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章 责任与利 (4)
亚里士多德说过:“在一个被别人包围的城市中,如果每个人都需要花费一块金币来获得一品脱水的话,即便刚开始我们会感到不可思议,但是迫于需求我们还是会接受这种现实。相反,我们对那些奢侈的行径却视若无睹,而且不会感到惊异。但是这种奢华的行为根本不会为操作者带来任何的荣誉,也更加不能为大家所铭记,这些操办者只不过是思想轻浮的人,等到他们的内心得到虚伪的满足之后,他们就不会再记得这种活动带给自己的乐趣了。”亚里士多德对这种为了博得民众好感而大肆挥霍钱财的举动大加抨击,而且他还得出了一个非常精辟的结论:“也许儿童、蠢笨的妇女、奴隶或是被奴性控制的普通人会为这种活动欢呼雀跃,但是一个言行谨慎、理智严肃的人是绝对不会对这样的行为有所动容的。”
然而有点令人失望的是,在我们的国家里每当有人物当选为官时,民众都会对庆祝大会翘首以待,这似乎已经成为了一种习俗,而且这种习俗其实在很早以前就有了。例如普布利乌斯·克拉苏、阿庇乌斯·克劳迪乌斯的儿子盖乌斯·克劳迪乌斯以及卢库鲁斯等,他们在当选后就举行了盛大的宴请活动。到了我担任执政官时,普布利乌斯·伦图卢斯的当选宴请则更为奢华,斯考鲁斯也试图超越前人。就连我的好友庞培在第二次当选后也举办了盛大的活动。这些情况我将会在下面的论述中谈起,我也会将我个人的看法表达出来。
(3)施予财富
当然,我们也不应该让他人把我们当成小气鬼。马穆库斯虽然很有钱,但是他最终没能当选执政官,因为他不愿意举办宴请而失去了担任市政官的机会。所以说,假如民众要求我们举办一场这样的宴请活动,那么作为一个有理性思维的人,就应该考虑大家的要求,即使自己心里还是不乐意。但只要像我一样,量力而行就足够了。假如想通过这种宴请的方式达到某种比较重要的目的,那就更应该将钱财施舍于民众了。奥勒斯特斯就曾通过向神明敬献“什一祭品”的借口而大肆宴宾,后来得到了广泛的称誉。马尔库斯·塞尤斯也曾以非常低的价格像人民出售粮食,因为正值粮价高涨的时节,所以他不仅获得了大家对他以前行为的宽恕,而且博得了赞扬。何况这种施舍的行为既没有违反道德,而且对他来说并不算什么。我还要提到我的好友米洛,这也最近的一个例子,他用自己的行动获得了巨大的荣誉。因为他花钱雇了一批斗剑的人,而且摧毁了普布利乌斯·克劳迪乌斯的阴谋,为国家的安全做出了贡献。
遵循中庸之道,在形势所要求的情况下或是为了获得更大利益时进行舍财,这是被允许的。例如昆图斯·菲利普斯就常常为自己没有举办过宴请活动而自夸自赞,的确他也是一个才华横溢的人,而且执掌着很大的国家权力。除了他,还有克塔和库里奥也是这么夸耀自己的。论及我,其实也是如此,因为我当时是以全票的绝对优势获得了市政官的职位,而支出的费用却是极少的。
还有一些施舍钱财的渠道是更值得赞赏的,例如修筑城墙、码头、水渠或是其他的公共设施。因为给予一些人的施舍虽然可以让他们得到一时的释怀与宽裕,但这也仅仅是暂时的解忧,而把钱财用在公共设备的建设上则可以长久地改善民众的生活。庞培曾经修建过许多剧院、柱廊和寺庙,因为他是我的好友,而且也为了表示对他的尊敬,我不愿对他的行为在这里进行批评。但是有一些成就卓越的哲学家却对这种行为不太称赞,帕内提乌斯就是这其中的一位。除了他之外,还有法勒鲁姆的德莫特里乌斯也表示反对,他对希腊人伯利克里斯在雅典卫城入口处的宏大修建也非常反感。在我的书《论共和国》里,这些问题都有论及,在这里就不详细讲述了。
在情况特殊的时候可以花费巨资来修建工程,但是也必须把握尺度,量力而行。一般来说,将钱财浪费在奢侈无用的建筑中,这种行为是不值得提倡的。
