骂我?那也揍我两拳啊,这才正常啊?”我真的惊异得想大叫。

“你是不是皮庠啊?”他装腔作势一副想揍我的姿态,反问我。

“当然不是啦。”不找我喳,我还不求神拜佛马上还神去,虽然心有内疚,也不会高尚自动献身找死吧。

“是不是还没走完这条路啊?”他问着,我根本就无法预计他问这个问题的目的。

“当然没有啊,本来打算跟丑丑一起天长地久的,可它不愿意。”我对视着他的眼睛,很想理解他这个问题的有没有其他的意思?

“我也没有走过,有没有兴趣跟我一起走到尽头。”其实我们不知不觉中已经一直沿着这条路走着。正在酝酿着如何回到这个问题,我已经开始要误会他的意思,邀请我和他一起走尽这条情侣路,有多少含义呢?这家伙,不对也对我有了意思吧?

“反正都已经走到一半啦,不要浪费了。”他见我没有反应,接下来补充了一句。就是嘛,为什么要自作多情。吃下了婶婶煮的午餐。带着丑丑出来散步。心里开始盘算着乡下的公狗既然那么多,就顺便帮丑丑物色一个夫婿。现在这个世道,雌性动物到处都是,雄性都不知道去哪里啦,丑丑也是忧心愁嫁的,难怪最近它脖子看起来长了不少,原来等到脖子都长啦。

这里以前是一条小溪,现在已经是面目全非,变成一幢幢小楼。我叹气对丑丑说:“丑丑,看来我们俩都要嫁到这里啦,一辈子都呆在这里啦。”

刚才的那一顿餐,我已经将叔叔和婶婶的意思摸得一清二楚了。看到,我今年真是有桃花运,连素未谋面的人都要我去做他的媳妇,真是天下之大无奇不有啊。

“顺着那条路走下去,就是陈家的大宅。最大最豪华的那一间就是。”我临出门的时候,婶婶特别叮嘱我,她的意思我倒也很清楚,她想我亲眼见识陈家到底有何等的吸引人。

远远望去是一堆装潢得金碧辉煌的建筑,矗立在一些零零星星的小楼房中,是那么的显眼,沿着小楼走去,走近一看。这幢豪宅的主人想必是钱多得没有地方摆了,才一个大门就可以堆砌得金光灿灿——隆重、张扬、势利,仿佛跟谁在斗富?看得我很不舒服。你也可理解成我在妒忌和羡慕。

正所谓一进豪门深如海。难道我真的要把自己丢进这个海里面去,我想着叔叔婶婶的那些渴望的眼神,我就有一点颤栗了。竟然让我嫁给一个素昧平生的有钱公子。那家人是不是发烧了。

也没有心情去欣赏那些有钱人自吹自擂的杰作,我虽然贪图富贵,但还没有失常到随便下嫁给一个陌生人。

回到叔叔婶婶的住处的时候,叔叔已经打工去了。婶婶在家里做着手工活。神神秘秘的问我“怎么样?”

我反问她“什么怎么样了?”

她有点气败的看了我一眼,有点恨铁不成钢的气味:“傻瓜,你嫁进去就一辈子无忧了,如果不是陈家老爷为人迷信,这种好事也轮不到你头上去啊。你叔无时无刻惦挂着你的事啊,就把你的生辰八字给送过去了,这倒好算命生先五指一掐,就掐出你是旺夫益子的命,本来是给大儿子找媳妇的,结果跟小儿子的八字一合,才知道是百年难得一遇的……”婶婶自得其乐的在那边说得兴奋,我却听得冷汗直流,什么跟什么嘛?本来大儿子的媳妇,结果却许配给小儿子,这豪门中道做事情还真难以理解啊。

“陈家全家是不是都有毛病的?”我随声附和婶婶问了一句。

“陈先生这些年都是靠这些风水,命里才生意越做越大,财富越滚越大啊,你可不要相信这一些啊。”看来,我这种没有主见的人,迟早会被婶婶说服的。

“是吗?可也不关我的事啊!”我事不关己高高挂起的答着婶婶。

婶婶停下手里的功夫,做到我身边来问:“闺女,在城里是不是有对象了?”

