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九章 生活中的“潜规则”:做好那些不明说的事情 (3)
而“订金”则不同,虽然它也属于金钱担保范畴,但不具有担保作用,只具有预付款的作用。接受订金的一方不履行合同时,给付订金的一方只能要求全额返还订金,而不能要求双倍赔偿。另外,定金和订金在数额上也有较大的差别,一般而言,定金的数额比订金都大一些。
最后,我们要注意在购房合同中经常会出现一些“霸王条款”。
1.购房者在签订《房地产买卖合同》时,应支付总房款30%的首付款。 缴纳首付款之后,一旦合同不能正常签署,那么购房者就有被没收首付款和订金的风险。
2.当购房者在签订《购房合同》之后,销售人员才拿出其他补充、辅助协议,而这些协议中往往存在一些高收费的“霸王条款”。
3.银行规定“消费者必须在指定保险公司投保”或“在指定的担保公司进行抵押担保”,而在消费者缴纳一大笔保险费用或抵押费用后,受益人却是银行。
4.担保公司往往规定购房者必须承诺,当购房者与发放房屋贷款的银行发生纠纷时,不能以对贷款银行的抗辩为由来向担保公司提出追偿请求。
消费者在遇到上述“霸王条款”的时候,一定要注意保护自己的权益,比如,一定要坚持缴纳定金或首付款必须以商定合同中的所有条款为前提。签订合同时要让售楼人员一次性出示全部协议,并且最好先签补充协议、辅助协议,最后签购房合同。
怎样防范购车陷阱
4S店是一种汽车服务方式,它由四个英文单词的首字母缩写而成,包括整车销售(Sale)、零配件(Spare part)、售后服务(Service)、信息反馈(Survey),它是将四项功能集于一体的汽车服务企业。
就购车处选择来说,4S店是一个比较好的去处。但是在2011年2月11日,合肥多家一汽大众4S店要求购车者加买8千至1.5万元不等的导航仪,从而使导航仪从“选配”变成了“必买”。这种行为是违法的,损害了消费者的权益。让人奇怪的是,很多消费者都遭遇了被强制搭售的潜规则,关于这方面的投诉却很少。
有人分析,这是4S店利用了消费者急于提车的心理漏洞。销售人员总是以货源少,货品走俏和下订单后提车时间待定等为由,给购车者制造一种紧张感和“过了这村就没了这店”的错觉。所以,哪怕知道是个陷阱,也会有许多人往里跳。
其实,在买车的时候,4S店利用购车者心理漏洞的时候并不少。这就需要我们在选车、购车以及之后的修车过程中,多多留意。
首先,我们要懂得从哪些方面来查看汽车的内部状况。
许多消费者在买车时,过分注重车辆的外观,而忽视了汽车的内部状况,这种观点是比较偏颇的。其实,内部状况是汽车质量的重要方面。
车门玻璃应升降自如,升能升到顶,降能降到底;仪表板上各种仪表应齐全有效,不反光,象形图案易于理解识别;方向盘上下不应有间隙,左右自由行程不应过大,表面手感好;坐椅表面清洁、完好无损,前排坐椅可前后自由移动,并有多个可固定的位置;油门踏板不应有卡、沉重、不回位的现象,腿、脚放置应自然舒适;车内软化内饰板安装到位,用手推时不会松脱;打开发动机盖,检查水箱补液罐、清洗液罐、动力转向液罐、润滑油、制动液面是否正常,如果不正常可能有泄漏;电瓶的固定桩头与电线的连线应可靠、良好,用手扳无松动现象。
其次,看清购车中常见的“霸王条款”。
与签订购房合同一样,消费者在签订购车合同时也常常会遇到许多“霸王条款”。由于它们大多不符合《产品质量法》和《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因此消费者在签订此类合同时要格外谨慎,以防吃亏受损。
1.任何情况下购车人不得以说明书的数据、插图及说明为法律依据向本公司提出任何要求。这明显违反了《工业产品使用说明书总则》、《消费品使用说明总则》和《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中的使用说明书是所交付产品的组成部分的规定。
2.如果消费者擅自进行任何改装,那么厂家将不承担质量担保。如果汽车的损坏与改装无关,那么厂家依然应承担质量保修责任。
3.厂家的极限责任是修理产品。《产品质量法》和《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规定,消费者在商品不合格时有要求更换和退货的权利,因此,经营者的义务不仅仅是修理,同时还包括换货、退货,直至赔偿损失。
4.指定销售零部件。厂商指定销售零部件的做法侵犯了消费者的自主选择权。