疏财的第二种方式,即有道施舍,我们也应该具体情况具体分析。受命运摆布的不幸者和想要改变生活但并不至于困苦的人是处于两种不同的境遇,因此我们应该区别对待。对于前者我们确实应当舍与财物与关怀,当然除罪犯之外。而对于后者,即使他们没有遭受巨大的苦难,我们也不应干完全将其置之度外,而是在做过权衡之后进行恰当的抉择。恩尼乌斯说:“错误地将善意施舍与他人,在我看来,这种行为与作恶并没有区别。”此外,如果将善意给予一个懂得感恩的人,那将来必定收到报偿;而且不只是他个人的回报,还有更多的人会给予我们好感。因为人们对于在慎重考虑之下施舍与别人的善举格外看重,因此这样的人会赢得大家的青睐以及获得自身的荣耀。所谓“共同避难所”即是那些高官之人用仁爱的心灵将尽可能多的关怀。忘恩负义是违背道义的做法,也是对施惠人的极大不敬,人们对那些忘恩负义的人也是避而远之。因此,我们要尽自己最大的能力将恩惠施与更广泛的人群,并且让受惠人铭记这些恩义。
无论是对国家还是对于个人,将俘虏赎买和接济贫苦都是施舍善意的方式。从克拉苏的一篇演讲稿中,我们可以追寻到我们这个阶层曾经行善的足迹。而且我认为这种行善的方式比那些挥霍钱财举办活动的行为要更加合情合理,品行高尚的人往往会选择这种方法;而那些善于奉承之士则更加中意无意义的欢乐场面。
将自身的利益看淡一点,而且可以放弃一些利益,这是一个慷慨大度君子的正常表现,而且这种举动对于他自身来说也是有长久益处的。因此,我们在施与他人恩惠的同时,不应该向受恩者强行地索要回报,而是应该多为对方着想。另外,在商务往来中,例如买卖、租赁、或是房屋地产等,我们也应该秉承公平合理的原则,并且在适当的时候能够做出一些退让,我们自身的慷慨胸怀也会因此而展现出来。但是我们也必须将自己的财物管理好,不要让它们在细小的问题中偷偷溜走,因为这是很丢人的事情。然而我们也不能让自己变成守财奴,毕竟让人受益的财富比遭人唾骂的财富更有价值。
“好客”是迪奥弗拉斯图斯所极为喜欢的做法,对此我也非常认同。因为外国人如果在我们的国家得到了热情的款待,那么我们的国家也会受到来自四方的赞誉,而且这种收获称赞的方法也非常明智。因此,作为名人,就应该将自己的家向客人开放。为此,迪奥弗拉斯图斯还举过一个例子:雅典的西门不仅自己对同乡拉基亚代人招待备至,而且他还要求自己的管家也热情好客,对拉基亚代人招呼款待。
如何更好服务于他人
(1)为个人服务
为他人的合法权益进行辩护,比如做他的法律顾问,或是用知识的力量为更多的人造福,这些通过过个人服务而不是施舍财物所展现的善意,无论是对整个社会还是对个人,都会发挥优良的作用。而且这种善行对于行善者本人来讲也是有好处的,不仅可以扩大他在民众心中的影响,而且还会为他带来更高的声誉。
始终高度重视民法以及对民法的潜心研究,这是我们的前人所留下高贵品质中的其中一点,即便我们现在身处乱世,这样的行为仍旧不曾中断。我们国家中那些伟大的人物始终在这个领域占有统治地位,将这种思想保留至今。可惜现如今法律学识的名望已经和高贵显赫的地位不成正比,因为有巨大法学成就的人,他的声誉远远不能比及前人。这无疑是我们的悲哀之处。但是这些对于法学的研究行为肯定会受到人民的赞誉,而且通过服务于人民还可以将我们与他们的距离不断缩小。
其实,为他人提供法律援助这种行为与高超的口才有着不可割裂的联系,人们通常都喜欢那些拥有卓越辩论能力的有为者,这类人也容易受到人们的青睐。人们当然会对一个让身陷囹圄的人重新获得希望的有才者赞不绝口,这也是前人喜欢从口才好的人中挑选文官的原因。那些遵从前人规则、热爱自己的本职工作并且尽心尽力为人民做出贡献的佼佼者,更加容易得到赏识。他们向别人提供援助的机会也同样很多。