“没有…啊!”张文康已经被我赶跑了,林清万字还没有一画,一直是我一厢情愿。

“哎,没有就行,没有就好……”她兴奋得喃喃着这两句,仿佛我一定会嫁进豪门。

我百般无聊的时候,躺在那张明显有点硬的床上。想着这次莫名其妙的回乡,我到底来这里来做什么呢?救命,谁来打救我啊。决定明天打好包袱马上走人。

林清这个死小子倒也无情,把他女儿带走了,连个电话也没有。应该每天都在酒吧里跟那些爱慕他的妹妹醉生梦死的打得火热。他无情,我无义,明天就嫁到豪门去算了。才懒得管他跟谁风花雪雨,花天酒地,花前月后。本来慵懒的躺在床越想越生气,越想越不忿,跟婶婶说了一声,起来抓着丑丑找精彩去了。

离开叔叔的家,我才知道在这里人生路不熟,连路都不认识,去哪里找精彩?只能漫无目的的向前走。“哎,丑丑啊,心情不爽到哪里都一样,躲到天涯海角都一样。没有什么不同的,林清依然死死的嵌在我的身体的每个角落。”

我的心情还没有跟丑丑唠叨完,丑丑已经以百米短跑冠军的姿态向前冲,我在后面几乎要感破喉咙:“死狗,跑去哪里,回来,快回来,我不认得路的。”这只没有人性的狗根本无视我的着急,依家向前奔去。我不情不愿的在后面追着。我气急败坏追到它的时候。这条死家伙已经找到了一条公狗,在哪里卿卿我我,一副亲热的状态,公然的谈起了爱情来了。我又气又笑的指着它大骂:“真是畜生,有异性没有人性就是这种情况了。做狗还真好,喜欢就表现出来,不像人,喜欢还要憋在心里面,说得高雅一点叫暗恋,说得不好听一点,连狗都不如。”我自言话语的说道。

“说得好。”我才发现丑丑的男朋友——公狗的后面站了一个少年,不停的点头大力的鼓撑,看来是很认同我的话。

“小弟弟,你的狗啊?”我笑着问他。

少年点点头并指着丑丑问我:“你的狗?长得不怎么样,就是不为明白,我家的猪猪为什么会看上它?”

丑丑是长得不漂亮,不过听到由别人的口里说出来,我就不爱听了。我反问少年:“你家的猪很了不起吗?长得很帅吗?即使是有多么的英伟不凡也只不过是条狗。”

少年似笑非笑的说:“没有错,是一条狗,没有什么特别,特别的是一条陈家的狗。”一句很平淡的话,语气里却有不可忽视的嚣张。

“你们陈家的狗有什么了不起,还不是一条狗,难道叫猪猪就真的会变成猪吗?我家的丑丑还是从城里来的呢?一条乡下的狗来追我家丑丑算是高攀了吧。”这小子已经彻底把我给惹毛了。

“从城里来?难怪不认识我。”少年耸了耸肩膀,一副无所谓的样子。

我拉着丑丑,无视它眼中的留恋,使尽全身的力气想把它拉走。可爱情之火已经烧着了丑丑,它和那条猪仿佛一对苦命的鸳鸯,依依不舍的被我这个无情的人拆散了。

“丑丑啊,丑丑啊,天下公狗到处都是,你就忘掉那小子吧,我帮你找条更好的,人家的主人现在瞧不起你啊,你就不要枉费心机,得不到别人祝福的爱情是不会长久的。”我只能这样子安慰着丑丑。丑丑一副似懂非懂的模样表情惨淡看着我。“哎,亲爱的丑丑,我们就一块失恋吧。”

真不知道这是什么世道,连一条狗择偶也要门当户对。真是笑死不偿命!爱情有时候真是一文不值。

晚餐的时候,叔叔和婶婶轮流向我做思想工作,好像我是一个天下掉下陷饼都不懂去捡的傻子。更让我哭笑不得的是婶婶无视叔叔的存在,一副恨在未嫁时,巴不得可以替代我嫁入陈家。

这到底是那个年代啊,在公元2006年,这件荒唐可笑的事情竟然发生在我的身上,一个有钱的公子要娶我——连面都没有碰过的女人,仅仅因为我的生辰八字与他绝配,难道这就叫做千里姻缘天注定?