5.最终解释权归厂家产品说明书。企业自行解释不符合法律规定,最终解释权应归司法机关或行政主管部门。
最后,要能够识别汽车修理的那些黑招。
在汽车维修中,某些唯利是图的修理厂商总会想尽办法来让车主多花钱。车主一定要谨防以下这些维修猫腻。
1.以次充好。在维修投诉的案件中,以次充好的情况是最严重的。大多数的手法是用杂牌生产厂家的零配件来顶替汽车厂商指定的生产厂家的,却收正厂的价格。
2.制造故障,放长线钓大鱼。例如,维修人员往往会事先提醒顾客,汽车的发动机或部分零件有问题,让车主留心。一段时间过后,维修人员所说的问题真的发生了,车主会以为他们的技术很到位,然后就去找他们维修。
3.偷梁换柱。有些维修店趁着修车的时候,把车辆的原装配件偷梁换柱,而绝大多数的消费者对汽车本身并不了解,不明就里地上当受骗。
4.只换不修。由于一些汽车的问题不大,如果只是维修的话,那么维修厂的利润就不会很大,所以一般维修厂就会以零件损坏为由来要求车主更换配件,或者直接说明只换不修。其实,汽车上的零部件,除了极少数一次成形的水泵、机油泵等配件不能修复以外,其他绝大部分零部件都是可以修复的。
5.先斩后奏,趁火打劫。这是黑心维修店惯用的手法。维修人员在修车时并不说明车辆有哪些问题,而在交车时才说检查时发现了还有些什么问题,已经一并修复,所以账单往往会把人吓一跳。
门当户对的观念是不是已经过时了
一提门当户对,很多年轻人很容易想起在封建社会中,婚姻是父母之命、媒妁之言,多由父母包办,所以门当户对是成婚的先决条件。双方家庭的社会地位和经济地位相当的旧式婚姻制度下的门当户对,给天下多少有情人造成了不幸,从梁山伯和祝英台,到张生和崔莺莺,这种极端的门当户对的观念,总是以棒打鸳鸯的消极面目出现,所以被追求爱情自由的人口诛笔伐。
在这里,我们所说的门当户对是指双方家庭的为人处世、文化素养和家教家风要相近。前两者决定着一个家庭的家教要求,而长期的家教会形成家风,家风又会培养形成家庭成员的基本素质及人生价值观。而素质的优劣、人生价值观的不同,会形成不同的甚至全然相反的对人对己对事的态度。爱人之间的相处,离不开对人对己对事的态度,感情融洽与否,婚姻美满与否,寻根究底,都有一个门当户对的问题。
小文和小凯是大学同学,两个人在学校时就谈起了恋爱。但毕业后,双方的父母却不同意两人在一起,因为小文家境较好,从小娇生惯养,而小凯则家境贫寒,家庭负担较重。两人还是坚持结了婚,婚后的琐碎生活让他们的爱情受到了严峻的考验。他们有很多相同的东西,可以一起分享快乐和忧愁,但是,他们有更多不为人知的不同。比如挤牙膏的方式,一个从底部,一个从中间,为此他们吵了很多次。听起来都是些鸡毛蒜皮的小事,这样的不和谐多了以后,两人终于意识到,是幼年的生活背景造成了他们不同的生活习惯。
渐渐的,他们发现两个人的婚姻生活是需要习性相近的,而不同的习性只会让一方包容、隐忍,或者让双方都变得不客气。相同的性情使两个人滋生了爱慕和吸引,而相同的生活习惯和思维方式却是两个人不会分开的保证。小文和小凯在生活方式和思维方式上的不同注定了他们要以分手的方式告终。
心理学家认为,具有相似生活文化背景的男女,更易在行为模式、价值观念、道德标准等方面建立起共识。人是一种群体性动物,而孤立于群体之外的人是可悲的也是可怕的,因而婚姻应该具有社会性。如果两人在兴趣爱好、社会认知上能达到一致,那么就会为美好的爱情发展奠定坚实的基础,这样的爱情更容易被社会群体和家庭成员认可。
在现代社会,露西爱上杰克只是好莱坞一手炮制的故事。正因为在人间难得几回见,《泰坦尼克号》的爱情故事才赚得了无数男女的眼泪。
从心理学上来讲,每个人的行为都会受到所从属的集体和社会的巨大影响。集体内部的联系越紧密,各个成员的思维方式和态度就会越具有共通性,全体成员就会越具有相似的行为方式。所以,我们在选择婚姻时,千万不能无视父母门当户对的意见或者建议。父母经历了生活的磨砺,沉淀出更多的人生经验,他们把眼光投到了现实中更具体的层面,而不是只看到风花雪月的爱情。选择门当户对,因为两个人既要有相同的生活习惯,又要有共同的进步,而这恰恰是幸福婚姻的基础。坚持爱情可以超越一切,而无视门当户对的劝告,会为日后的婚姻生活埋下苦果。
当然,并不是说门不当户不对就一定不幸福,幸福如饮水,冷暖自知。但是,我们要永远记住一件事:恋爱是两个人的事情,但婚姻是两个家庭的事情。只有两个家庭有相近的生活习惯,有对现实事物的相近看法,两个人在生活中才会有更多的共同语言,才会有共同的快乐,才会保持更长久的彼此欣赏,才会让婚姻保持持久的生命力。