如果不是怕别人说我是为自身的利益担忧,我早就可以将我此论题的深层意思表述出来,即对雄辩术的衰落表示失望。很多有才华的演讲家都去世了,现在著名的也不是很多,反倒是一些没有多大本事并且终日无所事事的人大有人在。并不是所有人都能够熟知法律,也不是所有人都能够拥有像律师那样的口才,然而绝大多数人都可以通过一些方法来帮助别人:为支持他人进行说服;在陪审团或是法官面前为他人的人品进行证明;协调双方的利益;为他人请辩护人或是律师。在这个领域做事的人往往受到的感谢很多,而且他们职业所涉及的范围也非常广。
告诉从事这一行业的人在为他人提供服务的过程中不要造成对他人的伤害,这其实是没有必要的。因为只有愚蠢和没有责任感的人才会在做事的过程中损伤他人的感情。假如这种伤害是不得已而为之,那在事后就应该向他人致歉,而且还应该给予恰当的解释和补偿;但是假如是故意对他人进行伤害,那就无法原谅了。
向被服务者提供援助之前,我们总是要考察他们的品格或是生活的境况。而且人们通常会冠冕堂皇地说我们考察的主要是他人的品德而是他们富贵与否。这话实在虚假!因为现实生活中,由于有钱人能够为提供服务者带来更快更多的回报,所以很多人都会为有钱人优先提供较好的服务,而对于那些贫苦的受难者则视而不见。这种做事的方式是很不负责任的。事实上,我们应该更加深入地看清事物的本质。有人就非常形象地加以比喻:“一个仍然欠着别人钱财的人,说明他还没有足够的钱去偿还他人;一个已经将债务还清的人,他就不再欠债。然而,假如一个人将自己感激的内心奉献给施惠人,那这个人在感激之后仍然对施惠者怀揣谢意,既然他心怀谢意,那么实际上他已经对施惠者回报过了。”因此,一个贫苦的人虽然不能给予我们物质上的回馈,但是一个如果他是一个品行端正的好人,他起码会给予我们由衷的谢意。
相反,那些有钱人往往自觉高贵,他们也从心底里不想接受他人的善行。因为他们认为接受这种服务根本不是什么幸运的事,反倒是提供服务者受到了他给予的恩惠。他们甚至还会怀疑服务者的用心,害怕遭到他人的勒索或是谋害。不仅是这样,他们还将死亡的痛苦与被他人保护或是被人冠以“受庇护者”所产生的影响等同起来。
贫贱的人绝对不会有富人那样的变态心理,他们认为援助者的帮助是对他们人品的一种承认,而不是为了可怜他们才提供服务的。他们总是对援助者持有感恩的心态,而且他们还会对希望日后从他们那里得到回馈的人表示感谢。因为他们自身所需要的帮助有很多,即便是偶尔也能够为他人做一点好事,那也绝对不会挂在嘴边,而只会认为这是应该做的。除此之外我还认为,为一个品德好的人提供帮助远远要好过于为一个身处幸福中的人提供帮助。因为给予幸运儿的帮助仅仅会使他更加幸福或者是惠及他的后代,但是假如为一个品德好的穷人进行辩护,那这种行为等同于在为他们修建保护塔。
假如条件允许,我们还是应该尽量地服务于各种人群。但是假如遇到了冲突的情形,那我们就要听从蒂米斯托克里的建议了。有人曾经就他女儿的终身大事向他询问:你想让你的女儿嫁给一个富有但是品德差的人呢?还是想要让她嫁给一个贫穷却道德高尚的人?蒂米斯托克里就这个问题给予了诚恳的回答:我一定会让女儿嫁给那个虽然没有财产,但是却拥有品德的人。但是蒂米斯托克里不会想到,在我们现如今的社会里,金钱已经被人们看得如此重要。其实别人的财产与我们并没有多大关系,就算一个人拥有巨额的财富,但是这些财富能为他变成好人提供什么帮助呢?金钱可能会对它的主人有便利之处,但是在某些情况下,金钱也是罪恶的源泉。总的来说,在我们为他人提供服务时,金钱绝对不能成为我们考虑的首要条件,我们的行为不应该受到金钱的左右,最紧要的是抓住品德问题。所以,假如我们将要对一个富有而且品德好的人提供帮助,那我们的动机就不应该是为了他的钱财。
最后,在为他人提供服务时,我们所需要持有的最高原则就是:不为与道德相悖的人或事进行辩护。因为丧失公正的事物永远不值得我们称赞,我们的荣誉只有在维护公正的时候才能得到巩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