叔叔的立场倒是中立,他说如果我现在心里有爱人的话,当然不会迫我去嫁人。但如果现在我的身心都是一清二白,这个就是一个千载难逢的好机会。我想叔叔应该是真心为我好,想我幸福的。只是我对这件事除了表示可笑之外还是笑。

叔叔和婶婶对我思想教育还没有做完,陈家那头就差人送礼过来。我看着礼物,气急败坏的问着叔叔:“您和婶不会都决定好吧?我不会真的要嫁到那个所谓的陈家去吧?”

“那有那么快啊?我们也想尽快定下来,还有很多道程序呢,现在是陈家娶媳妇,不可能那么随便。”天啊,我看着一脸向往着幸福的婶婶,真是气得要疯了。我终于知道什么叫做自投罗网了。我这条肥鱼,怎么就老是这么蠢啊。

“你放心,会安排你跟对象见面,如果你不喜欢,叔是不会迫你的。”毕竟是自己的亲叔叔,和婶婶的语气截然不同。叔叔想的是要我幸福,婶婶想的是要我嫁入豪门。

我记得有那位名人,或者是一个普通的人说过:不要拒绝家人朋友帮你介绍的对象,去看看又何妨。说不定,我真的会变成豪门家的少奶奶。

我在婶婶精心的装修下。我变成一个连自己也说不出是美还是丑的模样前往赴宴去了。

我看着这身不知所谓的装扮问着:“婶婶,我这模样,人家会相中我吗?”

婶婶看着她的杰作一脸的陶醉安慰我道:“放心啦,人家如果只相样貌的话,也轮不到你啦。”虽然是刻薄了一点,倒也不失是一句真心话。叔叔给了婶婶一个眼色,示意她说错话了,婶婶马上又转了口风:“泡泡,长得一副福相,陈先生会喜欢的。”我尴尬对着他们笑,福相,如果有福气就不会小小年纪就父母双亡。

有钱人始终会摆架子,比我们约定的时间足足迟到了十几分钟,我心里的想,好在我只是过蹭餐饭吃,如果真心想嫁给他们家做媳妇,那条漫漫长路何时是个尽头呢?无无聊聊的坐在饭店的包间里等着。

我们聊天之际,突然间就进了几个人。个个都长得一副福相,看起应该是营养过剩的结果,从叔叔婶婶的态度和面部表情看来,我大概猜测出那两人是今天的主角——陈家二公子的双亲。看到陈老爷,我就想起他家门口的装潢,他拇指带着一颗巨大的玉介,全身都有一种说不出的金碧辉煌,一看就知道是个有钱人。陈太太一开口就是满口的金牙,全身都是肉肉的,那怪会喜欢我这种相貌,原来可以物以类聚。然后再观察下去,也看不出那个是男主角,不过以此类推。男主角想必也是穿金带银,一副俗不可耐的模样。

陈太太倒是一个热情的人,没有一点架子,一见到我就抓着我双手,嘘寒问暖倒是很热切,有个这样的婆婆应该是一件很幸福的事情。反正我也无心插柳便表现得很随便,落落大方,赞扬着陈太太皮肤好,看起来很年轻。把她讨得心花怒放的。看起来好像还蛮喜欢我的,我心里在想,无缘无故吃了人家一餐大餐,怎么也要回报给人家,讨她开心一下当是回报也是应该的。

陈太太一边看着表一边埋怨着对着陈老爷说:“金鑫这孩子也真是,明明约好这个时间,你看看,回去要教育他。”

“不好意思?我迟到!”我顺着大门看去,一少年从容的跑了进来,并在陈太太的位置停了下来,紧紧的环抱着陈太太,还撒娇的对着她说:“妈,不好意思,有点事情,所以迟到了”就在陈太太旁边的位置坐了下来。

我心里想着,什么人啊,看起来好像还没有断奶呢。应该是我那位相亲对象的弟弟之类的吧。再想想这小子看起来怎么还有点熟,天啊!我终于想起来了,原来是丑丑前度男友的主人,那个自以为是溜狗的少年。真是冤家路窄,见面分过红,那小子看了我一眼竟然向我扮了个鬼脸。真是不能随便得罪人,人生何处不相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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